“元庆兄弟,你和阿胜是怎么认识的?你为何会有这个信物?”
“楼将军于我有恩,他吩咐我若得知他身死的消息,便带着这枚玉佩前来找您。”凤云笙微微一顿,“徐先生,不知道楼将军的儿子,如今可在瑶光镇里?”
徐青叹了一口气,摇头道:“我愧对阿胜,他将孩子托付给我,我却没有好好照顾到他。”
凤云笙微微蹙眉:“此话怎讲?”
徐青说,当年楼胜将孩子托付给他以后,他因为不懂照顾孩子,而且喜欢四处游历,便将孩子交付给镇上一对没有孩子的夫妇收养。他本以为一切都会相安无事,就这样离开了瑶光镇。
他离开镇上不久,便开始打仗了,那时候他想折返把孩子带上,但由于打仗的原因,道路阻塞不通,尤其是他当时已经在西璃国境里,很难再回到南穆国了。
之后战争是愈演愈烈,他只能祈求孩子不要有什么事,等战争稍微平定后,他立刻回到瑶光镇,可映入他眼里的,却是破败不堪、尸横遍野的瑶光镇,有好多野兽饿狗,在撕咬地上的尸体。
那时,他发了疯地找,也不知是幸或不幸,他没有找到这对夫妇和孩子的尸体,他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楼胜,之后许多年,他一直在遍寻他们的踪影,到头来,却是一无所获。
“如此说来,孩子的下落是没有了?”
徐青叹了一口气:“基本上是如此,我甚至连他们是死是活,也不清楚。”他顿了顿,“不过也不能说一丝线索都没有。当年战乱,无极门曾派弟子向百姓施粥赠药,据说好像有来到瑶光镇。或许,他们被无极门的人救了也说不定。”
“您可曾到无极门探访过?”凤云笙问。
说到这,徐青只是低下头:“说来惭愧,我本来就是无极门的弟子。却因年少轻狂,一时顶撞了掌门,便被废去修为逐出师门,永生不得踏入无极门半步。所以我实在无法去无极门查看情况。”
凤云笙微微垂眸,她并不想与无极门有太多牵扯,可为什么,事情却总是不如她所愿。
微微敛了敛心神,虽然她不愿意与无极门有什么牵扯,但是为了楼叔,为了完成他的遗愿,无论如何,她都不会放弃这一丝线索。
“徐先生,您日后有何打算?”她看着徐青,问道。
徐青摇摇头:“我现在就离开瑶光镇,打算继续去找孩子的下落。唉,也不知道经过这么多年,孩子长成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了。”
“那些对您不利的人?”
徐青摆摆手,微微垂眸:“不必理会。我略懂医术,他们已经中了我的断魂散,算着时间,现在已经毒发身亡了。”
他叹了一口气,“阿胜已死,我们也无力回天。唯一能为他做的,只能是了却他的心事。如今有元庆兄弟一同寻找,想必很快就能找到他。”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一个布袋,然后从里面拿出一张白色的纸:“这是白符纸,只要你在上面写上我的名字将它折成纸鹤,它就会飞到我的身边。”
说着徐青给凤云笙演示了折叠的方法,凤云笙跟着折了一次,说来也巧,这符鹤的折叠方法就像现代折千纸鹤的方法而已。
“恩,没错,现在你试试将它松开。”说着徐青向后退了几步,凤云笙将手松开,只见那符鹤像是长了眼睛一样,朝着徐青飞去。
“是不是很神奇?”徐青微笑地看着凤云笙,“这是无极门独有书信来往的方式,符鹤能感应到我的位置,依靠的是我身上的这块水木箭令。”说到这,他忽然笑了笑,“本来离开无极门的人是要归还箭令的,幸好鬼使神差,我将这箭令留下了,还有这些白符纸,没想到今日还能派上用场。”
凤云笙微微垂眸:“所以说,我没有这块水木箭令,便不能让符鹤找到我的位置?”
徐青点点头:“不错,所以我无法及时传递信息予你。”他顿了顿,“不过,如果有要紧的消息要传达,我会想办法去找你,所以你每次给我传消息,最好告诉我你将会去哪里,大约逗留几天,这样方便我去找你。”
凤云笙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在脑中思考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而此时徐青又道:“元庆兄弟,这是最方便的方法,没有比它更好的了。”
“好,就依前辈的。”凤云笙也没想到什么好的办法,暂时也只能这样了。
徐青嘱咐她,给她的符纸虽然不少,但需得节制使用,因为他没有更多的白符纸了。
两人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徐青打算去西璃国国找找,第一站是泰西丰,而凤云笙则去无极门打探消息。
徐青将玉佩交还给凤云笙,他觉得凤云笙更加需要这枚玉佩,两人休息了一个晚上,晨早两人便分头行事。
别后,凤云笙并没有匆匆赶往天山,而是去了一趟瑶光镇。
防人之心不可无,凤云笙虽然一开始认为此人是徐青,但到底只是猜测,若非觉得对方准备马上离开,她断然不会贸贸然主动向对方透露自己的情况。
本来想一同回去瑶光镇再确认他的身份,但对方却邀她去别的地方,所以心下,还是有些不放心,须得回去好好确认身份。
。。。
………………………………
第53章:故人之子(2)
到了瑶光镇,她问到了徐青的家,到家时,她发现大门敞开,进去院子后,发现地上躺了三个人,外表上就像睡着一般,看不出是毒发身亡,但是探其气息,却已经没有分毫。
凤云笙没声张,只是将三人就地埋了。随后便调查了一下徐青的宅子,发现并无可疑之处,加上她打听到的徐青的情况和那个人说的一致,便也就安了心。
离开瑶光镇的时候已过了午时,天山位于极北之地,要过去那里,必需穿过北燕国。
凤凌锦到了北燕国也不知道现状如何,如今她到了北燕国,她应该多少能打听一些。
追云逐月,日夜兼程,半月后她便到了北燕国的都城――龙城。
夕阳西下,紫红的晚霞铺在天边,映着银装下古老而庄严的龙城。
比起南穆国,由于资源相对匮乏,北燕国门第的概念更为根深蒂固,能住在龙城里的人,除非富可敌国,否则但是富有二字是不行的,还需要出身高贵。
一般商贾,只能居住在一般的县城,而穷苦人家,只能做牧民,住在草原里,依靠放牧为生,若想拥有其他东西,则需要从大老远的地方赶到龙城参加每年两次的庙会。
庙会一般连续五天,但他们往往会提前好几天来,为的只是在城郊废弃的庙宇里占有一个栖身之地,因为他们没有钱,也不愿意将钱花在住客栈之上。
今天正好是庙会期间,街道上的人也成倍地多起来,街道两旁摆满的货物,街道上充斥着百姓讨价还价的声音,原本日暮时分的安静已然被热闹所代替。
但即便如此,比起豫城的街道,这里显然还是要宽敞,走在上面倒是少了一份拘束的感觉。
越往北走,天气就越冷,为了不惹人注意,凤云笙没有用慕离给她的披风,而是买了一件斗篷。
这里卖的斗篷比慕离那一件要厚重得多,是羊毛所制,有了这件黑色斗篷,凤云笙暂时可以把斗笠给取下,比起戴着斗笠,披着斗篷要容易融入此地许多。
凤云笙这件斗篷就是从赶来参加庙会的牧民手中买得的,价格比龙城里卖的要便宜许多。凤云笙带的盘缠虽然不少,但在外的日子还是能省则省。
北燕国人喜欢窄袖短衣脚穿长靴,衣服的料子多是兽类的皮毛,霜雪天喜欢带着长裙帽以遮挡风雪,饰物多以兽牙兽角所制。而南穆国人则喜欢宽袍宽袖,衣料多为轻纱棉布,喜欢佩戴精致饰物,无论质地。
至于西璃国,由于西域民族较多,而他们又是由藩王统治,穿着倒不太一致。但总体来说,是以棉布为主,以兽皮为辅,而贵族则多喜欢以丝绸制衣。头上所戴之物,男则多以棉布,而贵族女子则喜欢以丝绸披头掩面,无论四季。
而且西璃国的人里,有不少人瞳孔的颜色是蓝绿色,往往这些人的发色不是金色便是棕色。
顺带一提,北燕国的人里,也有碧眸金发的人,但比起西璃国,却要少上许多,唯独南穆国,发色无一例外是黑色,而眼眸也绝无蓝绿可言。
就是这种差别,让各国百姓可以很轻易地从外貌判别对方是属于哪一国的人。
“闪开,快闪开!”
突然,一把急促的声音打破了眼前的热闹,只听得一声马啸尖锐地响起,本来在街上的百姓惊得左闪右避,却有一个吓懵了的小男孩站在路中央,根本不知躲闪。
“小毛孩快闪开,快闪开啊!天神,芙兰莫林,快救救这个孩子!”
骑在马上的少年勒紧缰绳闭上眼,似是不敢看下面的结果,就在这时,人群里跑出一道人影,将小男孩救下。
“智达!我的孩子,你没事吧!”
小男孩的母亲紧紧地抱着小男孩,本想和救命恩人道谢,却见那人已勒住缰绳,不过须臾,便将失控的骏马控制住。
见马终于肯消停下来,骑在马上的少年松了一大口气。
“多谢。”
少年抱拳,郑重其事地向他的救命恩人道谢,而就在这时,那本已受控的马竟像突然受了什么刺激似的,眼看又要暴走。
两人皆是一怔,就在这时,一颗没有蕴含内力的石头从暗处飞出,恰好打在马脚上,马儿忽地就屈了膝。
抓住这空挡,二人合力将马重新制服,由于速度太快,倒是没有惊到路上的行人。
“看来你要道谢的人不止是我,还有那位兄台。”
只见声音的主人一袭深灰色窄袖长袍,立领处有棕色的紫貂毛,腰环白玉,颀长白皙的手指正是指向凤云笙所处。
那人看着她,映入他眼中的是一个披着厚实斗篷的少年,斗篷的帽子遮住少年大半张脸,不禁让他觉得有几分神秘。
少年牵着马朝凤云笙走去,可是人太多了,他们又长得俊俏,引得路人缓步侧目,等他们好不容易穿过人群,却发现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真是的,都是那些花痴女碍事。”少年皱起眉,不悦地碎碎念道,然后转眸看向身侧的男子,愣了一愣,一抹绯红快速从他的脸上闪过。
他咳了两声,很快就恢复平常:“不管怎么说,本……少爷还是得多谢你,你说,你想要什么谢礼?”
少年约莫十八,在说这话时,眉宇间不经意地流露出骄傲的神色,而灰衣男子只是浅浅一笑:“举手之劳而已,不需要什么谢礼。”
少年却是皱眉,一脸认真道:“不行不行,本少爷可不喜欢欠别人人情。”他微微一顿,心想一般的男人要么爱钱权,“说,你是想谋得一官半职,还是要金银财帛?或者是……美女?反正你想要的,我都可以满足你。”
“真的?”灰衣男子笑着反问。
“那是自然,我以自己的姓名向芙兰莫林发誓。”少年认真道。
“既如此,那我就要你身上的那个勾玉吧。”
灰衣男子依旧浅笑着,但少年脸色却骤然惊讶:“你、你怎么知道我身上有一枚勾玉?”明明没有戴着勾玉,为什么这个男人却知道我有勾玉?!
灰衣男子没有回答,只是转过身,扬长而去。
“我们会再见面的,到时候,你再还我这个人情也不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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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故人之子(3)
入夜,燕国行宫。
夜已深,万籁俱寂。
比起南穆国,北燕国的夜来得更早,也更静。
窗外月华清冽,窗内烛火摇摇,窗前的桌案上,摆着一个精致的鎏金香炉,香炉里香烟袅袅,熏得一室檀香。
桌前,正站着一个白衣男子,他眉目柔和,嘴角含笑,束好的乌发在他背后一倾而下,此刻手中正执着狼毫,在宣纸上轻点朱砂。
“莫河至今没有消息传来,行动大约是失败了。”
站在他身旁的青衣男子微微低着头,冷峻的面孔上带着谦恭和一丝担忧。
而白衣男子却似是什么都没听到,只是专心在画作上:“不是大约,而是肯定。”他微微一顿,嘴角的笑意更深,“若莫河真成事,倒会让我失望。”
“主人说的是。”
白衣男子轻哼一声:“至于莫河,既然他求我给他一个机会,那我便给他。只是他太不懂得珍惜,也怪不了我。”
“主人仁慈,那莫河竟敢对主人兴起叛逆之心,主人肯给机会他已是他三世修来的福气,只是正如主人所说,他太不懂得珍惜了。下面的人,自是在感激主人仁慈外,也会铭记莫河的教训,断不会背叛主人。”
白衣男子微微点头:“逐风,你是越来越懂我的心思了。”
“主人过誉了。”逐风微微一顿,神色凝重了几分,“只是主人,他们若是没有去南山寺,我们的盘算岂不是都落空了?”
闻言,白衣男子摇摇头,道:“他一定会去的。”
说到这,白衣男子的脸色微微一沉,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但他感觉得到,那个公子对“凤凌玉”十分执着。
明明,那一夜,那个“公子”还想至她于死地。
难道是掳走她以后,发现了她的身份?对她一见倾心?
所以白玲珑才会费尽心思要杀她,因为怕她会魅惑他们的主子?
不,那时候的她即便有了玉骨生肌膏,脸上的伤疤也不可能好得那么快,一个长满疤痕的脸,如何令人一见倾心?
然而那个公子对她的执着,却是能让白玲珑费尽心思地动手,单凭白玲珑这个举动,他就知道她对那个公子的影响有多严重。
这一件事,实在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可是即便不知为何,多亏了这份心思,他才好设局于他。
如今,他人身在北燕国,如此一来那个公子必定会有所松懈,倘若此时南山寺是唯一她可能存在的地方,那么即便他心有疑惑,也一定会去。
那样的人,一旦有执着的东西,一定会不顾千难万险,费尽心机都会得到。
薄凉的唇瓣不经意地微微一勾,他问:“那边的情况如何了?”
“暂时还没有动静,不过只要他一去,必定会中我们的埋伏。”
“还是不能大意,对方绝非泛泛之辈,我们不能白白浪费了这个好时机。”南靖和微微一顿,“不过既然是姜太公钓鱼,那也轮不到我们操心,等着就是。”
“主人说的是,他们的事我们暂时可以放心,只是谈判一事,我们下一步该如何?”
他们刚来的时候,燕王先以身体不适为由没有接见他们,拖了他们几天时间。再然后,好不容易“精神转佳”,见了他们一面。谁知道一见面,先质问“为什么凤凌玉没有来”,然后也不管他们的回答,立马提出要他们交出“凤凌玉”,而且还要他们割地赔偿。
尚且不谈交人,但是割地赔偿四个字,已是带着羞辱了,这样的条件,他们怎么可能接受,然而燕王却态度强硬得不得了,根本就没有半点想谈的意思。
本来谈不妥,散了就是,可燕王这时突然又变得友善起来,以“两国交情”留下他们尽地主之谊,顺便说让他们在这期间好好想想他的提议。
既然是尽地主之谊,那自然衣食住行都包办了,于是乎他们就住在了燕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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