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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他成了部落里唯一不参加狩猎和战争的年青人。
很快,他在部落附近,用石锄挖了一口窑洞,木材倒是不用发愁,漫山遍野都是,倒是做泥胚时伤透了脑筋,不是被太阳晒开了裂缝,就是突如其来的一场山雨,将晾干的泥胚毁之一旦,十多天过去了,愣是连点火的机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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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泥罐
泥罐的影子都没有,他照样干得热火朝天,虽然苦累,却比每天狩猎和干仗要好得多。
部落里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外来者要造泥罐罐,一有空就围了上来瞧热闹。
看稀奇的不止是部落里一群大屁的孩子,大姑娘,小娃娃的妈,对做泥罐的事情非常感兴趣。
“哥命多,你做不做得出来呀?”一名身材丰腴,长相年青的娃他妈,大大方地盯着他的胯下问道。
另一名身材苗条,还没来得及生养的女人,跟着笑道:“哥命多怕了没了力气,你看他瞅你的眼神,怕是饿了,你就喂他一口吧。”
生养的,没生养的,围在泥巴堆旁,你一言我一语,拿他的二弟,和自家男人的相比较,胆大的女子,还会上前摸一把。
那些还没有男人的大姑娘,也丝毫不回避,津津有味地听着话儿看稀奇。
卧槽!
哥好赖是个现代人,居然被这帮娘们调笑得脸都红了,收回看向木瓜的眼睛,整理了一下档部的树叶,又和起了自己的泥巴。
这帮女人并不想就此放过他,那名身材丰膄,木瓜饱涨的媳妇又说道:“喂多命哥一口倒也没什么,可我那憨货肯定不干,毕竟娃儿吃饱后,还不够他一顿吸的,如果能给我烧出一个泥罐罐来,量他也说不出什么。”
族长满部落找不到人做事,赶到这里后,对着众人喝斥道:“肉干晾晒了?冬天的时候还要不要吃?”
众人见族长来催活,便一哄而散。
族长看了看满地的烂泥,也不理睬,迈着松松垮垮的档部,一甩一甩地走了。
唉!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大的乐趣,也就看看这些不穿衣服,丰乳肥臀的原始部落女人。
这里的女人,就是让她们脱光了瞧,也没谁觉得不正常。
但族长洪桑却对他严防死守,觉得部落的女人,只有部落的男人才有权利脱光了看,无情地剥夺他在原始社会里最大的福利。
以前,玉儿经常出身在他面前,这一两个月来,居然一见到他后就避得远远的,每天晚上围坐在火堆旁吃肉时,看着玉儿身边围满了青壮的汉子,郭明铎又怨又恨,有一种去找洪桑理论的冲动。
向族长求婚?刚闪出这个念头,就很快被他否决了,发现自己怎么满脑子原始的**,居然比原始人还要原始。
空闲时,郭明铎用从航天学院所学的天文知识,观察天上的星座,发现这里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地球,甚至在不在银河星系中,也无法证实。
满天的星星,找不到一颗熟悉的星座。
眼望星空,心里大发感慨,地球上生活的人类并不孤单,有一颗类似地球的行星,上面生活着众多的同类。
多么伟大的发现啊,如果将这条消息传回地球,那将会造成什么样的轰动效应,从此后,他的名字将会永载史册,被人类世代铭记。
看着手中的一团乱泥,他又回到了现实之中,发现自己虽然有经天伟地之才,来到原始社会后,却发挥不出一点作用,连个泥罐子也做不好。
他突然意识到,得赶紧做一个泥罐罐出来,再拖下去,就会又被族长赶出去狩猎,他可不想去和那些原始人打架。
硬木长矛,石头斧子,兽骨弓箭,部落里的男子,就用这些原始的武器和敌人交战,半天都杀不死敌人,被敌人杀也是好长时间都死不了,最后都是活活被痛死的,郭明铎经历一次就呕吐一次,怎么也无法适应那种血腥的场面。
隐隐听到族长提起过,大山的外面是一处平原,手工业发达,甚至怀疑他就是从平原里出来的。
郭明铎当然不承认也不否认,推测出山外平原地带,应该处在奴隶社会萌芽期,只要手工业发展稍稍有一定的基础,以他所掌握的知识就大有可为。
眼睛里似乎看到了奴隶成群,妻妾成堆的景象,当今的地球,任你有再多的钱,也无法办到这些。
唉!冬天到来的时候,就可以穿上用兽皮缝制御寒的衣服,到那时得赶紧离开这些原始人,去平原之后,可以开创一个封建王朝。
噫!这是啥玩意儿?
和泥巴时,手被圆圆的物什膈应了一下,清水洗净一看,发现是一枚蓝色的玻璃珠,正准备随手甩掉时,突然意识到这里原始社会,就是封建社会早期,也造不出这玩意儿。
捡到宝了。
他左看右看,见没人发现后,连忙将其塞进杂乱的头发里,这里可是公有制社会,所有的物质是按需分配的,被人发现,指不定最后成了谁的。
藏好之后,他又在泥巴堆里到处翻找,却再也找不到一颗,便安下心神做泥罐胚子。
白天玩泥巴,到了晚上,他便躺在树洞中,就着透进来的月光看那颗蓝珠,一连好几天,却看不出丝毫玄机,和地球上小孩玩的玻璃珠子没什么两样,甚至都没有那个好看。
郭明铎的心里其实早就有数,这里不存在远古文明,不可能是古董,蓝珠应该是成份不明的矿物质,经历千万年的沉淀后,才形成这种圆溜溜的形状。
要是带到平原上去,指不定能唬人,兴许还能交换几名奴隶。
这可就成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所赚到的第一桶金,今后的飞黄腾达,哥可就全靠它了。
天色渐寒时,郭明铎终于烧制出了十几个歪脖子泥罐,还有两口形状不太周正的大泥盆。
他虽然不太满意,但整个部落的人却因此而喜笑颜开。
当天晚上,部落里的妇女用泥盆煮了两大盆肉汤,虽然缺油少盐,他还是喝了二大竹筒,这可是他来到这个世上,喝的第一口热汤。
因为有功,族长破例让玉儿挨着他坐在火堆旁。
看着浑圆成熟的木瓜,隐隐透出诱人的香味,郭明铎的二弟又不争气地要探出头来,将坚韧的麻树叶子顶得老高,就连在大口喝着肉汤的族长,也注意到了他二弟的异状,竟然呵呵地笑了起来,一点也不替玉儿担心。
这豁嘴老头,什么意思?
正疑惑时,玉儿扯着他说道:“哥命多,爷爷说你要是不离开部落的话,从今天晚上起,我就和你睡。”
玉儿说完后,双眼痴痴地盯着他那遮挡不住的玩意儿,木瓜似的胸脯,在不停地颤抖。
哦!卖糕的!
年轻力壮的郭明铎,哪里经得起这种原始的诱惑,真想马上散场,好早点扛着鲜嫩的木瓜回树洞里慢慢品尝。
心猿意马,坐立不安时,突然发现部落的年青男人,特别是豪格和莫离,正用愤怒或幽怨的眼神盯着他看,他的脑子顿时清醒了许多。
卖糕的!如果真的那么做了,就再也别想要开原始部落,更别提去平原上建立自己的王朝,想起在部落的战争时,原始人拿着磨尖的木棍,相互去捅对方的肚子,那种感觉,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他二弟再也无法嚣张,老老实实地藏在麻树叶子下面,不敢露头。
天色渐晚,木火堆熄灭时,郭明铎推说闹肚子,丢下已经熟透,令人垂涎欲滴的木瓜不顾,逃到外面的草地里躲了一夜,直到太阳升得老高才敢露面。
路上还是碰上了玉儿,不去理睬她那双愤怒的眼神,调头就跑。
找到洪桑后,让他安排几个年青人跟着做泥罐,打算走之前,将制作泥罐罐的手艺,传授给原始部落,哥也算是在这里留下了自己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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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出行
天气转寒时,郭明铎终于穿上了用熊皮缝制成的袍子,虽然粗糙不堪,但总不用光赤身子,用剩下的边角料将脚包扎好,又将蓝珠藏在里面,手执一头磨尖的硬木棍,杵它向族长道别。
终于要向奴隶社会过渡了,郭明铎心里有些激动。
他除了觉得原始社会除了太原始,让人无法适应外,并没有什么不好,但心里最向往的还是封建社会。
奴隶社会的奴隶主太没人性,不仅将人当物品买卖,还可以随意处置。
封建社会就温和了许多,起码不能随便杀人,有一定的自由度,当然,这种社会形态下的女子,就会更加有情趣。
哥来这个世上,是不是可以开创一番宏图伟业呢。
三皇五帝?不行,他们只不过建立稍大点的部落而已,始皇帝?也不行,太累,累人累己不讨好,诺大的帝国,居然只过了几十年就亡了国。
不知不觉就到了族长的茅草屋,玉儿身上披着一件用白狐皮缝制的皮袍,坐在地上搓麻绳,左瞧又看,也没有找到洪桑,便打量起玉儿来。
看惯了玉儿光赤的身子,现在的样子叫他很不适应,仿佛穿上了件衣服后,一下子从原始社会来到了封建社会,大家都变成了文明人。
重新找回了文明感觉的郭明铎问道:“玉儿!你爷爷呢?”
玉儿手中不停,用愤恨的眼神睕了他一眼后,恶狠狠地说道:“谁知道死哪里去了?一大早就不见人,你要走就走吧,路上吃的肉干,自己去泥罐罐里拿就是。”
“那个,总得和族长招呼一声吧。”
“又不是不知道你要走,走前见了他,难道就能多出一块肉来?”玉儿疑惑地问道。
郭明铎抓了一把杂乱的头发,讪笑道:“我毕竟是他救回来的,走之前总得当面说声吧。”
“没那个必要,如果觉得阿爷对你有恩,就留在这里。”
“做泥罐罐的手艺,不是都传给部落了吗?留下来只会浪费肉。”郭明铎实在不明白那个倔强的老头要干吗。
玉儿看了他一眼,说道:“阿爷说你是他见过最有智慧的人,虽然狩猎和打仗是部落里最差的,但将来会对部落有帮助。”
听了这话,郭明铎对那个豁嘴的老头,顿时佩服得五体投地。
二十三世纪航天学院的高材生,何止是那老头见过的最有智慧的人,也许是这颗行星上最有智慧的人。
自从来到这个原始部落后,他便感觉自己一无是处。
外出狩猎,最大的收获,也就是设陷阱捕过几只野兔,打仗时,根本不敢露面,原始粗暴的打法,吓得他脸色发白,双股颤栗,差点就吓尿了,这些事情传回部落后,被一帮娘们当成乐趣整天调侃。
到底是族长啊,洪桑还真是慧眼识英雄,终于有出人头地的一天,被人欣赏的感觉太好了,仿佛喝了蜂蜜似的甜到了心里。
“族长是怎么会知道我有大智慧?”
心里还是有些疑惑,这洪桑也太神了吧,难道真是电影演的那样,原始部落里都有一个可以预知未来的祭师,洪桑兼职这个?
玉儿不知道这个外族人有啥可乐的,见他相问,便回答道:“阿爷说,你比平原上的那些人还要奸猾,将来和他们打交道时,带上你,指定不会吃亏。”
卧槽!
懒得等洪桑那糟老头,连调戏一番玉儿的心思也没有了,从泥罐里抓出肉干,拿了族长的竹筒,装满清水后便匆匆上路。
……
前往平原的途中,要经过无数的部落,而部落之间大多数老死不相往来,经过狩猎场时,得小心翼翼的,不然被当成了敌对势力,那可是件大麻烦。
好在他是航天学院的高材生,虽然一路上走得艰难,倒不至于迷失方向,原始社会这点特别不好,居然连一条小道也没有。
路上,他还寻找到各种植物的种子,想来在平原上,粮食的品种也不会很多,这些原始的种子,如果由他这个现代人来培植,总会有大放异彩的一天,将来就会成为他封建王朝稳固坚实的基石。
原始的小麦,麦粒细小麦芒很长,最适合这个水利工程欠缺的地方种植,番薯是个充饥的好东西,可惜在这个年代,它既不爽口,水分也不足,肉质如同木屑,真怀疑吃下去后,还能不能拉出来。
居然还发现罂粟,青色的果实已经成熟,正散发出诱人的光泽。
郭明铎心里挣扎了半天后,还是坚决放弃,这玩意儿,在开创王朝初期可能会有些作用,但最终会成为毒瘤,腐烂掉整个王朝,哥还不至于象始皇帝那样,搬起石砸自己的脚。
直到熊皮袍子里塞不下任何东西,他才安心上路。
……
地势逐渐平缓起来,低洼处偶尔可见人工种植的农作物,郭明铎知道马上就要起出原始森林,来到平原地带。
还来不及俯视未来的领土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将他惊醒。
几十名黑衣男子坐着高头大马,四处追逐部落里披着兽皮的男人,这些黑衣人的身上,居然还佩有明晃晃的钢刀。
郭明铎来不及惊讶,就发现,有几匹大马向他这里奔来。
他连忙扔掉硬木棍,和各类植物的种子,撒开脚丫子往山林里跑,熊皮袍子实在太笨重,跑到半途中,也被他脱下扔掉。
命都快没了,哪里顾得上那么多,原始人就原始人吧,他光溜的身躯,居然比兔子跑得还要快。
山林茂密,杂草丛生,藏进去就不容易被找到,马儿也根本无法穿行,那些黑衣人转了几圈后终于放弃,骂骂咧咧地走了。
卧糟,抓奴隶,修庙宇。
从黑衣人简短的话语中,他已经弄清了事情的原委,这个世界并不是那么简单,居然已经产生了宗教信仰。
他沮丧地发现,建国的梦想,太不切实际。
奴隶社会,宗教至高无上,凌驾于一切势力,就是一国之君,受到的掣肘也极大,国王面对神权时,简直就是儿皇帝。
从黑衣人配备的武器装备,可以判断出这个世界的技术相当发达,与地球十一世纪中页,十字军东征的那个年代相当。
这种社会基础之上,凭他所学的那些航天知识,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弄不好连饭都混不到。
天渐渐暗了下来,郭明铎顾不得寒冷,沿路寻找自己的皮袍,扔在地上的那些植物种子还在,皮袍和竹筒等物却无影无踪。
卖糕的!
又冷又饿,无奈之下,只得用那些国本充饥,又将山林里干枯的茅草扯下来,编织成披风和草裙御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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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奴隶
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着差异。
平原上,宗教信仰,社会制度初步形成,阶级已经出现,这种社会文明之下,就凭他这付小身板,根本没有挑战的可能。
不再去想建国的问题,得赶紧找个吃饭的地方。
郭明铎高举双手,对着茅屋前几名身穿麻衣的妇女和老人喊道:“哥是山里人,狩猎时迷了路”
劳动力的缺失,让这些杂居在平原和原始部落间的居民,很快就接受了这个原始人加入他们。
可是没过几天工夫,催悲的郭明铎弄丢了饭碗。
种地分不清野草和青苗,狩猎三天抓不到一只兔子,族人发现这个外来户,除了只会浪费粮食外便一无是处,很快就将他赶了出来。
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