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公子刑天在布朗族中,似乎并未有仇敌,起码以前的时候并未有。
怎么想怎么都不明白,公子刑天究竟为何要杀吴发财呢
自打我跟了他之后,他亲自动手所杀的人,绝迹不会超过五位。
金如唤又在吴发财屋中转了好几圈,仍是尚未察觉出一丝端倪。
“金兄,认识你这么久的时间,还从未见你如此愁眉不展过,看来金兄你这次是遇上棘手的案子了。”
唐坤这句,也不知道是在关心金如唤还是在落井下石
不过,唐坤倒是道出了我的心声。
原以为像金如唤这种大神,只要在现场勘查上一盏茶的功夫,那便能将一切了然于心。
“是有些棘手,我总有种感觉,这个案子或许并不像表面那般简单。”金如唤答道,转而看向了我,“不知姑娘有何高见呢”
唐坤闻言之后,立即表达了不满之情,“金兄为何问她不问我呢”
这一句,唐仑又是道出了我的心声。
“为何只因她比你有脑子。”金如唤答道,仿佛全然不顾及唐坤的感受。
金如唤和唐坤的交情不浅,还是十分不浅,若不然他也不会在唐坤面前心直口快到如斯地步。
真正的知己好友,真正的好兄弟,正是那些可以在你面前肆无忌惮地说出任何打击你的话语。
“你和她才第一次相见,怎就知她比我有脑子”唐坤的语气,明显不服。
“自打进门开始,她一直在细细留意观察,可你呢你一直在傻傻发呆。”
不曾想,金如唤也是一个毒舌。
“你又怎知她不是在东张西望”唐坤仍是不服。
“她眼睛所看处,都是寻常案件之中会出现端倪和蛛丝马迹的地方,而你看的地方,都是屋顶。”金如唤答道。
我若说自己此时没有笑出声来,那绝迹是假话。
“既然金兄你如此抬举她,那就让她分析分析,看她究竟察觉出什么端倪来”
唐坤说着信步走到一张椅子之前,坐了下来,宛若一副虚心请教的模样。
“其实说实话,我并未察觉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我如实道来。
我并非尚未察觉出任何线索,只是不想告诉金如唤和唐坤而已。
从吴发财屋中的摆设来看,像极了汉人屋中的摆设,然而,吴发财真真切切是位布朗族人。
布朗族人的图腾,的确是竹鼠,但其实,蛤蟆也是他们一族的图腾。
汉人总是喜欢说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将蛤蟆形容成一种又丑又下作又卑微的东西,但对于布朗人来说,蛤蟆则是圣物和神物。
吴发财的桌上,供着一幅财神爷的像,同时也供着一幅金蝉的像。布朗族人正是有此习惯。
布朗人的确都生活在云南一带,云南属于秦广王的管辖范围,或许,吴发财的死是和秦广王有关联的。
若说秦广王来京城仅仅是为了找我,是为了取我的小命,那似乎未免有些劳师动众,秦广王倘若真想杀我,完全不用亲自动手,而且有的是时机下手。
他来京城,想来定然还有其他更为重要的事务,而我,只是顺道解决的事情。
“切,还不是跟我一样。”唐坤闻言之后,嗤笑了一声,“她一介女子,擅长的又不是断案,你还指望她能说出什么所以然来。”
唐坤说完之后,许是觉得有几分口渴,顺手拿起桌上的茶壶,往茶杯中倒起水来。
“亏你一介用毒高手,那茶壶中的水有毒,难道你直到此刻都尚未察觉出来吗”我也跟着嗤笑了一声。
此言一出,唐坤脸色霎时大变,直接将手中的水杯摔在了地上。
洒落在地上的水,并未冒起白沫之类的东西。
唐坤脸色又是一变,“你这是故意戏弄我呢是吗”
我再次嗤笑了一声,“你唐坤那用毒高手的称号还是扔出去喂狗去吧,稍微高明点的毒药,那能让你用肉眼用鼻子就察觉出来吗毒药中的极品,又有哪一样是有颜色有气味的”
“那你说说,这茶壶中的是什么毒药我方才可是一直都在这桌子周围,也没见你在这茶壶跟前来过啊。”唐坤的眼里,三分不服,四分不置可否,还有三分好奇。
金如唤的眼里,也有了几分好奇。
“唐坤啊唐坤,你可真谓是毒术界的败类,你那江湖用毒高手的排名究竟是花了多少银子买来的亏得金捕头还说你眼睛一直在朝着屋顶看,你没发现屋顶上有一只狼蛛吗”
唐坤顿时大惊失色,“你是说,这茶壶里的是狼蛛毒”
唐坤的智商,真是让人捉急地不是一点两点。
百晓生那个所谓的江湖排名,看来也不过尔尔。
“姑娘的意思,莫非是说这茶壶里的是五石散”
金如唤的见识和智商,着实拉了唐坤几大截。
五石散这门毒药极阴,阴不是关键,关键是五石散虽然无色无味,但极易引来狼蛛。
吴发财的身上,全然无中毒的痕迹,那就说明他并未喝下这茶壶中的茶,也说明这茶是刚刚沏好不久。
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就引来狼蛛,足以说明这狼蛛原本就距离吴发财所在的吴记不远。
狼蛛这种动物并不常见,且一般生活在南方湿润气候一带。
此时不难推测出,这狼蛛绝迹是有人蓄意饲养。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昆仑山之巅杀人,从来都是明刀明枪,何须费如此功夫
吴发财的武功虽不差,可昆仑山之巅随便一个弟子出来,都能取他的性命于无形之中,何况还是公子刑天亲自动手。
换句话说,公子刑天倘若要杀吴发财,那绝迹相当于捏死一只蚂蚁一般,那这五石散算怎么子回事
吴发财似乎的确是死于拈花一笑,但他的死,他的身份,着实莫测。
金如唤见识广博,思维严谨,自打听我肯定那就是五石散之后,陷入了良久的思索之中。
唐坤问我:“五石散无色无味,单凭狼蛛就判断出,套用你的话说,未免有点草率。”
“你说的很对,单凭狼蛛的确是有些草率,因而我只是推测而已,等到茶壶中的茶溅了出来,我才得以确定。每一种毒药混在水里,水其实都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虽然极其细微,但若细细观察,还是能发现与众不同之处。”
“毒药和水混在一起的模样怎么会有人无聊到这般程度”唐坤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天外之外一般。
没错,我正是那个无聊到无可救药的人。
荣华离去之后,在等待他的那些日子中,别说是观察毒药和水在一起的模样,就连毒药和水的比例多少,我都做出过研究。
“看来此事当真不如表面那般简单。”唐坤说完这句,似乎也陷入沉思之中。
“连唐兄都察觉此事不一般,那就足以说明此事着实不一般。”
金如唤虽在思索之中,但有着一心两用的好本领,适时接过了唐坤的话茬。
这话,是在公然质疑唐坤的智商,殊不料,唐坤不止不动怒,反而微微一笑,答道:”金兄,这下我看你怎么交差”
唐坤和金如唤,倒真算是一对活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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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冒牌货
公子刑天有个极为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极其厌恶多嘴多舌和不知分寸之人,这美少年毫无疑问属于二者兼而有之。超快稳定更新小说;本文由 。520。 首发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除非公子刑天开口提问,否则无人胆敢多说一句。
若要说例外,这世间独一无二的那个例外兴许就要算是我了。
许是我和他第一次相见的场景太过特殊,又许是我严格意义上并不算是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再许是公子刑天的确对我宠爱有加,也就只有我,敢主动开口和他说话。
因为多舌被他割去舌头的弟子,光我亲眼目睹过的就不下百名。
而这美少年的举动,足以够公子刑天数次割掉他的舌头。
公子刑天所坐着的轿子,的确是八抬大轿,但给他抬轿的,实则有十二位少年。
那十二名少年,都是容颜绝世的美少年。而眼前这八位少年,若论姿容,给那十二位连提鞋都不配。
公子刑天的花轿降落的时候,天空会飘下徐徐花瓣,粉色的花瓣,而且俱是清一色的郁金香花瓣。
这点,并无出一丝差池。
然而,公子刑天使出拈花一笑的时候,他所用的,从来都不是郁金香,而是优昙婆罗花。
世人只以为公子刑天喜欢的是郁金香,因但鲜少有人知晓,其实他喜欢的并不是郁金香,而是优昙婆罗花。
优昙婆罗花又称为优昙花,因其花青白无俗艳被尊为佛家花,其花花形浑圆,犹如满月,远远看去,白色的花朵像是卷了千堆,有瑞祥之气缭绕。
佛家传说中,优昙花三千年一开,一般花在夜里盛开,芳香极美,但翌晨即萎。
昔年,佛祖在鸡足山讲座之时,曾经拈花一笑。佛祖当时所拈的花,不是别的,正是优昙花。
拈花一笑这门武功,它的名字起源,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基于它的武器是优昙花。
昆仑山之巅的无常宫里,种着十株优昙花。
那十株优昙花,在我刚去的那一年悉数全然盛开,美地就像仙物一般。
当时,公子刑天身着一件白色的锦袍站在优昙花的旁边,身上披着一件红色的皮裘,像火一般红色地皮裘。
恍然间,我有些分不清美的究竟是优昙花,还是优昙花旁边的人。
我曾问过公子刑天,“那么多花中,为何独独选中这优昙花呢”
公子刑天当时目光对着远方,神情极为涣散:““人身无常,富贵如梦,诸根不缺,正信尚难。况值如来得闻妙法,不为稀有如优昙花”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的原文。
这句话的含义,我想了诸多年,但始终不曾领悟。
我又曾问他:“为何会喜欢郁金香呢”
他当时答道:“郁金香是我母亲最喜欢的花。”
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即便是像公子刑天那般至高无上又无情冷酷的大神,在他的内心深处,始终也存留着一处柔软的净土。
昆仑山和鞑靼一带,都尊称公子刑天为公子。
准确来说,在昆仑山和鞑靼一带,这世上只有一位公子,那便是公子刑天。
而昆仑上的弟子,从未有人会把公子刑天称呼为公子,而只会称呼为主上。
但这美少年,三番四次称呼的都是公子。
公子刑天的声音,既飘渺,但更雌雄莫辩。
第一次遇上他的时候,我曾以为,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位神女下凡。
第一次听到他声音的时候,我曾以为,那是天神的召唤,或许也同样是魔鬼的诱惑。
公子刑天是这世上姿容绝世到已经为凡人所不容的存在,公子刑天是这世上武功已经高到令凡人望尘莫及的存在,公子刑天更是这世上最绝情绝爱的至上存在。
他的所到之处,连花草都为之动容,他挥一挥衣袖,能令樯橹灰飞烟灭。
看到此处,你应该足以发现,坐在轿子之中的这位公子刑天,并不是真正的公子刑天,而是个冒牌货。
自打他们驾着五彩祥云从空中飞来的那一瞬间,自打我看清那八位少年的瞬间,我便开始怀疑他们在假冒昆仑山之巅和公子刑天,待看到轿中人扔出的武器之后,我是确信了自己的推测。
公子刑天亲手所杀过的人,可谓是少之又少,尤其是死在拈花一笑之下的。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优昙花十分珍贵,而优昙花的花瓣则是弥足珍贵。
其实,优昙花并不是三千年一开花的,或者说三千年这个数字有些夸大和言过其实,但优昙花开花的的确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优昙花花开的时日只有短短一个夜晚。
公子刑天若想用优昙花的花瓣随意滥杀无辜,前提条件是他的身上必须带有充足的优昙花瓣。
依我对公子刑天素日的了解,他身上的花瓣绝迹不会超过三片。
公子刑天爱花,一个真正爱花的人,他是不忍心将自己所爱的花摘下来的。
这是公子刑天昔日曾经告诉我的道理,不对,这是荣华昔日曾经告诉我的道理。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骨子里都带着一种傲娇与不可一世,就像鱼龙舞和我在土库族当时遇到的那些女弟子一般。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出手从来不问缘由,只因他们就是王法,就是天,就是地。
没错,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就是如此嚣张和跋扈。
公子刑天不是皇帝,但他在昆仑山和鞑靼一带,比大明和鞑靼的皇帝权力还要更大一些。
在昆仑山和鞑靼地区百姓心目中,公子刑天早已成了神一般的至高无上存在,而昆仑山之巅,并不是人间,而是元始天尊的玉虚宫一般的神界。
至于面前的这八位,以及轿中的那位,和真正的昆仑山之巅比起来,那无疑相当于野鸡和凤凰的差距。
想我离开昆仑山之巅已有九年,九年或许已经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也改变了太多的事情。
或许公子刑天已然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公子刑天,或许他的生活习性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然而,我之所以如此笃定眼前这九位都是冒牌货,并不仅仅只是因为表象,更重要的则是因为我对公子刑天太过熟悉的缘故。
严格来说,我跟在公子刑天身边的时间只有两年多的光阴,但我绝迹是这世间和公子刑天接触最多的人。
公子刑天曾经对我说过:“你是这世间第二个见过我真面目的人。”
我问他:“那第一个人见过你真面目的人是”
他当时答道:“是我师父,不过他已经离开人世了。”
或许,正是基于这份密切,才让我最后不得不选择逃离与他。
倘若是他本尊大驾光临,我的内心定会油然浮现出恐惧和惊慌之情。
这是出于本能的反应,是我无法控制的事实。
即便不想承认,但又不得不去承认,我对公子刑天的恐惧,就如同昆仑山之巅所有弟子对他的尊敬和崇拜一般,已经深入骨髓之中,此生都无法磨灭掉。
早在我见到他的第一面,早在我看到他的第一眼,除了震撼以外,我所有的念头,便是恐慌,便是无止境的恐慌。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都以为公子刑天对我极尽宠爱,也极尽包容,但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对我有多么地决绝,有多么地狠辣。
我从一个单纯懵懂的少女,变成一个冷血的杀人魔头,正是他公子刑天亲自的教导和传授。
他曾对我说过:“从此以后,这个世上再也没有肖克拉,有的只是千寻,只是千寻。”
肖克拉是这世间最单纯最清澈最美好的女子,而千寻只不过是公子刑天的一个杀人武器。
这些都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胆敢有人冒充昆仑山之巅和公子刑天作祟,这九个人绝迹是活腻歪了。
还有,这九个人肚子里又是打的什么如意算盘
早在看到吴发财脖颈上的伤口之时,其实我便已经有了怀疑。
杀死吴发财的,的确看着像是拈花一笑,但又并非是真正的拈花一笑。或者说,也许那就是拈花一笑的功夫,但并不是由公子刑天本尊施展出来的拈花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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