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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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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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事责三公,故遂不用功臣。是时列侯唯胶东侯贾复、高密侯邓禹、固始侯李通与公卿参议国事。

    〔一〕 范书系此事于建武三十一年。

    〔二〕 据范书贾复传补。

    〔三〕 左将军官罢,钮永建以为当补“右”字。然此仅述贾复事,复任左将军,故不必及右将军也。

    三十一年(乙卯、五五)

    夏五月戊辰,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癸酉晦,日有食之。

    秋九月甲辰,诏死罪下蚕室,其女子者宫。

    鲜卑大人于仇贲率其种人贡献。封贲为王。鲜卑亦东胡之余也,别居鲜卑山,因号焉。其言语习俗与乌桓同。自为冒顿所破,远窜辽东,未有名通于汉,而与乌桓接。当是时南北单于更相攻伐,而鲜卑遂以彊盛。

    中元元年(丙辰、五六)〔一〕

    〔一〕 通鉴胡注:“洪氏隶释曰:成都有汉蜀郡太守何君造尊犍阁碑,其末云‘建武中元二年六月’。按范史本纪,建武止三十一年,次年改为中元,直书中元元年。观此所刻,乃是虽别为中元,犹冠以建武,如文、景中元、后元之类也。又祭祀志载封禅后赦天下诏,明言‘改建武三十二年为建武中元元年’。东夷倭国传,‘建武中元二年,来奉贡’,证据甚明。宋莒公纪元通谱云:‘纪志俱出范史,必传写脱误,学者失于精审,以意删去。梁武帝大同、大通俱有‘中’字,是亦宪章于此。’司马公作通鉴,不取其说。余按考异,温公非不取宋说也,从袁、范书中元者,从简易耳。”今按胡说是也。又惠栋曰:“沈约撰符瑞志,亦言‘建武中元元年’。”

    春正月,天子览河图会昌符〔一〕,而感其言。于是太仆梁松复奏封禅之事〔二〕,乃许焉。

    〔一〕 续汉祭祀志载其文曰:“赤刘之九,会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于承。诚善用之,奸伪不萌。”按此符及赤伏符均系承旨杜撰之文,所谓“神道设教”者也。

    〔二〕 范书及续汉志“太仆”均作“虎贲中郎将”。按松任太仆乃明帝永平元年事,袁纪误。

    二月辛卯,上登封于太山,事毕,乃下。是日山上云气成宫阙,百姓皆见之。

    甲午,禅于梁父。

    袁宏曰:夫天地者,万物之官府〔一〕;山川者,云〔雨〕(气)之丘墟〔二〕。万物之生遂,则官府之功大;**施其润,则丘墟之德厚。故化洽天下,则功配于天地;泽流一国,则德合于山川。是以王者经略,必以天地为本;诸侯述职,必以山川为主。体而象之,取其陶育;礼而告之,归其宗本。书云:“东巡狩,至于岱宗,柴〔三〕。”传曰:“郊祀后稷,以祈农事。”夫巡狩观化之常事,祈农抚民之定业,犹洁诚殷荐,以告昊天,况创制改物,人神易听者乎!夫揖让受终,必有至德于〔天下〕(万物),〔征伐革命,则有大功〕〔于万物〕〔四〕。是故王者初基,则有封禅之事,盖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一〕 “官”原误作“宫”,据黄本及续汉祭祀志注引袁纪之文改。

    〔二〕 据续汉志注引袁纪改,下文正作“**”。

    〔三〕 范书张纯传“柴”亦作“柴”,而标点本改作“担薄0此滴脑唬骸暗},烧柴焚燎,以祭天神,从示此声。虞书曰:‘至于岱宗,担!毙U叩北居诖恕H唤癖旧惺橐嘧鳌安瘛保杭漓胫咀⒁鸵嗤什槐馗摹

    〔四〕 据续汉志注引袁纪补。

    夫东方者,万物之所始;山岳者,灵气之所宅。故求之物本,必于其始;取其所通,必于所宅。崇其坛场,则谓之封;明其代兴,则谓之禅。然则封禅者,王者开务之大〔礼〕(体)也〔一〕。德不周洽,不得拟议斯建〔二〕;功不弘济,不得髣佛斯礼。旷代一有,其道至高。故自黄帝、尧、舜,至于三代,各一封禅,未有中修其礼者也。虽继体之君,时有功德,此盖率复旧业,增修前政,不得仰齐造国,同符改物者也。夫神道贞一,其用不烦;天地易简,其礼尚质。故藉用白茅,贵其诚素,器用陶匏,取其易从。然则封禅之礼,简易可也。若夫石函玉牒〔三〕,非天地之性也。

    〔一〕 据续汉志注引袁纪改。

    〔二〕 续汉志注引袁纪“建”作“事”。

    〔三〕 续汉祭祀志曰:时使泰山郡及鲁趣石工,取完青石,刻方石,皆方五尺,厚一尺。并用玉牒书藏方石,牒厚五寸,长尺三寸,广五寸,有玉检。

    三月丙辰,司空张纯薨。

    纯字伯仁,京兆杜陵人。父放,袭爵〔富〕(昌)平侯〔一〕。成帝时以游宴得幸,而纯以学行称。哀、平世为侍中、诸曹校尉。王莽时为九卿,遭乱世,保全侯爵。建武初,以先诣阙,复封故国,拜太中大夫,迁五官中郎将。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复国,上以纯宿卫久,弗夺也。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纯历事先朝,明习故事。是时朝廷草创,旧典多阙,每有疑议,辄访问纯,自郊庙冠婚之礼,多所正定。纯重慎周密,时有上书,辄削□草。上甚重之,一日至数引见。及为宰相,务存无为,慕曹参之迹,所辟召皆当世通儒。

    〔一〕 汉书张汤传、范书张纯传均作“富平侯”,袁纪下文亦作“

    富平”,故正之。

    纯临薨,敕家丞曰〔一〕:“司空无功劳于国,猥蒙大恩,爵不当及子孙,其勿绍嗣。”纯长子根常被病,大行问嗣〔二〕,家上小子奋。奋辞让曰:“先臣遗令,臣兄弟不得袭爵,故臣不即是正。猥闻诏书,惊愕惶怖。臣兄哀臣幼小,故讬称疾病〔三〕。”不听。奋字〔稚〕(释)通〔四〕,谦约节俭,阖门雍睦,租税赈给宗族,常自困乏,官至司空。

    〔一〕 聚珍版东观记“家丞”下有“翕”字。按翕乃家臣之名,而姚之骃所辑东观记及类聚、书钞所引衡无“翕”字,此恐是四库馆臣据张奋所上书之文而补,奋书见〔三〕注。

    〔二〕 “大行”即大鸿胪。汉书百官公卿表曰:秦时称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又续汉百官志曰:其职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及拜诸侯、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

    〔三〕 东观记曰:“奋上书曰:‘根不病,哀臣小称病,令翕移臣。臣时在河南家庐,见纯前告翕语,自以兄弟不当蒙爵土之恩,愿下有司。’帝以奋违诏,收下狱。奋惶怖,乃袭封。”按此文怪谲,子直呼其父之名,尤谬。

    〔四〕 据东观记、续汉书、范书改。

    夏四月己卯,大赦天下。复梁父、奉高、嬴勿出今年田租〔一〕。

    〔一〕 范书光武帝纪除袁纪所述三县外,尚有博县。

    戊子,上幸长安,祀长陵。

    是时醴泉出,京师百姓痼疾饮者皆愈。又有赤草生于泉侧。郡国三十一上言甘露降。有司奏曰:“孝宣帝时,每有嘉瑞,辄为之改元,故有神雀、五凤之号,所以奉答神祗,表彰德信也。”天子拒而不纳,是以史官不得而记焉。

    六月,卫尉冯鲂为司空〔一〕,赐爵关内侯。

    〔一〕 冯鲂时以太仆行卫尉事。

    冬十月甲申,使司空鲂告礼高庙曰:“高帝与群臣约,非刘氏不得王。吕太后王诸吕,灭亡三赵〔一〕,赖神灵诸吕伏诛,国家永宁。吕后不宜配食地祗高庙。薄太后慈仁,孝文皇帝贤明,子孙赖之,福延至于今,宜配食地祗高庙。今上薄太后尊号为高皇后,迁吕后尊号为高后。”

    〔一〕 据汉书高五王传,高祖崩,吕后征赵王如意到长安,鸩杀之。吕后七年,又幽杀赵幽王友。吕产女复鸩杀其夫赵共王恢。故称灭亡三赵。

    袁宏曰:夫越人而臧否者,非憎于彼也。亲戚而加誉者,非优于此也。处情之地殊,故公私之心异也。圣人知其如此,故明彼此之理,开公私之涂,则隐讳之义着,而亲尊之道长矣。古之人以为先君〔之〕体,犹今为君之体〔一〕,推近以知远,则先后之义均也。而况彰其大恶,以为贬黜者乎?

    〔一〕 据续汉祭祀志注引袁纪补。

    是岁起明堂、辟雝、灵台。

    初议灵台位,上问议郎桓谭曰:“吾欲以谶决之,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上问其故,谭复言谶之非。上大怒曰:“

    桓谭非圣人无法〔一〕,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解。谭以屡不合旨,出为六安太守丞,失意,忽忽不乐,道病卒,时年七十余。

    〔一〕 孝经五刑章作“非圣人者无法”注曰:“圣人制作礼乐而敢非之,是无法也。”

    南阳人尹敏,字幼季。才学深通,能论议,以司空据掾校图谶。敏言于上曰:“谶书圣人所作,然其中多近语〔别〕(以)字,〔颇〕(取)类俗人之辞〔一〕,虚实难识,恐误后生。”上不然其言,敏因书之阙,因增之曰:“君无口,为汉辅。”上读怪之〔二〕,召敏问其故。敏曰:“臣见前人多增损图书,是以因自着,罪无状。”上深非之而不罪,但令削去之。然以是沈滞,官止长陵令。

    〔一〕 皆据东观记及范书改。

    〔二〕 “怪”原作“得”,据南监本迳改。

    敏性恬淡,不慕功名,专好圣哲之书。初与班彪相善,每相与谈,常日晏不食,昼即至夜,夜即至旦。彪曰:“相与久语,为俗人所怪。然钟子期死,伯牙破琴〔一〕;惠施没,庄周杜门〔二〕。相遇之难也。”

    〔一〕 吕氏春秋孝行览曰:“伯牙鼓琴,志在泰山,钟子期曰:‘

    巍巍乎若泰山。’复在流水,曰:‘汤汤乎若流水。’钟子期死,伯牙绝弦破琴,不鼓也。”

    〔二〕 庄子送葬,遇惠施之墓,对从者言郢斫之事,叹曰:“自夫子之死,吾无以为质矣。”事见庄子徐无鬼。

    二年(丁巳、五七)

    春正月辛未,初起北郊,祀后土。

    丁丑,倭奴国王遣使奉献〔一〕

    〔一〕 范书东夷列传曰:“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日本天明四年(公元一七八四年)于志贺岛的叶崎出土“汉委奴国王”印,可为佐证。目前日本学界关于此印颇有歧见,总括有松浦道辅的伪印说、三宅米吉的真印说和栗原朋信的私印说等三种观点。问题尚待进一步考证。

    二月戊戌,帝崩南〔宫〕前殿〔一〕。遗诏曰:“朕无益百姓,如孝文帝制度,务从约有,刺史二千石长吏皆无离城郭,无遣使因督邮奉奏。”

    〔一〕 据范书补。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二十四。尊皇后曰皇太后。凡帝妃称皇后,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妾臣昭仪已下至中家人子二十等,汉之制也。光武中兴,悉阙昭仪、家人之号,唯有贵人,金印紫绶。自美人、宫人、缘女皆无秩禄,四时赏赐而已。

    是时诸王皆征还。国遭大忧,新承王莽之乱,国失旧典,嗣帝与诸王居止同席,时上下沿袭,莫之与正。太尉赵喜横剑正色,扶诸王下,以正尊卑,乃申宫卫,整礼仪,百官肃然。

    三月丁卯,葬光武皇帝于原陵。

    慎侯刘隆薨。

    夏四月丙辰,诏曰:“予末小子〔一〕,奉承圣业,夙夜祗畏,不敢荒宁。先帝受命中兴,德侔五帝。朕继体守文,不知稼穑之艰,惧有废失,以堕先业。公卿百僚,将何以辅朕之不逮?特进高密侯禹,明允笃诚,元功之首。其以禹为朕之太傅,进见东向,以明殊礼。东平王苍,宽博有谋,可以讬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也。以苍为骠骑将军。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孤独粟,人十斛。”

    〔一〕 出尚书顾命。孔传曰其语自称微微浅末小子,乃谦让之辞。

    上新即位,欲崇引亲贤,优宠大臣,乃以山林之劳,封太尉喜为节乡侯,司徒欣为安乡侯,司空鲂为杨邑侯〔一〕。

    〔一〕 司徒原作“司空”,司空原作“司徒”,袁纪上下文鲂亦作“司空”,现并据东观记、范书迳改。

    苍上疏让曰:“陛下慈恩,哀臣苍,临朝之日,以为命首。举负薪之才,升君子之器〔一〕,令劝赏之士,怠于力行。臣诚内迫顽愚,辱污辅将之位,必被诗人‘赤绂’之刺〔二〕。今方域宴然,要荒无警,将遵上德无为之时也。文官犹宜并省,武官尤不宜建。昔虞舜克谐,君象有鼻〔三〕,不及以政,诚不忍扬其恶也。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四〕。自汉以来,子弟无得在公卿位者。唯陛下远遵旧典,终畜养之恩。不胜至愿,愿上骠骑将军印绶。”不上听。

    〔一〕 李贤曰:“负薪,喻小人也。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乘也者,君子之器。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则盗思夺之矣。”

    〔二〕 李贤曰:“赤绂,大夫之服也。诗曹风曰:‘彼己之子,三百赤绂。’刺其无德居位者多也。”

    〔三〕 象,舜之弟也,封于有鼻为国君也。事见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帝王纪。

    〔四〕 沈钦韩曰:“赵策张孟谈语。贾子过秦论引作鄙谚。”

    苍以母弟辅政,尽心王室,其所宾礼,皆当世名士。初,太原人郇恁隐居山泽,不求于世。匈奴尝入太原,素闻其名,乃不入,郇氏举宗赖之。建武中,征恁不至。于是苍复辟恁,而敬礼焉。尝朝会,上戏恁曰:“先帝征君不至,骠骑辟君反来,何也?”对曰:“先帝秉德以惠下,故得不来〔一〕。骠骑执法以检下,臣不敢不至。”月余辞去,终于家。

    〔一〕 原作“故不得来”,据陈澧校迳改。秋九月,陇西羌反。

    冬十一月,中郎将窦固、杨虚侯马武征羌。

    十二月甲寅,诏自殊死已下,听赎罪,各有差。

    。。。
………………………………

孝明皇帝纪上卷第九

    永平元年

    四月癸卯,封故卫尉阴兴子庆为鲖阳侯,博为隐彊侯〔一〕。楚王舅子许昌为龙舒侯。

    〔一〕 范书、续汉郡国志“隐”均作“濦”,二字古通用。又论衡恢国篇曰:“隐强侯傅悬书市里,诽谤圣政,今上海恩,免夺爵土。”按东观记“博”亦作“傅”,而范书与袁纪同,二者未知孰是。

    东海恭王彊,建武二年立。母郭氏为后,彊为皇太子。十七年而郭后废,彊常戚戚不自安,数因左右及诸王陈其垦诚,愿备藩国。光武不忍,迟回者数岁,乃许焉。十九年封为东海王,二十八年就国。帝以彊去就有礼,故优以大封,兼食鲁郡,合二十九县,赐虎贲旄头,宫设钟鼓之悬,拟于乘舆。彊临之国,数上书让东海,又因皇太子固辞,帝不许,深嘉叹之,以彊书宣示公卿。初,鲁共王好宫室,起灵光殿,甚壮丽,是时犹存,故诏彊都鲁。中元元年入朝,〔从〕(

    徙)封岱〔一〕,因留京师。明年春,帝崩。冬,归国。

    〔一〕 从、徙形近而讹。

    永平元年,彊病。显宗遣中常侍、钩盾令将太医乘驿视疾〔一〕,诏沛王辅、济南王康、淮〔阳〕(南)王延诣鲁〔二〕。

    〔一〕 续汉百官志曰:“钩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

    〔二〕 据范书改,袁纪本卷永平六年纪文亦作“淮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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