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棺发财[古穿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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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棺发财[古穿今]-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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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听候我的使唤!”

    他不再理会金文玲手无缚鸡之力的挣扎,双手持住了文明杖的两端,微微一较劲,扯开了外面的伪装,露出内中隐藏着的锋利的刀刃来。

    “那小子,你听着,要想让你的同伴活命,就别刷什么花招儿,好好地留在原地别动,等我安全出去了,还可以考虑放过他。”

    金文玲给唐伯制住,眼神却是机灵,眼见着他拉着自己往后退,看样子是要从皇陵的密道逃走,密道之中想来必有机关,只要他一走,里面定然触发流沙洪水等物,将纨贝勒活活埋葬在里面。

    “别听他的!”金文玲原本已经软绵绵的身子忽然用尽全力挣扎了一下,差点儿把自认为已经胜券在握的唐伯给掀翻了,他恼羞成怒地薅住了金文玲的头发,发狠道:“老实点儿!”

    “文玲!”

    纨贝勒站在生门之处的棺椁上面,看着金文玲被挟持,眼睛里好像也喷出火来,可是他现在的身子是*凡胎,稍有差池被唐伯划了一剑就是凶多吉少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好咬着牙说道:“你别动他!一切按你说的办!”

    “好、好,识时务者为俊杰嘛,哈哈哈!”唐伯自以为得计,扯住了金文玲的身子就要往密道里钻,就在他快要得逞的时候,整个地宫都发出了剧烈的震动,纨贝勒身为万石之王,能非常强烈地感觉到,脚下的地脉在发生着某种变化,什么巨大的东西就要破土而出。

    “小心!”

    他还来不及出言警告,就在唐伯脚下的土地之处,忽然间整个儿地壳都凹陷下去,唐伯的身形一个踉跄没有踩稳,整个儿人就掉进了陷坑里!

    就在捆龙索离开身体的片刻,金文玲的身形忽然获得了自由,轻功一旦恢复,他反应极快,足尖点地垫步凌腰一纵身,就飞出了脚下的那片沦陷之地,三蹿两纵来到了玉良纨的身边,后者伸开双臂接住了他,将他的身体紧紧搂住。

    金文玲回过头去,就看到了一幅难以置信的画面。在他身后十几米的地方,原本的秘密通道入口处已经整个儿消失了,取而代之出现的是一个巨大的天坑,唐伯的身体应该就陷落在那座天坑里,却连一丝哀鸣也没有来得及发出。

    现场死一般的寂静。

    忽然之间从地下传来了类似火车经过山洞时所发出的那种辽远悠长的轰鸣,紧接着整个地脉都剧烈地震动了起来。

    一颗巨大的龙的头颅,从刚才陷入地下的天坑之中横冲了出来!它的嘴里还衔着唐伯的半个身子,他竟然还活着,正在死死地扒住龙喙,不让自己的身体掉进巨龙的腔道。

    “你、你,反了!?”唐伯无助地挥舞着手中的捆龙索,可是这只从地底钻出的巨龙却好像一点儿也不在意他的指挥。

    它发出了一声清亮的龙吟,竟然口吐人言。

    “我没有违反我们之间的约定,只做对汉城御氏有益的事,是当初定下的盟约,只是你太坏了,我做件好事吞了你,等你改好了,自然就能从我的身体之中脱颖而出。”

    龙的声音相当温文尔雅,一点儿也听不出强人所难的意思来,可是它的下一个动作却是高昂起巨大的头颅,吞药一样将唐伯的身躯整个儿活吞了进去!

    巨龙满足地晃了晃脑袋,想要从地缝里钻出来,又觉得很麻烦,看了看在场的两个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整个龙身发出了耀目的光华,刺激得金文玲和纨贝勒都眯起了眼睛。

    等到可以睁开的时候,面前已经出现了一个温文尔雅的少年人,那少年甚至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儿,一副斯文败类的做派,正笑吟吟地看着他们。

    “圣上。”

    那少年微微躬身算是见了半礼,金文玲知道他是龙裔,也点点头还了半礼,沉声问道:“不知是几王爷?”

    少年并没有立刻回答他的问题,反而快走了几步,来到已经被纨贝勒制服,把头打进底下岩层之中的赑屃之处,眉头紧蹙地看着纨贝勒。

    金文玲知道这两人应该是兄弟关系,赶忙推了推他,纨贝勒会意,一挥手撤去了岩石阵图,那只赑屃还是很呆萌地晃了晃脑袋,似乎一点儿也不记仇,缓缓地仰起了脖子,发现了来人,竟撒欢儿似的甩动着脖子,大脑袋拱着少年的胸口,好像宠物在跟主人撒娇一样。

    “六哥,你怎么还是这么顽皮?”

    少年很怜爱地把赑屃的大头抱在怀里,随着他的摸索,那只巨大的龙龟竟然开始缩小,龟壳渐渐消失,四肢伸长,脖颈缩短,头颅也越来越小,渐渐地回复成了一个青年人的模样,只是依旧呆头呆脑的,只会跟着那少年,他好像还记得纨贝勒的厉害,躲在少年身后,有些怯生生地看着他们。

    少年把赑屃护在身后,这才转过身来对金文玲他们笑道:“不敢当,在下狴犴,龙王第七子。”

    金文玲这才明白,为什么这个人不怕唐伯手上的捆龙索,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并没有违反御龙氏与龙族之间的约定。

    狴犴是诉讼官司的守护神,以前古代监狱修建得长而平直,远远看去整个形制就好像是一条卧着的狴犴,犯人从前门进,刑满释放从后门出。也就是凡间所说的狴犴吃下恶人,腹中度化,何时心地向善时,才会吐出,让他重新做人。就不知道唐伯这把年纪,在里面能不能改造好,还是心魔深重,老死在狴犴腹中,就不得而知了……

    狴犴朝着皇陵的穹顶之上一挥手,九颗骊珠依次缩小,全都落入他的手中,他搀扶着哥哥,收好了骊珠,转身笑道:“陛下家中的那一颗,就当是敝族给你们赔罪,留下吧。”说着,带着赑屃一转身,往自己方才突入的天坑里面一跃而下,不见了踪迹。

    ……

    澹台军工实验室。

    “光君,谢谢你把这个地方借给我。”

    “一家人别说两家话了,咱们现在也算是联络有亲?”澹台流光倒是难得地开了个玩笑。

    “对对对,站在我这一边呢,蜜蜜也要叫你一声小世叔。站在我哥那边儿呢,我们还要叫你一声嫂子。”

    金文玲懒得理他,沉默地盯着自己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睡过的那副棺材,那是澹台军工为国际佣兵组织研发的设备,专门用来保存那些原本只能埋骨他乡的战士,让他们在等待回国的时段内尸身不至于*,最长可以保持十几年的时间。

    而现在的这幅棺材就是应用了那种防腐技术,只是因为当年是为了保存金瓯的尸体,所以在做工上面更为精巧细致,整个儿棺材都采用了通体透明的材质,可以在外面无死角地瞻仰着沉睡在内中的往生之人。

    金文玲的前世就睡在里面,他看上去是那样的年轻,眉梢眼角还带着未经磨砺的凌厉棱角,并不像如今的金影帝这么八面玲珑、长袖善舞,反而呈现出了另外一种稍显青涩的美感。

    纨贝勒痴汉一样地紧紧盯住了棺材里面睡着的少年,哈喇子都快要流下了了,一面有些焦急地低头看了看手上的h。

    “太傅怎么还没来?他不是说蜜蜜的龙体里面还有什么玄机吗?电话里又不肯说清楚,这只老狐狸。”

    金文玲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

    “怎么,喜欢年轻的?”

    “……!”纨贝勒那一抹痴汉的笑意被这句话硬生生地吓了回去,要不是还有别人在场,只怕早就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了。

    “臣妾绝对不敢!”

    “呵……”金文玲没有理他,看向了别处,纨贝勒这会儿也顾不得澹台流光了,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抱住金文玲的大腿摸了起来。

    澹台流光倒是很识相,看着这对欢喜冤家耍宝,自顾自地退出了研究室的门外。

    回到后海附近的大院儿,把车子交给警卫去泊,自己步伐稍显轻快地进了第二进院子,自从结婚之后,澹台流光变得活泼了很多,渐渐的有了一点儿年轻人的朝气,他自己知道这是为什么,并且身心愉快地接受了这样的变化。

    卧室的房间里亮着吊顶灯,让澹台流光稍微迟疑了一下,他知道云萝节俭惯了,在卧室通常都是只开一盏地灯,或是几盏小夜灯。

    推门进去,才发现灯光并不是来自卧室,而是外面的衣帽间,他甚至放轻了脚步,有些淘气地潜了进去,一推门,就看见云萝身上穿着原先还在仪仗队的那套军礼服,正对着镜子站了一个标准的军姿。

    他显然没有想到他会这么快回来,脸上一红,有点儿不知所错地说道:“今天战友给我发了排练的视频,忽然就有点儿想穿了,我……”

    澹台流光没有等他说完,就走路带风地欺身上去,随手关上了衣帽间的合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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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冥婚

    第十二章。傻白甜

    “祭品?”纨贝勒好奇地盯着老乡们送上来的牛羊鸡鸭,大大小小总有二十来只,有点儿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卷毛儿。

    “嘿,三哥你也知道我饭量大啊,不过这些好像还是有点儿太多了。”

    张三蹙了眉道:“艾玛呀,大兄弟你打算自己吃?真是想瞎了一双钛合金狗眼啊,这是给河神爷爷吃的,喏……”

    他伸手指了指那一潭深邃的让人呼吸都急促起来的深水,纨贝勒往里探了探头儿,什么也没发现。那一潭死水美则美矣,却在他心头荡漾出一段闻一多一样的悲哀。

    记得小时候爷爷带着自个儿去澹台家里做客,那会子流光似乎还在国外求学,还是他们家老爷子住着那身处帝都二环内的好几进大院子。

    爷爷带他在葡萄架下面玩儿了一会儿,指给他说:“瞧瞧,天棚鱼缸石榴树;先生肥狗胖丫头,这才是帝都旧家子弟的宅子呢,你看着这鱼缸,都是茶叶墨色的,一般的地儿淘换不来。”

    茶叶墨色,浸淫了多少年的水,才出落成这般令人心醉的茶色,那颜色调制不出、烧制不来,都是一代一代的盛衰荣辱,一辈辈的人用每一段时光所叠加起来的颜色,就好像如今的这个池子,记载了多少沧海桑田的变迁。

    纨嫔正在发挥粉红写手的伤春悲秋,就听见张三那很让人出戏的关外口音接着说道:

    “我找附近的老乡打听过了,都传说那东西白天不出来,晚上才出来消化食儿,哦,学名儿叫拜月。”

    “哟嗬,敢情这位鱼大大也挺浪催的啊,消化食儿不说消化食儿,还拜月,要我说整点儿胃必治得了,1234,胃,必治!”

    张三看着他,翻楞了一眼,指了指满地的生鲜活物儿笑道:“它的胃必治在这儿呢,甭着急,晚上给它来个一锅儿烩。”他笑得阴恻恻的,还伸手做了个杀鸡抹脖儿的眼色。

    纨贝勒看得浑身一个激灵,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心说这大兄弟合着是外表忠厚内藏奸诈啊?怨不得他祖宗中张廷枢就是那个德行,敢情这玩意儿还带遗传的。

    这会儿艳阳当空,池水一片静谧,眼见着白天是没啥指望了,一行人赶了这几天的路程,也都有些疲倦,纨贝勒扭头一瞧,没了金文玲的影子,又看到苏杭从帐篷里冒了头儿,吩咐伙计拆包袱找东西,原来圣上已经驻跸了。

    他回头看了看张三,嘴上叼着一截儿枯草根儿,正牵着一头老黄牛玩耍着,那牛应该就是附近农民耕地用的,鼻子上还穿着环儿,低眉垂目,非常温顺的样子,只是反应迟缓,已经显出了龙钟老态。

    张三也不嫌脏,十分亲昵地搂着牛的脖子,从自己的兜儿里掏出几块水果糖搁在手心里,老牛闻见了甜味儿,俯下头去,用舌头缓慢地舔舐着张三的手心。

    纨贝勒看着这和睦的田园风光,心里也觉着温馨,等以后稳定下来,自己也想带着媳妇儿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起来,从此以后王子和王子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

    他心里一热,就往金文玲的帐篷里头钻。一打帘子就瞧见金文玲以一种阿拉伯石油王子的姿态斜倚在睡袋上面,正低头看着ipad,一旁的苏杭围前围后地端茶递水儿捏肩捶腿儿。

    纨贝勒使个眼色,苏杭很机灵地点了点头,屁颠儿屁颠儿的出去了,帐篷里就只剩下金文玲和纨嫔两个人。

    纨贝勒搭讪着蹭了过去,紧紧挨着金文玲坐下,可是他家蜜蜜正眼儿也没瞧他一眼,依旧盯着ipad屏幕,好像是在细看着什么资料,纨贝勒这会儿没招儿了,忽然想起小时候跟爷爷一起看过的一部电影儿——《火烧圆明园》。

    电影儿里头慈禧那个老娘们儿不受宠的时候是怎么勾搭圣上来的?有了!纨贝勒轻轻地咳嗽了一下,清清嗓子,非常骚气地唱了起来:

    在那遥远的地方,

    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

    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我愿做一只小羊,

    跟在她身旁。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这回还真的成功地吸引了圣上的注意,金文玲丢下了ipad,抬眼了看纨贝勒一眼:“怎么,想挨鞭子么?”

    纨嫔浑身一激灵,连忙摆了摆手,一头滚进了金文玲怀里:“嘤嘤嘤,臣妾细皮嫩肉的,圣上怎么舍得?”

    金文玲笑了一声,也没有躲开他,他伸手摸在了纨贝勒的腰间,后者就像被主人摸到了脖子的大狗一样,浑身舒服得软了下来,很放松地躺在睡袋上面求抚摸。

    金文玲的手指在纨贝勒的腰间画了一个圈子,按住了一个地方说道:“以前在内宫的时候,我倒是没少用鞭子,内侍们的腰间,就是这个地方……”他用力按了按纨贝勒的腰眼儿,把他按得弹跳了一下。

    “……都要自己准备一条鞭子,而且必须是一鞭下去,就会皮开肉绽的那种。”金文玲眯起了眼睛说道,好像那些严刑峻法原本与自己无关一样。

    “他们是专门给我撒筏子用的,什么时候心里不熨帖,碰到了哪个内侍,就抽他腰上的鞭子,抽几下,若是没见血,他也就活不成了。”

    金文玲说这故事的时候,略带玩味地瞧着纨嫔:“怎么样,还想挨鞭子么?”

    纨贝勒吞了吞口水,心说没想到自己的蜜蜜还是个抖s啊……

    “想想想,不过……”少年的脸憋得通红:“别的都好商量,我不自宫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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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升日落,纨贝勒侍寝完毕,睡醒了一觉,看看身边的蜜蜜还在沉睡着,忍不住在他脸上胡乱亲了几下,又伸手进了睡袋里撸了撸,金文玲嗯了几声,还是没有醒过来,看来确实是累坏了。

    纨嫔心满意足地抻了个懒腰从睡袋里爬出来,想起白天张三说的话,估摸着再过一会儿就要动手了,一咕噜从地上爬了起来,动作轻缓地拉开了睡袋出去,一面又从外面拉好了门帘。

    天池岸边的枯草地上牛羊还在自由地散落着,这会儿差不多已经入夜了,三三两两地挨在一起取暖趴窝,那个农民攻兄弟张三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进入帐篷之中休息,只是靠着中午喂过的那头老黄牛闲坐着,就像个古代的牧童,悠游闲适。

    纨贝勒朝他走了过去,黑暗之中也瞧不清爽他是睡着还是醒着,忽然就看见朦胧的夜色里,张三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小白牙儿。

    纨贝勒心说这牙还真白,莫不是这大兄弟有赞比亚血统?搭讪着走上前去笑道:“咋不进帐篷啊?外头不冷啊?”

    张三摸了摸身边的老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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