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宠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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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宠成群-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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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来,你是小花,唐雁语是小鸟,上官御风是狐狸,别妄想我喊什么哥什么哥的。”方绾沁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快说什么事,我头还疼着呐。”

    “你弟弟下山来看你了,我先过来通知你的,快换身衣裳出来。”听到方绾沁给上官御风和唐雁语起的外号,司暮槿的心情有点复杂,又开心又郁闷,开心的是他们的绰号比自己的还好笑,郁闷的是原来她不止给自己起了绰号。

    “啧,这有什么好换衣服的,你让他进来就是了,又不是外人。”方绾沁坐到床沿,头靠着床柱,宿醉真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以后坚决不喝酒。

    “呃,也对。”司暮槿挠了挠头,模样有些傻。

    司暮槿时年十九岁,早年家里是有名的江湖世家,然而越是有名越是仇家多,在司暮槿几岁的时候整个家族被仇家围攻,结果可想而知。败落的家族将当时视作唯一希望的司暮槿送到一个世外高人那里学武,司暮槿一直到十三岁都在为家族复兴而活,经他手逝去的生命不知凡几。杀人杀多了会麻木,司暮槿在某一天觉得自己完全没必要这么活着,于是他失踪了,让所有对他抱着希望的人找不着他。他融入了人群,当个普通的孩子去私塾念书,十七岁的时候中了状元,后来遇到了上官御风就来到了御风寨,可以说在和女人的相处上,司暮槿就是个小孩。

    他现在不知道方绾沁的真实性别,他想用对待唐雁语他们的态度来对待方绾沁,可是隐隐约约的那种男女之间的微妙感觉又让他无所适从,他想讨好方绾沁,他对方绾沁是男人对女人的喜欢,可是方绾沁压根没这种心思,可怜的司暮槿。

    方和见到方绾沁的第一件事就是扑到了她怀里大哭起来:“哥哥你怎么出来这么久都不回去,我担心死你了!”

    方和毕竟还只是个九岁的孩子,家里突遭的变故让他对相依为命的方绾沁很是依赖,一连两天不见,他几乎以为方绾沁不要他了,在山寨里吵了好久,众山贼无奈至极才只好带着他下山。

    “好了好了,别哭啊,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就这么点出息呢?”方绾沁无奈地搂着方和,这小子眼泪鼻涕一起流,把衣服都弄脏了。

    “我不要出息,我就要哥哥和我一起。”方和的话让方绾沁笑了,心底下定决心无论今后自己会变成什么样,都会把方和带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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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十特别篇、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连唐雁语自己也数不清是第几次了,那个笑起来有些有些坏的少年满身是伤的来找他医治,等治得差不多就离开,然后隔几天又满身伤地来找他,如此反复都让他养成了习惯,四五天不见他找来便开始担心他是不是伤重不治了,唐雁语暗骂自己,身为大夫怎么能这么诅咒别人?

    外面开始下起小雨,天色晦暗不明,就像唐雁语的心情。

    十五岁离家,一转眼已是三年,不知家中父母身体可好,唐雁语这么想着,然后发现自己实在是多虑了,爹是一方名医,又怎么会调理不好自己的身体呢。

    抬眼看看窗外,模糊的视线让唐雁语有些恼:“平白无故下什么雨,这样怎么看得清来人?”唐雁语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恼,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怪到那雨头上去,算一算,那少年已有一旬不见了。

    “你要看得清来人作甚?在等人?在等我?”蓦然出声的少年就站在唐雁语这小茅屋门口,一边拍掉身上的雨水一边朝着唐雁语笑。

    莫名的,唐雁语觉得一直吊在半空中的心归位了,嗔了他一眼:“我等你做什么?也不知欠了我多少诊金没付,我这是医馆又不是善堂,没诊金我就买不起药了。”

    少年因他的话一愣,继而又露出那种唐雁语觉得坏坏的笑容走到他身边,在他耳畔轻声道:“大夫,我付不起诊金,以身相许如何?”

    属于少年的气息还带着微微的温度,唐雁语的耳根不自觉地烧了起来,双眼不知所措地盯着前方,任由耳根上的火一直烧到脸上,连喘气都有些困难了:“你、你又不是女人。”

    “谁说不是女人就不能以身相许了?”上年上前一步拉近两人的距离,唐雁语仓惶后退,嗫嚅着:“男的和男的……”

    “男的和男的如何?”少年脸上仍然是那种戏谑的笑容,唐雁语不知道的是,此刻少年的身体都因紧张而在微微发抖,每靠近他一步都需要极大的勇气。

    终于被少年逼得无路可退了,唐雁语靠着墙,脸上不知所措的表情透着诱惑,少年双手撑着墙壁,将他困在自己的怀里,已经十九岁的他比唐雁语高出半个头,他低头看着唐雁语,想从他的表情和眼神中看出些许端倪,他急需要证明,证明疯狂的,不止是他自己。

    唐雁语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心跳快得很不正常,这暧昧的姿势让唐雁语一分不差地感受着少年的体温、心跳和气息,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也不明白刚刚还好好的怎么给突然情况就变成这样了,他不敢抬头看少年,视线平视正好落在少年的唇上,那紧抿的薄唇为什么今天看来特别好看?好看得让他想……

    少年感受到唐雁语的目光落在自己的唇上,看到他伸出舌头润唇的举动不由自主地吞了口口水,该死的!这小子分明就是在邀请他!

    身体的某部分不知不觉间起了变化,少年告诉自己要冷静,他不想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招唐雁语讨厌,可是本能在不停地告诉他亲下去,也就只是几秒钟的功夫,在**和理智的争斗中后者败得一塌糊涂,他遵从了自己的**,对着唐雁语的唇吻了下去。

    双唇相触那微凉柔软的触感让唐雁语从怔愣中回神,想叫他离开却没想到张开了口正好让他顺利入侵,少年的舌头带着一股强势侵入他的口中,追逐着他的舌头,用尽一切办法掠夺。

    唐雁语无法开口,双手又早被少年制住,更让他觉得吃惊的是,少年紧贴着他的身体的某个地方又硬又烫,而他自己也有起来的趋势,不行!不能这样下去!

    唐雁语果断地咬了少年,少年吃痛地松口,嘴里全是浓烈的血腥味,唐雁语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了他跑出住了好几个月的小茅屋,等少年追出去的时候已完全不见他的踪影,空荡荡的山谷只有一句话还在重复着回音:“上官御风你个杀千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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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官匪合作(1)

    这天中午,徐汇川还搂着不知道第几个小妾做着运动,官家忽然跌跌撞撞地闯进来,嘴里大叫着不得了了,徐汇川登时怒了,衣服也没穿就从床上爬起来踹了官家一脚:“没看见爷在办正事啊?鬼叫什么?”

    “老爷,不得了了老爷!”管家哼哼唧唧地从地上爬起来,“刚才有人来报,说回春堂的朱老板把回春堂给卖了。”

    “嗯?卖了?不可能,这小子没有那个胆,怎么可能不通知我一声就卖了。”徐汇川先是一愣,然后果断地否定了这个消息。经这么一闹,徐汇川也没了做运动的心情,召来几个丫环给他沐浴更衣。

    “这只是表面上的说法,朱老板的原配出面把回春堂的伙计全都打发了,说朱老板将回春堂卖给了别人,让他们另谋东家,可是有别的说法是说回春堂前天夜里被那一伙山贼给抢了,朱老板已经被他们杀死了。”管家神秘兮兮地凑到徐汇川的耳边轻声说道,眼睛却时不时地往床上那没穿衣服的女人身上瞄过去,啧啧啧,这身段,要是能让他睡一次,他死都甘愿了。

    “什么?!山贼?!”徐汇川一惊,他一直知道自己的管区里有一伙山贼,但是不见他们来打自己的主意也就没去管,“你确定?朱仁被杀了?”

    “住在回春堂隔壁的几户邻居都说半夜听到朱老板的惨叫声,好像一直在求饶,而且之前还听到有打斗的声音,这么巧第二天朱老板的夫人就把伙计都打发了,老爷您也知道朱老板是什么人,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怎么可能让自己的夫人出面?依小人之见,多半是遭了毒手了。”官家说得头头是道,其实都是转述别人的话。

    徐汇川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右手的食指在紫檀木的桌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

    这时,又来了一个下人,向官家耳语了几句就退下去了,官家在其离开之后对徐汇川说:“老爷,您还记得朱老板在集市街上的那处宅子吗?”

    “记得,就是他原本打算送我的。”徐汇川没怎么费力就想了起来,前几天他和朱仁见面的时候朱仁说要送给他,并说好下次见面的时候把房契带过来。

    “那处宅子今儿一早去了一伙人就开始又拆又往外搬东西,看样子打算改建。”

    “什么?!”徐汇川一听,立刻拍案而起,怒道:“这帮山贼真是无法无天了,你去衙门叫上王捕头和王师爷,随我一起去回春堂看看!”

    “是。”官家领命去了,徐汇川开始更衣换官服。

    总有人说越是有钱的人越小气,虽然不能代表所有人,但还是能概括大部分有钱人的,而徐汇川就是如此,他早已经把朱仁答应送给他的那处房产当成了他的所有物,既然已经进了他的口袋,又岂能让别人染指?朱仁死没死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在乎的只是钱。

    当一行二十几人到达回春堂的时候,方绾沁刚刚安抚完方和,两人正在吃饭,一听说知府大人来了便来了兴致,非要跟着司暮槿到前面去瞧瞧,司暮槿无奈,只好带着她一起去。

    回春堂的前厅里,徐汇川一到就坐上了朝南的太师椅,方绾沁好奇地上下打量着他,那身官府和电视里看见的差不多,长着两个翅膀的帽子和厚底的靴子,人倒是不怎么样,搁人堆里绝对找不出来的那种,唯有拿双眼睛冒着精光告诉她这个人不能小看。

    “草民司暮槿见过知府大人,不知知府大人驾临寒舍有何见教?”司暮槿自顾自地坐下,行为并不像嘴上说得那么有礼。

    “听说你们把回春堂买下来了,可有此事?”徐汇川也不恼,冷冷地看着司暮槿,官腔十足。

    “的确,草民打算把此医馆改建药店,莫非有什么不妥?”手上的折扇慢悠悠地摇着,司暮槿说话不卑不亢让徐汇川有种老虎咬刺猬无从下口的感觉。

    “可是我听到的可是另一种说法,有人说你们是山贼,把朱老板杀了抢来的回春堂。”徐汇川微眯起眼睛说道。

    司暮槿轻笑一声:“大人言重了,道听途说不可尽信,草民绝对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也不知这谣言是谁传出来的,还请大人明察。”

    这下方绾沁算是见识到了司暮槿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一点都不必她差,可是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司暮槿要用这样的态度,按她的想法,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这狗屁知府也一起做了才是真的,鱼肉乡民的父母官能是什么好官?

    “哼。”徐汇川冷哼一声,“不管如何,今日我要在你府中搜一搜,本官身为朝廷命官掌管一方百姓安危,就算万分之一的可能也不能山贼留在这里。”

    司暮槿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在冷笑,一个个都是道貌岸然败类:“大人要搜自然可以,却不知大人要搜的什么?搜到了如何?搜不到又如何?须知吾等虽为一介草民,却也是不容轻辱的。”

    徐汇川没有想到看上去无害的司暮槿也是这样厉害的角色,但如果当官的还要顾忌这些人的话他当初也不会买官来做了,冷冷一笑:“司暮槿,本官若是搜出什么来你应该明白有什么后果,就算搜不出,本官也证明了尔等的清白,怎么?你觉得本官搜查这里是对你的侮辱?”

    “草民不敢。”司暮槿其实根本不怕他们搜,朱仁的尸体早已经处理好,而那一帮女人也被安排在密室中不怕他们找到什么:“那还请大人仔细地搜。”

    徐汇川看着司暮槿,左手一挥唤来王捕头:“王捕头,搜查的事就交给你了,给我仔细地搜。”

    “是!”王捕头带着一帮捕快衙役进入后院,早先徐汇川已经交待过他了,万一搜不出什么来,就把院里能砸的东西全部砸了,不能定他们的罪也要让他们肉痛。

    司暮槿没有和徐汇川虚以委蛇的打算,告了一声罪就领着方绾沁进了后院,找到方和之后带着他们一个轻跃上了屋顶。

    “上来干什么?”方绾沁头疼还没缓过来,把头枕在司暮槿的腿上换着自己觉得舒服的姿势,而方和则紧紧抓着司暮槿的衣服一动也不敢动,房顶的高度让他紧张。

    “看好戏。”司暮槿任由她换着姿势,宠溺的看着她。

    “你干嘛对那个狗官那么客气?”方绾沁问,院里的捕快衙役见门就踹见东西就咋,比起御风寨的山贼更像山贼。

    “自古民不与官斗,既然我们要在镇子里生活,最好还是不要得罪那个,呃,狗官。”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方式毕竟不同,女人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更倾向于自己的感情,而男人则更理智些。

    “你的意思是你打算和朱仁一样和这个狗官合作?”方绾沁很不高兴。

    “你不知道官官相护的道理吗?除掉了这个狗官可能牵引出另一个势力更大的官来,这样下去根本没完没了,而且,我们毕竟实力不足,万一有什么事情,以大哥和我的武功也许能抵挡一二,可是寨里那些不会武功的兄弟呢?他们的家眷呢?我不想冒这个险,我想保护大家。”司暮槿说话时的表情很认真,方绾沁定定地看着他,觉得这一刻的司暮槿比任何时候都有魅力:“小花,你真好看。小花,认识你真好。”

    司暮槿俊美的容颜因她的话而漫上了明丽的桃色,他隐隐觉得,或许这一生,她会成为他命中的魔咒。

    不知何时,上官御风和唐雁语也来到了屋顶上,院里的山贼得到指示任由他们砸,好像事不关己

    ,上官御风的面色说不出的阴沉,今天徐汇川欠他的,他记下了。

    唐雁语时不时地看向方绾沁,这丫头,跟她说让她小心些的话全当了耳边风,就这么肆意地枕在三儿身上也不想想男女授受不亲,不过这三儿的眼神也不对啊,莫非……

    “狐狸,你想不想揍他们?”看了一会,方绾沁蓦然出声,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上官御风。

    上官御风一怔,指着自己的鼻尖:“狐狸?我?”

    方绾沁用手按着顺序指向上官御风、唐雁语和司暮槿,指一个说一个:“狐狸、小鸟、小花。你们要适应我对你们的称呼,不要像狐狸这样露出那么傻的表情,给手下的兄弟们看到很没面子的。”

    听到这里上官御风的面子上已经挂不住了,恶狠狠地说:“你信不信我先揍你?”

    “信。”方绾沁的回答让所有人都一愣,信她还敢惹他?“但是小花和小鸟会拦住你的,他们喜欢我比喜欢你多。”

    上官御风差点吐血,这个小鬼,她是气死人不偿命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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