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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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坑王- 第1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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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亮等人七嘴八舌的说:“他们巴不得我们去训练呢!”

    想想也是,这些人平日里没什么约束,在营州城里为非作歹,从来就不让家人省心。现在能让他们去军营接受锻炼,敛敛性子,当然求之不得了。

    “好吧!我答应你们!”卢小闲笑眯眯瞅看着众纨绔,“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众纨绔催问道。

    “进了军营,你们得听我的,不能胡来!”

    “没问题,我们肯定都听你的!”众纨绔齐声道。

    ……

    这些日子以来,方恨水一直把自己关在家里,除了王先生有事找他之外,他连门也没出过。就算是捕快们前来见他,也被他拒之门外。

    方恨水在营州城虽然有自己的家,但家中只有他一个

    人,所谓的家更多的是用来睡觉的。像他这样的人,连命都不是自己的,说不定哪天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有没有家根本就不重要。

    方恨水有时会喂喂鱼,浇浇花,晒晒太阳,蛤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以前,每天忙得不亦乐乎,总想着什么时候能好好休息一下。可现在真的休息了,反而不习惯了。

    放松,也是一件很难的事。

    没有存在感,没有价值,方恨水感觉自己变成了废物,让他一种被抛弃的挫败感。

    都督府免了他总捕头一职,方恨水并不抱怨,谁让自己办砸了差事呢?

    虽然心有不甘,但方恨水不得不承认,像阿史那竞流这样的对手,根本不是他所能对付的。

    方恨水本以为永远也找不回那只玉鹿了,因为它是被阿史那竞流盗走的。

    阿史那竞流是什么人,圣水宫宫主,江湖中神一样的人物。以方恨水的能力,从阿史那竞流手中夺回玉鹿,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可是今天早晨起床时,那只玉鹿竟然好端端的出现在方恨水的床头。

    是谁送来的?

    方恨水瞅着玉鹿,头皮不由一阵发麻。

    能神不知鬼不觉将玉鹿放在他的枕边,要想取他的脑袋,岂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愣了好一会,方恨水突然跳起身来,将玉鹿揣入怀中,急匆匆的出门去了。

    ……

    听方恨水说完玉鹿被找回来的消息,王先生并不感觉到意外。

    “既然找到了,就交还给严克吧!”王先生淡淡道:“你得尽快回到总捕头任上,营州很快就要变天了!”

    方恨水心中一凛,小声问道:“先生,是不是契丹人……”

    “不要问!做好你该做的!”王先生摆摆手道,“回去吧!”

    方恨水走后,唐倩问道:“师父,您说玉鹿是谁送回来的?”

    欧阳健没好气道:“这还用问?除了卢小闲还会有谁?”

    王先生眼中闪过异彩,卢小闲如果能为主公所用,何愁大事不成?

    ……


………………………………

第三百三十三章 驯鹰比赛

    距营州城西十里的地方,早已搭起了一座看台。

    看台之下人山人海,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随处可以听见人们的交谈,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平添了几分闹的气息。

    营州的夷族驯鹰、狩猎手段高明,历史悠久,包括汉人对此也习以为常了。尽管如此,营州都督府出面举办驯鹰比赛,这还是从来没有过的,自然吸引了无数的人前来看闹。

    这么大的场面,当然少不了有人维持秩序。

    方恨水带领营州城的捕快们倾巢出动,在人群与看台之间形成了一道人墙。

    由于找回了玉鹿,方恨水官复原职了。

    不过,此刻方恨水的脸上看不出半分喜悦来。

    驯鹰比赛开始了,营州众官员高高地端坐在看台之上。

    赵文翙对台下参加驯鹰比赛的众人大声宣布“号令一响就可以放鹰了,以两个时辰为限,不管是谁,只要他的猎鹰捕获猎物最多,就是最后的优胜者!”

    说着,赵文翙抬起手,指了指一旁桌上摆着的五百两纹银说“这就是今天赛鹰大会的彩头!”

    听了赵文翙的话,台下众人激动得摩拳擦掌,嗷嗷直叫。

    当然,也有不少人显得很沉默。

    所有参赛的人都紧紧勒住架在手臂上展翅飞的鹰,蓄势待发!

    李失活此次是有备而来,契丹驯鹰绝技天下闻名,特别是海东青,铁翅伸展开来,遮云蔽,一翅膀下去,能够将凶猛的豺狼掀翻几个跟头。它那如钢的鹰爪,能够将一头上百斤的壮羊,一爪子抓到半空中,从万丈高空摔下来,粉碎骨。它那如钩般的利嘴,一口就能将生牛皮撕开,顷刻之间,猎物就会开膛破肚,倒毙而亡。

    终于,时辰到了。

    只听赵文翙一声号令,台下的众人一抖手臂,架上的鹰猛地一拍翅膀,像离弦的箭一样,向天空飞去。

    一时间,天上群鹰乱舞,好不闹。

    李失活的海东青速度最快,它在空中只一盘旋,便猛然直冲地面。

    看的人还没回过神来,那鹰又腾空而起,转瞬就将一只肥硕的兔子抓到了李失活的跟前。

    这一切都是在悄无声息中一气呵成,与杀人于无形的剑客一般,怎不叫人惊讶?

    看台上的严克小声对赵文翙介绍道“赵都督,人们常说‘羽虫三百有六十,神俊最属海东青’,那个李失活的鹰便是海东青!”

    赵文翙一脸惊奇道“我也听说,海东青分玉爪、秋黄、波黄、三年龙四等名目,其中,玉爪最为上品,万金难求,莫非他的这只海东青便是玉爪神鹰?”

    “正是!”严克声音又放低了些,“都督您想,如果我们多给梁王送些玉爪海东青,梁王会不会很高兴?”

    赵文翙

    微微颌首,不再说话。

    不大一会,其它的鹰也叼回了猎物。

    李失活的海东青果然与众不同,竟然一只爪子抓着一只兔子落到主人面前。

    人们都大吃一惊,想不明白一只鹰怎么能同时抓到两只兔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鹰飞回来,将猎物留下后再次飞走。

    看台前的野兔雉鸟堆积如山,不计其数。

    两个时辰到了,赵文翙和严克走下看台,巡视着摆了一地的猎物。

    众人有的趾高气扬,有的却默默不语。

    最后一计数,有两人的鹰都都猎取了十一样猎物。

    其中一人是李失活,而另外一人则是奚族首领李大酺。

    花红只有一份,可却出现了两个头名,这让赵文翙有些犯难。

    严克眼珠一转,在赵文翙耳边轻声说了几句。

    赵文翙点点头,转上了看台,大声宣布“契丹李失活与奚族李大酺所捕获的猎物数量相当,下面由他们二人再行比试,谁先捕来猎物,谁便获胜!”

    听了赵文翙的话,坐在看台上的冯青山不由皱起了眉头。

    冯青山对严克搞什么赛鹰很是反感,本想告假不来,可赵文翙却不予准假,严令所有官员不准缺席。

    花红虽然不多,只有五百两银子,可这关系到面子问题。按理说,由都督府再出五百两银子,宣布李失活和李大酺同为优胜者,这事就圆满解决了。

    让李失活与李大酺再行比试,不论谁落败都会觉得没有面子,怨恨必然会记到都督府头上,这对将来的管理百害而无一利。

    冯青山的忧心并无人理会,台下众人不欢呼起来。

    很明显,最终的优胜者要从李失活和李大酺二人当中产生。既然无法拨得头筹,能看看闹也算不枉此行了。

    比起李失活的海东青来,李大酺的鹰显得高大威猛许多,看上去就像支威猛的“鹰王”。

    随着赵文翙一声号令,李大酺手臂一震,一个唿哨,那只“鹰王”腾空而起,在众人头顶低飞盘旋,发出一阵阵激昂的唳啸。

    李失活却一点也不着急,他伸手摸摸海东青的羽毛,手向那只“鹰王”一指。

    海东青一声长啸,利剑一般刺向“鹰王”。

    “鹰王”见海东青来势凶猛,慌忙亮出利爪,却不想海东青虚晃一下翅膀,冲霄而起。

    “鹰王”紧随其后,海东青忽然一个回马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铁嘴一下击中了它的脑袋,只听得一声凄厉的惨叫,“鹰王”落荒而逃。

    两只鹰越飞越远,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欢呼……

    就在这时候,海东青的头顶上出现一个小点,悄无声息。那个小黑点越来越大,原来是那只“鹰王”,它要在海东青的背后发

    起致命一击。

    有人尖叫起来,更多的则是捂住了嘴巴……

    就在“鹰王”即将击中海东青的刹那,但见海东青形一晃,轻盈地一侧翅膀,避开了对方的的铁嘴钢爪。随后,海东青敏捷地一转,斜刺里划了条弧线拦了过去。

    两个黑点渐渐接近,扭成了一团,在空中上下旋舞着。

    突然,其中一个黑点像断线的风筝一般掉了下来,而另一个黑点开始慢慢往回飞来。

    渐渐的,越来越近。

    大家终于看清楚了是海东青!

    随着“扑踏”一声,海东青将猎物扔到地上。

    人们一看,大惊失色。海东青竟抓回一只狼来,那只狼还没有咽气,嘴巴一张一翕的,满脸血污。

    海东青扑闪着翅膀,回到李失活的鹰架上。

    李失活伸手抚摸了一下海东青的脑袋,不无得意的说“让你抓住免子就行了,你非要抓一只狼来显摆!”

    不管怎么说,李大酺也是奚族首领。此刻听了李失活的话,李大酺铁青着脸,拂袖而去。

    瞅着李大酺的背影,李失活不屑的摇摇头。他从怀里掏出手帕来,给海东青慢慢擦拭着沾在嘴上和爪子上的血迹。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赵文翙脸上露出不可捉摸的笑意。

    ……

    驯鹰比赛结束的第二,李失活和契丹青壮们便进入了城傍军营开始训练。

    大唐建国之初,便建立了城傍制度。城傍是一种兵牧合一的制度,朝廷将内迁蕃族置于军镇城旁,保持其部落组织,轻税之,战时发其自备鞍马从行。

    城傍军每年两度教练,秋集本军,则放散。如有警急,即令赴援。

    营州都督辖制有四万兵马,实际上朝廷的府兵只有三千人左右,其余的均为城傍军。营州城傍每年训练一万多人,三年城傍青壮整个轮训一遍。

    此次因营州大旱,在卢小闲和谢云轩的共同努力下,赵文翙同意了傍训练提前开始,参加训练的人数也比往年多出了一倍有余。

    按照大周军队标准,每五名军士为一伍,设立一名伍长。两个伍为一伙,设立一名伙长。每五个伙为一队,设立一名队正。每两个队为一旅,设立一名校尉。

    组织训练城傍的任务由正规军的府兵来承担,府兵人数有限,所以伍长、伙长和队长均由城傍军士自行选出。

    校尉以上的军官,则由经验丰富的府兵来担任。

    城傍训练训练主要是针对内附夷族的青壮,从没有过营州城中的汉人子弟参加训练。

    这一次,卢小闲和赵亮等众纨绔出现在城傍军营内,也算是打破了这一惯例。

    也不知是不是凑巧了,卢小闲、赵亮和众纨绔与李失活刚好编在了一队。这一队除了卢小闲和赵

    亮等城中纨绔外,其余均为契丹人,李失活也理所当然被选为了队正。

    见李失活成了队正,赵亮的脑袋不由耷拉了下来这还不得被他活活折磨死。

    其实赵亮完全想多了,李失活根本没心思考虑如何折磨赵亮等人。此刻,他的脑袋和赵亮一样也耷拉着。

    城傍军营内有上百名校尉,李失活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运气这么差,偏偏就遇上了“刘阎王”。

    “刘阎王”是一名刘姓老兵,据说在他的手下训练过的人,见到他腿肚子里没有不打颤的。正因为他如此恐怖,帮而被人称作“阎王”。

    此次训练,刘阎王便是李失活这一队的校尉。

    大唐坑王

    大唐坑王


………………………………

第三百三十四章 举石锁

    城傍训练主要为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曰教其目以形色之旗,二曰教其身以号令之数,三曰教其足以进退之度,四曰教其手以长短之利,五曰教其心以赏罚之诚,这是管仲提出五种训练士卒的方法,也被称作“五教”,五教各习,而士负以勇矣。

    其中“教其足以进退之度”,指的就是队伍的队列阵型训练。这也是军营中最基础的训练,包括进退、左右、纵横、分合、起、坐、跪、伏……等基础动作的要求和变化,掌握步伐快慢的节奏。

    这种训练是为了人人定位,行列整齐,进退左右,俱成行列,起坐跪伏,俱从号令。

    为了巩固军士俱从号令的意识,刘阎王甚至在吃饭时也不忘记训练。

    午饭时分,军士们围成了好几个大圈,抬头挺胸,目不斜视,笔直的盘腿坐在原地,等待伙头军送来饭食。

    不要看军营只是训练的地方,可“战斗”却时时刻刻充斥在每个人身边。真正的高手过招,往往战争还没有开始时,胜负就已分出。

    吃饭也不例外,一双双饥饿的眼睛贪婪的盯着眼前的麦饭和咸菜。

    所谓麦饭,就是将菜蔬冲洗干净,拌上少许面粉,上笼屉蒸半个时辰左右,出锅后加盐可食用!

    麦饭的食材虽然简单,却不拘一格!地里的野菜,白菜罗卜都可以被伙头军做成星星乱坠的饭食,足以打发这些饥肠辘辘的士兵。

    这么些人总共只有两盆麦饭,有没有可能再去打第二碗饭?

    这些都要在开饭前短暂的时间内想好。

    李失活不止一次参加过城傍训练,对此很有经验。开饭后他并不着急,先在自己的碗里盛上半碗饭,这样可以快速吃完然后再盛一碗。

    在规定的时间里,这是能吃两碗饭的最佳办法。

    此刻,赵亮与面前的李失活对视着,彼此眼中充满了狡黠的笑容,他们俩早已各自心算完毕,这样的对视就是一种宣战。

    卢小闲在一旁看着他们二人像斗鸡眼一样互相盯着对方,差点没笑出声来。

    “开饭!”这是大家盼望已久的声音,也是吹响战斗的号角。

    众人立即张开血盆大口,凑近左手端起的米饭碗,右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起筷子。

    眨眼间,他们已经将三分之一容量的麦饭拨进了口中。

    紧接着,筷子就像织布的梭子一样,在口与麦饭之间,来回快速地穿梭。

    “咋,咋,咋”的吃饭声,就像弓弩射出的箭一样。

    在这种条件下,不管是什么食物,这些人都只能粗暴地对待。

    赵亮将一口饭拨拉进嘴里的那一瞬间,似乎发现掺在麦饭里的白菜叶有一只虫子。

    等反应过来时菜已经进了嘴里,他不可能因为一只虫子而将整口饭菜吐掉,甚至连恶心都顾不上。

    赵亮与李失活二人的喉结,随着吃饭的节奏上上下下,基本上不给自己咀嚼的时间。如果噎住了,一口汤便解决问题了。

    转眼间,赵亮两碗麦饭已经下肚。

    放

    下碗,他得意地看着还在狼吞虎咽的李失活,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这倒不是赵亮无聊,而是他不得不这么做。既然接受了李失活的挑战,就必须处处与李失活较劲,绝不能落了下风。

    刚进军营的时候,赵亮和众纨绔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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