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龙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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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牙-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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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国公、熩国公,下官还有公务在身,就不打扰二位了,有什么需要的,遣人去刺史府寻下官就是。”

    见冯盎和冷锋都点了点头,费扬才躬着身退下了,直到门外才舒了一口气。这两位爷只要好伺候,他不介意多花点钱。

    没有了外人,冯盎就问道:“打听出来了吗?侯君集为什么没出城?”

    冯盎可不是傻子,相反,他精的很,见费扬闪烁其辞还不时瞄自己,就知道自己是个大灯泡。“解手”只是一个借口,其实他是去后队猫了一会儿。

    冯盎是冷锋少数几个关系很好的朋友,对朋友隐瞒是不道德的,所以冷锋就说:“看样子侯君集看不起你岭南人的身份和归附朝廷的举措,不想见你。”

    冯盎对这个回答并不意外,哪怕岭南宗族之中的一些人都经常说他“胆小鬼”,中原再加一个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其实这就是文化素养的区别,如果对文院大儒们说起冯盎归附朝廷的事儿,大儒们多半会吟咏一番乱七八糟的古文,然后再用白话说说冯盎这样做是“大义、大忠、大信………”的行为。

    好朋友被人看不起,冷锋反而觉得不合适,摸了摸桌上的圣旨,冷锋忽然阴险地笑了一下,对冯盎说:“老冯,来,你把耳朵凑过来我跟你说个事儿。”

    ………………

    武将来洛阳,就带去胡人酒店大酒大肉大美女地招待,文官来洛阳,就带到洛水泛舟,素菜清酒地招待。

    这是洛阳刺史费扬自己总结的招待不同人物的方法。

    耿国公冯盎算是武将,所以大酒大肉必不可少,熩国公冷锋文武兼备,所以洛水泛舟必不可少。

    所以第二天上午,费扬在准备了一艘船、一顿丰盛的宴席过后就交给了李二牛,自己借口公务繁忙就不作陪了。

    在他的回忆里,每次武将路过洛阳,他都是被灌的呕吐三升,所以之后只要拼酒的宴席,他都会找借口逃脱。

    还是文官好呀,泛舟洛水上,吟吟诗、作作词的,多好呀!

    费扬不在,冷锋就带上了刘淑雯,洛水夕阳可是不错的景致,特别是没有高楼大厦堤坝轮船的古代,那种场景真的很美。

    很意外,在洛阳居然遇到了程家贩酒的商队,卖的就是高度酒。

    高度酒不是应该都运往草原的吗?路途不远,现在还没有了马贼盗匪的骚扰,一坛子高度酒在草原换一只羊都是“赔本”,现在的市价可是三坛酒一只牛。

    草原上的牛,现在还不在大唐律法管辖范围之内,所以可以宰杀。把它运回长安,酱牛肉这道菜就出现在了天下楼的菜谱。

    十贯的价格令所有食客意外,甚至认定这是天下楼反馈顾客的一种方式,以至于再多的牛也抵不住他们一盘盘的点餐。

    这可是暴利,为什么程家反而往内地销售呢?就算天下楼美酒已经闻名天下、再加上“物离乡贵”的商场定律,一坛酒也不能卖到二十贯。

    “我们商议时,程夫人说他们商队人少,就不经营草原了。”戴着锥帽的刘淑雯回答了冷锋的疑问。

    冷锋轻轻摇了摇头,不可能是这个理由啊,商队人手不够?借口罢了!事实是程咬金足够低调啊!

    别看程咬金整天在朝堂上撒泼打混的无愧于“混世魔王”的称号,其实他是大智若愚!

    难怪魏征被李世民鞭尸、房玄龄家被抄家,只有程咬金还在朝堂上随便打滚,甚至于打了三朝的滚才寿终正寝啊!

    可是………“强大家族”,永远是朝堂之上所有人的奋斗目标,这就和现在男人在外面奋力打拼,只求能让媳妇有钱买衣服、让孩子有钱买玩具是一个道理。

    很少有人会例外!

    魏征例外,因为他这个人很古板,系心百姓是他最大的追求,以至于他家墙上的一个大洞都是冷锋让他实验水泥时才补上的。

    程咬金也是例外,他只要家里揭的开锅就够了,不去追求什么“天下首富”的名号。

    想到这里,冷锋暴汗……貌似现在大唐最有钱的人就是自己了,没有便捷交通工具的现在,那些货运交易,根本比不上“奢侈品”类的交易。

    得想办法低调点啊,“天下首富”这个名号,还是让给李世民比较好啊!

    “你想啥呢,火折子带了没?咱们生火烤鱼呀!”

    冯盎的声音把冷锋从沉思中惊醒了,冷锋看了一眼冯盎,忽然感觉冯盎这个人有点忒逆天了。

    他居然拿尾部绑着细绳的三叉箭射鱼!还射中了!

    这本事堪称神技啊!冷锋发现自己的箭法跟这些畜牲简直没法比。

    把火折子丢给了冯盎,冷锋揽着刘淑雯上了踏板,转身见冯盎还真的生火了,就问:“老冯,你不上船?”

    冯盎摆摆手说:“不上,山珍海味的在长安吃够了。”

    说完,冯盎就拿出小刀处理他钓………射上来的肥鱼。

    眼看着船离开了河岸,冯盎才呸了一声:“你带着媳妇,我可不去凑热闹。”

    说完,冯盎又招呼手下说:“来来来,咱们射鱼,捞鱼多没意思,射不中的就饿着吧。”

    冯家世居岭南,岭南水多,人人都会水,所以冯盎也会射水层下的东西,当然,再深一点就不行了。

    冷锋“没醉卧美人膝”的,很是悠闲,看着浪花在拍击船舷,忍不住调戏刘淑雯道:“随风拍舷秋水,执子之手无悔,悠闲泛舟河上,洛水不及你美。”

    刘淑雯最禁不得冷锋夸,冷锋一夸她她就脸红。

    小夫妻间最需要的就是对方的认可,虽然肉麻,可是却很实用。

    (本章完)


………………………………

第173章 冲突

    夫妻之间哪怕是再相濡以沫什么的,也需要另一半偶尔的赞美或者夸奖。

    下属也是一样。

    程咬金率领的左武卫是全大唐最邋遢的,集结起来后,看上去更像是一群市井无赖而不是大唐军队。可是与敌人作战时,全大唐的军队反而都不如左武卫能打,就是尉迟恭的右武卫也只是嘴上不服而已。

    “敢打、不要命的打,打没了也打!”这是左武卫的军风。

    为什么左武卫是这样的军风?原因就是程咬金特别护犊子,而且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

    洛阳之战,程咬金手下的一个小兵被军司马漏算了一个人头的军功,几次请求都被军司马赶走了,那个小兵家里穷,人头=军功=封赏啊,他走投无路之下只能找程咬金诉苦。

    结果程咬金就拎着马槊把那个军司马抽了个半死,然后去李世民那接受军棍,临挨的时候就说了一句话:“俺老程手下的兵都是好样的,所以一份军功也不能缺。”

    这个故事是程咬金的家将讲给冷锋的,那个家将,就是那个求告无门的小兵,从洛阳之战到现在,他杀敌勇猛,已经积功成了校尉,可是他却拒绝了朝廷封赏,做了程咬金的家将。

    程咬金是有功大家分、有过老子扛,李靖是功过全部按军规处理,可是李绩就落了下乘。

    李绩这个人最喜欢找替罪羊,给他当手下就得提前做好背黑锅甚至掉脑袋的准备。

    论起护犊子,冯盎也不弱于程咬金。

    他在岸边射鱼,没带调料,就派冯子路去买调料。

    可是冯子路却带着一身伤回来了,冯盎当即就摔鱼不干了,在他几次询问下冯子路才开了口。

    原来,洛阳驻军要扣下冯子路的武器,冯子路不肯,就和驻军冲突了起来。

    冯子路虽然功夫不错,可是肉搏这东西,双拳难敌四手啊。十来个驻军揍完冯子路后就走了,也不提扣武器的事儿了。

    这明显就是找茬嘛!大唐不像秦朝那样“集天下刀兵销毁”,原因就是大唐实行的是府兵制,务农的府兵家里都是有自己的武器防具的。

    民间出现刀剑一类东西不是稀奇的事儿,朝廷只是不允许民间拥有强弩、八牛弩等军队装备而已,连两石以下的弓都不管,毕竟有不少猎户需要靠这个吃饭的嘛!

    冯子路虽然是冯盎的义子,可是冯盎却把他当亲儿子看待,亲儿子都被人打了,当爹的还能不出面找场子?

    所以当冷锋带着刘淑雯看完洛水夕阳下船后,看到的是四千岭南甲士与洛阳驻军对峙,龙牙军在一边待命的场景。

    费扬现在已经快跪了,冯盎和侯君集要是干起来,那影响简直恶劣到了极致,如果……如果这二位哪一个出现了不测,他一个脑袋可不够皇帝砍的。

    冯盎和侯君集对了会儿嘴炮,胡子都湿了。

    侯君集还带着残醉,走路都有些摇晃,只是一挥手,洛阳驻军就齐齐拔出了横刀,这意思很明显,你再不忿我就砍你。

    费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见侯君集都下令拔刀了,费扬急忙拦到侯君集前面:“陈国公,您消消火,耿国公是陛下钦点的贵宾,你我冒犯不得啊!”

    侯君集一把就揪住了费扬的衣领,只是随手一撇,费扬就飞到了四五米外。

    “冯盎,你不过岭南一个野人罢了,有什么资格处置我手下的兵,你现在要不滚出洛阳,我就把你埋在洛阳!”

    冯盎气的黑鼻头都变红了,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侯君集都放出这样的话了,那就干啊!

    这边岭南的四千甲士也拔出了武器,随时准备扑上去,洛阳驻军虽然有一万,可是现在在场的也就三四千,又不是打不过!

    两方的勇猛之士都已经组成了锋矢阵型,也就是做好了战斗的准备,战斗已经一触即发。

    势均力敌之下,冯盎和侯君集都忍不住看向龙牙军这边,哪一方把一千二百龙牙军拉过来,哪一方就有绝对的优势。

    冷锋从李二牛身上的箭匣里拿出了一支惊雷箭,也不剪引信,点燃后一箭射在双方中间靠近冯盎的这一边地面。

    冯盎一看是惊雷箭,急忙招呼甲士快速后撤,这东西他是实实在在知道威力的,要是被破碎的铁片扎个透心凉可就没救了!

    侯君集见冯盎慌张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一支箭而已,至于被吓成孙子样嘛!

    侯君集一直在洛阳驻守,没见过惊雷箭,直到惊雷箭炸响那一刻,他的笑声才卡在了喉咙里。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箭,居然还能炸!溅起的土石虽然飞到了他这里!

    冷锋咳嗽一声说:“这样的箭,我还有一万两千九百九十九支,谁动手我射谁!”

    “谁动手我射谁!”

    随着冷锋话音余音响起的,是龙牙军整齐划一的取弓、打开箭匣的声音。

    侯君集和冯盎都不敢说话了,连手里的兵刃都不敢抬起,虽然他们人多,可是凑一起也不够冷锋这边一半人一勺烩的。

    两个人打架一个人怎么劝架?除非这个人可以碾压那两个人!

    费扬被摔了一个七荤八素,好不容易清醒了,见局面已经被冷锋控制住了,大喜,急忙凑到冷锋身边说:“熩国公,您看看,这该怎么办呀!”

    “怎么办?我倒想问问你,我能怎么办!”

    冷锋也很头疼,大家都是国公,地位都一样,谁也管不了谁,这个时候哪怕来个房玄龄也可以呀,虽然房玄龄也是国公,还是文官,但他好歹是正一品,皇族之外他最大!

    冷锋现在能做的只是控制住冯盎和侯君集别打起来,别的他就管不了了。

    沉默着的冯盎忽然想起昨夜冷锋给自己的东西,嘴角忽然微微上扬……妙啊!

    ……………………

    “老冯,来,你把耳朵凑过来,我跟你说个事儿………”

    “这张圣旨你拿着,这是皇帝给侯君集的,如果你遇到侯君集,他还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你就把圣旨掏出来。”

    (滑稽脸)

    弱弱的问一句,读者大老爷们还有月票这神奇的东西吗?

    (本章完)


………………………………

第174章 羞辱?

    微微一笑中,冯盎拿出了那张圣旨…………

    冯盎这边在的本来就是北边,所以不必在刻意寻找位置,展开圣旨,冯盎大吼道:“陛下圣旨在此,陈国公侯君集接旨!”

    冯盎的嗓门很大,好多外围围观的百姓都听到了。

    侯君集只是看了看冯盎手里的圣旨就傻眼了:“啥?”

    冯盎瞥了一眼侯君集:“皇上圣旨再此,侯君集,你要抗旨吗?”

    侯君集不仅没有被吓到,反而又抬起了横刀,对冷锋说:“熩国公,您可看到了,这冯盎居然假传圣旨!罪同谋逆!理应立刻押解进京!您难道还要无动于衷吗?”

    冷锋扣扣鼻子:“这圣旨是真的,我可以作证,这还是皇帝闲着无聊亲手写的。”

    费扬眼见冯盎连圣旨都搬出来了,急忙凑到冯盎身边说:“耿国公,且容下官看看这圣旨。”

    冯盎很自然的就把圣旨展开给费扬看,这圣旨可是真货,任费扬怎么看也不能看成是假的。

    费扬仔细看了一遍后点了点头:“是真的!”

    冯盎仰起头用鼻孔看着侯君集:“怎么,侯大将军要抗旨吗?”

    侯君集憋红了脸,他可不敢抗旨,只能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他身后的军士们正朝着冯盎,也只能随着他们的将军跪倒。

    夕阳将落,最后一丝阳光从侯君集血红的脸上褪去,可是冯盎却依旧没有读圣旨……

    侯君集抬起头,怒声道:“你在消遣我?”

    冯盎露出了大白牙:“你没猜错,我就是在消遣你!”

    侯君集愤怒地差点跳起来,可是他不敢动,冯盎既然拿着圣旨,那就是“天使”的身份。

    这里的“天使”可不是长着翅膀的鸟人,而是“传旨人”的名字。

    天使不是一个固定的职业,准确的来说谁拿着圣旨传旨谁就是天使。(虽然太监居多)

    天使可是一个肥差啊,要是遇到给某人传旨赐予爵位、或者是升官等喜讯的,接旨的都会给天使封一个大红包!有多大?参考请期时袁天罡的收益!

    而且这种“红包”不属于贿赂,皇帝都默许这种行为,因此这些好事传旨的活儿,一般都是朝堂高官做的,一是传旨的人身份得够尊贵,至于二,或许这也是皇帝给手下的一个福利?

    冯盎在那捧着圣旨就是不读,侯君集虽然愤怒却无可奈何,这是很戏剧性的一幕………

    繁星显现,夜色已经彻底笼罩了大地,侯君集的嘴角已经咬出了血,奋力一拳锤到地上后,侯君集看向冷锋:“熩国公,你就这样看着?”

    冷锋不想站着,现在正坐在椅子上吃点心喝茶,听见侯君集向自己发问,就说:“侯将军,我也没办法啊,我现在要是凑过去也只能跪着,能偏安一偶已经不错了。”

    和冷锋前后差一点坐着的费扬也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埋头只是啃蛋糕。

    侯君集现在已经气的肺都要炸开了,现在除了洛阳驻军、龙牙军、岭南甲士外,周围都是看热闹的洛阳百姓,这是让他颜面彻底扫地啊!!!

    冯盎扭了扭腰,站了这么久,他也浑身不得劲,不过只要看着侯君集过一会儿就想跳起来的样子,他就满心欢喜。

    从落日时分拖到现在已经足够了,于是冯盎清了清发干的嗓子念道:“皇帝诏曰:高昌之地,世窥中原,久矣……………”

    侯君集听到冯盎开口念圣旨,才舒了一口气,放下心头怒火专心听起圣旨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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