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山门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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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山门异类-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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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了,当这小郎君走到两军阵中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是就九死一生了。虽然觉得有些惋惜,但是薛奉义还是准备执行命令。

    因为他是军人,无论是杀人还是奉命行事,对他来说,都像呼吸一样自然。

    而陆哲认真而平静的叙述,成功地让两方人马都愤怒起来,明明自己危在旦夕,只要任何一方轻轻一挥手,都可以将他剁成肉泥,但是他还一副我才是主宰,有恃无恐的模样,言语之狂,令人发指,还要扬言将吾等尽数埋葬于此,如此狂态,令这些厮杀汉觉得自己被深深羞辱了。

    可恶!这小儿不当人子,竟如此之狂,莫不是真当自己是仙人子弟了,真以为自己有什么法术不成。陆哲话里透出地轻描淡写,让两方的兵士都觉得受不了,纷纷摩拳擦掌,只待自家统领一声令下,便杀光对面,将这可恶的小子掳走。

    便是要活捉,耶耶也要这小儿吃尽皮肉之苦。这就是此刻两方人马中,不少人心底共同的声音。

    “说实话,我挺不喜欢杀人的,既然你们不信,那就给我去死吧。”陆哲叹了口气,从怀里摸出了自制的火折子和一个小瓷瓶,拔开了木塞,露出了里面的丝绸引线。

    “禄兄,真的不考虑下吗?”此时的禄东赞离陆哲起码十几米远,只能隐隐看清陆哲手里拿了东西,但是看不清是什么。

    “某心已定,还请小郎君务必识时务。”禄东赞虽然也很生气,但是还是保持着风仪。

    “呵呵,禄兄可知,什么是艺术?”陆哲叹了口气,火折子里的火星遇风自燃起来。

    “什么,艺术——此乃何物?”禄东赞一脸的狐疑。

    “因为——爆炸就是艺术!。”陆哲呐呐自语到,随即用火折子点燃了干燥地丝绸,看着火苗燃烧的速度,吓得他赶紧用力把白瓷瓶扔向了吐蕃人,在捂住耳朵的同时,也张大了嘴巴。

    轰——

    爆炸就是艺术!
………………………………

第七十六章 枪冷还是尸冷

    陆哲用作引线的丝绸条用胡麻油浸湿过,虽然对于引线燃烧的速度做过实验,但是事到临头,引线燃烧的速度还是心情紧张的陆哲有些发慌。

    所以,白瓷瓶刚刚抛到吐蕃人阵中,还没有完全落地的时候,就发生巨大的爆炸,巨大的气浪甚至让陆哲都打了一个趔趄。

    更不用说那些吐蕃人了。

    要知道,作为学院派的陆哲配置出来的,并非是那种乡下那种炸鱼的土炸药,而是颗粒化的黑火药,说是黑火药都有些不对,实际上因为他减少了硫磺的量,使燃烧变得平缓,爆炸更充分。

    而且由于颗粒火药中间有空隙,增大了炸药与空气接触面,可以使燃烧更充分,且硝酸基进入木炭空隙中,能较大限度的让木炭充分燃烧,比那些简单混合的土炸药,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要知道,哪怕在八十年代,那些铁路工人在野外用来开山炸石的,也就是用的这种火药。山石都能炸开,何况人乎。

    于是,在巨大的火光和爆炸中,吐蕃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炸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最悲剧的是首当其冲那个吐蕃勇士,陆哲清楚地看到他的手臂飞到了两米高,落到了陆哲前方几米处。

    坚硬的白色碎瓷片在那一瞬间化身夺命地死神,一名吐蕃人的眼窝里就被插入一块瓷片,瓷片从其眼窝插入其脑中,眼看是活不成了。

    其实白瓷瓶里面没有铁钉钢珠什么的,杀伤力不算大,但是巨大的声浪和火光带来的慌乱让吐蕃人大乱,而且不少人口鼻都被震出血来,而且马匹受惊和受伤之下,不少吐蕃人被甩下马来,被活活踩踏而死。

    更加让陆哲惊喜的是,因为吐蕃人多穿皮毛,而且是用手吃饭。吐蕃人多肉食,有一个坏习惯就是,用沾满油的手在衣服上擦拭……。

    于是,一朵名为烈焰的死亡之花,在吐蕃阵中绽放开来,不少人都缺胳膊折腿,更多都是因为被受惊的马匹踩踏的,粗壮的身体燃烧着火焰,在地上不住地挣扎着,哀嚎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皮肉焦糊的味道,场面极其惨烈。

    吐蕃人,几近团灭!

    他竟然能招下天雷!此时的崔元礼内心狂震,饶是他心性极好,也忍不住浑身颤抖着,方才那巨大的声响,分明是天雷勾动地火。

    只见那山水郎手中火光一道,飞入吐蕃人阵中,紧接着,十几名吐蕃人都被雷所击,而且烈焰缠身,崔元礼虽然站得很远,但是方才那巨大的声响还有那飞舞的断肢残腿他都清清楚楚地看见了。

    同样的震撼,还出现在陆哲背后的薛奉义阵中,因为陆哲背对他们,但是不妨碍他们看清吐蕃人这边宛如炼狱一般的惨状,再加上顺着风隐隐传来的,血肉的焦糊味道。让不少兵士暗叫侥幸,方才这山水郎,仙人弟子,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用天雷来劈自己。

    于是,不少人甚至都跪了下来,对着空中不知名的存在跪拜着,哪怕是残存的吐蕃人,更是神不附体,对着吐蕃大雪山的方向,面带惊恐地不停跪拜祷告。

    此时,再也无人觉得陆哲方才所说的是个笑话,看着陆哲的眼神,带上了惊惧与害怕。

    诸君,这并非是夸大和戏言,当辫子朝的军队第一次遇到坚船利炮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妖法邪术,猪狗血破之。

    “禄兄,汝还在否?”陆哲强忍着血肉模糊带来的不适与呕吐感,笑盈盈地问道,同时心中暗叫侥幸,幸好自己离得远,稍微近一点自己真的要忍不住吐出来了。

    因为禄东赞因为是在吐蕃人的簇拥下,在爆炸之时,他很幸运的只是从马上摔下,折了一条胳膊而已。此时他惊魂未定,浑身颤抖着,在自己伴当武士的搀扶下,站了起来。

    “哲没控制好,本来天雷不会劈到禄兄的,害得禄兄受到惊吓了,是哲的不是。不然禄兄若是死在大唐,引起两国刀兵相见,哲就有些看不过去了。”陆哲故作轻松地装逼,其实此刻,他藏在长袍下面的小小身躯,也是在微微颤抖着。

    毕竟,一个和平年代来的灵魂,面对着如此血肉横飞的惨状,早就引起内心极度不适了,所以他才冒险一试,先炸了吐蕃人。之所以让定明先走,因为他知道,定明是看到过这些小瓷瓶的,而炸药这个魔鬼,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绝对要保密。否则被统治阶级知道了,自己肯定会被软禁一辈子或者灭口。

    所以他宁可把自己装扮成一个神棍,让所有人都以为那是他招来的天雷。

    毕竟,只有他能用的“召雷术”和随便一个人都能使用的炸药,对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来说,意义很不一样。

    “什么!他还能控制天雷?”听到陆哲的话,除了还陷入大恐怖的吐蕃人以外,崔元礼和薛奉义等人心中都一惊,这已经不是人间的手段了。

    他这仙人弟子的身份,是真的。此时崔元礼的心中都冒出了这个念头。作为五姓七望之人,崔元礼是知道山门的存在的,毕竟,每个大唐高第里,都豢养着不少的山门之人,以客卿的身份存在着,之前崔元礼还以为此人乃是某个高门里培养的核心山门子弟,否则的话才会如此对于天下大势了然于胸,现在看来,他这仙人弟子的身份,怕是真的了。

    毕竟,如果山门拥有如此力量,早就召雷劈死孔家的那位,重新出山了。

    想到这里,想起方才陆哲严肃的说,要把所有人埋葬在这里的话,崔元礼还是很庆幸,当日在园中听懂了陆哲的暗示,今日并没有派人出来截杀他。

    当日在观鱼园中,钱东林抛出一枚铜钱,羞辱崔元礼禄东赞一行人之时,陆哲就对崔元礼说过,“此‘钱’非哲之物,乃是他人所有,指的就是那钱姓士子,当时崔元礼就听懂了,后来细细一查之下,果然发现那钱姓士子的异样,而且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任城公主,再加上禄东赞对于陆哲志在必得,所以他才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并未派家将出来搞事。

    现在看来,是自己的谨慎救了自己一命啊。看着吐蕃人十不存八,剩下的还个个重伤,火毒入侵身体,若无良药,这些人也活不成了。想到这里,崔元礼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刚刚让定明大和尚走了。

    “这仙人子弟,果然视世人如草芥,这操弄人心之术,极为可怕。”崔元礼打了个冷颤,故意将擅长治疗外伤的定明大和尚遣走,崔元礼敢断定,这陈州城内,无人能救这些吐蕃人。而且之前他明明能将这两队人马尽数击杀于此,却还故作姿态欲牺牲自己,让定明先走,当时之态,连崔元礼都觉得此少年过于天真,现在想来,崔元礼的脸不禁有些发烧。

    其实陆哲就是单纯的怕熊猫听到爆炸声后受惊发狂,会忍不住给自己一熊掌而已,而定明,正是在山外,唯二能带走熊猫的人。所以陆哲才会让定明带着熊猫先走,否则的话,他怎么会让武艺高强的定明先走。

    “禄兄,还请上覆吐蕃国主,哲谢过其拳拳之意,终有一日,哲会亲自进那拉萨城,好好与其‘盘桓‘呢”崔元礼正在暗自后怕的时候哦,陆哲开口了,一开口就是软中带硬的威胁之语,特别是他加重了盘桓那两个字读音,不知为何,听到之后,在场的人心中都涌起一股冷意。

    仿佛看到如猫咪一般温顺可爱的少年乳虎,第一次露出獠牙,想要品尝血肉的鲜美一般。

    “奉义兄,还不让开道路么?再怎么说哲乃是汉家子弟,并不想让我汉家儿郎大好性命,皆数葬身于此。”陆哲转过头对着薛奉义说道。

    “这天雷,不知陆小郎君还能招下几次呢?”薛奉义沉吟良久,狭长的眼睛眯着,好似捕食前的猎豹。

    “你猜?”话音未落,又是一道火光涌出,轰的一声过后,薛奉义这边的战马纷纷受惊奔逃,不少士兵坠下马来,很多人不顾身上还有泥土,对着陆哲翻身就拜,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硝烟散去过后,道边的树林里,一棵大树应声而倒,旁边还有一个大坑,由于还是正月,树林中有不少枯枝,很快,零星的火焰便燃烧起来。

    “请问奉义兄,是吾这雷火炽热,还是汝等之血更热?是汝之枪冷,还是尸更冷?”陆哲看着薛奉义,一字一顿地说,眼神中充满戏谑与不屑。

    而这一声巨响与火焰。彻底击垮了薛奉义一边人的心理防线,马匹已经四散而逃,不少兵士也受了伤,看着还兀自在燃烧的巨树,不待薛奉义下令,府兵们自动让出了一条道路。

    哈哈大笑中,少年自浓烟中而来,缓步而行,衣袂飘飘,看都不看这些兵士一眼,好似那掌握那天雷地火的仙人行走于凡世一般。

    陆哲走过之处,兵士竟无一人敢拦,更有甚者,行大礼参拜之,连头不敢抬起。、

    随着这仙童一般的少年渐行渐远,一阵歌声缓缓从远处传来。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误逐世间乐,颇穷理乱情。

    九十六圣君,浮云挂空名。

    天地赌一掷,未能忘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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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都有要事,现在才回来,明天恢复更新。

    家人事情有点多,不好意思,各位兄弟,明天恢复更新了。待会儿发红包,谢过yteuje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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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定明归心

    随着少年郎且歌且行,一行人目送他渐渐消失在冬日铺满碎雪的官道上。

    陆哲安步当车,略带着嘲讽的微笑,缓缓而行,明明身处刀剑之林,仿佛身在溪边竹林一般,让包括崔元礼薛奉义甚至被炸得不轻的吐蕃人都不得不赞叹,好个“天教分付与疏狂”的清都山水郎,端的有仙家气度。

    他们不知道的,等到转过了这个路口,他们眼中好几层楼那么高的仙人弟子,立刻换了一副心有余悸地模样,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不是陆哲不想快点走,而是他的脚已经不听使唤了。

    吓死我了,陆哲心有余悸地摸了摸心口,刚刚经过薛奉义军阵的时候,他表面上稳如老狗,其实当时只要任何一个士兵动手,自己就被交待在那里了,当时他没走一步,心都在狂跳,为了掩饰自己在发抖,不得不念了几句诗。

    他做的火药看起来声势极大,但是仅仅是声音巨大而已,哪怕是在后世一战时期,纯火药的杀伤力还是有限,主要靠飞溅的弹片和炮弹输出,知道爆炸狂人诺贝尔的出现,才让火药变成了战场上的恶魔,至于利用爆炸产生的气浪毁天灭地?抱歉,那起码得等到波粒双形爱因斯坦出现之后,召唤出英灵small boy,才能做到。

    自己所做的火药,里面并未加入钢珠什么的,唯一的杀伤力就是靠那些碎瓷片,杀伤力其实有限,如果不是大唐人信奉鬼神,喜欢把一切不合理的事物往鬼神身上靠,再加上自己之前装神弄鬼留下的固有印象,今天自己想要活着走去,怕是难上加难。

    未取得足够地位之前,自己还是少装逼吧,虽说装了逼就跑很刺激,但是也忒刺激了呀。陆哲暗自后悔,观鱼会结束了自己走了不就得了,非要想看看疑似文成公主的少女真容,如果不是运气好,自己现在命都没了。

    好奇心害死猫啊,感觉现在都还不是很利索的腿,陆哲暗自感叹,想着磐石镇起码还有十几华里,陆哲就郁闷了,这得走多久啊。

    来到古代,陆哲发现古人虽然普遍身体素质不如后世之人,但是忍耐力简直惊人,十几里路,对于古人来说,简直不要太轻松,而脑子里留有后世固定印象的陆哲,觉得这十几里路简直就是折磨。

    “陆师!”正当陆哲暗自沉吟间,一个激动的声音在旁边的山坡上响起。扭头一看,陆哲大喜,正是带着熊猫的定明大和尚。

    原来,刚刚定明虽然带着熊猫远去,但是并未走远。久经战阵的他心中也明白,自己这一去,那名被让自己开悟,被他称作陆师的少年,多半凶多吉少,被掳走软禁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虽然两人分开才是最理智的作法。想到那名少年虽然因为害怕,浑身微微颤抖,但是依然坚定地让自己离开的场景,再加上当日统军府内,那个郑重其事,大声告诉自己百花四训的少年,定明不禁有些恍惚。

    某九头蠪侄何时需要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郎来救了?想起往年的诨名,定明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年前那个终日厮杀,乱世人命如草的年代,一股热血不禁涌上心头。

    蠪侄者,上古恶兽,其状如狐而九尾,九首,虎爪,其音如婴儿,好食人!

    于是定明大和尚提起混铁棍,带着熊猫,毅然回头而去。

    定明很清楚,此时回去不过多送一具尸体而已,于是他悄悄绕道了旁边的山坡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下面的局势,准备等到吐蕃人与统军府火并结束,自己在突然出现,奋力一搏。

    没想到是,当他在来到山坡上,耳力很好地他竟然听到自己的陆师准备将两票人马尽数埋葬于此的话,紧接着,一道火光飞过,接下来的,便是石破天惊的一阵炸雷。

    少年与惊雷与地火中,状若在世行走的仙人,而在山坡上的定明,则是对着少年所在的位置,虔诚跪拜。

    “陆师说的都是真的!”此时,这个念头强烈地充斥在定明大和尚的脑海,在拜师之时,定明虽然对自己这位少年恩师的学识极为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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