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碗两母鱼头煲,被三人吃得干干净净,就连年纪最小,身体最为柔弱地金山公主,也将满满一碗还带着大唐版切面的鱼头煲吃得干干净净。
这个时候,就不得吹一波杨府的侍女了,为了免于三位贵人落得一个有失风仪的尴尬局面,借着上酒的机会,一人面前又多了半碗鱼头煲。
作为士族,什么没有见过,怎么能跟那些泥腿子一样,看到好吃的就吃得杯干盘净,岂不是失了身份?
虽然杨弘之和金山对于自己不由自主吃完面前药膳的事情有点微微脸红,但是自家侍女的懂事,还是让杨弘之的脸色缓了过来。
只要我添得够快,尴尬就追不上我的意思?
“哦?能愈小疴?实不相瞒,愚兄之前试过食疗之法,只觉得收效甚微,但今日贤弟所制名为‘药膳’之物,现在感觉浑身温暖,颇觉舒适,比起往日所用食疗之方,亦要好上不少。不知此方功效如何?”
“此汤名为二母鲈鱼煲,二母者,贝母与知母也,鲈鱼者,补血、健脾、益气之佳品,辅以前胡柴胡等物,具有滋阴清热,补血固本之效,长期食之,可止咳平喘。特别适于风邪入肺者食用。”
说到这里,陆哲看了对面的金山公主一眼。对面微微点头示意,算是谢过了。
“原来如此,贤弟果然医术精湛,小小一道吃食,也能弄出此等药效,其滋味嘛——亦是甚美。”杨弘之回忆起带着中药味道的鲜美鱼头汤,还有些意犹未尽。
这种滋味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吃到的,鲜美中鱼汤中带有药味,两相混合下,反有一股异鲜,而且吃完之后浑身暖洋洋的,身体极其舒服。
事实上,在隋唐时期,虽然已经有了食疗的概念,但是大多是“取梨两只,蒸而食之”等等只利用食物来治疗的,而将药物与食物同煮的取得一定疗效的药膳,还没有出现。所以当杨弘之等人第一次吃到带着中药味道的食物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就觉得里面有药,比起单纯的食疗效果要好,故而觉得浑身暖洋洋的,通体舒泰。
吃到带有中药味的东西就觉得是药,也算是一种长期形成的心理暗示和安慰疗法。后世不是有一种理论说过么,中药大多是安慰剂,实际治疗效果不大。虽然屠呦呦的青蒿素直接打了这种理论的脸,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认为犀牛角壮阳等意会的中药疗法,确是有点这方面的嫌疑(只是家言,专业者勿喷)。
“公主殿下风寒刚好,若能平日里多食此汤,倒也有些裨益。”看着对面那个柔弱的小小身躯,陆哲忍不住开口道。
“小郎君盛情,金山感激不尽。”对面的小公主也开口了,算是接受了。而她周围的侍女,也齐齐拜伏于地,齐声称谢。
“无妨,无妨,哲这便将其方子写下,算是答谢公主宴请之情,另外,弘之兄也抄去一份罢,此方颇为温补,适宜老者与妇人食之。”陆哲笑着对杨弘之拱了拱手。
“如此,愚兄就愧受也。”杨弘之面露微笑,“今日金山公主宴请贤弟,倒是便宜了为兄,得了贤弟之仙方。”
“弘之兄过谦了,愚弟与兄一见如故,些许药膳之方,不过小事尔。还望弘之兄切莫嫌弃方好。”陆哲突然想起,二十多年后,李二陛下清算山东士族的时候,杨家不仅没有倒下,反而将根基扎得愈发深厚了,想到这里,陆哲觉得提前交好杨家,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他长身而立,学着记忆中鬼长老的样子挥了挥袍袖,顿时,一副少年高人的气度就浮现出来了。
“酒来——”
看到陆哲这幅样子,长期经过的宴会洗礼的侍女早就知道,这位主人口中的“大唐第一神童”“仙人弟子山水郎”是要准备作诗或者写点什么了。
于是,早有一身段窈窕,面若桃李的侍女大姐姐,给陆哲满上酒。同时,早有仆人送上了文房四宝。
“今日之宴,是为乐极也,哲感念主人盛情,特此以数道药膳方相赠,并有一诗,献与主人,以记今日之盛状也。”
说罢,陆哲一仰脖,一盏酒下肚。众人都齐齐到了一声好。接着,他接过纸笔,详细地写下了几个他还记得的药膳方子,接着,将笔一扔。
又喊了一声酒来。此时,那位大姐姐再次将陆哲手中的青铜酒爵斟满。
一口饮下杯中之酒,陆哲白皙的脸上已经有些泛红,向前走了一步,缓缓地吟出了第一句:
“曲巷幽人宅,高门大士家。”
开头一出,在场懂诗的杨弘之,立刻就品出不凡来,等到想要听下文之时,却听见那厅
堂之中,一副终南狂士,少年高人的少年又呼了一声
“酒来——”
侍女不敢怠慢,立刻又倒了一杯酒,陆哲又是一饮而尽。此时酒劲上涌,他走路都有些不稳了。
但是陆哲不管不顾,在众人有些担心的神色中,指着窗外的池塘,念出了剩下的诗文。
“池开照胆镜,林吐破颜花。
绿水藏春日,青轩秘晚霞。
若闻弦管妙,金谷不能夸。”
“好!”听闻这位少年郎君,仙人弟子剩下的诗文,杨弘之不由得高声叫好起来,心道族弟杨弘毅说得果然不差,这位少年郎君,不仅年少多智,身怀奇术,于诗文一道,亦是灵气逼人,更兼仙气飘飘。
这山水郎不过十一二岁,便精通医术、术数、管仲术与召雷道法,其智高绝,便是那吐蕃国师之题,亦被其随手解之,更兼诗文一道亦是胜过常人,若说此少年郎不是仙人弟子,怕是杨弘之自己都不信。看着陆哲的眼光,愈发地充满了欣赏。
若此人为自己所用,不亚于后汉三国刘备得遇卧龙也,不仅家主之位可期,这天下世家之首,杨家亦不是没有机会争上一争。
杨弘之看着陆哲,心中招揽之心大起。
此诗一出,不仅杨弘之大声叫好,连杨府的侍女们,都眼神发亮地看着陆哲,作为杨府的侍女,堂中的侍女们,俱是颇通文学的。这首诗虽然言语直白,但是对于粗通诗文的侍女来说,这首辞藻华丽,仙气飘飘的诗文,简直就是美文天上来。
就连对面的小公主,从小长在皇宫,接触不少文人,也听出此诗不凡来,看着风流不羁,潇洒飘逸的少年仙人弟子,不知道为什么,罩衫下的金山公主心中突然涌出一股异样,仿佛此人自己似乎从哪里见过一般。
于是,我们的金山小公主,也暗暗地在罩纱下面,低低地喝了一声彩。不过声音太小,除了她自己怕是没有其他人听到。
“多谢贤弟,凭此一诗,愚兄这小小宅院,算是名动长安矣。”杨弘之亲手斟了一杯酒,递到陆哲面前。
“还请贤弟满饮此杯。”
“即是如此,哲便敬弘之兄与公主一杯。”陆哲也不含糊,一口将其饮下。
“好!贤弟果然旷达君子。哈哈哈。”杨弘之也是颇为兴奋,亦是满饮了一杯,就连那位小公主,也受其感染,在周围侍女惊骇的眼神中,端起了面前的果酒,一口饮下。
哈哈哈,金山公主饮酒这件事,算是将此宴推上了高潮,兴奋的杨弘之又让人送上西域有名的葡萄酿,又让人烤了一只羊,势要于陆哲不醉不归。
“愚弟敢不从命?”陆哲也有点上头,端起葡萄酿,一饮而尽。自是又收获了一片叫好。
于是,在烤羊肉的香气和小姐姐让人眼花缭乱的歌舞中,陆哲不知道饮了多少葡萄酿。
在他酒醉晕倒的最后一刻,他只记得似乎又有一个重要的人加入了,但是此人是谁。
他已经记不清了。
………………………………
第一百五十九章 酒醒与绿枝
等到陆哲醒来的时候,直觉得光线有些刺眼,浑身酸软,脑袋如针扎一般疼痛。
“看来以后还要少喝酒才是。”陆哲苦笑着摇摇头,自己这具身体不像后世的自己那么“酒精”考验,酒量颇浅,就拿昨天来说,不过半斤的郢州富水,度数不超过15度,自己就醉成这样。
仔细晃了晃头,将宿醉带来的不适感甩出去,却让陆哲的脑袋愈发昏痛了。陆哲这才打量了一下,发觉自己身处一个华丽得不像话的房间内,别的不说,就说这身上盖得锦衾,比起任城王府自己所盖的,就要丝滑温暖不少。
“小郎君可是要饮水?”一个温和软糯的声音在陆哲背后响起。
“咦咦?阿嘞?”逆光之下,陆哲有些看不清背后之人,用力眨了几下眼睛之后,陆哲这才看清。“原来某还在杨府。”
“小郎君可是忘了,昨日小郎君在鄙府中与吾家郎君饮酒至深夜,还做了好些诗,吾家郎君见小郎君已醉,不得已在府中安歇。”侍女恰到好处地递来一杯水,清凉的水很好地缓解了宿醉带来的口渴?
“作诗?醉酒?某都做了些什么诗?”陆哲大感头痛,自己能记下的唐诗本来就那么几首,万一不小心被秃噜了嘴,来一句“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什么的,自己不是当时就要GG?
“奴记不得了,只听得堂上的姐姐说,小郎君一杯酒一句诗,念了不知多少。就连吴王殿下与其师岑秘术,也是抚掌叫好呢。”
“吴王?岑秘书?昨夜他们亦至?”陆哲有点懵逼,在吟诵(抄)完那首诗仙的宴陶家亭子之后,他就有些醉了,模模糊糊地是感觉有人来了,但是那个时候他完全醉了,从侍女小姐姐的描述来看,自己那个时候已经开始要酒喝了。如果陆哲所料不差的话,这个吴王就是那个悲剧的吴王李恪了,而所谓的岑秘书,就是现在担任秘书郎的岑文本了。
“吾那侍卫呢?”低头沉思的陆哲不由得问起了阿飞的去向。
“某在此……”从房间的房梁上传来阿飞的声音,紧接着,碧色一闪,阿飞鬼魅般地站在陆哲的床前,吓得侍女小姐姐花容失色。
“某欲穿衣,不须汝服侍,汝且去罢。”还好,裴青奴教过陆哲士族如何吩咐侍女,不然的话,陆哲就要露怯了。
“诺。”侍女小姐姐看着陆哲和阿飞,心知这位小郎君应该是有话要同自家侍卫讲,也不多话,行了一个礼,说了句郎君衣物在屋内之后,便倒退着出屋去了。
“阿飞,昨夜究竟发生了何事?”见到那位侍女出屋去了,陆哲压低声音,急忙问道。
“昨日……”阿飞也打开了话匣子,听得陆哲眉头一皱一皱的。
原来,陆哲在昨天给完药膳方子,念了几句诗之后,吴王李恪和其师岑文本就到了,貌似吴王与那金山公主关系极好,阿飞听到吴王叫金山公主阿姊,听说今日金山公主宴请她的救命恩人之一,貌似仙人弟子的山水郎,吴王也过来凑热闹,正巧听到了陆哲念的那几句诗,那个岑文本就大声叫好起来。
“然后?”陆哲看着阿飞。
“然后郎君汝便醉了,大喊着自己斗酒诗百篇。”
“而后呢?”听到这里,陆哲的脸皮不由得抽搐起来。
“接着杨郎君便让人送上美酒,郎君一饮而尽,一杯酒,一句诗,做了不少……”
“某都做了些什么诗?”陆哲的心都绷紧了。
“某大字不识,哪会记得,郎君昨夜亦是酩酊大醉,开头之诗尚能听见,而后之诗,已然听不清。”
“捡那汝听清之诗文,尽数讲来。”
“某只记得……郎君为感念金山公主之盛情,念了不少带金山字眼之诗。”
“比如?”
“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
“额……”阳明先生,对不起了,陆哲在心头默念。
“玉真之仙人,时往金山峰。清晨鸣天鼓……王母应相逢。”
好吧,太白老兄,你又失去了一首向玉真公主赞美的诗,没办法,谁叫你的诗文算是后世国人背得最多的诗文呢?不过我还记得将太华改成金山,算是没有完全醉吧,陆哲定定地想。
“还有否?”
“某实在记不得了。”阿飞苦恼地挠了挠头,“大概皆如此类罢。什么晴时笑语闻空虚,斗乘巨浪骑鲸鱼,还有手持白鸾尾,夜扫南山云。诸如此类。”
好嘛,这次自己果然没有逮着诗仙一个人霍霍,诗鬼自己也没有放过。陆哲不仅有些庆幸,如果自己昨夜背的都是这类诗文的话,倒也不错。
在闯出仙人弟子,清都山水郎的称号之后,深知人设重要性的陆哲,一有时间,就努力地回忆后世那些求仙修道的诗句。在五庄观和来长安的路上,每当入夜之时,都会时时背诵,以备不时之需。
托那个年代流行培养背诗教育的福。陆哲小时候是背过唐诗三百首的,而且因为家长竹笋炒肉的“温柔”手段,导致记忆非常深刻,在这个没有网络,没有娱乐,入夜之后只有繁衍人类一件事好做的古代,不能繁衍后代的陆哲,在每个难熬的深夜里,都是靠回忆这些度过的。
现在看来无数次的回忆还是没有错,哪怕昨夜自己醉成那样,下意识地就是吟出这些诗文,没有喊出“!”之类的话出来。
想到这里,陆哲不由得十分庆幸,轻轻地笑了出来,看得旁边阿飞有些摸不得头脑。
“阿飞!某决定,从明日始,汝要开始识字!”
“诺!”虽然对于自家这位小主人的让自己识字的行为有些奇怪,但是阿飞倒也没有觉得什么,当做是他这位主人另一个奇怪的规矩罢了。
就跟这位主人固执地要让所有人饮烧开之水,规定自己和云针七日之内必须沐浴一般,俱是些自己与云针,甚至是王府之人都不能理解的奇怪规矩。
识字罢了,还能比杀人难?少年阿飞看着自家正在努力穿衣服的小主人,心想要不要把昨天夜里,房间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他。
虽然他觉得没有什么,但是直觉告诉他,如果自己说了,可能对自己没有好处。
正在想着,门外又传来一个软糯好听的声音。
“小郎君可要洗漱?”
“进来罢!”正在努力跟古代士族繁杂衣服作斗争的陆哲,此时嘴里叼着一根簪子,正在试图整理圆领袍。
“还是妾侍候郎君穿衣罢。”进门之后,看着这位小郎正手忙脚乱穿衣服的样子,侍女不由得嘴角微微上扬,立刻走到身后,帮陆哲穿起衣服来。
很快,侍女就帮陆哲穿好了衣服,伺候陆哲洗漱之后,又让陆哲坐下,开始给陆哲梳头。
不得不说,杨府的侍女果然有一手,很快就帮陆哲梳好了头。
“小郎君果然仙童一般人物呢,可要擦些粉?”帮陆哲插好簪子,带好幞头的侍女,仔细端详了一下陆哲的脸,正想要给陆哲脸色擦些香粉的时候,陆哲赶紧拒绝了。
“多谢小姐姐,还是算了罢。”虽然这个年代贵族男子涂脂抹粉很常见,但是作为老直男的陆哲对于男人搽粉这件事,还是十分抵触。
哎……古代男人搽粉簪花穿高跟鞋(高屐),真是中西一般同,陆哲叹了口气,对于唐朝士族男子流行涂粉不仅有些头疼。
遥远的西方,再过几百年后,西方的男人们也会涂着香粉,穿着丝袜,穿着高跟鞋,还自以为自己觉得美的跟什么一样。路易十四甚至还有一张穿着白丝,脚蹬红色高跟鞋,露出大半个大腿,姿势极其风骚的油画(大家有兴趣可以百度下,真的非常喜感)。
男人骚起来,就没有女人什么事情了。想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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