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说完,朱棣转身,提起刘淳,上了战马,绝尘而去,等从人群冲出,跟张玉和朱能碰面,朱棣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运粮!”
“遵命!”
这俩人可太解气了,王爷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狠抽姓蓝的嘴巴!
活该!
让你小瞧我们燕王府,知道什么是强龙不压地头蛇,想跟我们斗,你还不够格!
这俩人带着王府兵马,大摇大摆,把军粮悉数运出,只留下一个暴跳如雷的蓝玉。
“王爷,没看出来,你还真够意思!”
刘淳坐在马背上,想到蓝玉吃人的样子,就手舞足蹈,嘴上没了把门的。
朱棣哼了一声,“你先别往自己脸上贴金,蓝玉不把我放在眼里,给他点教训,也是应该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本王可是救了你,就没有什么表示?”
还真是现实啊!
刘淳刚刚升起的那点感激之情,一下子消失大半。
“王爷想要答谢,我也没有什么更好的东西,只是做了点火药,不知道王爷有没有兴趣。”
朱棣半真半假,没想到诈了刘淳两句,还真掏出好东西了!
“你小子懂得火药?”
“那是自然,我们郭氏门下,都会用火药开山取石,修桥铺路。”
能炸开山石,自然能炸死鞑子。
朱棣沉吟道:“本王刚刚得到了一批从应天运来的火药,你的火药,比之如何?”
“至少一倍以上!”刘淳信心满满,他接手白羊口,弄到了几条火铳,也装模作样,打了几次。不得不说,明朝的黑火药还不算成熟,比例不合适,打过之后,残留的渣滓太多。
刘淳按照完美的比例,配置了五十斤火药,老爹柳三亲自验证过,威力大了至少两倍!刘淳还是个谦虚的好孩子。
“嗯,本王请宋国公,颖国公,还有……永昌侯,一起来开开眼界!”朱棣很想看到蓝玉吃苍蝇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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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独挑重担的朱棣
小孩子往往很喜欢黏着别人,尤其是比自己大几岁的,比同龄人成熟,又不像大人那样遥远。
自从刘淳再度来到燕王府,小胖墩就成了尾巴,而在小胖墩的后面,还有个若有若无的尾巴!
熊孩子朱高煦越发讨厌大哥和刘淳了,以前朱高炽刚到北平,他仗着地头蛇,可以欺负大哥,朱高炽任凭他捉弄,也不敢怎么样。
现在可不成了,小胖墩从刘淳那里得到的不只是锻炼身体的办法,更是自信和胆量。兄友弟恭,当哥哥的要对弟弟好,可该管教的时候,也要管教!
更让朱高煦沮丧的是,大哥霸气起来,父王和母妃都向着大哥,昔日的父母宠儿,频频遭白眼冷落。
可把朱高煦给气坏了,又没有办法。
这不,小和尚又来了,肯定又会教大肉球坏主意!
他像是影子似的,躲在柱子后面偷听……“我听说你把田产都拿出去雇工了,不心疼?”朱高炽蹲在墙角,一边啃着包子,一边问道。
刘淳笑道:“没有办法,咱们陛下奉行均田,普天下的老百姓,都有一块土地。北平人口不算稠密,大家各安生业,虽然过得清贫,但却乐在其中。若是不用土地,老百姓是不愿意来做工的。”
“哦!”
小胖墩点了点头,还真别小瞧他。
朱高炽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一帮堂兄弟在朱元璋面前接受教育,耳濡目染,见识比起一般的成年人也不差太多。
“那为什么不征用民夫,征民夫可是不用花钱的!”
刘淳哑然,“大公子,古人说舍得舍得,有舍有得,而我们郭氏认为,存在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利用民夫,固然不花钱,可军粮的质量没法保证,效率也提不上来。花了钱,付出了代价,民工们谨慎做事,踏实小心,确保军粮的质量。将士们吃饱了肚子,才能跟着王爷阵前杀敌立功,你说是不?”
小胖墩把小半个包子塞进嘴巴里,三口两口吃掉,伸出两个油乎乎的大拇指,冲着刘淳笑道:“我听懂了,你这是为了父王!母妃可说了,你是个顶好顶好的朋友!”
刘淳跟朱棣总是隔着一层,倒是徐氏挺偏爱刘淳的,所谓爱屋及乌,徐氏早早随着朱棣北上,把大儿子留在了老朱身边。
一晃这么多年,徐氏总觉得亏欠朱高炽很多,可她又不知道怎么补偿儿子,朱高炽交了刘淳这个朋友,徐氏索性就对刘淳好一些,这也是情理之中。
“对了,王妃不是说要给将士配驱蚊包吗!我准备了。”刘淳笑呵呵道。
小胖墩一跃而起,立刻拉着刘淳去见母妃。
……
麻布小包,结实耐用,有巴掌大小,针脚十分细密均匀,抽口处系着一条绳子,装上药材,把口扎进,挂在腰带上就行了。
徐氏看得很满意,连说好好好。
“东西虽小,可见你上心了,一万个也不容易,要多少钱,你说吧!”
刘淳忙道:“王妃,按理说草民该孝敬王爷的,可这些东西,是不少妇人熬夜赶制出来的,我可不敢欠她们工钱。一个就要八文,全都给她们,我一个铜板都不会揣进腰包的。”
徐氏轻笑,“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堂堂燕王府,可不会占你的便宜。只是才要八文钱,不会亏本吗?”
刘淳连忙摇头,“王妃,实不相瞒,做荷包的布匹不是新的,有些是从北平布庄绸缎行收来的碎布头,有些呢,是用粟米换的旧衣服……不过王妃放心,这些布全都放在热水里煮过,清洗干净,绝对没有问题。”
给士兵用的,的确不用那么太仔细,新布反而是浪费。
徐氏点头,“没看出来,你还挺会算计的,那些乡下的贫妇也不容易,为了养家糊口,白天操劳,晚上还要做女红。这样吧,按十文钱一个算,再有以后王府的三卫,需要制作鸳鸯战袄,袍服衣甲,也都交给你,这是我跟王爷说!”
嘚!
刘淳心花怒放!
他费尽心思,散尽吕家的财产,为的是什么?
巴结朱棣只是一个方面,他是想弄到一条稳定的来钱路子。
而按照朱元璋的理想,任何投机倒把的路子,都被堵得死死的,哪怕天下最赚钱的营生……食盐,在洪武年间,也是有亏本的可能!
因为需要运送粮食到九边,才能换取盐引,然后从盐场领了食盐,还要官府运输,官府销售,一个环节卡死,就会赔的裤子都没了。
其他行业更加可想而知。
刘淳已经不指望靠着经商能快速致富了,剩下的两条路,一是种地,二是做工。种地他有些想法,可问题是粮食要一年一收,没法跟老天爷抗争。
所以就剩下做工一条路,而明初的商业需求又被压制到了极低的水平,和老百姓没什么可交易的,只剩下和军方交易。
好在朱元璋历次北伐,全是大获全胜,跟着明军背后,喝点汤汤水水,绝对不成问题。
徐氏还真是心细如发,不用刘淳多说,她就主动提了出来。
可省了刘淳许多麻烦。
徐氏直接让人取钱,一万个荷包,每个十文,一共十万钱,折合一百两银子。徐氏没有拿宝钞糊弄事,直接从自己的小金库里,取出了两个五十两的大元宝,给了刘淳。
“驱蚊的香料王府已经备下了,回头装好,就发给将士们。我也就能替王爷做这么多了。”徐氏微微低着头,不管是谁,千里远征,出击塞外,都不是一件小事,徐氏的心悬了起来。
赚了两块大元宝的刘淳眯缝着眼睛,抑制不住的喜悦,有这一百两,他还能多建五个风车石磨,加工军粮的能力可以增加两倍!
“大公子,咱们该谈谈股份划分的事情了。”刘淳笑呵呵对小胖墩道,朱高炽傻乎乎的,完全不知道,一个大馅饼,从天而降了。
……
“这一次父皇的意思是大军屯住北平通州一带,观察动静。然后先取庆州,然后袭取金山!”
徐氏将门虎女,很快领会了朱元璋的意图。
按照柳三的密报,朱元璋得知北元朝廷跟辽东的太尉纳哈出之间矛盾重重,故此先拿下庆州,切断二者的联系,然后呢,北上攻取金山,切断纳哈出西逃的路线,把他二十万人,压缩在辽东一地,步步紧逼,压迫纳哈出投降!
光凭这一番部署,谁敢小觑洪武天子的用兵之才!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避实击虚,以势压人!
纳哈出二十万人,朱元璋也是二十万人,如果出辽东,硬碰硬蛮干,即便获胜,也未必能消灭纳哈出,搞不好他弃了辽东,归附北元朝廷,反而会形成更大的威胁。
老朱这一手,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高明!
“王爷,庆州尽在咫尺,拿下不难,这一战的关键,是如何夺取金山!”
朱棣含笑,“夫人英明,俺跟宋国公讨令,就要主动去攻击金州!”
“什么?”徐氏花容变色,“王爷,太危险了,你,你不能以身犯险啊!”
朱棣伸手,拦住夫人的脖颈,在她耳边道:“做大事必有风险,俺朱棣绝不会让蓝玉之流小瞧!”
燕王霸气外露,他这是要挑起此战的全部重担!
“当然了,宋国公也没有立刻答应,他说要校阅北平的人马,看看俺准备得如何!”朱棣无奈苦笑,“真想不到,俺这次出战,要靠那小子的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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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二十年前的姻缘
刘淳迷迷糊糊,就被朱能从被窝里提了起来。
刘淳的起床气还不小,挥拳就打,朱能连忙躲开,讨饶道:“我说柳兄弟,你想打等晚上,随你动手,现在可不行!”
刘淳揉了揉眼睛,发现朱能居然人模狗样,崭新的衣甲,崭新的披风,明代起自南方,颜色尚红,朱能穿得跟红火炭似的,冷眼看去,竟好像个新郎官!
“朱老哥,你不是要娶媳妇吧?”
朱能哭笑不得,“说啥呢,俺的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呢!今天是宋国公校阅人马,关乎北平人马的脸面,柳兄弟,你快点跟我走吧!”
刘淳还纳闷呢,我又不是兵将,校阅人马跟我有什么关系?朱能也不给他多解释,只是拉着刘淳,赶快洗漱出发。
等到了校场,刘淳这才发现,情况的确非比寻常。
被蓝玉打脸之后,朱棣痛定思痛,加强军纪,短时间之内,北平的人马,气象一新,虽然距离禁军有很大差距,但胜在剽悍勇武,骑射娴熟。
朱棣穿着威武的铠甲,骑着大黑马,亲自指挥,一队骑兵向前冲锋,当他们掠过一片靶子的时候,几乎同时张弓,箭如蝗虫过境,纷纷射中箭靶,赢来一片喝彩之声!
好就是好,在场都是大行家,骗不了人。
众星拱月之中,是一员老将,年过半百,花白的胡须,但腰板笔直,威风凛凛,尤其是狭长的眸子,寒光内敛,被他瞪一眼,浑身都哆嗦!
此人可不寻常,他就是宋国公冯胜。
朱元璋亲口说论起开国功劳,冯胜排第三!
那在此老前面的人是谁呢?
一个是徐达,一个是常遇春!
目前这两位都已经死了,换句话说,冯胜是活着的第一功臣!
蓝玉牛气不,他可以不在乎燕王朱棣,唯独在冯胜面前,乖得跟孙子似的。没法子不这样,当年冯胜跟常遇春就是好朋友,蓝玉只是小崽子而已。
常遇春死后,蓝玉在军中崭露头角,一直干到了永昌侯,离不开冯胜的提携。
军中的等级资历,远比文官严格多了。
老冯随便甩蓝玉几个巴掌,他都要忍着,还得赔笑脸,说打得好!
好在冯胜没有那么无聊,老爷子年纪大了,又位极人臣,还有什么可奢求的?若非上一次北伐不顺利,这次务必成功,冯胜宁可在京城含饴弄孙,也懒得出来统军。
可既然来了,老头子就不会马虎。
他仔细看过了北平的人马,微微点头,“燕王殿下,兵马雄壮,十分难得!”
能得到老前辈的肯定,朱棣慌忙抱拳,“宋国公谬赞,俺朱棣承蒙父皇错爱,镇守北平,自上任以来,练兵不辍,为的就是扫灭鞑子,扬我大明天威!”
朱棣侃侃而谈,器宇轩昂,冯胜暗暗赞叹。
还真是像当年的洪武皇帝啊!尤其是眉宇之间的自信,更是一般不二。
真是可惜,朱棣既非长子,也非嫡子,皇位注定和他无缘……冯胜微微甩头,沉吟道:“北平距离金山,近两千里,大军远征,靠的可不只是骑射本事,燕王殿下,你准备如何了?”
提到这里,朱棣连忙让朱能牵过三匹战马。
一匹战马空无一物,只有马鞍,一匹战马带着衣甲兵器,一匹战马驮着许多布口袋。
“宋国公请看,这是我和鞑子学来的方法,一人三马,交替轮换,可以连续疾驰。”朱棣又伸手,把装军粮的布袋拿起来,这可是他独门的宝贝。
“宋国公请看。”朱棣抓出一把军粮,放在了手上,“此物混合了粮、豆、盐、油,经过炒熟碾碎,混合而成,味道尚可,正好能充当骑兵军粮。一匹马驮一石,足够杀到金山!”
冯胜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军粮,以前的军中,只有飧饭,盐块、醋布等物,老将军和士兵素来同甘共苦,深知那些东西的难吃。
尤其是醋布,简直就像是穿了十年的臭鞋,在大夏天,扔到泔水桶里,发酵了十天,又混了一大堆烂鱼烂虾,实在不是人吃的。
可既然当了兵,就没有选择。
冯胜抓过一些军粮,直接扔进了嘴里,慢慢咀嚼。
“嗯,味道还成,吃着也顶饱!”
老头子没有轻易放过,他又随手点了几个骑兵,让他们把军粮也带过来,随机抽查。
一番检验,冯胜大惊。
“燕王殿下,你的军粮何以完全一样,就没有差别吗?”
朱棣傲然答道:“绝对没有,一万人,一万石粮,全都如此!”
“哎呦!”
冯胜吃惊不小,过去军粮一般是交给民夫分散处理,质量参差不齐,有好有坏,吃到差的,只能认倒霉。
一万石军粮,做到完全一致,绝不容易!
“燕王,你准了多长时间?”
朱棣笑了,“前后不到二十天!”
“什么?怎么这么快!那,那你是动用了多少人?”冯胜琢磨着,这么大的工程,至少要几千民夫吧?
朱棣笑道:“我把事情交给了白羊口百户所,全都是他们负责的。”
“不可能!”冯胜连连摇头,“一个百户所就能弄出来一万石军粮,他们都是神仙下凡不成?”
朱棣更开心了,“宋国公,人就在军营中,你想不想见见?”
“见!当然要见!”
就这样,刘淳被带着,见到了传说中的宋国公冯胜。
老爷子没急着询问军粮的事情,而是反复打量面前的少年,他能有多大?至多不会超过十四岁?他能干成这么大的事情?
“你叫什么名字,现在身居何职?”
“草民柳淳,没有职位。”
“那白羊口百户所又是怎么回事?”
“回宋国公的话,草民的父亲柳三是白羊口的百户。”
朱棣在旁边补充道:“这个柳百户就是深入草原,探查军情的好汉子,他原来是总旗,陛下提拔为百户,本王前些时候,让他管白羊口。”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