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剑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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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剑帝国-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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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连续三次的中级练剑师考试都没有过呢。而且在拼图大赛里还拿的倒数第三名。”圆子补充说明道。

    “镜・圆子。”没想所罗门说了起来:“来自第一区鹦鹉岛的仆役家庭。幼时和天才练剑师镜・团子为伴,因为被发现有练剑师才能,进入练剑师学校学习六年有余,以十三岁的低龄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低级练剑师。镜・圆子的拼图成绩很糟糕,但她有一个很大的优点。”

    所罗门故意没有说完,转过身来望着圆子也不说话。

    “什么优点?”最终,圆子在第一场眼神和眼神的较量中输了下来。

    “你很倔强。”所罗门说。

    “哈哈。倔强算什么优点啊!”圆子故意放声大笑,但所罗门显然完全不为所动,转身对着她说:“倔强当然是优点。练造大剑,需要的不仅仅是技能,更重要的是信心。没有驾驭大剑的信心,再聪明的练剑师也难成大器。所以……”

    所罗门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点表情,说:“我很看好你,镜・圆子。”

    “谢谢你看好我啊。不过……”圆子举起她受伤的右臂说:“我受伤了,你应该知道练剑师练剑需要两只完好的手。”

    “这个你放心。”所罗门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一些,圆子不知道那是为什么,不过她不喜欢他脸上的表情。

    “我这里虽然没有天佑・流云那样的名医,但是我有我的特效药。”所罗门笑着,拍了下手。旋即两个穿着白大褂,带着眼镜,科研人员一样的人拿着一盒子药品仪器,还有一篮子食物和水走了进来。

    “给我两天的时间,我就能让你的手恢复,你信吗?”所罗门说完,只会那两个白大褂科研人员走到圆子跟前。

    圆子看他们逼近,忽然一大步退到牢笼的最后面,紧紧地靠着墙冲所罗门大吼道:“所罗门・明!你以为你想医治我,我就一定要听你的话被你医治吗?”

    “啊?”所罗门不耐烦地转身,圆子在他转身的刹那,用她受伤的右手掰住左手的中指,忽然用力往后一撇。钻心的痛从右臂左手同时传来,传过来的痛感之外还有一声轻微的骨头断裂的声音。

    圆子忍住痛,盯着所罗门・明说:“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把双手都废掉。”

    “……”所罗门眼角跳动地转过身来,还没来得及说话,圆子瞪着他,将左臂用力地挥向了身后的墙壁。

    又是一声很轻微的骨头断裂的声音,当然随之而来的还有钻心的疼痛。圆子咬紧嘴唇,没让自己叫出来,抬起头,她用力地望向所罗门明说:“要我为你练剑,可以。但是你也得为我做点什么?”

    “做什么?”所罗门・明目光凶狠地看着圆子,吐词很慢地问:“你要什么?钱,还是让我去救你的父母。”

    “连我爸妈的事你都知道,看起来你的消息不实一般的灵通啊。”圆子冷笑着说,抱着手,偷偷地跺了下脚,才没让自己的声音打颤。

    “我自然不要你的钱,至于我爸妈,他们会没事的,这一点我比你有信心。我要你为我做的事情只有一件……”

    圆子斜眼望向了地上已经昏死过去,烧焦了的彻彻,声音终于忍不住颤抖了一下:“你不是说你有好药吗?救他,让你的人救我的朋友。救彻彻。”

    看了眼地上的彻彻,所罗门对圆子说:“他是个野人。”

    “他是撒拉人,你没听清我说什么吗?”圆子冲着所罗门大吼道:“救我的朋友,否则我就算切了这双手也不会让你用它练剑!”

    时间在僵持中度过了几秒,这一次,圆子没有在眼神和眼神的比拼中输下来,她坚持住,直到所罗门挥手让那两个穿白大褂的人为彻彻治疗。

    牢笼被打开,穿白大褂的二人走了进来,蹲在来查看了一会彻彻的伤势后,从一个棕sè的玻璃瓶里倒出来一些暗红sè的液体。

    圆子立刻就猜到那应该是血。

    血会是特效药?

    她没时间多想,实际上也没有别的选择去想这些了。穿白大褂的人,开始用刷子沾着那些血刷到彻彻身上。

    圆子不知道他们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不过她希望彻彻能够醒过来,无论如何醒过来,活下去,彻彻!

    “彻彻……”她痛苦地叫出了彻彻的名字,沿着冰冷的墙壁滑了下去。所罗门再次消失,她有了暂时的属于她一个人的时间。

    她麻木地坐在地上,双手垂在身边,好像已经不再是她自己的东西。过了会那两个人料理完彻彻,终于过来料理她了。他们先是强行将圆子断掉的手臂归位,伴随着骨头嘎嘎作响的声音,那自然是非常痛的。

    只是圆子一声没吭,就那样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把她的断手弄好,上面全部涂上腥臭的血液,然后用纱布和木板包扎好,放下食物接着离开。

    圆子一个人靠着墙坐了很久,忽然她意识到所罗门还给她留下了一床取暖用的毛皮。第二区的夜晚是噩梦,没有毛皮她和彻彻都会冻死,同样不吃东西,他们也挺不了几天。

    想到这些,圆子爬到彻彻身边,用腿把他移到毛皮上,然后是吃东西。她的两只手都骨折了,相比之下右手还勉强能用,只是打着石膏非常不方便。

    可她必须吃东西,彻彻也是。

    第一次的尝试,她就把食物弄到了身上,看着粘稠的汤汁就那样沿着她的衣领渗进去,眼泪差不多瞬间就要滴下来了。

    但圆子没有哭,她舀起第二口食物,想办法送到了自己的嘴里,第三口又撒了,不过第四口,她成功地喂到了彻彻的嘴里,虽然他根本就不吃,也不动。不过这小小的胜利还是让圆子更加坚强起来。

    “彻彻,再多等一天,我们再多等ri出他们一天。他们一定已经上路了,他们一定已经骑着马来救我们了!”

    “他们一定是!”

    另一边,时间是两天之后的傍晚,回音跳下大宛马,弯身在地上捡起了一块硬邦邦nǎi黄s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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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鬼城

    ()  “你在干什么?”班尼看到回音下马,站在那里拿着一块干掉的nǎi黄sè的东西发呆,只能也从马背背上跳了下来,他一跳下来,那匹黑sè火焰一样的大马立刻抖动鬃毛,粗糙地叫了一声,喷出一股热气。

    班尼回头看了眼那头荒漠大马,立刻就被那头倔强傲慢的野兽回瞪了。忽然间他就有点喜欢这匹马了。

    “哈哈。”一开口,热气黏在脏兮兮的围巾上,班尼就感到难受,按照回音的吩咐,他用围巾把头包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鼻孔和眼睛。

    荒漠里的风就跟浓度不高的酸液一样,一开始你只会感到不适,却不会在意它的存在。但慢慢的,慢慢的,等你突然发现时,它已经腐蚀了你的皮肤,将要啃食你的肌肉。因此,虽然不适,班尼还是把围巾弄了下,把漏风的地方都挡住了才继续问回音:“你发现什么了?”

    “干掉的鸟粪。”回音简单地回答道。

    班尼双眼放空了一秒,因为差不多中午的时候,回音才在路边收集了一袋子什么什么动物的粪便,下午的时候他突然跳下蜥蜴抓到了一只老鼠,而且马上就把那个老鼠的血用掉了,没了血的老鼠尸体还挂在他腰上呢。所以……

    “这个能吃吗?”

    “不是。”回音忽然反应过来,回头狠狠地瞪了班尼一眼说:“你当我是什么了?”

    “当你是神啊,宝贝。”班尼幽幽地说,找到了他遗忘了好久的“宝贝”二字。

    “这是呼号鹰的粪便。你看,这里面有人类的指甲。”说着话,回音把手里的粪便揉开,干燥的nǎi白sè粪便中果然有一块人类的指甲。

    除了吃过早餐就没有吃一口东西的班尼忍不住反出了一口酸水。

    “呼号鹰是什么?”

    “你以为我一直在追着什么东西往前走?”回音把手里的粪便扔掉,望了眼前方说:“我在追鸟。呼号鹰,就是带所罗门走的那只鸟。”

    “啊!那只鸟就是呼号鹰啊!咦……不对啊!”班尼突然狠皱了一下眉头说:“我记起来了,我好像在孔雀那里看到过呼号鹰的标本,它没有这么大啊。中土大陆上没有巨兽,就算有,呼号鹰也不是最大的鹰,国王鹰才是。它最多也就长到一米多。”

    “是的。普通的呼号鹰不应该那么大,也不应该吃活人。”回音冷笑了一下说:“但是吞食过蓝星石的呼号鹰就说不定了。”

    说完,回音走回他的蜥蜴,一边走一边对班尼说:“第二区的冬天白天短,这只鹰飞的路线挺奇怪的,居然没有太深入荒漠。我记得前方不远处是最邻近荒漠深处的典城的境域。五年前,我去过典城,那里虽然也在衰落,但是好在够大。说不定我们还能住上旅馆。毕竟,”

    回音回头一笑说:“人家是王子嘛。”

    “好,你是王子。你腰上还带着一袋子粪,一只老鼠和半只蜥蜴脚呢。”班尼忍不住吐槽道。

    “这是燃料,珍贵的燃料!还有老鼠,等到了晚上,你就知道香了。”回音嘟囔着说,再次登上大宛马。一行人跟着他又往前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样子,天sè突然之间就暗了下来,原本灰白sè的一边不知何时就变成了深灰sè的一片。

    一座城市遥遥地出现在前方混沌的灰sè中,风吹过冻住的干燥土地,卷起一篇ru白sè的沙尘,蠕动着卷过大地。

    回音在看到那座城市的时候,不自觉地停了下来。长久在荒漠里生存的经验,什么城市有人,什么城市没有人,他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来。

    再一次,ri出再一次看到了那种巨大的耸立在一片没有人烟的荒芜中的巨大建筑。材料依旧是第二区的绿黑玄武岩,那种颜sè庄严,巨大而坚硬的石材,孤独地耸立在一眼望过去空荡荡的荒芜中的样子,其静立的姿态就代表着绝望本身。

    回音稍微停了一会,忽然沉声喊了一句:“我们进城。”

    身后众人牵动缰绳,大宛马有点躁动不安地咆哮着,喘出一道道ru白sè的热气朝前方寂静的鬼城缓步行。这种大宛马是中土大陆体型最大,xing格最为刚烈的马种,它似乎天生就是为了在荒漠中狂奔,狂奔之下,它巨大的身体,能够为骑士减震。骑着它,ri行千里,也不会有骨头都要碎掉的感觉。但一旦速度慢下来,它便会焦躁不安,仿佛随时都会发狂冲出去一般。

    身后的大宛马不断地低吼,昂头,想要挣脱缰绳的束缚。回音用力拉住缰绳,刻意控制着速度,他手中的马是四匹中最大的那一匹。因此只要它听话,另外三匹也便有所忌惮不敢擅自加速撒野。缓慢行进了一会后,深墨绿sè的玄武岩陡然间变得多了起来,绵延的一线,从东到西,砌成一长条看不到头的石墙。只是石墙早已荒废,失修的石块从墙上掉下来,石块下方的石块遭到冷风和干燥的袭击,跟着也无法依存在墙上,于是一块掉下来后另一块也跟着掉了下来,直到最后原先坚固的石墙全部变成一滩一线堆砌的黑sè石头。

    回音拉了下缰绳,没用多少工夫,就让大宛马从原来的城墙上一跃而过了。

    走进典城,他首先看到了一座剩下一半处理在被风吹得堆砌起来的土坡上的钟楼,这是典城的象征,东西南北四个城门门口都矗立着的季节钟塔。

    回音走进钟楼,找到了一块刻着chun字的黑sè石块,果然这是属于东门的chun季钟楼,以前这座城市还在时,chun季用来报时的钟楼就是这一座。

    回音再次从马上跳下来。他不明白为什么只是短短五年的时间,就可以让一座这样宏伟漂亮的城市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你又发现什么了?”第二个跳下来的果然还是班尼。

    回音转头看着他,又看了看亚瑟和ri出,最后是灰暗的天sè,想了想说:“我们应该要吃晚饭了,今晚就在这里,找个地方宿营。明天再继续上路。”

    其实时间还早,此时差不多才到下午四点钟。因此,亚瑟没有从大宛马上跳下来,而是对回音说:“你的意思是今天不走了?”

    “是的。”回音抬头说,他知道亚瑟不是要问他这个问题这么简单,因而不等亚瑟继续问便说:“晚上气温会下降到零下二十度,太冷了,马消耗会很大。而且晚上我找不到呼号鹰留下来的痕迹,也就找不到路,继续走下去只是浪费体力。我们需要保存体力,他……”

    回音瞟了眼ri出,才说:“经过一天的颠簸也需要休息。只有休息好了,才能在需要他的时候,用得上力。”

    “那我们就地扎营就是……”亚瑟抬头看了眼这座荒废的城市,说:“没有必要进城了。”

    “荒野求生第一准则就是利用一切你能利用的东西。这里虽然变成空城,也好过什么都没有的野外。起码我们还能找到一面可以挡风的墙,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些有用的东西。除非……”回音忽然双眼放光起来,望着亚瑟说:“你怕进城,因为你怕鬼吗?”

    亚瑟什么也没说,跳下马,走过来,走到回音身边才冷冷地说了一句:“你应该怕我。”他故意压低了声音,身后的邮件还在他说话的同时咯咯响了一下。

    “你……你……你……恐吓人家了!”回音愣了好久才终于开腔大叫,跑过去为牵了亚瑟和ri出的大宛马的同时,跑回来把两匹马的缰绳,外加自己的缰绳都塞到了班尼的手上,随后一边追赶亚瑟一边说:“别乱跑啊,邮差,这里没有邮局啊!”

    莫名地,班尼就变成牵着四匹不断昂头喷火的大宛马了,现在才后悔没告诉回音他其实不太喜欢这种暴躁得火一样的黑sè怪兽是不是迟了点。

    “你们俩个,就这样走了吗?人家会怕的啊!”看着回音和亚瑟双双消失,班尼忍不住学着回音的口气冲他们大叫了一声。

    “呵呵……”忽然,他听到ri出的笑声,这才想起来ri出还在马背上。一整天,ri出都没说过话,险些就要让人忘记他的存在。

    “你还好?”

    “人家还不错。”ri出也学着回音的口气说。

    班尼笑出了声,拍了拍ri出身下的马背说:“看来你还不错。”

    “还好。手已经能动了。只是有点吃力……”说着话ri出动了动手,很明显的看得见他的痛苦。班尼没忍心再看他,笑了笑,拉着缰绳带着四匹随时可能发狂的大马还有ri出一起朝废城的深处走去。

    往前走,似乎这里原来是这座城市的主干道之一。黑sè的玄武岩堆放在道路两边快十多米的地方,由此可见这条道路的宽应该足足有二十来米,就算是作为一座城市里最主要的交通干线,也显得过于宽敞了一些。

    班尼踏出一步,或许是刚好路过一个曾经的路口。路边倒塌的建筑形成的夹缝把冷风变成了细长的一条,从他的面前,扫过,刹那间仿佛一个冰冷的生物从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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