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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秋云身体也有许多慢xing病,多是在野外工作时留下的。什么胃病、痔疮、轻度关节炎、还有白发,白发按理说不是病,可对沈秋云来说,白发比胃病,痔疮更后怕,他害怕别人盯着他耳鬓边的白发,每次回乌市染上不到二十天,那白发又一根一根钻出来,让他照镜子时特难受。
秀放下碗就抓起沙发上的毛衣织起来,她极爱织毛衣,无论chun夏秋冬,只要有空,她手里总在划着几根竹针。织好的毛衣,穿了拆,拆了又织,天长ri久,织毛衣便成了她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沈秋云慢悠悠地吃完一碗面片,放下碗筷,他从小桌下面的纸盒里抽出一张纸,抓一撮莫合烟叶,卷了一根,推开郎声打火机,把烟点上,秀抬起头问:“咋吃一点点?锅里剩下的不是还有吗?”
“上午在路上吃过了。”沈秋云一边说一边吸着烟。
“你们队长魏明今天找你,商量出工的事。”
“听气象预报,明天有雪,出不了。”
“媛媛的事,你咋打算,是让他学艺,还是出野外?”
“当然是出野外,早出就早被转正。”沈秋云往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
“你回来到肖妈那里去过没?”
“哦,还没有,前些天,我走时去过她那里,她说最近双腿又开始疼痛,过后我打电话去医院叫陈医生来检查,不晓得查出啥结果没有,真叫人担心。”
“肖妈可能活不长久了,医生查出来她得的是骨癌。”
“啥?骨癌!”沈秋云睁大眼看着秀,半晌叹息了一声,“有没有动手术的可能xing?”
“医生说很难,肖妈年纪大了,七十多岁的人如果动手术,极易引起休克,而且癌已转移,没法再动手术。”
沈秋云站起来,在客厅里低头来回地走,稍后一屁股重重坐在沙发上,侧身把烟摁在了烟缸里。
沈秋云从衣架上取下大衣穿上,套上皮靴,揣上资料,不用问,秀知道他要到肖妈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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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肖妈
() 走出楼梯间,迎面扑来一阵寒风,逼得沈秋云把手装进衣袋。他此刻的心情yin郁不堪,跑了几十年的野外,与生死一瞬也擦肩过几次,今ri,他又一次感悟到生命的脆弱,生死的无奈与沧凉。牵动着脚步,他抬头望了望yin霾的天空,厚厚的云霭似一口顶在天穹的锅,闷得大地喘不过气来,看来又有一场大雪,可是全年的希望就在眼前,能否出工,就看老天爷的安排了。
“沈指导,魏队长找你!”有个声音从一侧传来,沈秋云住脚一看,原来是李忠和他的女友郭燕。大块头李忠一头卷发,阔脸,八字须,魁梧健壮,在沈秋云队里的青年后生中算得上老大,李忠是沈秋云的专车司机,开着从队里到乌市的联络车。
“那天叫你等我弟弟,你等了没有?”沈秋云直问李忠。
“头儿,别人你不信。我你也信不过吗!那天,我一直扛着写有你弟名字的牌子等到天黑,每趟车都没放过,连车站的门卫也被我的真诚感动了。”
“你没打听路上有车误点?”
“没那回事,我问过很多人,从郑州到乌市的路畅通无阻,大概你弟不会来了!”
沈秋云沉默下来,他掏出烟递给李忠一支,自己也点了一支。
“前两天‘换桩’的事(接换新车)搞好了没有?”
“早就接过来了,全队已整装待发,就等你一声令下,头儿,今年我开啥车?”李忠半认真半玩笑地问。
“还是联络车,两台车你任意挑一辆。”
“谢啦,头儿!没啥事我先走啦。”
“等一下,你通知一下魏队长,我觉得后天正式奔赴南疆可行。”
“后天!能行吗?”
“没问题,我刚从南疆回来,那里的气温不低,雪融得差不多,让他做好出工的准备。”
“好的头儿,听你的!”
“喂,什么时候结婚?提前打声招呼。”沈秋云临走时丢下一句话。
“一定,一定,到时沈头儿要来赏脸噢!”李忠的女友郭燕娇俏一笑。
“鬼丫头!还用说。”
沈秋云把资料送到处大楼的资料室,资料室黄科员接过资料,不由得感慨万千。“想不到七十年代的资料能重见天ri,虽然它现无重大价值,可是它能作为我处地质调查史上的一面镜子,值得我们全处职工永远铭记。”
黄科员极为动情,沈秋云却已轻轻退出办公室。他强忍住内心的苦涩,强忍住久远的痛楚,面对那叠发黄的资料,也只有他明白,在那种年代里,他是怎样把自己与之一切紧紧相连,并柔进了几十年的剪不断的缕缕情丝中。这缕情丝而今终ri像一根飘带,缠绕在他疲惫的心里,飘带后拖着的,是他那步履蹒跚的身影。
肖妈已入古稀之年,她靠在墙壁一侧,骨瘦又羸弱,年轮圈圈烙印在她褶皱的脸庞,写满了岁月的无情。她抬手无力指了指床边的小凳,示意沈秋云坐下来。肖妈的保姆小chun热情地给沈秋云端来一杯开水,又忙她的去了。室内光线极暗,也没一件有生气的家私映衬,倒是窗台上媛媛搬来的一盆‘胖姑娘’,让人感觉这世界里生命的美好。
这是个极其坚强的老妪,病魔剥夺她的zi you快十个年头。而现在,致命的癌细胞已深入她的骨髓,她依然坚韧地在抗争。她不愿走出这个小家,这里曾是个快乐的小天堂,有她的丈夫和儿子,有她一生的憧憬,一生的牵挂。她期盼着,丈夫和儿子回来的那一天。
其实沈秋云就是她的义子。自苏辛那夜在沙漠里神秘失踪后,沈秋云就不知不觉做了她的儿子。为了方便在一起照应,沈秋云多次请求肖妈搬到自家,但都被她谢绝。因为在她心中,还有不曾磨灭的信念,还有一丝希望在牵绊。
沈秋云把刚买来的一袋水果放在桌上,他剥了一个香蕉递给肖妈:“这段时间腿感觉好些吗?”沈秋云不敢拿正眼看肖妈,他此刻多想告诉肖妈,他已找到他的儿子,可他不敢,对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如其让她看到一堆白骨,还不如让她怀有一个永远的梦,这个梦虽然残缺,虽然支离破粹,但比没有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原谅我,肖妈!”沈秋云在心底默默地讲。“我是无法给你一个儿子,但我能还给你真正的儿媳和孙女------”
“秋云,你弟秋楠从内地来了没有?他一个人在路上可千万别出啥事------”肖妈缓缓地说,吐字几乎模糊不清,但沈秋云还是能听出来。
“没事的,肖妈,他二十来岁的人了,别担心他。”
“唉!现在呀,外面坏人多,要小心才是。对了,媛媛在你那个野外队,她还小,你得找个较轻松的活儿给她干,让她多注意安全。只可惜哦,我今后身边又少了一个人------”
“我会照顾好媛媛的,你就放心。肖妈,我和媛媛出野外,让秀多过来陪你就是。”
“秀呀,你多劝劝她,要注意身体。不要整天忙来忙去。你自己要注意一下胃。”
“我知道了,肖妈。”
沈秋云双眼被浸出的泪水所迷蒙,在他的内心深处,二十年的风吹雨打的生活丝毫不曾动摇过他,唯独慈母的心让他伤感,让他落泪。他不认为自己不孝。多年来,他无不每时每刻都在思念那个遥远的家,思念那个清苦、纯朴、魂牵梦绕的小山村。他是农民的儿子,无论走到哪里,浑身都散发浓郁乡土气息的农民的儿子。他那健强的体魄、地道的乡音、黝黑的肌肤,如果哪一天戴上草帽,再扛一把锄头去下地,绝不会引起路人的丝毫注意。
他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母亲,一个纯朴的农家妇女,为了丈夫和儿子,奉献了全部的爱和心血,且从不知道去索取。对于父亲,他印象要模糊很多,不是他全忘了父亲,父亲那种狮子般易咆哮的脾气,还常常令他从梦生惊悸:“秋云,秋云,拿个鸡蛋去换五根烟回--------”父亲的这句话一直伴随他到二十岁,终有一天,他象倔牛般发犟,那次他没拿鸡蛋换烟,与父亲狠狠‘顶’了一场,没几天,他便去当了兵,之后没跟父亲说过一句话。
极度的疲倦写在肖妈的脸上,沈秋云安顿好肖妈,细心叮嘱小chun一些事后,轻轻退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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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乌市
() 故乡,是一个看得清但又摸不着的梦,它真实得可怕,只要你闭上眼,伸出手,你就能感触到它,拥抱住它,于是,你哭,你笑,你为所yu为,尽情放纵宣泄一切------
然而这对此刻的沈秋楠来说,故乡只是一副想欣赏却难入胜的画。
沈秋楠清晨起来,竟发现窗外下起了鹅毛大雪,隔着厚厚的玻璃,仍能看到无声无息的大雪在漫天飞舞。这是他到xin jiāng的第一场大雪,却没激起他多大的兴致,他感觉自己已渐渐适应了这里的气候。朱乐起得特别早,帮店老板林建买菜未归。黑头在被窝里蒙头大睡,上面加盖的毛毯已被他蹬下了床。这是乌市火车站的一家小餐馆,十天前,这家店主雇下了他们仨。沈秋楠在卫生间洗簌完毕,到饭厅看见很少过来的老板娘蒲莎正收拾餐桌。
“老板娘,让我来收拾,你歇会儿。”
“没关系的,秋楠,林老板几点去喀什?”
“不清楚,一大早,他与朱乐去了菜市场。”
“那个牲口,我就知道他不急,那慢xing子能办成啥事!秋楠,开这个店,都是我一手一脚把它料理好。每几天,我如果不过来一趟,小店就不知乱成啥样!昌吉那头也有小店,还得照料孩子,两头忙。昨天叫他一大早去喀什,现在还不走。这个牲口。”蒲莎心直口快,手脚极麻利,她用刀抄起两大块羊肉走进厨房,噗的一声就扔在砧板上,攥起刀三下五除二就切成肉丝,洗上几把芹菜,切好后与肉爆炒。
蒲莎是老xin jiāng人,家在昌吉市区,八五年与从西安到xin jiāng做生意的林建结了婚,婚后开了两家小食店,生意一直不错。前些天,一位远从深圳到xin jiāng收购羊皮的杨老板找上门,高价向林老板收购大批的羊皮,林建是老行家,觉得这生意不错,当下两人一拍即合。林建早年做羊皮生意达七八年之久,许多老客户都在喀什市,而且这么多年一直有来往,于是,商量后,他们决定去南疆喀什市。
“老板娘,喀什是不是很远,我们这一去,要好几天?”
“是啊,在南疆,两千公里路程,坐车要四五天才能到,还有翻天山呢!”蒲莎说。
“那外面下那么大的雪,能走得了吗?”
“咋不行,生意场上就是这样,人家杨老板能大老远从深圳来,喀什对我们来讲就不算远了。”
“人家是坐飞机,到xin jiāng只几个小时的事情。”
“人家有钱坐的起,我们没钱就得出苦力。”
“那个深圳老板大概有几十万?”沈秋楠问。
“几十万,哪能叫老板,人家在深圳开了几家皮革类工厂,一年下来,咋样也得挣上几百万。”
“哇,这么多!”沈秋楠有些吃惊,“他有那么多的钱,咋还拼命苦干?”
“人心里是满足不了的,人常说天大地大,可人心能装得下天,装得下地,我到了他那份上,准也得那么做。”|
就在这时,林建与朱乐推着一小车菜走进来,雪花沾满了他们的衣领及发稍。林建一边跺着脚一边高声道:“雪太大了,刚才朱乐还摔了一跤,半天没爬起来。”
林建三十多岁,肌肤粗黑,五短身材,一副纯朴憨厚的模样,比起jing明泼辣的蒲莎要显得笨拙很多。
“你咋搞的,不是叫你早点去喀什吗,咋那么磨蹭!”
林建一声不吭,面对妻子的抱怨,他只能以憨笑了之。他清楚,蒲莎是个急xing,遇上不顺心的事,发几句牢sāo就罢。
“还不去把那个五道黑鳞给剥了。”
这是疼他的一句话,林建爱吃五道黑,蒲莎每次在他行程之前都要烧上几条。五道黑是xin jiāng最常见的一种鱼,因背上有五道黑纹而得名,五道黑生长在南北疆广阔的水域,但老家是在布伦托海和额尔齐斯河。
窗外的雪还在下,昏黄的天空与地连成一片,搅合成一个混纯的世界。早餐在欢快的气氛中进行,蒲莎往每个人碗里夹了一大条五道黑:“吃饱,吃饱,喀什路途遥远,你们几个路上都要相互照顾一点。”
“知道了,老婆,别在唠叨了!”
“就你这猪脑子------”蒲莎又骂了一句,“多吃些,秋楠你看你瘦的,像根竹竿,饭量实在太小,你瞧黑头,又能吃,又能睡,所以身体就棒,朱乐,你的个头最小-----”
“你们仨都正长身体,十仈jiu岁,能吃能干,赶上时代了,我小时候可没吃上啥东西------”林建边吃边感慨。
匆匆结束了早餐,林建便带着沈秋楠、黑头、朱乐赶到深圳杨老板下榻的友谊宾馆。杨老板真名叫杨新,广东人,四十岁左右,大腹便便,普通话讲得蹩脚,却为人随和。站在宾馆门口,他边打着手提电话,边热情地朝林建打招呼。
“等急了,杨老板!”见杨新挂了线,林建上前握着他的手。
“没关系啦!刚好啦!那几位小孩是谁?”
“哦,这是我的三个小帮手,很能干,这次下南疆用得上他们。来,认识一下杨老板。”
杨新笑呵呵的拍着沈秋楠的肩:“还害羞呢!多大了?”
“二十了!”沈秋楠有些生涩。
“嗯,长得不错,就是瘦了一点。”杨新一副怜惜的表情,他一一拍了朱乐、黑头的肩说:“不错,都挺jing干的,有机会带你们到深圳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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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雪野
() 就在他们说笑时,一辆双排小货车停在跟前,车上跳下一位维吾尔司机。
“买买提,你真准时哟!”林建上前握了握买买提的手,接着又把杨新介绍给买卖提,两人立即热情地攀谈上了。
买买提约三十来岁,一脸的络腮胡子,整个彪形大汉。维吾尔是个开朗,豁达,幽默,富有情趣的民族,买买提戴着毛呢布帽,口里吹着响亮的口哨,细细一听,都是他们民族流传的民歌。
“哎,买买,如此大雪,有啥问题没?”
“慢点就行,你们放心好了。”拍着胸脯,买买提信心满满。买买提是南疆喀什人,每月都要从喀什至乌市往返两三趟,数千里路不知被他跑了多少个来回。这次应林建之约,专跑一趟喀什拉羊皮,趁此机会,也正好回家看望一下妻儿,他已有半月没和家人在一起了。
杨新因要赶九点半去喀什的飞机,便先行一步。林建安排好一切,又与买买提商量了路上的一些事宜,遂驱车上路。
乌市虽大,但交通要道似乎只有一条,车辆排起的长龙如甲虫般往前爬。外面的雪肆无忌惮地飞舞,飘在倒车镜及挡风玻璃上,银银的晃得人双眼冒花。买买提握着方向盘,神情自诺地看着车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