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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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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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小凤:……qaq所以你为什么要在我受伤的时候煮这么香的茶。

    抽了抽鼻子,陆小凤只觉自己唇齿干涩,哑了嗓子,陆小凤道:“若是没有酒,给我杯白水也好。”

    叶且歌喝茶的手微微一顿,半年之前这人劝着她“剑客不宜饮酒”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一扫陆小凤空空如也,在不见那柄他从不离身的剑的踪影的时候,叶且歌隐约明白了个大概。

    起身从另一个白瓷壶里倒出一小碗水,叶且歌走到了陆小凤的身前。

    入口的水温热,一看便是有人精心准备的。陆小凤心中熨帖,将碗里的水喝了干净。

    “还要?”叶且歌接回了那只碗,对陆小凤挑了挑眉。

    陆小凤摇了摇头,重新躺了回去。他仰躺在床上,目光看似集中在床顶,实际上却是没有焦距。十七岁的小少年满心满眼的迷茫,不是旧日的冷淡如霜雪,却是十足的无措。

    叶且歌在窗边看了陆小凤片刻,转身坐回桌边。又喝了半盏茶,感觉浓醇的香气洗润肺腑,叶且歌这才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陆小凤像是被惊醒了一样,扭头看着叶且歌,他苦笑道:“我还以为你不会问。”

    叶且歌回望他,轻叹道:“我原本不想问。”用手支了下巴,叶且歌继续道:“可是你似乎很想说。”

    被眼前的“小少年”清冽的目光注视着,陆小凤的眼眸闪了闪,最终将自己从别后的遭遇对叶且歌缓缓道来。

    从大漠出来之后,他去见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也是一个剑客,年纪比陆小凤大了十八|九岁,剑术高超,家财万贯。他很喜欢结交像陆小凤这样年轻的江湖人,也不吝啬于帮助他们。甚至,陆小凤手中的这柄剑就是他赠送的。

    他们两年未见,先是畅谈了这些日子的遭遇,又比了剑。这两年,陆小凤的成长可谓是一日千里。两年前他不是那人的对手,两年后,他已经可以险胜那人半招。

    那人叹了一句“后生可畏”,而后又热情的留陆小凤在他府上住些时日。陆小凤自然应下,也是在这段日子,他遇见了一个那人府上的小丫鬟。那个姑娘温柔甜美,对陆小凤恰到好处的好奇,又不动声色的倾慕。

    于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很自然。陆小凤的那位“朋友”很爽快的将那个丫鬟的卖身契交给了陆小凤,又说以后要喝他们的喜酒。

    一切本来很美好。美好到后来陆小凤再想起,总会怀疑若是没有那件事,如今的陆小凤,还会是陆小凤么?

    变故是发生在他带着那个小丫鬟登船的清晨。没入自己后心的一剑让他猝不及防,而唯一能够接触到自己的剑的,除却那个女子,不做第二人想。

    倒地之际,陆小凤看见那位“朋友”的脸。他本不必来,而他来,便是要让陆小凤死个明白。

    却原来,那人之所以喜欢结交初出茅庐的江湖人,便是要暗中观察他们的潜质。一旦发现有人可能超过自己,他便会暗下毒手。索性这人天赋不低,这么多年来像是陆小凤这样倒霉的,也不过只有一两个。

    一两个初出茅庐,声名未显的年轻人,在他们真正扬名天下之前被人悄悄扼杀,根本就不会有人留心。

    陆小凤听完这人的话,心里凉了大片。

    “相识一场,陆某就不给你添麻烦了。”说着,他咬牙跳入海里,血染红了大片海水。那人等了一会儿,看海中没有动静,方才离开。

    而他离开之后,有特殊闭气方法的陆小凤便爬上了一艘商船,断续昏迷了不知多久,一直到那商船有人发现他,他才塞给了那人自己身上所有的银子,叫那伙计给他送些饭食,到距离白云城最近码头再叫他。这也是为何他会出现在那个码头的原因。

    至若而后来的事情,叶且歌便都知道了。

    听完了陆小凤的叙述,一时之间屋子里没有人说话,只能听见窗外海浪翻滚的声音
………………………………

第21章 雨洗东坡月色清。

    第二十一章。雨洗东坡月色清。

    叶且歌没有说话,因为她不知道说些什么。

    与陆小凤相比,她实在是太过幸运。出身藏剑,让她从小就生活优渥,并没有体会过什么民间疾苦。而整座藏剑山庄中的人,也都友善和乐。至若十五岁出庄,几经生死,却也幸运的从未见过人心险恶。

    ――叶且歌的亲人,都是护她爱她之人。叶且歌的朋友,都是肝胆相照、性命相托之辈。她听说过江湖人心险恶,可是,那却也只是听说过。

    叶且歌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安慰被所谓朋友捅刀的陆小凤。可是她也明白,这个时候陆小凤需要的,或许并不是安慰,而是沉默。

    良久之后,陆小凤用胳膊遮住了自己的双眼,低声问叶且歌:“叶兄,你说,到底什么才是江湖?江湖扬名就真的那么重要么?”

    重要到可以让“朋友”与“道义”这两个词染上污秽,重要到可以去追逐名利而忘了自己的初心。想想当年信誓旦旦说要名扬江湖的自己,陆小凤忽然觉得有些可笑了。

    叶且歌轻轻的抿了抿已经凉了的茶水。浅碧的茶汤带着一丝苦涩,让她的声音也有些凝重。无名指划过杯口,叶且歌垂眸,似叹似怨:“大概,人才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吧。”

    犹豫了半晌,叶且歌还是对陆小凤说道:“第一个问题,那你从今以后,还会信任朋友么?”

    床上的陆小凤坐了起来,他踉跄着走到了叶且歌身前。因为他觉得,这些话,需要注视着叶且歌才能说得出来。他说:“叶兄,陆某只要有像你这样的朋友一日,便永远不会去怀疑自己的朋友。”

    说着,他似乎要透过了叶且歌,看到很多很多的人。仿佛只是一瞬,却又仿佛过了很久,注视着叶且歌澄澈的眸子,陆小凤将自己生平所交细细的过了一遍,然后,他轻声说道:“只是,从此以后,有些人却再也没有资格称为我的朋友了。”

    其实,问出那句话之前,叶且歌大概已经知道这个答案了。她将陆小凤扶到床上躺下,自己又弯腰从桌子后面拿出了一个剑匣。

    没有打开剑匣,也没有将之递给陆小凤。叶且歌只是将这个剑匣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对陆小凤问道:“第二个问题,从此以后,你还要用剑么?”

    被自己的剑刺穿后背,对于谁来说都不是很好的体验。而就在方才的那一瞬间,叶且歌从陆小凤的眸子中已经看出了一种变化。

    一个人,是否真的能在一瞬间改变?至少叶且歌觉得,陆小凤是能的。他是她遇见过最豁达之人,这种豁达不是历经世事之后的看开,而就是他的性格本身。

    在那么一瞬间,叶且歌没有在陆小凤的眼中看出来恨意――事实上,只要陆小凤还是一个人,他便是有理由去恨的。自己第一次结交的挚友,自己第一次心悦的女人,这两个人的联手背叛,在他最柔软的地方下刀,留给他最难堪的伤口。他是完全有理由去恨去怨的。

    可是陆小凤没有。因为,他是陆小凤。

    在他的眼中,叶且歌看到的是一瞬间褪去的急躁。曾经大漠之中的陆小凤,眼角眉梢都是跃跃欲试的急切,也毫不掩饰自己想要名扬江湖的野心。可是这一瞬间,他眼中对名利的追逐彻底褪去,一时之间,竟澄澈得宛若稚子。

    没有着急回答叶且歌的问题,陆小凤却说起了一个看似全然无关的话题:“都说江湖人容易遗忘初心,可是叶兄,我想试一试,看看自己能不能一直初心不负,不行难与人言之事。”

    何事不惧人言?茫茫江湖,就是那些德高望重的武林名宿,恐怕也不敢说自己一生没有做过一件不惧人言之事。然而此刻,陆小凤这样说着,叶且歌却忽然觉得,他是可以做到的。

    目光有些惋惜的看着叶且歌手中的剑,陆小凤伸出了自己的手,对她道:“剑乃伤人之兵,从此之后,我就用我这几根手指安身自保便可。”却终归有些黯然,陆小凤低声道:“总不见得有人能夺了我的手指,再过来戳我吧?”

    像是被这个说法取悦,陆小凤躺在床上,不由的笑出了声。不想却牵动了背后的伤口,让他“嘶”了一声。

    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叶且歌用手拂过那个剑匣,注视着陆小凤。片刻之后,叶且歌颔首:“好。”

    略微一顿,叶且歌将那剑匣打开,露出里面的软剑,对陆小凤郑重道:“此剑名曰别霜,重三斤四两,长六尺三。陆兄既然已有决断,今日叶某便将之封入剑冢。”

    陆小凤愣了愣,转而又跟着笑开。他最后一次看过那柄剑,像是在和十七岁之前的自己诀别。半晌之后,他轻声说道:“有劳叶兄。”

    从此之后,他将不再用剑。此剑为他而铸,也因他只能在剑冢之中蒙尘。虽然遗憾,却也算是郑重高别。

    同是剑客,封剑入冢的意义,陆小凤和叶且歌都懂。这是陆小凤自己的决定,无论他做了怎样的决定,作为他的朋友,叶且歌只要支持他就好。

    陆小凤的伤好了之后,他离开了白云城,转而重新回到了大漠。叶且歌知道,他是去寻胡铁花了。

    有的时候叶且歌会在想,是不是在初见的时候,胡大哥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帮着陆小凤准备了一条谈不上是退路的退路呢?然而这个问题,始终没有人能够解答。

    叶且歌唯一能够期盼的事情,便是哪一日与陆小凤再见。至若那时,这个初见时候冷若霜雪的少年剑客会变成何种模样,却已经不是叶且歌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虽然江湖朝堂一派暗潮汹涌,占尽先机的白云城主也在推波助澜,蛰伏不出的九公子依旧在暗处搅乱浑水,西方魔教的势力也还在无限扩张。男人们都在大展拳脚,蠢蠢欲动,然而对于叶且歌来说,白云城中的这两年,依旧是十足安稳的两年。

    在这两年中,叶且歌每日照旧的练剑,有的时候遇见瓶颈,便会找兄长指点切磋一番。偶有所得,也会在白云城外的山洞之中闭关。那是她进几年才发现的地方,是海边难得的干燥,出洞又是海天辽阔,让人心胸豁然开朗。而叶且歌在洞中冥想静坐,听四海潮声,听阵阵鸥鸣,也会有所感悟。

    在藏剑山庄,叶且歌其实算作小辈之中很能“静”的人。她自幼长在叶英身侧,她出生那一年,便也叶英出关的那一年。出关之后的叶英,洗去了一身锋芒,剑势更加圆融贯通,再添七分守护之意。

    所以很多时候,叶英是沉静的。一个幼小的徒儿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少动静,除却叶且歌三岁以前有侍女帮忙照顾,一直到叶且歌十五岁,叶英的天泽楼里,也只有他们师徒二人久住的身影。

    藏剑门人,包括老庄主都说,正阳首徒叶且歌,心性澄净执着,自幼便比寻常的孩子更能忍受宁静。

    然而他们都说错了一点,叶且歌不是天生就能忍受宁静,而是在师父身边的时候,她从不觉得孤独。

    除却闭关修心,堪悟剑道,叶且歌最常做的事情便是回复友人们的来信。阿九的,陆小凤的,胡大哥的。

    阿九的来信是固定的一月两封,每一次都是厚厚的一沓。信的内容很杂,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内容。他窗前的海棠花开了,他吃到了一家很美味的糕饼,他遇见了一个剑法不错的剑客。甚至是他习武的时候不慎折断了一根指甲,都会在信上碎碎叨叨的写给叶且歌知道。

    最初的时候,两人通信还是用信鸽。可是盛京与南海毕竟路途遥远,宫九的信件又实在是太沉重,到了如今,传递两人通信的已经变成了专门训练过的鹰隼。

    宫九的信,叶且歌每一次看都会想笑――分明相遇的时候,是个对谁都彬彬有礼的小少年,如今熟了才发觉,这人怎么如此会撒娇呢?自觉重来一世,心理年龄已经可以是宫九长辈的叶且歌无奈的笑了笑,却不觉被这人激发起了身上难得的母性光辉。

    要知道,虽然正阳大师姐叶且歌是个红颜满江湖,一言不合就抡着重剑砸砸砸的暴力藏剑,可是却也是最受小师弟小师妹们喜爱的温柔大姐姐呐。一不留神契合了宫九的心理预期,于是这人对自家小表妹撒起娇来,就更加不遗余力了。

    一直到他给叶且歌来信的鹰隼从一只变成了两只,恰巧被白云城主发现,然后不由分说的斩落了一只之后,宫九才有所收敛,控制了自己每次寄信的长短。不过……暗搓搓给这个便宜表哥找点儿麻烦什么的,宫九还是很不遗余力的。

    胡大哥的来信,与其说是来信,不若说是夹在陆小凤的信件中的寥寥数笔。从白云城离开的一年中,陆小凤都窝在大漠的那家小酒馆里。胡铁花教了他很多东西,譬如喝酒,譬如他的成名绝技――蝴蝶传花七十二式。

    然而胡铁花做的最多的事情,却是慢慢开解陆小凤。伤口已经存在,捂着就只会化脓。而心里有一条会化脓的伤口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快活。胡铁花难得的遇见一个和自己眼缘的年轻人,不忍让他一辈子都从那场背叛里走出来。

    像是终于找得到了自己要走的路,在陆小凤与胡铁花话别之后的短短一年,江湖之中一个使得一手漂亮的手上功夫的年轻人声名鹊起,“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和他的灵犀一指一道,名扬江湖。

    名扬江湖呐。想起三年前的那个客栈里,少年清亮坚定的眼神,叶且歌翻着陆小凤最新给她来的信件,微微笑了笑。
………………………………

第22章 昨夜微霜初渡河。

    第二十二章。昨夜微霜初渡河。

    陆小凤给叶且歌的来信,虽然没有宫九的那样夸张,可实际上也委实不短。在信里,他简略的说了说最近自己一年的经历,又重新提起了与叶且歌的江南之约。

    江南啊……

    叶且歌的眉眼微微一动,心中有无数的念头翻涌而起。

    今生今世,她还从未至江南,可是西子湖畔的灵山秀水早已浸入她的骨髓。如今她方才十五岁,却领略过南海的海天辽阔,体会过大漠的滚滚风沙。然而终归不能忘的,却是西湖的九溪十八涧和那里无数次梦回的景象。

    近乡情更怯。许或便是这个原因,叶且歌日思夜想,却一直不敢涉足哪里。而至若更深一层的原因,便是大概叶且歌自己也明白,岁月无情,青史云烟,六百年的岁月,已经足够沧海桑田了。

    纵使她故地重游,数百年的时光也终将那里她熟悉的景物尽数抹去,更勿论那些在尘埃深处埋骨的故人。

    所以,她不必回去,她又何必回去?

    其实以白云城的势力还有叶孤城对幼妹的宠爱,只要叶且歌想,重建藏剑山庄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叶且歌并不愿意――即使她重建了梦中才会出现的亭台楼阁,可是她该到哪里,再去寻她的姐妹叔伯。她该到哪里,再去寻心底的那个天泽楼去抚琴静坐,抑或抱剑观花的身影呢?

    可是终归是不能平的心事。于是当陆小凤对叶且歌如此邀请的时候,叶且歌心中所起的第一个念头并不是断然拒绝。

    师父曾教导过她,君子非无欲、非不争,乃无愧于道义、无愧于己心耳。

    旧年师长的教诲犹然在耳,时至今日依旧片刻不敢忘记,叶且歌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是时候不再逃避,往那令她魂牵梦萦的江南走一遭了。

    心中已经有了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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