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店老板一看我的表情,赶紧又推了玛伊莎一把,满脸无奈的解释着。
“我不添乱,我也能出力!”
像极了熊皮巫女的玛伊莎挤走他,披头散发的站在我面前,越是急越是说不成句:“求求……带我去一趟沙漠,等了一辈子,以后……没有,恐怕……去不了!”
我非常明白她的意思:一辈子背负着父亲的罪名,什么也没等到,年轻的时候还能自己去沙漠找找,现在这个岁数连亲戚都不愿意搭理她,也根本没人能带她出门。
她还想再拼一最后一把,依靠我们进入沙漠,说是去寻找父亲,倒不如说是这次让自己彻底死心吧!
“少胡来了,怎么可能带个累赘去?要死人的!”耗子听见动静,冒出头看了一眼就连连摆手,“哟呵,老子去上门拜访的时候,你不给好脸色,这会儿得多厚的脸皮才能回头求我们呢……”
“我死就死,不管你们,事!”玛伊莎提高了音调,“我带你们,能找那个人!”
“那个人?”
“大掌柜?”
我和耗子对视一眼,耗子一下子火儿就起来了,几乎要抓着玛伊莎的衣领吼:“行啊你!跟林哲宇学得挺像啊!做事留一手是吧,老子们那天登门拜访你死活不愿意说!”
我觉得心里冒出一丝希望,也冒出一丝忐忑,事情一下子又玄乎了起来,她要进沙漠,我们也要进,她想找三十年前被判了死刑的父亲,我们要找的人和线索很多很复杂,怎么就能凑一起呢?
“你该不是唬我们的吧?”
我将信将疑的盯着那张酷似熊皮巫女的脸:“你说那个背包是从沟里捡来的,我们已经去看过了,确实那个位置有不少废弃的垃圾,但就凭这些,能说明什么?你要我们怎么相信你能帮我们找人呢?”
玛伊莎看了五金店老板一眼,凑过来压低了声音说道:“你们上次到我店里来,我不知道你们是真的敢进沙漠,其实沟是会活过来的,沙漠的深处,什么都能活,什么都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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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热娜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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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店老板驾驶技术野得很,车子扬起尘沙飞驰在路上,阳光非常强烈地透过车窗照射着人的侧脸,玛伊莎就坐在我前面,微微侧头迎着太阳。
我跟她搭了几次话都没搭上,倒是每隔十来公里,她反而主动开开口,不过净说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可能是怕我们当她没用,半路给她扔下去。耗子脾气燥得很,让我干脆别费口舌,就当车里多带了个大件行李好了。
四家老板娘给花了钱的驿站中,夏季停业的那家完全是一幅多年生意惨淡的景象;每天回复没有消息第二家倒是很热情,说拿了我们的钱没有结果挺不好意思,干脆免单一桌请大家吃饭。大明星推脱赶路便重新上了车,我心里不自觉地想着,如果朝闻道在这儿,差不多能把老板娘钱一顿就吃回本儿了。
继续向着沙漠行军,玛伊莎算好差不多又是十公里过去,体现她价值的时候到了,便幽幽地开口道:“我听说,你们内陆河流多的地方,气候湿润,经常下雨。”
“是啊,这不废话嘛!”大明星懒洋洋地搭理着。
“那为什么沙漠干燥呢?沙漠中明明有那么多水!”
“沙漠中有水?水在哪儿呢?”五金店老板一下子乐了,从内后视镜中白了远房亲戚一眼,“据我所知,你没去过几次沙漠吧,难道说没找到人,找到大海了?哈哈哈……”
“不是的,沙漠中是有水的!”玛伊莎如我们第一次见到她那样,突然提高了语调,“水就在地下!”
我心头一动,回忆起前两天刚刚见识到的那场大暴雨:前一晚还犹如世界末日一般可怖,第二天一觉醒来积水已经不见了。
难道那不是由于“可怕的蒸发量”,而是水真的存到了地下?
“我跟社区主任说过这件事,但她不相信,谁都不相信我,还骂我疯了!”玛伊莎激动到颤抖起来,“我确实在沙漠里见到一条河,就在地下,就在大沟消失的方向,这次我就带你们去!”
的确,没有人会相信杀人犯的女儿。如果不是了解她的情况,我也不会相信玛伊莎。可是,她却跟着我们的车来了,她愿意证明自己没有撒谎。
“你说河在‘大沟’消失的方向?”耗子这回没有像之前那样挤兑她,还瞪了想继续笑话她的五金店老板一眼,“‘大沟’就是那个倒建筑垃圾的峡谷?你捡到背包的地方?”
玛伊莎点头非常用力。
我们几个相视一眼,都是一副“果然有蹊跷”的表情。
从她家里那些形形色色捡回的东西来看,玛伊莎确实已经研究那条‘大沟’很久了,我就说大掌柜不会无缘无故掉进沟里就没了的,现在总归是有了线索,这条源自昆仑、穿过第十五师、深入沙漠的大峡谷,绝对没那么简单!
停在热娜驿站门口时,林医生并没有如约等在门外,电话也打不通了。五金店老板说这里的补给物资充足,可以多买些水和汽油,我们便进了店等人。一侧的墙上,挂着长长一排动物的枯骨标本,据说这些都是从沙漠中捡到的动物骨头,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年,还有些骨头至今也看不出种类,其中还夹杂着几颗人头骨。
我的目光停留在一根和餐桌腿差不多长的骨头上,无论如何也辨别不出来这属于何种巨兽,沙漠中总不能有大象吧!按照常理推断,越是资源贫瘠的地方,生物体型应该越小,比如老鼠蜥蜴之类,假如那骨头真的来自沙漠、真的是庞然大物,那它一顿得吃多少东西才能活下去?大漠中哪儿有那么多东西吃啊!
我摇摇头不禁对热娜驿站的标本墙产生了怀疑。玛伊莎大概是怕别人认出她是杀人犯的女儿,坐在那里弯着腰缩着头,模样甚是可怜,却一直斜着眼睛往人最多的吧台那边瞥。我朝她那儿偏了偏身,发现吧台没什么独特,倒是上头那盏灯拉风得很――那盏大吊灯也是用骨头做的。
这盏灯的灯头并非led灯泡,而是最为老式的棉芯燃灯,应该是骨髓被掏空后,灌进去灯油浸润着灯芯。虽然创意能打一百分,橙黄色的光晕也很美,但着实显得诡异,尤其是在霸王宝藏见过了长明灯之后,我是很害怕古式燃灯的,越观察越觉哪里说不上来的怪,莫不是……这骨架里油也是人鱼膏吧!
我被自己扯了十万八千里的幻想吓了一跳,赶忙回过头来,抿了一口碗里的枸杞茶回归现实,玛伊莎还在望着那盏骨头吊灯出神,我刚开口问她在想什么,耗子进了门一脚踢开凳子坐了下来,大明星把车钥匙扔在桌子上,也是满脸的不悦。听他俩嚷嚷半天才知道林哲宇电话关了机,估计是走得匆忙忘了带充电器,打听一圈才听说他已经在一个半小时前赶往第四个驿站了。
“好吧……我们等下再追过去好了。”我对他也很是无奈,只好打打圆场,“反正沙漠里一个半小时也跑不出多远的。”
“人家还不让咱们追呢!”大明星干了一杯茶,嚼了嚼枸杞子咽进去,“人家走得潇潇洒洒、匆匆忙忙,却让驿站的妹子带了话,说让我们备足了物资、务必留宿到第二天清晨再出发!”
“为啥?”
“我上哪儿知道他又在搞什么鬼!”
我一头雾水的环望热娜驿站挂满枯骨的墙壁,在第三个驿站会合是林哲宇自己定下的,这说明他没有甩下我们的意图啊,难道他又在赶时间?连一个半小时都等不了了?那还让我们留住一晚干啥?!
“管他呢,现在谁他娘的还有心思在这儿睡觉啊!走,把油桶加满咱们就出发!”
大明星挥挥手招呼耗子起身,后者坐在桌子另一个角,目光顺着玛伊莎紧盯的方向,也愣在那里。
我看着他的反应,低声问道:“耗子哥,你是不是也想到了什么?”
“我操,这会不会是鲨鱼号那帮人的死对头?”
我一听就傻了,我以为他会说那是横着悬挂的长明灯,怎么就扯到鲨鱼号那儿去了?
“这分明是一个人的手骨!”耗子伸出自己镶了钢板的手在空中比划起来,“老子以前专门练过手上的功夫,对手掌手指的构造再清楚不过,这灯也不是拼接出来的,骨关节虽然被摘掉了,可弧度、粗细、缝隙都对得上,谁能有这么大的手?”
我挪到耗子旁边,从那儿抬头一看,果然这个角度能看到一只五指朝上收拢的大手轮廓,按照这么个大小比例,吊灯和另一侧墙上那几根餐桌腿差不多长的骨头应当属于同一物种,原来那不是巨兽,却比巨兽更加夸张!我很清楚耗子哥的意思,他在推测这只做成了吊灯的手骨,是龙伯人的!
“你仔细想想,为什么它指骨和掌骨的空隙这么大?”耗子已经非常肯定自己的答案了,他反复沿着自己手背的纹路摩挲着,猛地一拍桌子,“因为海里的那个大家伙手脚都有蹼啊!”
“可是这家驿站号称所有的骨头都是沙漠里捡来的,龙伯人不是你们说的那个水里的东西么?”大明星对此有所耳闻,但还没有亲眼见过龙伯人,一下子起了兴致,“这么说,沙漠里还有巨人存在咯?”
耗子拉开凳子就往外面走:“老子得找五金店那老板问问,到底这些骨头是真的假的,当地人总该有所耳闻吧!”
我悄悄瞟了玛伊莎一眼,她正竖着耳朵仔细听我们之间的对话,看得出她很在意这盏灯。
不久前她才言之凿凿地声称沙漠里有大量的水,如果热娜驿站没有造假,她说的也是实话,那么谁也没法否定沙漠曾生活过龙伯人这种匪夷所思的推论。
我重新倒上枸杞茶,掏出李副官的笔记本。我想,林哲宇让我们留在这儿的原因,一定就是这一条线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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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人鱼膏
“嗨呀,说法可多了去了,沧海桑田的,谁知道呢!”
五金店老板把他从店里带来的旅游手册摊开在我们面前,热得直掀衣领。
手册上有一段对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介绍,大大刷新了我对这里的认知。上面写道:亿万年前,不光是这片沙漠地带,整个新疆地区都是一片浩瀚大海!
那时,昆仑山、天山和阿尔泰山都不存在,塔里木和准噶尔两大盆地也没有形成,新疆西部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称塔里木海盆,也叫塔里木海。前些年,地质学家在新疆许多地区发现的海洋生物三叶虫的化石便是有力的证据。
后来,地壳运动导致东部逐渐抬升变为陆地,新疆海域面积开始急剧缩地壳板块断裂、挤压,使原先生机勃勃的海洋动植物直接被掩埋在地下。从这个时候起,帕米尔高原、天山、阿尔泰山开始相继隆起,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逐渐变为封闭的内陆盆地,海水从新疆西南部的阿莱山口海峡退出,致使新疆真正成为了远离海洋的欧亚大陆腹地。
“所以这儿以前真的是海?”我干咽一口唾沫,笔头飞速的抄写着,“那从这儿出土龙伯人的骨头还真不是没可能啊!”
“真真假假,就看你爱信不信喽!说实话,来往这儿的人就是图个新奇,发发朋友圈吹嘘吹嘘,哪儿有几个人刨根挖底的追问真实性的。反正,我要是这里开驿站做生意的,即使造了假,我也打死都不会承认造假啊!”
五金店老板用手敲了敲墙上的骨头:“总之进沙漠还得小心再小心,万一死在里面,过几年后人也能在这店里参观咱们的骨头咯!”
他说得也对,我们去问,肯定人家得说骨头是真的,保不齐还能收获一个传奇故事来着。我合上本子,跟着大明星去找吧台妹子继续打听,对方常年在店里见着灰头土脸晒成鬼的驴友,哪见过大明星这样骚包呢,几下就让勾走了魂,把知道的全说了,还给我们晚上住的房间加送了羊肉抓饭。
听她吐露我们才知道,林哲宇前往的第四个驿站正是热娜驿站的分店,原本从锦夜退休的那个前辈是在热娜干活领工资的,过了两年入股增开了分店,比热娜更往沙漠深处进了一步,不过位置远不如热娜,中转补给的驴友少了一半还多,后来热娜的老板不愿意给那边亏钱,就一拍两散,各干各的,偶有联系了。
原先店里的骨头比我们看到的要多得多,开分店的时候被锦夜退休的前辈挑走了不少,带去那边搞装修布置了,所谓的超级大骨头基本就只剩下了头顶上的这盏吊灯。
“哦对了,分店那边也有个镇店之宝,听说我们老板当初为了留下它差点翻脸!”吧台小妹神秘兮兮的凑到大明星耳边说道,“别人告诉我的,那边带走了一副人鱼的骨头呢!”
人鱼?
我和大明星瞪大了眼睛,人鱼都出来了,经历过沧海桑田的地方,果然够传奇!
外面传来一阵驼铃声,吧台小妹不得不中止了闲聊,给归来的骆驼运输队分发房卡。我一看大明星晃悠着手里房间号码的牌子跟小妹挤眉弄眼,不禁担心他刚愈合的腰,不过这样一来,晚上肯定能套来更多的信儿了。
大家各自拎包回了房间休息,外面的风沙敲打着窗上的玻璃,愈来愈密集,距离新疆的十点钟日落还早得很,可天已经渐渐黑了,看来此刻的沙漠深处正在经历一场暗无天日的大风暴。
我扒了两口羊肉抓饭趴在床上,摊开李副官的笔记本,开始仔细琢磨一个问题:吧台小妹口中的“人鱼”,究竟是哪一种?
南海鲛人?还是晨雾之海的陵鱼?
我估摸着这个问题,今晚吧台小妹在大明星房间也是回答不出来的,因为她在给我讲述热娜驿站开分店那段的时候,使用的是“听说”、“当初”、“别人说”这样的字眼,她的年纪也还显然是没有亲眼见过人鱼的骨头。而且店里所有的骨头都是散乱的身体部分,如果分店里那副还不如南海的伍书喜房间里那具完整,更是难以区分。
不考虑其他前提的话,我是倾向于南海鲛人的,毕竟白公山托素湖那边我们知道有过鲛人存在,但假如以前的新疆海中确实住着龙伯人,那么长着手脚丑到不行的陵鱼似乎更有可能陪伴在身边。
想起当年在鲨鱼号上与它们打得死去活来的那一幕,我的鼻腔内似乎又闻到了血腥和鱼腥交融的异味,刚下肚的抓饭差点儿都翻涌了出来!
坐起身赶紧闻了闻桌上摆着的库尔勒香梨,这才缓解一些恶心,心说得亏了现在沧海桑田的,一切都变成了干巴巴的骨头,不然就凭我们几个人,压根儿干不过陵鱼的!
往前面再翻两页,我盯着那段“prps”的描述出了神:
老朱说鬼草原本存在于沙漠,它还有着类似卷柏这种干旱植物的特性,大明星带回来的资料上解释说,鬼草实际上是一种古老的菌类寄生体。而沙漠曾是古海洋。
会不会鬼草根本就是来自海洋中的东西?所以在海水干涸后,它们被迫寄生在耐旱植物之内,苟且休眠,遇水而活。后来才在老朱这种老妖精的人为干预下戴笠了沙漠,选择水源充足人迹罕至的昆仑住下了。
那么沙漠之中,我们沿路万一遇到卷柏类植物,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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