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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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第3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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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王说道:“我觉得实在是不像。其他的不说,这种案子,真的要办的话,应该事先暗地里调查钩沉,人证、物证都有了,才大举发动。现在诸事不备,贸然发动,徒然打草惊蛇,有什么好处呢?”

    说完了,才发觉自己的话里,把宝洌П茸髁恕吧摺保醪挥晌⑽⒁恍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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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王的嘴角,露出一丝讥嘲的笑容,说道:“王永泰受人指使,确定无疑,只不过指使他的人,不大可能是关逸轩。王某背后的人,必然是知道此案的底细的,也确定无疑。至于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难说的很。可能是户部内部分赃不均,有人报复同僚;也有可能是安徽那边出了什么状况。反正,不大像是冲着你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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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知道安徽军费报销底细的,无非两个地方:一个是户部山东司,一个是安徽巡抚衙门。那么,此案的举发者,最大的可能性,就应该出自这两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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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路既然打开,深想下去,便知道举发者出于安徽的可能性是更大的。因为言官上折,如果不是出于本心,也不是由关卓凡、恭王这类大佬指使,就必是“买参”。

    这种大参案,“买参”的价格数以万金计,户部上下,拢共才收了九万两,分润下去,经手的司吏,人均不过几千两。就算因为分赃不均起了内讧,也不太可能花几万两银子打击报复同僚,那不是做了亏本生意吗?

    如果举发者出自安徽,那么又会是谁呢?难道有人和英翰有大仇,或者,想取英翰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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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第四十二章 装傻?() 
说是“八大圣人”,但派出来审案的,只有两位。其余的六位,案子要定谳的时候,才会冒出头来,开会“集议”。

    主审的两位,一位叫做颜士璋,是秋审处的总办;一位叫做刚毅,是“八大圣人”中最年轻的一位,身份还只是个“兼办”。

    这两位在历史上都是颇有来头的人物。

    原时空,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刑部派往江宁复审这件泼天大案的,就是颜士璋;而刚毅的名头就更加响亮了,后世做到大学士,成为保守派的代表人物,力主废黜德宗,鼓吹拳民可用,是慈禧向万国宣战的重要推手。

    需要留意的是,就个人品行而言,刚毅真正是人如其名,即清且刚,也颇当得起一个“毅”字。不论办案、抚民、治河、理财,刚毅都算是一等一的好手。如果他不与大政,始终做一个技术官僚,历史给他的评价,大约会与阎敬铭仿佛。惜乎刚毅深介政治,却昧于大势,终于站在了历史的反方向上,救国之心变成误国之举,最后成为“清官比贪官更可恨”的典型。

    至于“宁与友邦,不予家奴”的传言,考诸刚毅生平,狮子没办法相信,这种话出自清末最排外的刚毅之口,且也找不到任何权威的出处,只能认为,这是革命党的一种宣传策略了。

    言归正传。

    秋审司派出这两位来审这个案子,是有讲究的。

    颜士璋素有“虔诚持重”的风评,就是说,“政治敏感度高”,会平衡各方利益,办案的时候,能够权衡轻重,不至一味蛮干。原时空,马新贻被刺,大约是有清以来最棘手、最复杂的一件案子,颜士璋被挑去复审马案,足以证明他在这方面的功力了。

    至于刚毅,是刚刚进入秋审司,跻身“八大圣人”之列的。所谓“兼办”,有“试用”的意思,总要办过一两件案子,才能“转正”,成为“会办”。虽说两位主审,无分主从,地位平等,但有这层“资历”的因素在,想来刚毅就算不以颜士璋马首是瞻,也不会随意发挥,使办案的方向失去控制。

    本来,挑选主审司官的时候,麟昌和方鼎锐问过吴天乐,“腾不腾得出手来?”吴天乐很见机,说自己手头上有好几个案子,太忙了,这个案子,我就不出任主审了吧。

    大伙儿都知道,老吴可是关贝勒的嫡系人马呀。

    “顺日祥”的掌柜叫做潘达成,安徽六安人。他的“顺日祥”,业务的大头,是安徽、山东和京城之间的汇兑生意。因此,“顺日祥”不但和皖、鲁联系密切,和皖、鲁籍的京官往来频繁,和户部主管安徽、山东的山东司,也素有“互动”。安徽报销军费,银钱由潘达成经手,甚至由他来为安徽和户部两边牵线搭桥,是很合情理的。

    “乾通盛”的掌柜叫做杨定时,山西平遥人,他的“乾通盛”,是地道的山西票号。

    潘达成、杨定时二人,此时的身份还是证人,不是嫌犯,所以颜士璋、刚毅两位司官,没有“升堂”,只是“便衣传见”。

    先传潘达成。

    潘达成是位小个子的中年人,虽然知道自己“摊上大事儿”了,但举止尚算从容。

    颜士璋开口问道:“安徽的粮道李宗绶李道台,有没有从安庆汇款子到你的‘顺日祥’?”

    安庆,是其时安徽的省治。

    潘达成低眉顺眼地说道:“回老爷的话,小人不晓得。银号同行的规矩,是认票不认人,小号也是照此办理的。”

    颜士璋和刚毅对视了一眼:这个家伙,一开口就不说实话。

    银号确实有“认票不认人”的规矩,但那是台面上的;台底下,像李宗绶这种大主顾,银号绝无不知其票谁人的道理。

    颜士璋说道:“凤阳府的宋尊邦宋知府,有没有拿票子到你那里取过钱?”

    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根据已有的情资,宋尊邦先到京;李宗绶后到京,并且在京城勾留的时间不算太长。出入“顺天祥”的,多是宋尊邦。据此可以大致判定:虽然李宗绶身为粮道,是安徽军费报销的“正办”,但前期的“勾兑”,基本委托给了宋尊邦。

    更有力的证据是,宋尊邦和毛英章,原本就有颇深的交谊。

    潘达成说道:“回老爷,这是有的。”

    “哦?总共取了几次?总数是多少呀?”

    “回老爷的话,拢共取了几次,小人记不清爽了。不过,小号账目明白,一笔一笔都好查的,回去查明了再来回老爷。总数小人倒记得清爽:刚刚好是十万两银子。”

    十万两银子?王永泰的折子里,军费报销的“部费”,户部和安徽的“成交价”是九万两银子。

    轮到刚毅开口了:“除此之外,你和李道台、宋知府还有什么银钱往来吗?”

    “回老爷的话,有的。李道台在‘顺日祥’借了两万六千两银子,保人就是宋知府。”

    颜士璋和刚毅不由又对视了一眼。

    刚毅说道:“这么说,你和李道台的交情很不坏嘛。”

    潘达成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交情谈不上。小人是安徽人,李道台是本省的官员,又是粮道上的,小人在银钱里打筋斗,虽未谋过面,但李道台的大名,听总是听过的。再说,‘放京债’是很寻常的事情,这个,请老爷明鉴。”

    “两万六千两不是小数字,你不怕倒账吗?”

    “回老爷的话,有保人呀。宋知府是现任知府,凤阳府是大府,这样的保人,‘放亰债’的最是信得过的。”

    “嗯,你说的也有道理。那么,宋知府在你这儿取了银子,李道台在你这儿借了钱,都派了些什么用场啊?”

    “回老爷,这个小的可就不知道了。”

    京城里的银号,和官场来往密切,特别是外省官员进京贿托勾兑,人生地不熟,许多牵线搭桥的事儿,都由银号来做;过付款项,更是要经他们的手。全然不知“都派了些什么用场”,绝无是理。

    但这个和“不晓得汇款人名姓”一样,银号的说法,台面上并挑不出什么错。银号既要装傻,如果不动刑,暂时是拿他们没办法的。不过,今儿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搞清楚了李宗绶、宋尊邦在“顺日祥”的“出项”是多少。

    再传杨定时。

    情形仿佛,问“李道台有没有从安庆汇款到你的‘乾通盛’”,也是答“不知道,同行规矩,认票不认人”,云云。

    不过,杨定时说,李宗绶到京后,到“乾通盛”取了两万四千两银子的款子——这次来取钱的,是李宗绶本人,而不是宋尊邦了。

    除此之外,“乾通盛”和李、宋二人,没有更多的银钱往来了。

    问“知不知道李宗绶取款何用”,自然也是答“不知道”。

    问完了话,两个银号掌柜交保饬回,随时等候再次传问。

    颜士璋和刚毅商议,认为以取款的数额来看,很可能安徽在“顺日祥”那儿,有一个公款的户头,专办军费报销,应该重点调查;而“乾通盛”的户头,应该是李宗绶的私项,相对没有那么重要。不过,私项不见得不能办“公事”,一样不能放过了。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宋尊邦、李宗绶从“顺日祥”、“乾通盛”取出的款子的流向,如果能够证明,其中确有流进毛英章或户部某某手里的,那么,就算“通贿有据”,案子就有了突破口。

    还有,安徽方面,为办军费报销,到底汇了多少钱到京城,于此案钩沉也很重要。因为“进项”和“出项”一经对比,便能够暴露很多问题。

    为此,李宗绶、宋尊邦必须到案了。

    *(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 掌嘴!() 
李宗绶、宋尊邦如果到案,当面接受质询,不论他们俩事先做了什么安排准备,十多万两的银子的去向,一一整理交代清楚,若有情弊,不露马脚是不可能的。

    不过,这要请旨。

    颜士璋和刚毅找到麟昌的时候,正好方鼎锐也在场。听了二人的要求,麟昌愣了一愣,望向方鼎锐,说道:“子颖,你看?”

    方鼎锐说道:“这是应该的,就请大司寇领衔,我附议,咱们一起出奏吧。”

    于是,由刑部堂官出面,奏请饬下安徽巡抚英翰,着令李宗绶、宋尊邦“迅速来京,赴部听候质讯”。

    上谕照准。

    这下子,黄绍祖和毛英章两个,终于坐不住了,上折自请“解职听勘”。

    上谕很快下来了。

    毛英章的要求“照准”,“着听候查办,毋庸在军机章京上行走”。不过,没有“解职”的字眼。

    对黄绍祖,却另有说辞:

    “户部侍郎黄绍祖力求罢斥,恳请再三。黄绍祖历任府道臬藩,至于部堂。该员素来著有政声,办事少有贻误。朝廷简任大臣,一秉至公,黄绍祖受恩深重,惟当黾勉趋公,力图报称,仍着照常入直,不得引嫌固辞。”

    对这道上谕,不同的人,有完全不同的解读。

    有人认为,毛英章虽被赶出军机,但黄绍祖不但无恙,上谕中还颇有奖勉之语,表示“上头”并无意“大办”此案,会“适可而止”的。

    有人不以为然,毛英章如果身陷囹圄,黄绍祖岂能独善其身?现下的舆论,早已将毛、黄二人视为一体,办毛而不办黄,何以示天下以“一秉至公”?慰留黄绍祖,怕只是“上头”的“缓兵之计”。毕竟,正二品的大员,没有确凿的受贿的证据,不好轻言罢斥。证据齐了,火候够了,自然就轮到黄绍祖了!

    还有人话里话外地暗示:军机处某大佬,和黄绍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当然要全力维护黄某人啦。

    办惯案子的人,对这道上谕,有更准确的理解:对黄绍祖的“慰留”,只是“官样文章”,不代表“上头”对黄的处置有任何的倾向性,因为案子还没有办到黄绍祖那儿,黄绍祖还“远着”;而将毛英章撤出军机,“听候查办”,却是对办案“水落石出”的明确支持,因为李宗绶、宋尊邦一到,就要牵扯毛英章了。

    颜士璋和刚毅两个主审官,颇受鼓舞,尤其是刚毅,一副摩拳擦掌的架势。

    “聘公!”刚毅说道,“‘上头’颇有期许!李宗绶、宋尊邦到案之前,刑部一定要拿出一点扎实的证据来——不然怎么能打他们一个下马威?我看,潘达成要再审一次!还有,要开审户部山东司的书办!”

    颜士璋沉吟说道:“潘达成当然要再审,户部的书办也该问。只是,如果潘某人还是一副牛皮糖的模样,如之奈何?”

    刚毅狞笑了一下,说道:“如果他还是不知好歹,说不得,就只好动刑了!”

    颜士璋不说话,脸上是不以为然的表情。

    不是说不能动刑,而是“八大圣人”问案,自高身份,向来以推求因果、勘磨案情为能事,能不动刑就不动刑。一动了刑,难免招“屈打成招”之讥,似乎便“落了下乘”,隐隐然有“丢了面子”之嫌。

    刚毅说道:“聘公放心,我不动大刑。不过小惩大诫,叫他迷途知返而已。嗯,我这个,不算霹雳手段,却是菩萨心肠!”

    刚毅的这番道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防止某某在错误的道路上愈走愈远”。

    另外,这个案子里边,银号掌柜掌握相当内情是一定的,倒不存在“屈打成招”的问题。

    颜士璋有沉吟了片刻,说道:“好吧,如果潘某还是执迷不悟的话,就照你说的办。”

    再审和初审相比,情形全然不同了:颜士璋和刚毅公服升堂,潘达成下跪回话。有提牢厅的差役,带齐了“家伙事儿”,在堂下伺候着。

    看到这副架势,潘达成原先从容的神态没有了,跪在地上,脸色苍白。

    正式问案之前,刚毅先疾言厉色:“今儿问案,倘若有人仍然意图狡饰,满口胡柴,难免自讨苦吃,勿谓言之不预也!”

    颜士璋开口问道:“潘达成,银号的‘例规’,你当我们不知道么?你们和京城大小衙门、六部司官书办,互有来往,有人想捐个官儿,请个诰封,都由你们经手;应入官的银钱,都由你们代缴——这都过了明路了!关系如此密切,银号收到的款子,由谁汇出,数额多少,又是怎么支出去的,岂有全然不知之理?你老实交代,安徽粮道汇来的款子,总数多少?都用到了什么地方去了?”

    潘达成身子微微发抖,勉强笑道:“回老爷,这个,老爷也说‘过了明路’的……这个,过不得明路的用项,小号奉公守法,是不好插手的……因此,安徽粮道的事情,小人实在是不知底细。这个,还请老爷明鉴。”

    重压之下,潘达成的回答非常不得体。“过不得明路的用项”云云,等于自认安徽方面在京有不法情事——这可不就是“知道底细”了?

    颜士璋和刚毅对视一眼,都是微微一笑。

    转回头来,刚毅开口了,声音冰冷:“看来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了!”

    大喝一声:“来人,掌嘴!看他知不知道‘底细’!”

    堂下差役轰然答应,立时上来了三个,两个一左一右,挟制住了潘达成,其中一个揪住潘达成的辫子往后一扯,潘达成便被迫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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