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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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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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近了我才看清楚,这里之所以一片忙乱,还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军队已经来到了此地,他们呵斥着那些不听话的商人,推搡着那些正在工作的奴隶,稍有反抗的即视为暴动者的同伙,格杀勿论。


  我们停下来,悄悄地靠近海港。
  军队虽然已经来到了这里,但是因为海港上原本就拥挤不堪,所以并不是没有可乘之机。
  跟在坎迪后面的那几十个奴隶面面相觑,他们走过来,靠近坎迪,在他耳边窃窃私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从他们畏缩的眼神,基于我对人性的了解,他们想干的事和奴隶暴动的领导者所做的事是一样的,舍弃我们这些猛兽,利用奴隶的身份悄悄潜伏过去,趁机夺取船只。
  坎迪坚定的摇摇头,他明知道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但是在看了我们一眼之后,他拒绝了这个提议。
  “我们已经被同伴舍弃,难道现在还要学那些无耻的人一样,也舍弃这些与我们一起战斗才逃出来的同伴吗?”坎迪目光平静地看着那个领头过来游说的奴隶。
  那个奴隶涨红了脸,有些语塞,然后又强辩道:“这些不是同伴,它们是一群猛兽,谁知道他们会不会突然间反咬我们一口。”
  坎迪轻蔑的看了他一眼,“你看,它们会吗?它们比哈兹特那伙人有人性多了。”
  激烈的争论还在继续。
  最后,他们一拍两散,决定分头行事。
    
  坎迪和几个同族的人继续留下,其他的奴隶在短暂的犹豫之后跟随那个过来说话的奴隶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不久之后,海港那儿传来一阵惨叫,离开的那群奴隶被发现了。坎迪脸色有些黯然,虽然那些人与我们分道扬镳,但是天性比较淳朴的坎迪还是希望他们能够安全逃脱,没想到悲剧发生的这么快。
  我沉思着,如果要把狼群和狮子带到安全的地方,那么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去,那就是拍卖市场,那里应该还有无数等待拍卖的奴隶和猛兽在等待我们的到来,我们将打开困住他们的枷锁。
  既然已经是这样了,那就把这个狂欢继续下去吧。
    
  我领着狼群,金毛狮子走在我旁边,坎迪他们跟在我们身后,潜伏在黑暗中,往记忆中市场的方向摸去。幸好,这个地方是开放式的,只用了一个简陋的木质栅栏隔开。
  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那些毫无防备的人,凡是遇到胆敢反抗的人都毫不客气的一口咬上去,坎迪他们跟在我们身后,帮那些奴隶打开锁链,替那些动物砸开笼子,总之,整个拍卖市场一下子陷入一片混乱,阵阵哭爹喊娘的叫声传来,到处都是鸡飞狗跳的骚动。
  坎迪他们脱□上显眼的角斗士专用的软盔甲,剥□边几个商人的衣物套在身上,而我们则混在那些动物里面,开始进行浑水摸鱼的逃亡之旅。
  随着骚动的人群渐渐往海港码头靠近。
  军队在那边严阵以待,他们看着这些猛扑过来的野兽,以及被动物追杀而四处奔逃慌不择路往码头跑的奴隶,有些不知所措,这些饿了好几天的猛兽可不是好惹的。
  太好了,他们的阵型被这一阵冲击给打乱了。
  狼群、狮子还有坎迪他们终于在这一片混乱中终于找到了机会靠近了码头,一艘小型帆船近在眼前。
    
  自由,近在咫尺之间。
  这一次,挡在我们面前的不是别人,而是那个贵族少年,以及站在他身后的用长长地黑斗篷把全身遮得严严实实的神秘人物。 
作者有话要说:编辑让我一次上传三章,速度很龟毛的我,为了凑两章写了四天= =
35
35、后魔法时代 。。。 
  贵族少年一脸无奈和歉意的看着跑得口吐白沫的我们,转过头,用恳求的眼神无声的哀求着黑衣人。
  虽然挡在前面的只是两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但是我们却不敢轻举妄动,猛兽们对危险的直觉非常敏锐,那个一动不动,低着头,从斗篷兜帽的边缘用无力的眼神看着我们的黑衣人,是个实力很强大的对手。

()
  我们谨慎的停留在三米外,情况危急,留给我们犹豫的时间很短。
  海港的军队随时会发现我们,我们必须尽快做出选择,是杀掉眼前这两个拦路虎,还是在本能激烈的危险预警下掉头另寻出路。
  坎迪和他的蛮族同伴却没有想这么多,他们奇怪的看着戒备的狼群和金毛狮王一眼,抽出藏在长袍下的刀剑,毫不迟疑地挥动着就往那两个人身上砍去。
  在刀剑快要接触到他们的身体时,他们身体一歪,带着不可思议的困惑眼神,软倒在了地上。
  我们几个互相用眼神商量了一下,几乎立刻一致决定往后退。前面这个人太诡异太危险了,刚刚连他使用的是什么攻击手段,以猛兽的眼力都没看清楚。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我们身后那条长长的码头道路上传来军队整齐划一的跑步声,还有轻快地马蹄声。
  我回过头一看,那个花花公子领队的军事素质以及对形势的判断力都很不错,在很短的时间内追踪到了我们的行动轨迹,但是,他还是慢了一步,如果不是半路杀出个这两个程咬金,我们早就逃之夭夭。
  他英俊轻浮的脸上带着贵族特有的傲慢矜持的笑,扬起手,军队在他的手势指挥下停了下来,他高声喊道,“兰斯,真是太巧了,命运让我们在任何不可能的地点都能相遇,你不觉得这是缘分吗?我们不应该辜负命运女神罗木瑞的美意,接受我的爱意吧,我从三岁那年见到你就已经对你一见钟情……”
  我满头黑线的听着这个花花公子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滔滔不绝的倾诉衷情,各种让人起鸡皮疙瘩的甜言蜜语好像万花筒一样从他嘴里倾泻而出,且完全不带重样。
  他身后的士兵表情虽然有些扭曲,但是大体上还比较平静,看来是早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上司这种脱线的行为。
  可怜的是对面这个被迫在大庭广众之下听着情话的贵族少年兰斯。
  他涨红着脸,手发着抖,嘴唇哆嗦,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的样子,只能哽着这口气,我看他羞窘的快要晕倒了。
  反倒是我,本来紧绷的情绪完全放松下来了,情况已经没办法再坏了,除了码头两边黑乎乎的海面,我们无路可逃。
    
  或者战或者死,老大、金毛狮王、黑狼王好像也看出了眼前的形势,原本全神戒备的身体也恢复成了平时轻松地样子。
  金毛狮王终于抓住机会,凑了过来,铺头盖脸的对着我一阵狂舔,弄得我满脸都是它黏答答的口水。老大不满的走过来,不顾体型的差异,拼命挤开它的脑袋,亲热的蹭着我的脖子,黑狼王一脸鄙视的看着这一幕,然后也见怪不怪的扭过头低低吼叫着安抚狼群的情绪。
  在经过激战和逃亡之后,狼群只剩下三分之一的成员,损失惨重,而现在,我们大概都要折损在这里。
  那边的情话终于告一段落,花花公子领队好像终于想起来为什么贵族少年兰斯会出现在这里,他迟疑的说。“兰斯,亲爱的,虽然我很高兴我们俩之间这种亲密的感应,不过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危险的地方吗?”
  他求助的回过头看着黑衣人。
    
  一直保持沉默的黑衣人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用一种节奏非常奇特,带着远古韵味的声调说着完全让人无法理解的语言。
  这不是通用语,也不是坎迪所说的蛮族语。
  花花公子在听到那简短的几句话之后,好像触及了什么遥远的早已经被他扔还给老师的记忆,他冥思苦想了一会儿之后,终于想起来是在哪里听到过这种语言。
  顿时,他的脸色严肃起来,手再次挥起,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命令道:“所有人后退五百米。”
  整齐的脚步声传来,军队有条不紊的后退,阵列变幻,后军变前军,前军变后军,动作迅速的撤到了五百米开外,然后保持队形等待着下一个命令。
  这个花花公子治军很有一套,至少做到了令行禁止。
    
  他跳下马,把手放在胸口,微微俯身,说:“城内卫队首领利德尔·塞因茨伯里见过大人。”


  黑衣人微微点头,轻声说,“这里不再需要城内卫队,不过我需要你派些人协助我活抓这几只动物,其他的,任你处置。”
  这一回他使用的是通用语,他手指着我、老大、金毛狮王。
  我慢慢从老大它们的包围中站出来,在看到他刚才无声的攻击手段时,我没有想起来的往事刚刚终于回想了起来,在大草原上使用一种诡异的方法抓住我们的那三个人,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与这个人很相似,他们是同一类人,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个黑衣人的实力和等级不是那三个人能望其项背的。
  这个人需要活捉我们,虽然我目前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这是一种可以利用的情况。
    
  我放慢脚步,用平静的目光一直看着那个黑衣人,一步一步的接近他,一边发出低低的咆哮声,我用嘴衔着坎迪的衣服把他往船那儿拖。
  那个花花公子紧张的跳起来,很明显,虽然他知道也许那个黑衣人很厉害,但是他还是害怕自己的意中人被野兽所伤。
  但是贵族少年兰斯制止了他,他用严厉的眼神阻止利德尔的靠近。
  老大和金毛狮子虽然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也凑热闹似地跑过来帮我的忙,我对着那张着血盆大口就打算一口咬下的金毛狮子吼了一声,它低着头,下意识的把原本大张的嘴闭上,用咬小金毛的力道衔着一个蛮族的手臂,拖着它,跟在我身后。
  我们把那几个晕倒在地的蛮族堆在船边,然后跑回来,我一声长啸,走到黑狼王身边,蹭了蹭它的脖子,低低的呜呜叫着与它进行狼族特有的交流,它转过头,对着残存的狼群下着命令,狼群围了过来。
  我看着黑衣人,我确信,那个黑衣人能明白的意思。
  他一直眼睛眨也不眨的专注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原本平静无力的眼神渐渐激动起来,就好像衰朽的身体剩余的全部生命力在这一刻燃烧了起来一样。
  他对着我点点头,然后召唤花花公子利德尔过来,吩咐他把这些人和动物全部运到那艘船上,并且当着我的面要求他把“把这些狼和人运回他们原来所在的地方。”
  利德尔满脸不解和不情愿,但是好像有什么东西约束着他,让他不敢反抗,但是我从他的眼睛深处看到了对这个命令的不以为然。
  这种情况让我觉得很有趣。
    
  承载着黑狼王、狼群以及坎迪和他的蛮族同伴的船只已经顺利开出海港,渐渐变成了一个黑点,最终消失在视野范围内。
  夜色渐渐退去,黎明的曙光已经在海平线出现,灰白色的水面平静而深邃。
    
  黑衣人在看到我们坐上了马车之后,就自行离去,他好像很不习惯与人群打交道,一直安静的站在一边,能用简单的动作指示的就绝不开口,就算要开口也尽量用最简略的字句交待完事情。
  护送我们的是花花公子利德尔和他的城内卫队。
  骑着马跟着的是花花公子利德尔厚颜无耻的纠缠着贵族少年兰斯,可怜的兰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这样示爱,还只能强作镇定,让自己把眼前这个男人当做疯子和神经病。
  利德尔锲而不舍的说着情话,看到兰斯没有反应之后,终于改换了战术,“嗨,亲爱的兰斯,刚才那个人真的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吗?”
  兰斯微微点头。
  利德尔有些迟疑,“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传说而已,你知道,他们最后在历史上出现是在三百年前,天啦,当年老师让我背下那段话的时候,我一直以为那只是阿尔特老头在喝醉了之后的呓语!”
  兰斯抬起头,看着利德尔,“他们从未灭绝,只是隐藏到了历史的背后而已。”
  “可是,这是为什么呢?”利德尔做出夸张的表情,“你知道,一般的平民和贵族看不到真正的罗斯帝国史书,但是我们从帝国图书馆中可以看到那些辉煌的历史,他们虽然一直人数稀少,但是每一佼佼者都是极厉害的人物,甚至可以建立或者颠覆一个小国家,就连我们罗斯帝国的建立,据说都曾经得到过他们暗中的支持,虽然我一直觉得这有些夸大其词,让我对史书的真实性充满了怀疑。这么厉害,为什么会集体消失呢?”
  兰斯不安的扭了扭身体,“我也不清楚,历史总是模糊而不可测的,如果所有真相都能被我们知道和发现,那大贤者都要向我们礼敬了。”
  利德尔点点头,突然他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似地,他严肃地看着兰斯,用悲伤的语气说,“哦,兰斯,你居然偷偷认识了这样的人,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我们亲密无间,无话不谈,无事不知,我把自己所有的事都告诉了你,甚至连自己今天几点起床,吃了什么东西,见到了什么人都一一禀报,而你呢?真是太伤我的心了。”
    


  我一边听着他们之间的谈话,一边深深同情着这个兰斯。
  兰斯满头黑线看着他夸张的表情,“是他主动找上我的,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据说是因为他发现我身上有轻微的魔法波动,不过这么多年了。”兰斯苦笑地看了看自己白皙的双手,“我连一个法术都学会。”
  他转过头,低声告诫利德尔,“这件事你不要再问了,你问我也不会告诉你,我如果说了——不,我已经答应了要永远保守一些秘密直到死亡那一刻。”
  利德尔举起手,“好吧好吧,我知道了。”
  他轻快地哼着歌,“秘密,秘密,谁都有秘密,亲爱的美人儿,你的秘密是什么,难道是你的芳心终于为我所动?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亲爱的,你不应该再折磨你可怜的仰慕者,你看他悲伤而深情的眼睛,他把一切都奉献给你,哦,秘密,秘密,到底是什么秘密,亲爱的美人儿,你的秘密是什么,如果你打算拒绝我,那请不要告诉我,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在这个难听的歌声陪伴下,我们出了圣洛克城,来到了郊区一所低调而奢华的别墅前。 
作者有话要说:有人问我这个文的CP,根据目前的行文进度和发展情况,本文的CP几率为:百分之五十会是1V1,百分之三十是N…P,百分之五是孤老草原(TAT,昨晚脑子里想了一下这个场景,觉得太虐了),百分之五是全灭(欢迎死命抽打让它死在种子状态中吧),剩下百分之十是各种不可测的神发展结局。
= =!
那什么,比如现在出现的这样一个有点神经病倾向的花花公子就是不可测的新角色,所以,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只能接受某一种情况,觉得不保险的同学,可以先存文,等完全确定了之后再来看。我的写作习惯给大家带来了困扰,万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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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豹耳美男 。。。 
  为了躲避城市生活的喧闹,有钱的罗斯人会买下郊区的一大块土地,在上面建起他们的隐居之所,这成为了贵族中的一种流行,之后为有钱的奴隶主、商人效仿。他们会对自己的别墅极尽雕琢之能事,附带有私人浴池和美丽花园的宽敞住宅以及挂满绘画作品的墙壁。
  通常情况下,别墅的房间很小,配置的家具也极其简单,比如主卧室,可能仅仅只有一张床以及一张脚踏,罗斯人把大笔的钱财花在了这些简单家具的材质上,竭力追求珍贵的木料、象牙和金质的家具,他们也会购买或者延请有名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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