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曾抿了一口热茶,抚摩着油漆光亮的栏杆,长叹道:“老瑞祥终于回来了,修了三个月就没事了,真快,我原本还以为它可能要在船坞里猫上半年呢。”
战舰“瑞祥”早在开战前便成为了林泰曾的旗舰,然而在去年十月二日的夜战中,“瑞祥”不幸触发俄军水雷,被迫开往日本的横须贺船厂大修,当时厂方即承诺三个月内修好,结果在一月一日的时候,“瑞祥”提前一天齐装满员地开出横须贺船厂三号大船坞,几天后就赶到了联合舰队本队的临时锚地纳霍德卡,再度成为联合舰队司令长官旗舰。
“您可真念旧啊,在瑞吉上不也过得好好的吗?”
萨镇冰笑道,其实他是惦记上了前旗舰“瑞吉”号上的厨房。
“这可不是念旧,趁着入坞的机会,咱们的老瑞祥改装了不少东西,换了大功率无线电和新式电罗经,加装了三年式主炮指挥仪,光这几样东西,就要比瑞吉强出一大截。”
“那干嘛不等瑞仙来了以后再换旗舰呢?瑞仙可是全新的一条船啊。”
林泰曾微微一笑:“是啊,不过据说人也是全新的,怎么样,你放心吗?”
萨镇冰赶紧摇头,相比新舰上的新厨师,他还是比较信任“瑞祥”号上的老厨师。
“司令长官,武威公明天就要过来校阅,不准备一下好吗?”
年轻的副官叶飞拉着脸说道,看得出,他对武威公这个名号颇有忌惮。
林泰曾把鼻子凑近茶杯,深深吸了一口气,晃着脑袋道:“你搞错了,不是检阅,是巡阅,根本没必要做什么准备,就让他看看我们的真实情况好了,另外,我们还处在随时准备应战的状态,没有精力去为他表演什么。”
“不认真应付的话,恐怕会对阁下的前途……”
林泰曾斜瞥了一眼叶飞:“年轻人,考虑周全不是什么坏事,但是我们现在是在打仗,作战为第一要务,其他的事情都是杂务,比喝茶晒太阳更不重要……我想,不能只为了一个人记住你而努力,一个人的记忆会蜕化,然而历史不会遗忘你的伟大功绩,打好这场仗,让后世千百万人记住我们吧。前途什么的,能上则上,不能上亦无碍,如果武威公真是那种重形式高于实质的庸人,那么无论在他手下能做到多大我都不稀罕。”
萨镇冰弹着茶杯笑道:“我觉得,咱们司令长官似乎越来越超然于世俗了哪,恐怕这场仗打完,司令长官会出家都说不定。”
叶飞也笑了起来:“司令长官出家的情景,实在太难想象了,难道要白天念佛经晚上读英文小说?”
林泰曾摇晃着茶杯,手指在萨镇冰与叶飞之间晃动:“你们两个呀,真是没有想象力,难道就不能想象一下我去竞选议员,进而当上总理大臣的情景?”
“总理大臣?难道要军人干政?上海的双十二事件还没平息呢,还有,刘云在那里干着呢,您去凑热闹,恐怕少不了要拼一场。”
萨镇冰毫无顾忌地说道。
这里是海军的地盘,陆军有陆军的自负和骄狂,海军有海军的自由和兼容,在海军里,即使点着名大骂军政要人也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林泰曾关闭了笑容,一仰脖,吞下杯中残余的茶水。
“说说而已,陆地上的事情,暂时还轮不到我们管。”
萨镇冰露出狐狸般的狡黠微笑:“是啊,不必着急,他们总有闹够的时候。”
叶飞看看司令长官,又看看参谋长,摸了摸脑袋,实在不明白两位阁下的话中究竟有何深意。
西南方水天线上,几绺浓黑的烟柱渐渐清晰起来。
林泰曾放下茶杯,举起望远镜。
萨镇冰掏出怀表,点了点头:“是时候了,准备迎接吧,看看我们的武威公大人有什么话要说。”
第一百零一章 血染龙旗
炮击,不断地炮击,三天里一直在炮击。
这里是海参崴前线,我蹲在泥泞的壕底,抽着烟,等待命令。
我叫李瑞石,步兵第11师93团1营2连3排排长,24岁。
这里是距离俄军前沿阵地不到二百公尺的一道平行壕,前面是基米尔山,我知道敌人在上面建有一座D堡垒,还有一个4号炮台,我还知道三天来我已经有四名部下被山上的炮火打死了。
三天前,我站在四公里外的阿尔乔姆山上,看着下面如蜘蛛网般向敌军阵地延伸的平行壕和交通壕,对那个伯爵家的准尉说,我们就要上去了,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
那时候,几个戴着法帽的和尚在我们旁边念经祈祷,然后一一为我们挂上据说是在五台山由某某大师开过光的护身符。
伯爵家的准尉没有拿护身符,他从衣服里面掏出一个护身符,微红着脸对我说,那是他未婚妻在京师法华寺为她求的符。
那个伯爵家的准尉名叫聂文青,是现任西南军区司令官聂士成上将最小的儿子,今年不过二十二岁,帝国陆军大学四年级实习生,一副白白嫩嫩的清秀样,元旦后才来到前线,没吃过什么苦,团长亲自带着他到我的排里来,要他做我的见习副排长。
连里几个信基督的士兵去了山脚,那里有一个天津来的牧师,准备带领全旅的基督徒做祷告。
狗儿说,***,好端端地,信什么洋教。
狗儿大名叫杨勾土,是排里跑得最快的兵,在全营的百米标准障碍赛中曾经拿过第三名,他脸庞黝黑,一笑起来就露出上下两对突出的虎牙,家里是山西乡下的普通农户,高小(高级小学,即小学四到六年级)毕业,今年才十九岁,据说连女人的味道都没尝过。
那几个基督徒跑回来后,其他人收好护身符,大家跟着团长一起去拜关帝,另外还请出四天王之一的昆沙门神像来,请那些和尚在神像前唱经祈祷。
93团的团旗上绣着昆沙门天的神像,根据前辈们的说法,昆沙门天曾在宋朝时显灵帮助过宋军,因此一度被奉为军神。
大家在关帝爷面前三鞠躬之后,团长在关云长威风凛凛的神像下洒了酒水,便回身向我们宣布,一月十三日,我们团将进入前线替换92团,完成基米尔山前第4…11号平行壕,并以此为基地,于一月十六日与另外3个团一起对基米尔山上的敌军发起进攻。
今天就是一月十六日。
狗儿仔细地擦着枪,擦完枪就擦刺刀,擦完刺刀又擦子弹,擦完子弹,他便打起了瞌睡,睡得很香很甜,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狗。
伯爵家的准尉猫在角落里,含着笑给他的未婚妻写信,已经半小时了,我不知道究竟有什么东西可以写那么久。
昨天我已经给那个五年来只见过五次的未婚妻写过信了,告诉她,如果我死了,她随时可以取消婚约,一共只用了五分钟。
我家原本是苏北的小财主,有五六百亩水田和几处小商铺,土地改革后水田被国家赎买了去,当家的父亲卖掉镇里的商铺,跑到上海开了家火柴厂,经营了五六年后,已经初具规模。
我是家里的三男,大哥和二哥都帮着父亲忙生意,我对火柴厂的生意却一点兴趣都没有,高中一毕业就跑去考军校,十九岁时就进了江宁(南京)陆军学院,四年后毕业,分配到93团先做半年无级准尉,去年夏天才正式授了少尉衔,担任1营2连3排排长。
父亲虽然没有用强力的手段阻止我去考军校,但是作为交换,他要我接受一桩由他全权安排的婚姻,对方是一家包装工厂老板的女儿,按照二哥的说法,这是出于“企业联营”的需要。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甚至事先没有提出要先看对方送来的照片。后来我见到了她,每年春假回家的时候我都要到她家去拜访一次,只有那时候才会见上一面,按照双方家族的规矩,我们只是对视几眼,相互问候几句。父亲原本计划好了,要在今年春节的时候让我把她娶过门来,然而战争的爆发打乱了父亲的计划——却不包括我的计划。
第一次双城子战役的时候,我的排死伤三分之一,然而我却毫发无损,并带领剩下的人胜利完成连长交代的任务。
总攻双城子要塞的时候,我的军帽被穿了两个洞,裤子上也有一个洞,部下中只有包括狗儿在内的三个人还跟着我,我带领他们爬到那座预定要攻取的碉堡下面,让狗儿端着爆破筒滚过去,由**着一挺从己方死尸胸前捡来的机枪做掩护,把那个碉堡端掉了,然后用刺刀消灭了碉堡后边一道战壕里的五个俄国兵,完成了营长亲自下达的任务。
攻打阿尔乔姆山的时候,我们团是第三梯队,没想到敌人太不经打,被前两个梯队解决完了,不过在元旦之前,我还是拿到了一枚龙眼镶红宝石附一层龙爪的九等青龙勋章和一枚银灿灿的贰等忠勇勋章。
团长在发勋章时拍着我的肩膀说,我表现得很出色,已经决定要在春节前给我提衔,并升任2连的副连长。
春节还没到,我没有提衔,也没有升官,排里添进了几个新人,其中就包括那个伯爵家的准尉。
连长叮嘱再三,要我好好照顾那个自以为是的小家伙,我心想,不就是伯爵的儿子吗,得意什么,有三头六臂的话就拿出来晃晃嘛。
老马坐在我左边,正就着凉水啃干馒头,他是一班班长,二十九岁的上士,姓马,脸很长,脖子更长,又一副老相,叫他老马一点都不冤枉他。他出身工人家庭,父亲原来是北洋制造局的技工,薪水虽不多,但因为只有一个儿子,倒还能供养他上完初中。
老马的军龄比这里所有人都长,十七岁的时候他初中毕业就考进了士官学校,十九岁毕业进部队,一连干了九年,参加过甲午战争,却没立过什么醒目的功勋,其间也一直没考进军官学校,结果就一路熬成了年近三十的老士官。
老马五年前从家乡娶了个媳妇,他老婆没什么姿色,给他生了一男两女,一天到晚吵得要死。开战前我去过他家,就在驻地附近破破烂烂的低级军人公寓里,除了老婆孩子,还住着他工伤残废的老爸和浑身是病的老妈,他一个上士微薄的薪水要对付这些,一点都不轻松。
连长低着头钻了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决定了,你们排打前锋。”
我说,没问题,交给我好了。
我最后检查了一遍手上的步枪,然后在步枪下绑了一面小龙旗,如果我倒下了,副排长就要捡起这支绑了旗子的步枪率领大家继续前进。
我看了一眼伯爵家的准尉,他还在写信,我真想在他屁股上踢一脚,然后扯住他的衣领告诉他,师里的轮休基地上哪个姑娘最漂亮,哪个姑娘最骚,哪个姑娘最羞答答,哪个姑娘的床上功夫最好。
未婚妻?真是愚蠢,妻就是妻,既然未婚,何妻之有。
我没有踢他的屁股,我拍了他的脑袋,他疑惑而不满地看着我。
我问他:“写完了没有?再过半小时就要出击了,马上就找不到人给你送信了。”
他笑了笑,自信满满地说:“打完这一仗,我会亲手把信投进团部的信箱的。”
一只心态正常的菜鸟。
炮声越发密集起来,战壕边的土和雪不断抖落下来,狗儿醒了,狠狠打了几个大喷嚏,眼泪鼻涕一起飞了出来。
老马递给他一张手帕。
狗儿说,谢谢了,老马哥。
老马说,没事,你不嫌脏就留着吧。
我瞥了一眼,分辨不出那手帕原本究竟是什么颜色。
伯爵家的准尉把手遮在帽檐前面,似乎是要防止灰土污染了他白净的小脸。
如果那张脸染上鲜血,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呢?呕吐或是昏倒?我真想看看。
我感觉到了大口径攻城炮弹爆炸时压迫胸肺的巨大震响,我张大了嘴,这样可以好受一些。
伯爵家的准尉也张大了嘴,表情很扭曲,这表情简直是在污辱他的美。
老马拂去咬了一半的干馒头上些许的灰土,把馒头收进了怀里。
狗儿拉上了步枪的枪栓。
刺耳的军号声从几个方向上扑了过来,印有本连番号的龙旗从战壕里树了起来,连长举着飘有红穗带的左轮手枪,在龙旗下大声嚷嚷。
我听不到他在嚷什么,但我知道,要出发了。
“弟兄们,跟我来!”
我扯着喉咙吼了一声,踏上战壕边的木梯,左手扶着梯沿,右手提着步枪,三下两下跳出了战壕,面前是笼罩在火光烟雾中的基米尔山——一座歪歪扭扭不成样子的小山。
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左右,在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战线上,战友们如同蚂蚁般涌出壕沟,无数的红地金龙旗跳动翻滚,伯爵家的准尉跑到我身边,好奇而惊讶地左顾右盼,我知道他在感动——菜鸟的感动,我拉了他一把:“发什么楞,跟在我后面。”
我们跟着连里的战旗往前跑,第一目标是挖在山脚下的俄军战壕,只要冲到那里,堡垒的炮弹就够不着我们了——至少出发前营长是这么说的。
两百公尺的距离,不算远。
前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弹坑,许多坑里都积满了被炸融化的雪水,一脚下去带出满腿的烂泥。
敌人的炮弹不时在我们中间炸开,黑而烂的泥,混杂着冰冷的雪水,铺天盖地。
子弹横扫而来,打出一道道飞溅的泥柱,擎着本连战旗的旗手身体摇晃了两下,一头栽倒在我前面的一个大弹坑里,我正要上前捡旗,连长已经亲手举起了战旗——我们的战旗。
“机枪掩护!”
我听到连长回头叫喊,我没有回头,这不是我的事。
我猛然加速,超过了连长,平端着我那枝绑上了龙旗的步枪,率领着我那个缺编六人的排,冲在了全连最前面。
我们是前锋,必须冲在最前面。
敌人的机枪在不断我们面前绽放摄人的闪光,我冲在最前面,子弹嗖嗖地飞过我的耳边,打在我的面前和脚下。
距离敌人战壕还有三四十码的地方,我扑地卧倒在地,不,不是地,是坑,是积水的弹坑,我感觉冰水正往棉衣里面浸,刺骨。
“卧倒!手榴弹准备!”
每个步枪手的手榴弹袋里都装着六枚九六式木柄手榴弹,我和副排长没有带,而是各加配了一把左轮手枪。
狗儿把着手榴弹,拉衔套在食指上,抢着爬到前面,老马紧跟而上。
伯爵家的准尉趴在我左肩边,满脸是泥,帅得可以。
“投弹,投弹!”
我一声令下,二十几枚手榴弹几乎同时被甩出,划着弧度稍有差异的抛物线飞向前面的战壕。
耳朵早已分辨不出手榴弹的爆炸声,只是看到灰白的烟雾腾起后,我便一骨碌站起来,把绑着龙旗的步枪一挥,一边拼尽全力向前一冲一边敞开了喉咙长叫着:“杀啊……”
左边七八步远的地方爆开了一颗炮弹,弹片打到我的步枪上,我感到虎口一震,手一松,枪掉到了泥水里。
弹片居然没有扫到我?五台山山上某某大师的护身符果真有用?
现在不是想这种问题的时候,我弯腰捡起枪,就在这一瞬间,狗儿他们已经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挺着刺刀跳进了敌人的战壕里。
附近又一发炮弹炸开,右脸被飞射的泥土砸到,辣辣地痛,同时,我还看到炸点旁有一个人的身体高高地飞起来,在空中沿着头脚方向旋转了两三圈,头朝下栽进了一处弹坑里。
我抓紧了步枪,三步两步也跳进了敌人的战壕里,一脚踩到个软绵绵的东西,我知道那是人的身体或尸体,当然这并不重要,我看到了交通壕的入口和狗儿的背影,于是我踩着更多的身体或尸体追了过去。
“排长……等等我……”
伯爵家的准尉在叫,我回头一看,他被一个受伤的俄国兵抓住了脚,那个俄国兵手上还有一枚小口径炮弹改成的手榴弹。
跳回去捅死那个俄国兵已经来不及了,我顺手拔出左轮枪,两枪过去,俄国兵不动了,伯爵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