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外交官》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首席外交官- 第4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从而,马和人所建立起来的往往是猪、牛、驴、羊这些动物无法企及的扶持和信任,它们随主人阅尽大好河山,到遥远的边疆,诡异的苗地,或是和它们怀揣“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的雄心壮志的主人一起意气风发地步入此刻在他们眼中还算神圣的京城。

不管这个时代是否黑暗腐朽,无药可救,但是年轻人总是不缺乏扫除天下污秽的理想和支撑着这些志愿的一腔热血。

而在京城,这样从各地涌入的年轻人无论是何时都不在少数,千军万马的眼睛却只盯着乾清门那处狭小的空地,这就注定了,这些人当中有很多人会一事无成,碌碌终生,毫无作为,但总有凤毛麟角的一两个既有能力又有头脑和运气,最好还有些过硬背景的人最终可以在朝堂之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主导这个国家的中枢神经,左右天下万民的行动,位极人臣,名垂青史。

但是在最初他们进入西直门的那一刻,他们都还是平等的,一人一马,最多再跟上一两个仆役、书童或是挑夫什么的,先来后到,谁也不用避道礼让谁,城门口摆摊的小商小贩,,见惯了,听惯了这样带着年轻人那股狂热气的喧嚣吵闹,谁也不会为此抬各眼皮,侧下头什么的。

城脚边上窝着的算命先生,不知道是真瞎还是假瞎,反正总是闭着一双眼睛,掐着手指头,口中念念有词,就是没注意算算这些路过的年轻人里头有几个是前程似锦的大贵之人。

往往只有历史的转轮无风无浪地翻过了一轮之后,已经将城门边上的小摊位交给了他们的儿子甚至是孙子的小商贩们才会猛然惊觉,数十年以前的某年某月某日——他一如既往地兜售叫卖他那些零碎的光景竟然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如今朝堂上某位可以呼风唤雨的大人说他就是在那一天从那个城门进入了京城的,在城郊某个私塾里教小孩儿识文断句的老先生也会在某个闲暇的午后遥想一下自己意气风发的当年,白马银鞭飞驰从遥远的故乡朝着京城的城门飞驰来,似乎曾与现今当朝的太子少保擦肩而过。

但是人不是先知,因此他们的儿子,孙子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经历和祖辈父辈一样的后知后觉。

当那个骑着一匹瘦马的少年带着一个挑夫走到西直门的时候,他还是引起过一些人注意的,但这样的注意属于普通的回头率,多看了一眼罢了,没什么特别的含义。

之所以这些人要多看一眼,只是觉得比起这个少年比起那些想要进京大有一番作为的年轻人们实在是太小了,似乎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

虽然这个时代仍然流传着甘罗十二岁拜相,这些有关英雄出少年的传说,但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子,在人们的意识里仍然还是个在母亲的呵护和父亲的教导这样恩威并施的环境下成长着的孩子而不应该这样只身来到京城。

其次,则是这个少年的长相,第一眼看过去,没什么特别的,但仔细一琢磨就琢磨出了这里面的“问题”。

若是单看这上半张脸和单看下半张脸,就会觉得这完全应该是两个人的脸,而且是地域相差很远的两个人的脸。

——上半张脸上的宽额头、单眼皮的细长眼睛和坚毅笔直的鼻梁是北方人的长相,偏偏在下半张脸上长着的秀气的鼻翼、薄唇和略显削尖的下巴是属于南方人的。

|5|但这南北两边的特征被融合在一张脸上却显得并不怪异,反而有为融洽甚至还相得益彰。

|1|再细致瞧瞧,更加不难发现,这个少年虽然是有意作出一副儒雅之态,但眉眼间却隐隐透出一股狠劲儿,不是广西、贵州的深山里那种还没开化的蛮夷土民的那种近乎于野性的凶狠,而是像在战场上“君令亦不受”的将军脸上会透出的那股由果断和决绝混合成的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狠劲儿。

|7|少年胯下骑着的那匹明显有些上了年纪的老马极瘦,脊梁有些弯了。肋骨跟跟都能数的清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小家伙不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但少年的穿着却从衣领到皂靴,从花色到面料都无一不考究,活脱脱将这个还未脱稚气的少年给衬托得很有点儿气势,这没钱又穷讲究,几乎可以断定这小子家里是当官的,而且不是肥差但清高。

|z|少年走到城门下的时候停住了,抬起头,一只手挡在额前,截住直射而下的光线,眯着眼睛盯了城门上的字好一会儿,才缓缓吐了一口气:“这就是京城啊。”

|小|李冼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哪儿的人,从他记事开始他的整个成长过程就是在无休无止的迁徙中完成的,当然这仅仅是他记住的过程,而据他已经不在人世的双亲回忆,他自出生以来的十五年其实都是在迁徙中完成的。

|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在许多天子门生那里都是一句空话,至少在他们真正在读书的金榜题名之前一直都是空话,但在李冼这却得到了彻底的实践。

|网|从热河到江苏再到广东,又从广东到湖北、陕西,现在他自己带着家里仅剩下的仆役和老马跑到了京城,迁徙已经成了他所习惯的生活方式。

这在中国并不是一件常有的事,中国封建社会统治的宗旨和根本是把人民束缚在土地上,户籍制度和繁重的粮税都可以把老百姓绑在黄土之上动弹不得,普通的人进一次省城足够吹嘘几年,而如果有幸进过一次京城,大可以有儿子孙子们去吹嘘上几辈子。

而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外出”这件事上,封建社会的君与民达到了在其他方面都没无法企及的高度一致,因为,三省六部里的忠臣们报效朝廷,效忠皇帝的宗旨和具体方法同样是把皇帝束缚在他的土地——皇宫里,不对,应该是把皇帝束缚在乾清宫里。这些九五之尊的天子空有远东最广阔富庶的疆域,但他实际上能看到的,能出入的,也只有紫禁城那个大公园,甚至连这个大公园里的很多地方他都不能去,原因很简单——不合规矩,普通人不合规矩无所谓,顶多是被人鄙视,但是皇帝不合规矩就变成了亡国之兆,这导致许多老实的皇帝不敢越雷池半步,终其一生被憋屈在朱色的宫墙中,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的处境比被他们父皇丢在冷宫里的寡妇好不到哪儿去。

不过在这个最上层和最下层之间还存在着一个体面的中间阶层——官员,这些人不但可以随意迁徙,终身背井离乡,不顾故土而不被世人鄙视、唾骂。

相反,他们往往还是被赞扬的对象,因为忠孝,先忠后孝,中国虽不乏以孝治天下的朝代,但是从来没有片刻国家利益会低于个人感情,这些人是因忠而废孝,他们大江南北的奔走迁徙是为国宣力,换了谁不去赞扬。

而李冼幸运的拥有一个这样为国效忠的父亲,因此可以遍览名山大川,这才逃过了在一个书香门第里像他父亲以及他父亲的同窗故友那样长成一个耿直却迂腐的书生,李冼一直认为这是他的万幸。

李冼一直和自己的父亲存在着很多方面的矛盾,从年龄差距产生的代沟到他不是怎么太符合书生风范的行为举止,和沈哲的特例独行不一样,李冼的特立独行不能归结为洋务新思想,而是自古就在才高八斗之人中存在已久的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式的狂放洒脱,如果此时奉行的儒家学说还没有被程朱理学扭曲过,那么李冼的父亲应该为自己有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儿子而骄傲。

但是在这个儒学被折腾得行将就木且面目全非的时代里,李冼就成了一个有传统“遗迹”的异类,父子两个人在李冼的母亲这个“调和剂”去世后就更加剑拔弩张,不过李冼毕竟是年纪小,别人对他的评论无非是性子野,不服管,倒还没扯上什么忤逆不孝,离经叛道之类的判定,而这些,也的确不是对李冼为人的公正评价。

虽然父子二人之间有一些难以调和的矛盾,但李冼从没有否认过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好人,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官,至少是那种传统意义上,总是会受到群众敬如父母式爱戴的好官。

他为官清廉,公私分明到几乎病态的程度,就是同僚找他谈公事的时候无意中涉及到了私事他也一定要把人家拽到内堂来,等私事说完了再把人家拽出去,继续谈公事,反正如果要说私人的事就绝对不能占用公家的地方。

到最后,基本上来谈工作的没人敢跟他去聊私事,连给家里人带个好这样的话也不敢说。

在公事上,他虽然排斥洋务是个彻彻底底的清流派,但却并不循规蹈矩,固步自封,而是在他自己的观念所认可的道德范围之内对当地做一些传统的改进,比如兴修水利,改造农田之类的,总之是在为老百姓干实事,也能干成,至少能让当地人吃上顿饱饭,享受一个安稳觉。

在这样一个年代,虽说工业是这个世界的主潮流,但是洋务是要钱的,而且不只是要一点钱,资本主义的发展其主基调就是剥削,剥削自己的人民以及剥削殖民地的原材料和劳动力。

在欧洲,被剥削的底层人有转而成为剥削阶级的希望,但是中国的老百姓暂仍然无可避免的成为被剥削阶级,而且在老百姓的传统观念里,这个被剥削的身份不但要跟自己一生一世,还会累及子孙后代,在工厂里做工,对他们而言无异于失去了土地给地主家做工的佃农,洋务所带来的实惠暂时还没能普及到他们的身上。

因此,老百姓打心眼儿里还是喜欢李冼的父亲李大人这样的好官,让他们安安乐乐地过传统的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日子。

朝廷也不否认李大人有能力,可是他为人是在太硬,不好提拔,要想发挥出它的最大价值只能平级调动,哪里最需要就调到哪里去,这才有了李冼可以顺便去观光了大半个中国。

李大人是个人才,但是很显然历朝历代,尤其是在一个王朝气数耗尽的时候,这样才德兼备的国士通常难有一个善终。

要按客观而言,虽然李大人这些年被无怨无悔地调来调去,但调去的地方都是集中在江南,的确是被太平天国时期的战乱糟蹋得不成样子,但是土地肥沃,底子好,自古都是天下粮仓的鱼米之乡,好好治理,肯定是富庶的。

但是同治十年的时候情况就有了转变,眼见着江南的元气恢复的差不多了,朝廷大笔一挥,官职没变,但把李大人从地理位置上往“高”拔了拔,一下子调到了位于黄土高原的陕西。

第三十章 李冼(2)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清廉有为的官员面对一年都碰不到两次雨水的龟裂黄土也没办法,这片曾经养育了整个华夏的土地已经被透支了气力,再也没办法让人丰衣足食。

陕西的旱情每年都有,大家早就习惯了,没什么好抱怨的,就算旱情之后的饥荒有几个胆子大的要挑旗学陈胜、吴广也很快就被朝廷镇压下去,大多数人要么面黄肌瘦地活下去,要么就去阴曹地府里吃满汉全席,年年如此,以至于最后百姓连揭竿而起的热情都没有了。

这样的一个地方,虽然会让李大人这样爱民如子的好官感到痛心,但绝不至于给他自己招致杀身之祸。

但李大人到任的同治十年,旱情却异乎寻常的严重,其实也不能完全这么说,陕西这几年的旱情都很严重,累积到同治十年,终于把大旱导致的灾难全部爆发出来——地上的黄土都干成了沙子,连陕西境内起源的长江最大一条支流——汉水流进湖北境内的时候都几乎成了一条蜿蜒的小溪。

这本是任谁都阻止不了的天灾,不能怪朝廷,但是老百姓们不这么想,老百姓不会去怪老天爷,只会把他们所受的一切苦难都归咎于朝廷,而且他们怪的也不是朝廷不给他们合理的救助,而是怪朝廷降下这场天灾。

能产生这样的想法不能说是老百姓无理取闹,而是完全要归功于中国自汉武帝之后的两百多个皇帝以及所有儒家门生都感恩戴德的董仲舒。

前者感谢的是他“大一统”的理论思想,支撑他们的统治长治久安。

后者是感谢他让儒学在汉代一跃成了官方哲学,不但躲过了像墨家与阴阳家这些战国百家一样走向衰落的命运,反而辉煌了两千多年。

而老百姓们之所以要把一切天灾归罪于朝廷,也是由于历朝历代都被政府大力宣传,由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的“天人感应”之说。

“天人感应”本来是为了统治的需要,中国自古是一元政治,虽然没像英国的亨利八世一样正儿八经的颁布一份《至尊法案》跟罗马教廷彻底决裂,成为英国政治与宗教的双重统治者形成了君权神授,但在中国皇帝的根本不会有制定一份法案或者下一道诏书来声明自己是这个国家的最高权威的行为,甚至这么一个心思都不会去动,因为皇帝的位子本来就已经是最高权威的象征,什么佛教、道教的,用得着的时候提拔提拔,用不着的时候就搁在一边儿,任他们去自生自灭,如果影响到了自己的同治,那一定要打压,而中国的宗教也一直很配合着这个国家最高统治者的价值观和心情,都呈现出一副出尘之态,完全没有西方教师在欧洲大陆上的飞扬跋扈,各国的红衣主教无论国王做什么事都得去插上一脚,而是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问,只管自己修身养性便好。

在中国。这样一个概念深入人的骨髓,像是自己的手脚一样,已经属于身体的一部分——这世上大概没有人会举着自己的手去对每一个说:“这是我的手。”

不但深入,而且透彻,上至天子,下至百姓,无一不是这么认为,正是因为皇帝有这么一层跟老天爷沾亲带故的关系,这天下的老百姓才能服天子的管,如果还能勉强活下去,绝对不会去和朝廷叫板,谁让人家是老天在人间的代言人呢。

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全民思维模式的形成,一旦哪儿有个洪涝旱情,山崩地裂,无论是文武百官还是黎民百姓甚至是皇帝自己第一个反应就是天子做错了事,所以老天不高兴了,一次还好说,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也是善莫大焉,不过次数多了就让人觉得这天子是屡教不改,朽木不可雕琢,若是实在不可雕,那也只能把这个换掉,再找个新的。而中国又是出了名的幅员辽阔,怎么可能年年各地都风调雨顺。

从这个角度上讲“天人感应”成了中国王朝统治的硬伤,虽然有因此而灭亡的危险,但是丢不掉,像是苗人的蛊毒一样,能控制得好自然可以以此得到无穷利益。但是控制不好就就会因反噬而亡。一切都要看驾驭它的人是真龙天子还是个草包。

而同治十年,这片贫瘠的黄土高坡上的老百姓就认定,老天爷给这么难看的脸色,肯定是皇帝没救了,反正都是一死,造反还能借着朝廷的刀,有个痛快点儿的死法。

按照中国封建社会一贯的造反模式,第一个步骤基本上都是由挑头造反的那几个人把当地的县官给杀了,然后占领县衙,就等于告诉朝廷我“张三、李四不伺候你姓爱新觉罗的了,我反了。”

但是这样一个固定模式,在同治十年出现了意外,因为新任的李知县的的确确是个爱民如子的好官,而造反的百八十个人虽然已经是预备反贼的身份,也被饿红了眼睛,但到底也曾经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虽然没了理智,但是还有人性在。

想来想去实在是不忍心,就把这个风声透给了李知县,反正意思就是——您老要是也看不惯朝廷就跟着咱们哥儿几个一起干,要是不愿意咱们不强逼着你们下水,您赶紧带着家眷跑路,这地方是别再待下去了。

李知县出了名的爱民如子,廉政公允,所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