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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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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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吗? 你真是陈心?」戴志欺近少年,来回抚著他的前胸,并潜入其中,摸著掌下细腻温热的肌肤,他说 :「你成为了你想得到的人,你就是陶微风,陶微风就是你。你从我身上得到某些东西,或者是自我满足或成就感,相对地,我也在你身上得到一些东西……
  「我们不是买卖关系,只是一种虚假的从属关系。你喜欢听我叫你master的话,一百声我也可以叫给你听。然而,当我厌烦了,不想叫了,我亦有权走。我对你,你对我,本来就无义务与责任,我是否在你手里,你其实一点都不在乎。你在乎的,只是你有没有控制过我,正如当年,陶微风将你摆弄成一个听话的人偶。只是,你太失败,你连他一半功力也继承不了,不单只驯服不了我这只pet,还反过来被我玩。你快连自己的身份都丢失了,真是可悲。」
  这番话,他不可能有胆和龙凤说。在心哥面前,他是一个奴才,奴才也有一定自主性,一个奴才只要敢发烂,定能推翻主子。可是,龙凤是神与魔的混合体。一般人以为神必是善性,亦不一定,神圣力量也有可能是恶的、惩罚性的。
  所以龙凤对他说 :「戴志,你不要以为我忘记自己对你说过什麽。我都记得,只是在其他人面前,我不会刻意提起、落你面(注一)。你的答覆? 你跟我一样,都是……」
  「不是,酒保,替我把龙凤的口封起来,好吗? 我能请你喝一罐啤酒作报酬……」戴志将酒保当成浮木,然而酒保与龙凤的眼睛由重合到分开,并排起来,以同一种能吞噬他的目光扫射戴志,无声说 : 你必定要听。
  「你跟我一样,都是天生的同性恋。你对女人不能有欲望,你憎恨女人。正如我……我时常想,有天我要先杀了我老母,让她不能再接客。然後,我会杀死她的嫖客,最後在监狱里赎罪,过一辈子无欲的生活。」
  「你不能这样做!」戴志大声喊出来 :「难道你看不出,你妈之所以去接客也是为了养大你和你弟弟吗? 难道你看不出你老豆的死只是一件意外? 难道你不知道杀人不能解决问题?」
  「然而我必定要这样做。」龙凤双眼发青光,是老虎猎食的眼光,没有一丝感情,他看著自己厚实的双掌,说 :「因为我是老豆的儿子,老豆不会想见到我老母在不同男人身下张开大腿,所以我有责任作一个了断。你说杀人不可以解决问题,那你又有什麽好方法? 你有钱吗? 如果有钱,我老母不必做这种事,我们能远走高飞……你有权吗? 我老母、我和弟都因老豆的关系,而踏入那个世界里,现在半黑不白的,你以为我们能走出这个世界吗? 我根本没做过什麽,只是读书成绩差一点,其他人见我和几个小混混做朋友,就认定我是黑社会。
  「我杀人与否,其他人都当我是黑社会、是恶人。既然如此,倒不如做一铺劲的。戴志,你还记得我说过、有关算命佬的故事吗? 那家伙说我和弟其中一个是犯了煞的,如果我杀人,应了这个煞,我弟就没事了……」
  「不行,你为何认定算命佬讲的就是真? 这种迷信的事本来就信不过的。你以为你真的是在跟上天赌吗? 如果你真的有意与上天赌,就更加不能行差踏错,要证明你和你弟都能够做一个有出息的好人,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改变命运? 不,人的命运无法改变。我们一出生,命运就注定了。你不如代入我的角色想想吧? 有一个混黑社会的老豆,有一个做一楼一凤的老母,有一个鄙视自己的弟弟,而我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头脑又差的小子,我能够凭我双手去改变什麽命运?」
  「好,假若你真的杀了你老母,那你和你弟弟又如何? 书簿费和生活费? 钱从何来? 你俩被扔去儿童之家?」
  说到此,戴志热得全身冒汗,背脊湿成一大片水印,额头的汗似倒水般灌下来。龙凤还笑得出,一手猛击著栏杆,笑到腰也直不起,好半晌才说 :「我不过是随意说说,你为何那麽认真? 正如你对我说过那般,我的事你又知几多? 你不过是听了我一番话而已……你有见过我老母吗? 你如何知道我所讲过的都是真的? 如你所说,我们认识半年多而已,你以为凭我俩的交情,我会将我家的事毫不保留地告诉你?」
  龙凤在试探他,装疯扮傻,其实是给戴志一个下台阶。他知道戴志不会回应他的感情,又不想失去戴志这个朋友,便来个一百八十度转变,给戴志一个机会。戴志应该打蛇随棍上,说 : 是的,我与你交情本来就很浅,我也没尽信你所讲的话,那不全是真的。可是,戴志偏偏没这样说,他说 :「你不用骗我,那些事是真的。证据是,你说中我憎女人的事。」
  「我是一个同性恋。」
  注一 :「落你面」,即使某人丢脸。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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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12 (美攻强受)

  …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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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如烟雾,无声无息一下子充盈著整间房。没有日与夜之分,只是漫天彻地一片黑色,泄入人的思想里,堵著人的七孔。戴志无力扬起双手,见到两手彷佛浸在墨汁里。想起小时候看过的洗黑钱广告 : 一旦洗过黑钱,两手就变成黑色,水洗也不清。
  黑色是一个标记。情欲也是一个标记。被爱过後身上有痕迹,点点落花,红紫青黑。痛楚也是一个标记,与身上的痕迹一样,都不长久,都会日渐消散。难怪心哥需要寻找欢愉,他需要粗暴的恋人,偏偏遇上一个温和如水的陶微风,真讽刺。陶微风是一个温如水、雅如书的男人,所以一旦陈心习惯了之後,陶微风的离去就使他感到痛苦异常。
  可是,陈心所要的,也就是痛苦。他一向只受过肉体之苦,何曾尝过那种无形的痛苦? 如饥似渴,心里空洞,无法填补,就拿他——戴志——权当一块补天石。但戴志不是补青天的大石头,而是一个锥子。将陈心的空洞处钻得更大,跳入来跳出去,如一个顽童。长袖善舞,有时也故意让陈心抓住他的袖子,一拽,往怀中带,又是另一场宴会 : 施虐与受虐,扭曲的欲望与另类的满足。
  「酒保,那天我跟龙凤说,我是同性恋。那就是一个标记……洗黑钱的人双手会变黑,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身上却没有任何特别的标记,日子仍然照样过下去,无数日子如沙子,每颗都微不足道,都是那麽细小……」
  龙凤笑著哼了声,说 :「我倒想不到你会这麽爽快。好一个戴志伟! 虽然我们两个都一样是同性恋,但不代表一定要好上。我这样说,你的压力会小一点吗?」
  戴志别开脸,不说话。龙凤说 :「下一年我们又不同班,你不用担心我会死缠著你不放。我看得出你不想和我做什麽好朋友。在我面前,你压力大,也从来不说真话,我有说错吗? 为什麽不说真话?」
  「什麽是真? 什麽是假? 如果你亦无法对我说真话,我也无必要跟你说真话。人与人的相处本来就是如此 : 只要表面愉快就可以。粗口与黄色笑话是润滑剂,是油漆,而两个人的相处就像砌砖块的过程般,有什麽错位就用英泥补起来,再涂上油漆,事就这样了,又有什麽不好? 这是我多年来的教训……」
  「没什麽不好,对其他人而言。」龙凤说,又斜起眼,看似懒懒的,实有尖锐的挑战,他说 :「过几天就是暑假,出来见见我的朋友?」
  「酒保,我知道龙凤想做什麽。他一刻也没有想过要放我走。相反的,他想我自愿走进他的世界。他对我有一种执念……因为我是特别的人。我知道了他的背景,我和他都对女人没兴趣,他觉得我们理所当然要走在一起。同时,他惯於向天挑战,他不是一般学生。龙凤不认为自己成绩差就是废物,相反,他以为自己是一个天之骄子……他是一个神话中带有悲剧色彩的英雄。他是知道他与上天的赌局,他输定了,但仍然要赌,这种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的赌局使他感到痛快。灭绝,自毁,轰轰烈烈活过一场,他比他那没有犯煞的弟弟更幸运,因为他不需要遵从平常的道路,他走的从来不是社会给他铺的康庄大道,而是一条他自己用一双手所打造出来的、沾满他鲜血的泥泞之路……」
  那麽,你为什麽要去? 你与我一样,都渴望得到自毁的快感。知道吗? 假如人是为了一个理想、一个庄严的目的去受苦,那一切的苦楚都是甜美。你知道犹太人吗? 他们自以为自己是被上天选中的子民,所以他们无论遭到多少苦难、连自己的国土也一度长时间失去,散落到世界各地,但他们依然满足於这种待遇……不合情理的不幸,是来自上帝的独特恩宠……
  你知道资本主义的起源吗? 就是来自宗教的禁欲主义。人类无权享受,不能怠惰,他们必须一刻也不停歇地劳动,再将财富囤积起来。这是得到上帝应许的财富,所以他们的行为并不指向贪婪。清教徒尝到劳动的痛苦,却没有享受劳动的成果,他们没享受的必要,因为他们在这种痛苦中得到满足 : 他们克服寻常人的欲望,由始至终侍奉主、遵从主,他们的精神升华了,即使比一般人痛苦,那也是来自上帝的恩宠,他们的心因为充盈了对上帝的爱、因为感到自己被上帝爱著,而从痛苦得到无上的快乐。由此,痛苦等於快乐,为了快乐,他们扬弃了自由……
  「不,酒保,我并不喜欢痛苦。事实上,我时时刻刻都想得到释放与自由……我没有一刻不感到自己被太多东西束缚著。面具、人、运动、成绩……」戴志就好似普罗米修斯,为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愤怒的宙斯钉在世界末端的一根柱子上,任鸟兽每天吃他的心肝,翌日,那被吃了的心肝又长出来,一再重复这无止尽的折磨。
  「酒保,你猜普罗米修斯……噢,你有听过这个神话吗? 普罗……嗝、对不起……这家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白痴。人类没为他做过什麽,但他敢开罪宙斯,先是为人取得肉与脂肪,再为人盗火,终於被愤怒的宙斯惩罚……因为宙斯不愿意让人类建立文明。可是,普罗米修斯在承受惩罚时,会否觉得快乐? 快乐、光荣……那种帮助了全人类、牺牲一己幸福与自由的伟大情操取代了肤浅的肉体之苦,所以……」
  他必定是快乐的。每一个囚犯在某程度上也是快乐的。因为囚犯永远不孤独。一个人被囚於铁笼一样的监狱,被数不清的人全景式观看著,在黑暗里有数不清的眼睛要在他们身上烧出一个个坑洞,囚犯在束缚中得到最高的快感 : 他们被人关注、他们被死者的家属以全副心思终生诅咒著,他们不会被人遗忘,直至所有记得这件事的人全部死去,但在那之前,囚犯自己亦已经死去。
  他们在憎恨中死去,地狱里早已有无数的人等他们……一死了,就下油镬试试那千刀万剐的滋味,够刺激吗? 你听到热血沸腾了,又说什麽自由与释放? 这个世界没有自由,那只是理想家的空言,是连小孩子也不屑说的谎言。倒不如在我身下,感受一下囚犯所享受的快感,你一向喜欢我所给你的一切,不是吗? 疯狂、刺激。
  戴志觉得自己已被绑在烧红的铜柱上,感受那炮烙的滋味。热力逼得他全身湿淋淋的,他疯狂扯著自己的衣衫,却一片湿冷,於是贴上来自上方的热源。可是,那丝绸一样的物体又热得灼人,高温吓得他後退、但求远离那热度,可是身後冷硬的板子贴著他的背,蓦地使他感到初秋的冷意。戴志不能承受这冷热间的煎熬,依循本能抱紧自己的身体,蜷缩成一团,那是他仍在老妈子体内的状况。
  但身体被人残暴地拉开、伸展,与另一块滚烫的东西紧紧相合,中间没有空气没有风。戴志不喜欢被人强逼,但已习惯了那种耳鬓厮磨的亲腻,眷恋那种温暖。
  「我记得……嗝,龙凤约我出来那晚、那个暑假……他也是强逼我承受一些我不能承受的东西,可是,怎麽一点也不难受? 是不是人一旦没了廉耻,就再也不会感到难受? 那真是一件好事,尊严不是好东西,我们应该做一个玩具,可是,我为何仍觉得不甘心? 再给我一罐啤酒,应该还有的……」
  又下了一场酒雨。一脸、一身都是酒,黑暗里戴志以手抹去脸上的酒液,惘然睁著一双醉眼,可那淡黄色的液与皮肤的颜色重叠,失去原来的色彩。把手指送进口,苦涩、微甜下是一阵咸味,不是眼泪,因为「男人老狗」是不能流泪的,戴志从来不感到伤心,因而没有流泪的必要,那是肉的味道。人肉有一阵微咸的味道,那是早已调了味的。所以人能易子而食,人在做爱的时候吃对方的身体。他吃陈心,陈心吃他,最後大家只剩一把骨头,没有赚到什麽。
  戴志想,他可能醉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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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13 (美攻强受)

  …今天终於能赶上最新进度了 (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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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的第二天,戴志应约去见龙凤。那是一个异常闷热的夜晚,没有月亮,只有一个半红不黑的夜空,好似血浆凝固後的质感。当中却有一颗出格的星星,单一点银亮,硬是将其他黯淡星芒的光压下去,自私地享受众人的眼光。戴志似个傻瓜般站在路中心,抬头望著那一颗星,彷佛世界就只剩下他与这一颗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一时好似抽空了整个人,一时又有种如弓弦被拉扯到最尽的绷紧,不得不发,必须倾尽全力射到最远处,绷紧过後又是一种空洞,要弯腰以阻止空洞之漫延。空洞是一种侵蚀的力量。
  篮球场无人,也无球。戴志在这里等了十五分钟,龙凤与他的朋友才大摇大摆走上来。这个球场位於停车场上面,在放学时段有许多学生来打球。十点之後就开始静下来,等待另一批「客人」光顾,例如龙凤与他的朋友这类客人。
  龙凤还在上学,没染发,但他的朋友都是染了发的,四个人,浅棕、金啡、白金与靛蓝,。耳朵钉了一圈耳环,细细的银环,如一排排铃铛,炫了戴志的眼。手臂、颈背也纹了身,青龙白虎的图腾可笑地张牙舞爪,自以为气势十足。吞云吐雾间,龙凤对他笑 :「喂,这麽早来! 介绍几个兄弟你识,这个蛇仔,」他指著一个有一双鼠目的瘦子 :「平日至懒,『死蛇烂癣(注一)』,所以被人叫做蛇仔。那边这个死肥猪就是叫烧乳猪,你看他,皮肤黑黑的,不正似烧过的猪? 还有阿豹和老虎仔。」
  「哈哈,真像个动物农庄,不过动物园里没有龙。」戴志坐在篮球场边的长椅,没站起来,甚他们说 :「我戴志,人称戴志伟。」
  「得啦,」那个叫做阿豹的少年坐到戴志旁边,身体矫健,他一把搭著戴志的肩,说 :「难得龙哥的朋友来玩,我们一定好好招呼你的。」说著,他往戴志的脸近距离喷一口白烟,戴志习惯香烟的味道,也没避开。阿豹把一盒烟丢给戴志,说 :「来,整枝烟先啦(注二)。」
  戴志只把烟盒抛给抛,然後递给那个叫蛇仔的瘦小少年,说 :「不啦,我不食烟(注三)。你叫蛇仔对吧? 看你一脸渴望地望著这盒烟,还是给你好了。」
  「喂,敬酒唔饮饮罚酒? 包烟是老子我用真金白银买回来的,见是龙哥的fd我才请你食,蛇仔? 哈,就凭这个死废柴也配食我的烟? 拎回来! 你够胆你就食!」阿豹恶形恶相地望著戴志和蛇仔,後者吓得一阵哆嗦,将烟盒双手奉还给阿豹,戴志仍睁著一双孩子眼,说 :「我不食你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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