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路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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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路救赎-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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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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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生的感悟() 
死亡,黑暗,陈威猜这是一个接一个的梦。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灵魂和意识仿佛在空中飘荡,然后,又陷入了一个黑暗阴森的地方,象一个永远也走不出去的迷宫。

    头并不是十分美好的回忆。二十一世纪前后,一个神秘的跨国犯罪组织曾经闻名遐迩。在世界各地,美国、日本、东南亚、欧洲……,只要委托人出得起价钱,不管是暗杀政客、毒枭、巨富的生命,还是偷盗深藏于银行或私宅的保险箱中的商业机密或绝秘文件,这个组织总能完成任务。

    而陈威正是组织中外勤部的一员干将,绰号“鬼手”。论身手武艺,他半路出家,不是最出色的,可若论综合技能,他却是最全面的。不仅受过高等教育,而且有一双灵巧的手,一个聪明的头脑。

    既是特工、间谍,又是冷酷杀手。陈威在孤儿院长大,最终能够大学毕业,可谓是一个励志的典范。只是后来幸运似乎离他远去了,因为一次意外的冲突导致误杀了黑帮人物而入狱。在狱中他遭到了黑帮的报复,差一点丧命。也正因为他在狱中不屈服、不放弃的反抗,而被组织看中,通过各种门路将他提前弄了出来。之后,在磨难中变得冷酷暴戾的他,在组织里经过地狱般的训练变成了得力的干将,也是一个机械执行任务的工具。

    这样的时光使他由刺激而麻木,由激情而枯躁厌恶。直到有一天,陈威的枪口在一个女孩纯真善良的目光中垂了下去梦洁。她只有六岁,也正是这无暇的天真善良,以及对所有事物一视同仁的信心感化了他。对陈威来说,她是照亮他新的人生道路的永恒的光。

    良心未泯的陈威被重新唤起了人性,他愈发厌倦了行尸走肉般的生活,愈发厌倦了成为杀人和偷骗工具的可悲。他脱离了组织,想要开始自己新的生活。

    但组织却绝对不能容忍陈威的脱离,为了杀一儆百,他们对陈威进行了绝不放弃的追杀。东奔西跑,亡命天涯,陈威终于没有逃脱组织的毒手,但也终于以匪夷所思的方式重获了自由和新生。不管他的外表和躯体变成了什么样子,他的内心还是陈威,这就够了。

    现在,陈威也明白了在灵魂飘荡,陷入迷宫而茫然无措的时候,那回响的声音,那象诸神吟咒的声音,其中所包含的一些意思。那不仅仅是宽恕,而是在他身上付予或寄托了某些责任,抑或是自我救赎的开始。

    是的,当他意识到自己前生所曾犯下的卑劣、残忍、欺骗和背叛的罪行,并真诚地去忏悔,去行动,以期得到一个光明来世的承诺。

    边走边融合着头脑中的记忆,换过了灵魂的阿发以后就叫这个名字,省得混淆走过干燥、坚硬、布满车辙的萧瑟田野,听着远处传来的钟声,越过长满树木的高地,他在一个贫穷肮脏的村庄前停下了脚步。

    阿发又饿又渴,实在是有些走不动了,但随着记忆的融合,他的脑子却逐渐活络起来。阿发,上海滩的小地痞,是刚入门的小混混,算是青帮流氓刁五的手下,争抢码头时想立上一功,却被一棍打昏,落入了黄浦江中。嗯,就是这么个家伙,坏事没干过大的,小的也没干过几次,身体呢,也是一般般的状况。

    现在,灵魂融合之后,虽然阿发还记得他前世受过的训练,记得那些招式和技能,但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这具身体现在也无法发挥。而且,即便这身体再怎么练,柔韧度和协调性也不可能达到他原来的程度,最多能恢复个四五成就算非常不错了。

    所以,阿发想找个地方静静地呆几天,等身体完全恢复,再适应性地训练一下,顺便规划下自己的新人生。

    阿发在村头歇了一小会儿,缓了缓力气,才走了进去。这个村子破落的实在可以,小屋尽是用泥土和未油漆过的木头建的,到处是乱七八糟的垃圾。有些小屋的屋顶已经坍塌下去,里面无人居住,空气里弥漫着污秽、腐坏的气味,以及粪尿的恶臭。

    本来阿发是想随便敲开某户农舍的门,碰碰运气,看能不能要到吃喝。但他走着走着,却被远处飘来的乐声所吸引,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

    乐声象一弯小溪在流淌,又象某人用深沉的语调在讲述久远的记忆,让人滋生出一丝隐隐的难过。阿发的思绪越走越远,乐声起伏,仿佛在展露他坎坷不平的人生道路。他徘徊,迷茫,流浪,而又不甘心向命运屈服。

    仿佛一声深沉痛苦的叹息,乐声停了下来,阿发怔怔地站在篱笆门前,似乎忘记了他最起初的目的。

    “小兄弟,侬有事哇?”院中坐着的一个老者提着丝弦走了过来,隔着半人高的墙问道。

    阿发眼珠一轮,方才苏醒过来。打量了一下老者,花白的辫发,一身灰布大褂,脚穿青布鞋,眼睛有些浑浊,看起来有点眼熟。

    “嗯”阿发停顿了一下,客气地说道:“老人家,能不能给我点吃喝,我那个,实在走不动了。”

    老者仔细端详了下阿发,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把院门打开,示意他进来。老者边走边说道:“小哥,我认得你,红袖阁,我和孙女在那里卖过唱,你还赏了我们客人用过的剩饭剩菜。”

    虽然陈威和阿发的记忆融合了,但有些小事他不去仔细想,也并不熟悉。听到这话,他再仔细回忆,约略有些印象。没想到,这个小流氓阿发本是无心的随便之举,倒让人记住了。

第二章 一个洞一毛钱() 
“想起来了,你那个孙女”阿发闭上了嘴巴,有些尴尬地咧了咧嘴。

    老者苦笑了一下,伸手让阿发坐在院中的板凳上,说道:“小哥稍等一会儿,我去拿些吃喝。穷家小户的,也没啥东西,您可别挑啊!”

    “不挑,我不挑。”阿发客气着,看着老者进了屋,里面便叮当地响了起来。

    虽然又饿又渴,浑身无力,阿发也只能先忍着,顺便想想事情。

    正想着,踢跶踢跶的声音响了起来。阿发抬头一看,是老者的孙女,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手里拿着个马竿,点着地从正屋里走了出来。

    可惜眼睛竟是失明的。阿发暗自叹了口气,这姑娘如果明眸大眼,绝对是非常漂亮,头发乌黑发亮,脸上也白净净的很是俊秀。

    “爷爷”小姑娘嘴里叫着,听着厨房里的声音,又有些疑惑地侧耳听着院中间的动静。

    这耳朵真灵,阿发轻轻点了点头。这人的感官的灵敏度,也是长期练出来的。如果给他时间,他的眼力和耳力,应该能提升不少。

    “在这儿呢,爷爷在这儿呢!”老者说着话,端着个破木头托盘走了出来,放到院中的破桌子上,又回身去领孙女。

    一碗稀粥,两个窝头,还有一根咸萝卜,在阿发眼里,这就是山珍海味一般的存在。他也不等老者招呼,自己动手,呼噜哗啦地猛塞起来。

    …………

    在秋季冷漠的天空下,农忙后的田野,留下一片凄凉的景象。

    吃饱喝足的阿发沿着土路走了过来,边走边想,不时抬头看看周围的景象,神情已不象起初那么茫然迷惑。

    枯黄的落叶在一阵风中打着旋,不远处的一声枪响让阿发停下了脚步,只迟疑了片刻,他便继续向前走去。拐过一段弯路,在一块狭窄的草地上,阿发看到了一群人,一群发生了争执的人。

    “你大概是伤着人了。”琼斯不安地看着四周闻声围拢过来的农村百姓,他们大声喊叫,打着手势,有的手里还有工具。

    约翰把猎枪背好,从地上拣起死鹧鸪,看了一眼围过来的农民。这些农民皱着眉头,脸上露出粗暴的神色。

    一个骨骼粗大、个子高高的妇女被推到了前面,旁边的男人似乎是她的丈夫,紧绷着脸,怒目而视,冲着琼斯和约翰大声叫嚷。妇女揉着背,因为疼痛而畏缩着。

    约翰毫不在乎这些威胁性的目光和谴责的话语,耸了耸肩膀,对着琼斯说道:“这种事经常发生,按规矩是每个弹丸一角钱的。”

    “我们怎么知道她中了多少弹?”琼斯扣着板机的手指轻轻地松了下来,但还是感到为难,“他们会要很多钱的吧?”

    “她得给咱们看伤口。”约翰不以为意地环视着周围的每一张脸,脸上竟然微笑起来,用不地道的中国话说道:“一个洞一角钱”,停顿了一下,他竖起一根手指,又重复道:“一个洞,一角钱。”

    几个农民竟开始嗤嗤地傻笑起来,互相用肘轻轻推着,瞥着受伤妇女和她的丈夫。

    那个女人的丈夫不作声了,绷紧的脸涨得通红。

    “先看伤口,再付钱。”约翰向那个妇女做了个手势,象八哥学舌似的又重复道:“先看伤口,然后付钱。”

    人群里的嗤笑变成了夹着下流话的大笑,只有妇女和她的丈夫没有笑。她仍然因为疼痛而畏缩,她的丈夫则怔怔地站着,象是没有听到周围的笑声,他眨着眼睛,愤怒而无奈,但却毫不含糊地摇了摇头。

    “依我看,她身上中的弹丸不会超过二十颗。”约翰用狡黠的目光瞥了一眼那个妇女,然后转向妇女的丈夫,双手张开手指向上挥了两次,“二十颗就是两元钱,两元钱,琼斯。”

    “为什么要我来付?”琼斯有些不高兴,嘀咕着:“可能是你打中她的。”但他还是把手伸进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两元钱,递了过去。

    男人猛地摇了摇头,那个妇女则一声不吭地注视着,手还在揉着背。

    “如果她的伤口不止二十个的话,那就叫她把伤口给我们看。”约翰用中文提议着:“伤口越多,我们付的钱就越多。”

    人群傻笑着轻声嘀咕,相互间重复着约翰的话。那个男人愠怒地摇头,他知道自己输了,但他并不屈服,他不要洋鬼子的钱。

    “她是绝不会让人看她的屁股的。”琼斯很笃定地说道。

    “完全是一场要钱的把戏,再给他两元钱,就别去管他们了。”约翰挥舞了下手臂,有些不舍地从衣袋里掏出两元钱,和琼斯的钱一起递给那男人。

    男人还是执拗地摇头,眼睛里充满了愤怒。

    约翰的手慢慢倾斜过来,摊在手里的银币一个接一个地滑落到冰冷的地面。然后他转身对琼斯说道:“我们走了以事,他会把钱捡起来的。”

    “那我们走吧。”琼斯有些不太确定。

    “嗯,我们走,别回头看,不要理他们。”约翰将猎枪从肩上摘下,就提在手里,和琼斯一起向远处走去。

    农民们跟在两个洋人身后,但距离越拉越大,最后都停下了脚步。谁也没注意到的是,阿发一直在旁边冷冷地观察,然后绕着道,不远不近地缀在两个洋鬼子的身后。

    走了一段路,阿发不由自主地回头望去,他看见几个小孩子俯身蹲下在地上捡着什么,然后飞快地跑开了。那个男人看上去一动也不动,好象怨恨已经使他变成了一块石头。

    …………

    “呸!”约翰转到一边,拐上另一条偏离村子的小路,说道:“这肮脏的地方,什么疾病都有,咱们得避开点。”

    琼斯怀着不解的情绪大声说道:“他们住着倒不介意,为什么不打扫得干净一点呢?”

    哼,约翰厌恶地哼了一声,似乎懒得回答这个问题,又似乎对琼斯这个刚来的菜鸟有些轻视。

    “那个人好象并没有捡地上的钱,几个小孩把钱捡跑了。”琼斯偷偷地回头瞅过,此时有些不太确定地说道。

    “那更证明他是个傻瓜。”约翰不以为意地说道。

    “或许这是因为会丢面子诸如此类的原因?”琼斯猜测着说道,似乎并不准备完全让步。

    “反正他是绝不会让咱们看他老婆的屁股的。”约翰洋洋得意地挥着鹧鸪。

第三章 夺枪、回家() 
两个洋鬼子边走边说笑,远远地能看见他们停泊在江边的船屋了,却没发现阿发悄悄地跟着他们,并飞快地穿过一片小树林,斜着超过了他们。

    猎枪,打铁砂子的猎枪,阿发并没有看在眼里,他注意到的是琼斯腰间的那支左轮手枪。没错,就是那种在西部片中牛仔所用的那种老式**。对于要弥补身体技能的阿发来说,那是不错的选择。

    但阿发也知道,凭他现在的身体,只能偷袭落单的洋鬼子,会不会有机会,能不能抢到最中意的手枪,完全要听天由命。

    兴许冥冥之中真的有双神秘的手在摆布世间的一切,作践了中国人的洋鬼子还是露出了破绽,在他们完全没有觉察的情况下,阿发的机会来了。

    “嘿,看见了没有,那里好象有只野兔跑过去了。”琼斯突然兴奋地伸手一指。

    约翰看了看琼斯所指的地方,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说道:“好象有些泥泞啊,会把靴子粘掉的。”

    琼斯迟疑着眨了眨眼睛,说道:“那我自己去看看,你不如回船屋等着。”

    “好吧!”约翰随口答应着,转身继续向江边的船屋走去。

    琼斯猫着腰,顺着一条垄沟向前摸去,风吹着枯草刷刷地响,掩盖了阿发潜近的声音。

    哗啦一声,一只野鸭子从草丛中笨拙地飞了出来,大声拍击着的翅膀就象一颗绝望的心在跳动。琼斯急着对着它扣动了板机,野鸭子的翅膀折断了,摔落在地上。

    琼斯欢快地笑了起来,顺着垄沟向野鸭子奔去,冷不防头上风声一响。潜伏在垄沟上的阿发等到了机会,猛然跃起出手,一根粗树枝劈头砸向琼斯。

    ……………

    风轻快地吹在脸上,阿发也同样轻快地走着。怀里有钱,腰里有手枪,不仅解决了吃饭问题,还让阿发更有自信。

    尽管在阿发的前世的眼光看来,这把单动式发射时要先用手压倒击锤,使它处于待击状态,然后扣动扳机射击**实在是有些古董,但却是现在弥补他的身手和技能的最佳选择。

    是惩恶扬善,还是扶危济困,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事情,这就是上天给自己安排的宿命和任务,也是自己的救赎,阿发心中愈发地肯定这点。

    因为他似乎因此得到了某种奖励,象是不断有喜悦在冲击,心情象孩子一样地快乐,荡涤着他的烦恼和忧愁。他的脑海中闪现着一个类似计数器的东西,无数个零的后面,个位上却显出了数字。

    阿发有所醒悟,觉得当数字都满了的时候,结果将是一个光明来世的承诺,或者这是对他的一种期望,期许他在今世的有生之年去努力地实践。是啊,救赎,不仅仅是为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而空自忏悔,而是要付诸行动,去帮助别人脱离苦难,或者是别的,他现在还不是十分清楚的方式。

    走着,走着,阿发在一个岔道口停下了脚步,向右拐,向右拐,脑中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回响。那里,那里,他想起来了,这是能够回到家里,也就是现在的阿发的老家塘桥的路。

    思来想去,阿发决定先回家看看,不管怎样,有个家是好事,既占了人家的身体,也算是尽些责任吧!

    虽然是家,可即便是旧的记忆也有些模糊了。毕竟已经离开了数年,只记得一个脾气暴躁嗜酒如命的老爹,一个扎着小辫子吸溜鼻涕爱哭的丫头。哦,还有一个小不点的弟弟。

    计议已定,阿发便直奔家乡塘桥,在经过的镇子上找了个钱庄,把抢来的洋鬼子的钞票兑换了一些,变成了银元和一些零钱,也不算多,总共有三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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