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总裁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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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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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风云一脚把她翻在地,“我司马风云是什么人你不会不知道,背叛我的人是什么下场你也清楚,你还想有以后么。”
徐芳华的哭声顿住了,她当然了解背叛他的下场,她曾亲眼见到叛徒被司马风云丢进狼群里,那几声嘶叫至今还记忆犹新。
丧尸冷森的看着一切,淡淡的道:“婊子难养,这话一点没错。活该我丧尸鬼迷了心窍,才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不过,司马风云,你别得意,就算今天我们活不了,你也别想活。这里都是我金堂的兄弟,大不了大家同归于尽算了!”
他说的一点不错,岸上的人虽多,可远水解不了近渴,司马风云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从几十把枪下逃脱。
可司马风云一点不慌,阴翳的目光在人群扫过,金钟般的声音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告诉这个叛徒,你们是谁的人!”
话音刚落,有一多半枪手放下枪,跪地道:“誓死效忠会长!”
声音洪亮,震的脚板都发麻。
连叶承欢都啧啧感叹,人算不如天算,何况丧尸这个莽夫,他自以为金堂的人都听他的,可他忘了那是在赢的前提下,眼看大势已去,谁愿意给他陪葬?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不忠于他,起码还剩二十几个死士心甘情愿保护和丧尸共存亡,好歹没算让他太折面子。
而且二十个人已做好了随时开枪的准备。
在这种时候,拼的不是人多,而是枪多!
扳机下沉,弹簧松动,枪机等待装机底火的声响,略过所有人,准确的送进叶承欢耳鼓。
“趴下!”叶承欢叫了一声,包括司马风云在内的这些老到的江湖人还没搞懂他的意图,全都本能俯身。
同时,叶承欢这一嗓子也吸引了所有火力点,枪口瞬间调转,枪声响彻一片,怒吼的火舌带着灼热的子弹,犹如疾风骤雨般向他所在的位置舔了过去。
他的人已如离弦之箭弹射出去,他的速度不一定快过子弹,但对预射的判断,还有这种由极静到极快的启动度,已超越想象!
那些人都是训练有素的枪手,面对高速启动,本能的射击**调动起来,尤其面对这么一个难以击中的目标。
枪口迅速一晃,朝着他冲出的轨迹扣动扳机,伴随“砰”的一声,心里暗道:得手!
谁知叶承欢就在距离枪手预测距离的咫尺之前,猛的停住了,来了一个绝对静止的急刹车。
接着一猫腰,又飘忽而去!
叶承欢用自身的一切告诉人们,子弹,是杀不了人的。
又是牢牢的锁定了目标,叶承欢忽然一个低姿,手指已经扣了下去,“砰”的一声,三颗子弹又打空了。
枪口微微上调,趁着他刚刚直身的机会,又是一枪。
叶承欢不可思议的做了个前空翻的动作,身体在空中卷成了一团,缩小了最能受到射击的面积,弹雨在他下方呼啸而过。
枪手们心里开始急,他们感觉瞄准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已经熟知自己心意的妖灵。
他们的射击感,手感,运动轨迹预测感,在这里全都失灵。
他们忽然有一个感觉,根本不可能打中他。
一个优秀的枪手如果连开三枪还没有击中对手的话,那这个枪手的精神就会崩溃。
何况一群枪手,又何况不止三枪!
叶承欢双脚稳稳的落地后,陡然加速,子弹在他脚边划出一道长长的火炼,飞溅的火星刺得人睁不开眼。
枪手们咬了咬牙,再次瞄准,射击!
又一片弹雨射了出去,但都被叶承欢以假动作骗过。
他忽跑忽停,运动和静止之快,好像机器一般精准。
更可怕的是,在他身上,竟然找不到“惯性”二字!
等这两个字有所显现的时候,叶承欢已经到了丧尸面前,对着那张白铁皮般的脸颊扬起嘴角,说了声:“借你用一下。”
丧尸手里一空,那支汤姆逊微冲已到了对方手里。
还没等他生出抢回的念头,后背好像被无数马蜂蜇了般,其实打在身上的却是自己兄弟的子弹。
丧尸一贯杀人,从来没试过被杀的感觉,所以他的反应迟钝了些并不奇怪。
子弹,削藩身体的感觉,还没传遍脑神经,他的身子就一阵筛糠似的抽搐,伴随猩红,伴随骨裂!
可悲的是,削藩身体的是自己人的子弹。
丧尸一身烂肉倒下的瞬间,叶承欢已经到了几米外的空间。
同时,伴随芝加哥打字机一阵悦耳的敲击声,子弹飞泻而出,以手术刀般的精准,没进每个人的咽喉,而且,还是扫射!
枪声止息,空气中只剩刺鼻的血腥和硝烟味,叶承欢还完好无损的站着,可是对面那二十来人,正逐一倒地。
叶承欢懒得数,也懒得看别人的脸色,他更关心的是那位便宜岳父,随意等他把手里的微冲丢给司马风云时,他的表情已相当难看。
他想的更多的是,自己在叶承欢面前,好像是个马戏团的小丑,一切铺垫都是为了他那拉风的一瞬。
多少年的人生阅历,多少经验积累,就那么被他一梭子子弹打成不堪的零碎!
该结束的总要结束,只不过这种结束对于黑帮分子来说,都过于血腥了点儿。
本该到手的一切都没了,徐芳华崩溃的瘫软在地,连哭的力气都没有。
司马风云并不急于处置她,其实此刻在他眼里,那女人已和死尸没什么区别。
现在让人他感兴趣的只有一个人,聂小青。
因为只有她一个人没有签字,那就意味着在妥协和对抗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论人数,论规模,论声望,青红帮甚至是超越烟雨堂的存在,聂小青在龙都黑道的地位不言而喻。
要想让风云会在龙都站稳脚跟,就不可能绕过这个女人。
可要想让这个女人低头,很难。
聂小青知道这么做意味着什么,可她一点不在乎。
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这种狠话她从没说过,一个人够不够狠,不是靠说,是靠做!
“聂小青,你是不打算和风云会做朋友了,是吧?”司马风云慢悠悠的道,整个场面都在他控制中,他没理由着急。
“我从来没有朋友,更不会和你这种人做朋友。”聂小青一字字道。
司马风云皱了皱眉,“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干掉你,丁香在坐馆选举的时候就少了个劲敌,至于青红帮么,你死了剩下一帮废物,收拾起来并不难。”
黝黑的枪口对准了聂小青,只需一秒,这个桀骜的女人就将为她的桀骜付出代价。
“等等!”丁香忽然叫了声,起身走来。
司马风云一皱眉,随即宽慰的一笑,“香香,你是不是要亲自动手?”

第173节 第173章 吹吹
丁香盯着聂小青看了半晌,忽然摇了摇头:“不!我不想杀她。”
一句话出口,人们都是一阵诧异,谁都知道她们是死敌,干掉谁都对另一个有好处,却没想到丁香会说这种话。
“你说什么?”
“现在杀了她我一点都不光彩,对她也不公平,不就是选坐馆么,我要和她公平竞争。”丁香认真的说。
司马风云脸上闪过一丝阴厉:“孩子,你想好了,黑社会搞选举本来就很荒唐,什么叫公平,黑道有公平么,这次你不杀她,谁敢保证她以后不会杀你。”
丁香淡淡的道:“我考虑的很清楚,要是用这种手段赢了选举,我宁可不当坐馆。”
司马风云默然无语,半晌才几分颓然的道:“好吧,你自己看着办。”
聂小青盯着丁香道:“别以为你不杀我,我就会感激你,只要让我抓住机会,一定不会放过你。”
丁香嫣然一笑:“我等着。”
看着聂小青的背影,叶承欢凑过来,对丁香道:“宝贝,要么我喜欢你呢,这事做的可比你爸爸磊落多了。”
司马风云冷着脸假装没听见,把目光转向徐芳华,面无表情的道:“把这个婊子装麻袋丢到海里喂鱼。”
几个马仔不由分说,架起徐芳华就走,刚到了悬梯口,徐芳华猛地一声尖叫:“司马风云,你不能杀我……”
司马风云做个手势,叫他们停下,逼视她道:“为什么?”
徐芳华甩开凌乱的发丝,几分冷酷的道:“杀了我就等于杀了你的孩子!”
大片空气仿佛被瞬间抽空了似的,定格的是一张张错愕的表情。
连叶承欢都抽了口气,没想到整件事到结尾时又忽地来个小**。
司马风云多了几分凝重:“你什么意思!”
“我坏了你的孩子。杀了我就等于杀你的骨血,你敢吗?”徐芳华临死前终于握住根救命稻草,说这话时,也硬气了很多。
司马风云背着双手,仰面望着天空,出神了半晌,“别是为了活命故意骗我的吧。”
徐芳华冷哼一声:“你敢赌吗?”
江湖历练几十年,他一辈子都在赌,赌自己的命运,赌别人的命运,可这次他要赌的却是自己的骨血。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不敢时,司马风云却道:“这辈子我只有一个孩子,那就是我女儿丁香。至于你肚子里的孽种……和我无关!”
他做个手势,马仔们又架起徐芳华就走,她一边被拖走一边发疯似的嘶叫:“司马风云,你不是人,连你自己的骨血都不要,你是禽兽,畜生!”
丁香默默的靠过来,红着眼圈道:“她说的要是真的呢?你就真忍心?”
司马风云眼里仿佛蒙了层雾,幽幽的道:“就算是真的,我也当她是假的!”
司马风云踏着枪声走进二层包房的时候,叶承欢正对她女儿上下其手呢。
司马风云现在的心情很烦躁,不管是谁,在刚清理了几十个叛徒,还有自己心爱的女人后,烦闷点都不难理解。
可是,他看到烦闷的场面时,尽管烦闷,还是没说一个字。
那个男人让他一点烦闷不起来,甚至还有点畏惧。
这么多年来,能让他畏惧的人不多,而且大多都死了,只有叶承欢还活着,而且算最年轻的一个。
司马风云象征性的咳嗽终于让那位半个女婿的男人有所收敛,丁香满脸晕红的整理衣裙,显得极其不自然。
两个男人相对而坐,别的人没资格在场,连丁香都不行。
司马风云慢悠悠的用雪茄钳剪断两支雪茄,分别用上好的火柴点燃,然后递给叶承欢一支。
叶承欢却没接,没接就表示拒绝,而且他拒绝的人从来没人敢拒绝过。
可他就那么拒绝了。
他点燃的是自己的烟,哪怕多廉价,哪怕多劣质,原因只有一个,他喜欢这种味道。
司马风云的眼神还是那么锋利,透过浓重的烟雾,似乎能穿透人的心脏和灵魂,“小伙子,现在没有别人,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很欣赏你,我现在宣布,你和丁香的事我再也不过问,但前提是你得加入风云会。”
叶承欢喷出的眼气一点不比他少,“说实话,我一点不欣赏你,我和丁香的事和你没半毛钱关系。”
他说话很无礼,司马风云也很生气,但也只好忍了,他从来没人过谁,但这次他还是忍了,因为除了忍他不知道能做什么。
司马风云捏了捏眉头,几分纠结的道:“好歹你也算我半个女婿,以后当别人面能不能给我点面子。”
叶承欢笑了笑:“没问题,以后面子我给你,但丁香你得给我,这事由不得你。”
他们一点不像岳父教训女婿的样子,反倒像两个同辈人在商讨生意。
司马风云真有点耐不住了,他重重敲了下桌子:“姓叶的,别以为你有两下子就能嚣张,我年轻时候和你一样,天不怕地不怕,可你要是敢欺负我女儿,就算我不能怎么你,风云会上千弟兄一定要你死无全尸!”
叶承欢面色有点凝重:“你是说真的还是开玩笑?”
司马风云当然不是说真的,他见了这家伙就有点头疼,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而且还软硬不吃,蒸不熟煮不烂,一身棱角,拿他没半点法子,可自己怎么也是丁香的父亲,风云会会长,就算硬着头皮也要说几句场面话吧。
空气有点凝滞,场面也有几分尴尬。
在这个男人面前,司马风云一身峥嵘傲骨也没用武之地,口气终于软了下来:“既然你不认我这个岳父,那咱们就当两个男人在说话。我想问你,在你心里,丁香和你老婆,谁更重要?”
叶承欢一愣,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不喜欢给女人贴上标签,被人当面一问,他倒有些茫然,默默的抽着烟,半晌无语。
司马风云有点小得意的道:“丁香是黑,林佩珊是白,如果是我,当然要选择后者,谁会和一个黑道分子厮守一辈子。我要说的是,如果你只是和丁香开心一下,现在收手还来得及,继续下去对你老婆和丁香都是伤害。”
叶承欢还是默然。
司马风云很欣赏他挫败的样子,趁热打铁道:“我也从年轻过来的,女人,尤其是在热恋中的女人都会丧失判断力,但男人不一样,因为男人有理智,更重要的是有责任保护自己女人不受伤害。可是你想过没有,你能给她什么,什么也给不了吧,也许若干年后等热恋消退后,什么都没剩下。”
司马风云自以为说到要害,晃了晃手里的雪茄,刚要抽一口,叶承欢猛地起身,带着一大片阴影压去,前胸一紧,整个人竟被提起,离开了椅子。
嗒!
雪茄掉在地上,司马风云长大嘴巴,看着那张阴郁的脸,那对灰暗的眸子仿佛蒙了层淡淡的血雾。
“老家伙,别给我玩心理战术,那种东西我玩腻了。关于刚才你的狗屁问题,我只答复一次,不管丁香是黑是白,这辈子她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或许我给不了她名分,但我能给她爱,你永远没法理解的爱!”叶承欢一口气把心里话说出来,嘴角勾起道冷硬的弧度。
他畅快了,可司马风云却不那么自在,那个不怎么起眼的男人一下子无比高大,整个气场压得这位黑道霸主喘不过气,感觉自己好像是只空空的矿泉水瓶,被一只无形的手慢慢握紧!
这时,丁香忽然闯进,看到眼前场面,顿时惊呆了。
看到丁香的那一刹,叶承欢和司马风云的表情和姿势同时僵住。
“老公,你要干什么!”
整个气氛微妙了下,叶承欢慢慢松开司马风云,扫了扫他肩膀,干笑道:“那什么,别误会,他眯眼了,我帮他吹吹。呵呵,是吧?”
司马风云收到对方的眼神,马上恍然,也陪着干笑:“是啊,是啊,哎呀,不知道怎么说着话眼就眯了,多亏承欢给帮忙,呵呵,呵呵……”
丁香叹了口气,其实她在门外听得一清二楚,只不过不愿意揭穿他们罢了。
经此一役,司马风云一举震慑了龙都地下帮派,他也知道,所谓盟单什么的都是扯淡,黑道分子可不是什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一张白纸对他们来说还不如擦屁股纸来的实在。
风云会要想真正在龙都站稳脚跟,这只是第一步。
以司马风云的江湖阅历,当然清楚这点,风云会再了不起也不可能一天之间鲸吞龙都黑道,他的真正目的与其说是对外扩张,不如说是“清君侧”。
这次,虽说除掉了徐芳华和丧尸,但也令风云会上下人心惶惶,司马风云很清楚,在帮会内部一定还有不少和徐芳华、丧尸一样野心的家伙,攘外必先安内,要是这些顽疾不解决,什么一统江湖都是扯淡。
于是,那次内讧不久,他便带人回到燕京老巢,着手来翻大刀阔斧的整顿。
估计又不知有多少人要人头落地。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丁香又兵不血刃的吞了几个小帮派,实力空前壮大。
青红帮也为了坐馆选举,招兵买马,扩充地盘,大力造势。
坐馆选举在即,火药味越来越浓,不断传出黑道分子被暗杀的消息,山雨欲来风满楼,一时间满城肃杀!
这是一个晴朗的早晨,阳光斜洒在观澜高尔夫球场的绿地,泛着点点碧油油的光彩。
这是观澜专门开辟为贵宾开辟的私人尊享区,无论是球道还是果岭、水塘、沙坑、长草区、小石径,整个球场地形地势的起伏都应有尽有。
不远处就是转为这片区域配套私人休闲会所。
周围树木繁茂参差,保证了整个空间的私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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