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血良人 作者:予言,苏青瓷(晋江高积分vip2013.02.08完结,江湖恩怨、灵异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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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血良人 作者:予言,苏青瓷(晋江高积分vip2013.02.08完结,江湖恩怨、灵异神怪)-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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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是认识的。她不敢去问小清更多的消息,她认为楚月轩不存在她的记忆力,又是一次记忆的残缺,万一让小清知道,她会非常担心自己,所以让一切顺其自然吧。
  想到这里殷歌心里一片黯然,她小心翼翼的收起了琥珀,朝厨房徐徐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嘻嘻嘻,哈哈哈。我又爬上来了。看我多么的勤劳啊(读者:你丫都休息了大半年了!)点一点:收藏此章节


☆、误吞夜光石

  又是一个清晨,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清晨。殷歌像往常一样从噩梦中醒来,其实准确一点说,她不觉得那是噩梦,那只能算一个忧伤诡异的梦。
  杂乱的浓烈的色彩,顷刻吞噬了这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那些涌动的大朵大朵如同云彩的颜色充斥了整个世界。
  她在世界里下坠,飞速的下坠,却永远不能落地。
  这片地方连风不存在,只剩下大片大片诡异的色彩,她想嘶叫,可是嗓子发不出声音,她双手乱挥,但是没有任何供抓住的东西哪怕是一丝流云。
  胸口如同被火灼烧,痛得无法呼吸。耳畔响起一个声音,它像是穿过那些云朵,从遥远的地方飘来,正因为它经过的路途太远,以至于到达她这儿时已经失去了原本的音色,变得浑浊不堪。
  那是一个非常沉闷的声音,她听得出来它夹杂着凄婉、痛苦和孤寂的情感。她想对这个声音说话,给声音的主人一些温暖,可是却始终听不清它在说什么。于是她无法回答。但声音主人的疼痛却传达到了她的内心,胸口又再度灼烧起来……她总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做那种奇怪的梦,毫无理由,连她自己也忘记了从什么开始。醒来的时候胸口总觉得特别的压抑和悲伤,好一阵子她都无法摆脱那种情绪。
  除了做诡谲的梦,殷歌认为自己的生活一直以来没有任何的特别之处,除了爹娘给她偶尔带来一些“惊喜”。
  “啊哈哈哈哈哈……”殷歌刚准备打水洗脸,就听到一阵刺耳的笑声,紧接着一个粗壮的身影从天而降,停在了墙头。那个人一身侠客打扮,腰间别着一柄剑。
  “敢问阁下是?”殷歌被那道笑声吓到,嘴角有点抽搐。
  “我来找容美镇的殷歌姑娘。”那位大侠声音如洪钟。
  “正是小女子。”
  “哦,在下乃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狂笑侠沈冲,因前几日和神鹰侠侣过招败北,依约来完成誓言。我是过来找殷歌姑娘提亲的。”
  殷歌痛苦的捂住了额头,自从她十五岁后,就不停的有被爹娘打败的江湖人物,来向她求亲。算起来这是第六个了。殷歌瞅了一眼大侠的胡须,嗯,就像贴在脸上的杂草,殷歌又瞅了一眼大侠的头发,嗯,头发油得可以跌倒苍蝇。爹娘的审美水平她一直不敢恭维。
  而且这些人一点也不浪漫。根据小清的描述,浪漫的求亲应该是这样一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包下城里最贵的酒楼请全城的姑娘吃饭,而他心仪的女子正是这座酒楼的烧柴工。大家吃得欢乐极了,可是烧柴工丫头只能躲在墙角看着大家吃喝,公子忽然站起来走到少女身旁,单膝跪地牵起她的右手亲吻了一下。少女正在茫然时,公子身后突然出现几个膘肥体壮的大汉,搬来五个大木箱往地上一放,公子指着木箱,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这是五箱黄金,你愿意嫁给我吗?”少女当即就惊呆了,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她呜咽着挑了个元宝放在嘴里咬上一口,片刻后说:“这些真的都是足金吗?我愿意!”
  看看,人家小清多懂得浪漫!
  “咳咳。”此女的走神令大侠很不满。
  “那啥,原来您就是传说中江湖上响当当的……呃……”沉默,无止尽的沉默。
  “狂笑侠沈冲。”大侠忍不住说。
  “哦,哦,大侠不必完成和我爹娘的赌约,请回去吧。”
  “我们在江湖上行走,说到做到,岂有违背誓言的道理。”
  “大侠有所不知,殷歌已经是定过亲的人了,所以大侠不必对爹娘的赌约耿耿于怀。大侠如果不信,可以随便拉一个容美镇上的人来问。”
  狂笑侠疑惑的瞅了瞅殷歌,似乎在判断她说话的真实性,半晌后,他又是一阵狂笑,连苏咏清都被他吵醒了,颤抖着从客房爬了出来。
  “好吧,既然姑娘已经和他人定亲,那么恕沈某打扰,就此告辞。”
  殷歌终于松了一口气,刚才脖子仰太久了,也酸了。那些大侠为什么都不喜欢走大门,偏要飞来飞去,还停在墙头上和人说话。
  沈大侠刚刚准备再次飞出去,本来就破了一个大洞的墙壁兴许是承受不住他的重量,只听到轰隆一声巨响,墙壁倒坍了,那个可怜的大侠倒在一堆砖头里,被砸得满头是包。
  殷歌恨不得仰天长啸,这墙壁到底招谁惹谁了!
  灰尘散去,殷歌看到隔壁院子站着一个人,他的脸上满是戏谑和讽刺的笑,见殷歌在看他,他马上换成了痞里痞气的笑容,吹了声口哨,从那头院子跑到了这边。
  “殷妹妹,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深情而略带侵略性的眼光看着我!怎么一大早就紧锁着眉头?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楚月轩,你,你……”殷歌气结,“别以为墙壁倒了你就不用补了啊,墙壁倒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你昨天敲破了一个巨洞。”
  “好好,遵命,我会替你修墙壁的。不过我只弄破了一个洞,现在墙壁都垮了,你还要付我三十文的砌墙费。”
  “啪”殷歌的头上爆出一根青筋,他居然还敢找自己要钱!
  “就十文钱,多了没有,补墙壁根本不用三十文,哼!” 她虽然装着认识那个人,但是内心却一点喜欢不起来,“小清,咱们该去茶楼了!”
  一早来到茶楼,高老板看殷歌的眼神都是怪怪的,带着奸诈的气味。原来郑公子约她中午在一品香酒楼吃饭,那可是容美镇上数一数二的酒楼,殷歌也只有在爹娘回来时才会掏钱请他们去上一两顿。
  正午,阳光明媚,空气干燥,时而飘过一些细碎的花瓣,有一种青草的香味擦过鼻端,殷歌打了个迷茫的喷嚏。一品香酒馆和三福茶楼都在容美镇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上,一个街头,一个街尾,走过去用不了几步路。殷歌一直走了很远仍然感觉后背上有两道灼人的视线,那是小清哀怨的目光。
  殷歌走到一品香后,店小二似乎已经得到了郑公子的嘱咐,带着她上了二楼雅座。这间雅座在走廊最里面,少了闲杂人等的打扰,倒还有些清幽。殷歌不知道怎么,又想起小清对她描述的浪漫的求亲场景。
  她缓步走了进去,只见郑文彦倚窗而坐,白玉冠束着柔长的黑发,玄色锦袍衬得他丰姿隽爽,一双紫目光芒流转,竟让殷歌的心脏重重跳动了一下,而胸口又开始发烫,她用力捶了下自己的胸口,才镇定下来。
  好危险!差点以为这就是心动的感觉,还好只是心悸外加琥珀发热。
  “殷姑娘,看看你想吃什么菜。”郑文彦礼貌的将一品香酒楼菜单递给殷歌。
  既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她也干脆一点吧,再说她答应要打包小清最爱的狮子头。殷歌觉得郑公子非常有修养,可这种修养其实也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手段。
  等殷歌点完菜,两个人一时无话。殷歌瞄着郑公子的手指,他的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那只银色的戒指中嵌着一块圆石头,石头的颜色会随着视线角度的变化而改变,一会儿呈淡紫色,一会儿是淡蓝色,一会儿又变成了莹白。石头中央有一个奇怪的符号,看起来不像是刻上去的。虽然符号特别小,但是殷歌居然可以认出来那是一只类似凤凰的东西。
  “殷姑娘,你要喝点什么吗?”
  殷歌回过神来,“桃子味的茶水。”
  “这是你的爱好吗?有没有人说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子?”郑文彦一手托腮,紫瞳噙笑。
  殷歌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她一紧张就说错话了,“那啥,桃子味的茶味道很特别,又可以治疗痤疮和精神失调……不过我似乎不需要,我就喝这个茶。啊,哈,哈……对了,郑公子,你的眼睛为什么是紫色的?你是来自西域之外更远的地方吗?”
  郑文彦微怔,半晌,他用尖尖的眼角瞄了一眼青石板道路,神神秘秘的对殷歌说道:“殷姑娘,我越来越确信,你就是窦紫微先生说的那个人了因为,只有我的意中人,才会看出来我的眼睛是紫色的,其他人看的都是黑色。”
  殷歌正好在喝茶,差点将口里的茶喷出来。难道世上还真有如此玄妙的事情?那个窦紫微不是忽悠郑公子的嘛。
  “那个神棍……啊,我是说江湖术士窦先生的说法不可完全相信,郑公子,你择偶要谨慎啊!”殷歌语重心长的教育他。
  “我当然知道。不过,在下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郑文彦似笑非笑道。
  两人正说着,菜已经上来了,全都是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殷歌就像找到了救星,一瞬间扑入了与食物的苦战中。
  也许是殷歌吃得太急了,突然感觉被食物呛到了。她剧烈的咳嗽起来,还在那里捶胸口。一只茶杯递到她手里,耳边传来郑公子的声音,“慢慢吃,别急,来喝点水。”
  殷歌接过瓷杯,等一口水下肚,突然觉得刚才似乎吞下了什么硬东西,那个东西特别滑,随着水一下子就冲到胃里面去了。
  她疑惑的端着杯子瞅了瞅,“刚才杯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喝进去了。”
  “是么?”郑公子不慌不忙的夹了一个丸子送到嘴里,在他抬手的那一瞬间,殷歌突然瞥到他小指上的戒指,中央的石头不见了,戒指留下一个空洞,特别的显眼。
  “郑公子,你的戒指!你戒指上的石头丢了!”
  “啊,真的啊!”他一看自己的小指,脸上马上露出焦急的表情,“怎么好好的丢了?刚刚还在啊!”
  殷歌马上站起来在桌子和地上寻找,她的鼻尖都要贴到地上去了,可是找了半天,桌子上,地上根本没有那块石头的影子,殷歌突然回忆起刚刚吞下去的那个东西。似乎刚才茶杯是郑公子递给她的,会不会石头正好掉杯子里去了,然后被她喝了?!
  “啊!”殷歌被自己的想法吓住了,不由轻呼了一声。
  “殷歌,怎么啦?”郑公子的视线从地上移到她的脸上,疑惑的问。
  殷歌满面通红,扭捏道:“那个,刚才我好像吞进去了什么东西,我回忆了一下,也许我把您戒指上的石头吞到肚子里去了。您别急,我过几天就还给您……”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唔,丢脸丢到家了!
  郑公子的脸一下子乌云弥漫,“那就糟了!”他用比刚才更低沉的声音说:“殷姑娘,实不相瞒,这颗石头其实并不一般,它是有名字的,它叫做‘夜光石’。”
  “那是什么?”殷歌被他的表情镇住。
  “它是罕见的夜明珠,世界独一无二,价值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即使当年有王想用十五座城池换它,拥有者仍然不想交换,最后还是派宰相用智谋将它保护回国。现在许多人都不知道它的价值,虽说平时我把它戴在手上,但实际上我身边有数之不尽的高手暗中保护。但如今它被你吞了……”
  殷歌没有注意到这个故事有点耳熟,她从凳子上跳起来,“我过几天就还给您,一定!我绝对不会把它据为己有。”
  郑文彦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悲恸的说:“来不及了。”
  难道要剖开她的肚子,不要啊!!殷歌的头开始眩晕。
  “‘夜光石’是一种非常有灵性的石头,如果吞下它的人在一个时辰之内还不死,那么就是说石头认定了这人为它的主人,它会留在这人的身体里,除非剖开那个人的肚子,否则石头不会出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郑文彦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中居然暗含笑意。
  殷歌真是欲哭无泪,她还年轻,还没活够啊!早知道她就不来吃劳什子饭了,她的死法比“猪是笨死的”还凄惨,她不想自己的墓碑上刻着“吾生也有涯,而吃也无涯,某日服一怪石,卒”,那真是前无来者后无追兵。
  “殷姑娘,你不必太自责,如果一个时辰后,你仙游了,那我取出石头来你也不会感觉到痛。如果一个时辰后,你还没有仙游,那我就不从你体内把夜光石取出来了。”
  自责个头啊,她是在后悔好不好。
  “啊,此话当真,如果我不死,你就不会剖开我的肚子取出那石头了吗?”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顿了顿,他又说:“姑娘如果想哭,在下可以把衣袖……”
  殷歌翻了个白眼,头一歪,失去了知觉。在昏倒前一刻,她还在努力的思考,为啥死亡来得这样快,甚至不给她说最后一句话的机会。她还想咆哮一句,她下次投胎后绝对不会再用杯子喝水!
  不等殷歌落地,她已经栽入一个怀抱里,出尘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边,扶她躺到一张长椅上。
  “出尘,你这一击也太狠了,她这样的身子骨,怎么能经你这样用力砸。”郑文彦打开纸扇,随意的摇了摇。
  “请主上赎罪。”出尘跪倒在地。
  “起来吧,以后手轻一些,万一在她脑后面留个包就不好办了。”
  “是,主上,出尘以后会特别小心……殷歌姑娘一个时辰后就会醒过来了。”
  “嗯。”郑文彦随意的答了一句,他依然轻轻的摇着扇子,若有所思的盯着晕死过去的殷歌。
  出尘没有再说话,虽然她很不解主上为什么用这样的手段困住殷姑娘。她知道如若提出疑问而主上没回答,那么主上永远也不会回答。上次在茶楼,出尘问他为什么不直接带走殷姑娘,他没回答,出尘就知道再问也是徒劳。
  她跟随主上多年,总认为自己已经很了解主上了,可是这次她失去了把握,她越来越弄不懂,他想做什么了。而这个殷歌姑娘,莫非她的眼睛异于常人,以往女子们看到主上都趋之若鹜,为什么殷歌却丝毫不为所动呢?
  殷歌醒来时,发现郑公子依然坐在那个位置,倚着栏杆远眺风景。他扭头的瞬间,殷歌甚至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已经飞升了。
  郑公子果然是个言出必行的人,既然殷歌没有挂掉,他就答应了留“夜光石”在殷歌的肚子里。只是他根本没说把“夜光石”送给殷歌,他的意思是“从今天起,你就由我的人寸步不离的保护起来。”
  “郑公子,还是不必了吧,小女子就一草根,从未受到过如此礼遇啊。”
  “没想保护你,主要是保护那块石头。郑家的财产被别人夺走就不好办了。”
  “我也知道……”
  “保护了石头,也算是保护了你的命。这样想起来会好受一些。”
  殷歌她不愿意,极度不愿意。她变成了一只装着无价之宝的容器,莫名其妙成为了郑家的附属财产。但是万一江湖上的贪财之徒知道了价值连城的“夜光石”在自己肚子里,那她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作者有话要说:带上你的小皮鞭和辣椒水,充满爱心的鞭策我吧!


☆、英雄救美

  作者有话要说:戳一下上面的“收藏章节”,把文章收藏起来哟!边看边留评语的小孩最乖啦!抚摸~
  高老板终于想起来自己不见了一个跑堂丫头,他叫人把苏咏清叫到柜台来。
  “殷歌呢?”
  “她已经出去了一个时辰零一炷香了,估计已经遇害。”
  高老板将算盘打得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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