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乱世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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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乱世巨星-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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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去上网喽!”沈昆点点头:“也只有这样啦,经济又实惠嘛!”
叶翔道:“理解你兄弟我是穷人才对嘛,否则我真要被你给吃得跳楼自杀了!”
沈昆道:“恩,我最喜欢吃穷人了,俗话说得说,吃穷吃穷,其乐无穷!”
“扑通”一声,叶翔又倒下。
* * *
英雄网城位于C城西门上一个大型的商业广场的一二楼,这里距离叶翔寝室只有十多分钟的步行路程。
百合小区附近,也只有这家网城是全年三百六十五天全天营业的网城,因为,这个网城曾经是大名鼎鼎MDK战队里的王牌狙击手Kim未成名前最落魄的时候呆过的地方,后来MDK战队功成名就,享誉天下,MDK | Kim为了感谢这网城老板当年的照顾之恩,特地回到C城免费为网城作宣传,并亲自把这个地方取名为英雄网城,目的是希望这里能诞生更多的CS英雄出来,从此这个网城一下子在C城声名大振,市区里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战队纷涌而来,自然都是期望能在这里出名。
现在虽是除夕夜,街道格外冷清,但网城里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无数机器座无虚席,热烈的空气中到处是乒乒乓乓的枪炮声,年轻的男男女女们都在兴高采烈的做着同一件事,那就是——玩CS。
说到CS这款游戏,如今的中国人都已经不再陌生,自从神奇的MDK战队当年拿下大满罐满堂红的成绩荣登世界冠军的宝座后,CS便以铺天盖地之势迅速袭卷了中国大陆,成为了一股引领时尚的潮流,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分贫富,不分贵贱,人人都喜欢,人人都爱玩。
当然,你说CS真有这么吸引人那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现在的中国是世界上的第一号CS大国,国内的CS职业俱乐部无数,顶级巨星的年收入那是大多数老百姓可望而不可却的天文数字。
发财,永远都是平凡人的黄粱美梦!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想靠CS发家,只不过,梦始终是梦,很少人能把梦变为现实的。
当沈昆与叶翔走到英雄网城大门口的时候,沈昆停下了脚步,抬头默默的凝视着网城门口悬挂着的金扬个人特写的巨幅照片,下面还印有一行他的亲笔签名: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MDK | Kim!
“看什么看?你认识他啊?”叶翔问道,“人家上千万的身价,俺们小市民只有膜拜的份!”
沈昆却不理他,只是看着金扬的照片一个劲的点头:“帅,实在是帅,已经帅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极品帅哥啊!”
叶翔笑道:“你这不废话吗?你也不看看人家是谁,Kim啊,MDK | Kim啊,万千美女心里的梦中情人!”
沈昆却一头钻进网城,边走边比划着:“是啊,是很帅,只不过呢,比起我来还是差那么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
“我昏!”叶翔跌跌撞撞的跟着沈昆走了进去。
在服务台上办了两张上网卡后,沈昆就被网城气势恢弘的装修与布置给震惊了。
这个网城占地起码有好大几万平米,数以千计的机器全采用的是目前市面上最顶级的配置,整个大厅又分为两层,正中央是根据WCG和CPL大赛而设计的一个十分突出又装修得五彩缤纷的圆形高台,上面十台电脑围成一圈,这个高台是专门为知名战队比赛而提供的,它连接着四周的投影仪,以便全场的人都方便观赏。
这英雄网城看上去就像一个装修得既时尚又漂亮的兵工厂,只是这兵工厂已不知造出了多少国内国际知名的CS巨星,当然,成就最高的还是万众瞩目的MDK | Kim。
“其实,C城这种出名的CS成名地还有很多!”叶翔解释道。
沈昆张了嘴巴,道:“啊,是么?在哪里?”
“喂,你到底是不是C城人哟?”叶翔不屑道:“除了这里,还有江北区的C城大学,那里是MDK 队长林一曾经就读的大学;市中区的鸿运广场,GR的队长Kiss与美女Luna曾在那里做过宣传;还有现在边城区的美琪枪手俱乐部C城分校,这些全是CS集中营,你怎么连这些老出名的地方都不知道,我真怀疑你是……咦,人呢?”
话未说完,沈昆已不知溜到哪个角落找机器去了。
“猴急什么?”叶翔好不容易在一个靠窗的位置逮住了沈昆。
沈昆却早已打开了电脑,迫不及待的点击着桌面上的图标。
“干什么?”叶翔瞟了一眼沈昆的屏幕,顿时没好气的说道:“唉……一个不会玩CS的白痴,居然上QQ聊天交友,真没前途!”
沈昆立即争辩道:“什么?我不会CS?等会小心我打得你脑袋开花!”
叶翔不再理他,径直进入了CS界面,准备去局域网厮杀一番。
英雄网城历来藏龙卧虎,高手众多,这里的局域网仅是服务器数量就高达三位数,还不包括那些玩家自己建立的主机。
在眼花缭乱的服务器中,叶翔发现有个能容纳16个人玩的“ab…bloodstrike(俗称血战)”地图,随手连线进入,地图场景还未显示,他就发现坐在旁边的沈昆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看模样似乎是在祈祷着什么。
“你在干什么?”叶翔不解的问道,沈昆没有回答,不过叶翔很快就听清楚了沈昆嘴里念的经了:
“各位父老乡亲,各位如来佛祖,各位观音菩萨,各位偶像,各位老大,新年快乐,新年大吉,新年新气象,弟子沈昆今天要杀CS了,各位一定要保佑我,保佑我不再被蹂躏,保佑我旗开得胜,魔神坛斗士,武装起来———哈!”
沈昆举着拳头,放声高呼,四周的人像看侏罗纪公园似的看着他。
叶翔也瞪着沈昆,他还没见过玩CS之前居然有这种动作的人。
武装完毕,沈昆又拿出指甲剪,把指甲仔仔细细认真的修了一次,然后又做了一遍小学二年级学生才会有的那种眼保健操,口中再次念道:
“今天服务器里面全是菜鸟,今天服务器里面全是菜鸟,今天服务器里面全是菜鸟……”
他如此反复的念了十多次,然后大叫一声:“哇哈哈,我来鸟!”随即连线进入了叶翔进的那个服务器。
而这个时候,叶翔也差不多口吐白沫晕翻在座位上了。





    正文 
  第五章 倾盖如故
     更新时间:2008…5…5 16:18:20 本章字数:5665

    第五章 倾盖如新
这个地图很小,没有什么任务,玩法很简单,那就是杀光对方取得胜利,故名叫血池。
沈昆瞧了自己的ID:DaMaQue(大麻雀),立即联想到了什么,他忍不住鄙夷的看着叶翔:“小哥我一会就硬给你看,女人同样说什么都可以,但就是不能说自己能随便!你明白吗?”
他故意把随便两个字发音拖得很长,叶翔一张麻皮脸立即气得通红。
“我是女人吗?让你知道我老人家的厉害!”叶翔见沈昆选择做警察,他立刻选做土匪。
而这个时候,场上形势一边倒,高手们看样子都在土匪这边,可怜的警察孩子们被打得东躲西藏抱头鼠窜。
但沈昆一加进来情况就大大改观了,他一瞧场上形势二话不说就把鼠标右键本来的设置改为“购买手雷”,然后就在警察基地里不要命似的往外扔雷,炸得众匪屁滚尿流。
尤其是叶翔,每次全副武装的第一个冲出匪徒基地后,迎面就飞来一颗手雷,他赶紧学那些高手一样换刀跑开,但是第二颗手雷很快接踵而至,第二颗还未爆炸,第三颗就又来了,如此反复,叶翔就这样被活活的给炸死了。
他抬头一看,屏幕右上方的字幕显示杀自己的警察正是大麻雀。
“你这算不算无赖?”叶翔责问道。
沈昆不屑的反问道:“我作弊没有?”
叶翔愣了愣,道:“没有!”
沈昆道:“我违法犯罪了没有?”
叶翔道:“没有!”
沈昆又道:“我吃了兴奋剂没有?”
叶翔道:“还是没有!”
沈昆道:“那你管我,谁规定玩CS就不可以连续扔雷的?是检查院规定的还是法院?”
“你……”叶翔气得七窍生烟,他还没见过玩CS这么卑鄙的人。
十分钟后,大麻雀的战绩就很无耻的变成了32:17。
沈昆所杀的32个土匪中,有30个都是被他用手雷硬生生炸死的,沈坤对着电脑笑得鼻涕口水满脸都是,叶翔鄙夷的看着他。
沈昆的扔雷手法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却比一般人扔的速度快出好几倍,这时他已经炸得众土匪满地乱爬,喊爹骂娘了:
“谁,是谁,是谁把手雷扔得跟不要钱似的?”
“我Fuck呀,不准再扔了!”
“DaMaQue;worinimayo!”
“无耻,下流,卑鄙,阴险,低级,狡诈,混帐,乌龟……”
“老子日你仙人板板!”
……
又过去十分钟,也不知是谁跑到总服务台的网管服务区去告状,大麻雀终于被服务器Kick掉了。
“我靠,我玩得好就把我当成作弊的了吗?”沈昆忿忿道,“天啊,天呐,天理何在,主啊……”
他正要喊出下一句来,旁边的叶翔忽然悲愤的大喊一声:“救救你可怜的孩子吧!”
沈昆立即瞪大眼睛往叶翔屏幕上一看,他顿时笑岔了气,叶翔的战绩此刻是0:10。
“哈哈哈哈!”沈昆仰天大笑。
叶翔恼怒的瞪着他:“有什么好笑的?我老人家马上就要开张了!别来吵我!”
沈昆一边捧着肚子一边笑道:“我,我现在终于发现有比我更菜的人了,哇哈哈,平衡了,平衡了,我终于心理平衡了,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说着说着他就唱开了。
叶翔愤怒之极,一气退出又连线进了另一个能容32人的De_dust2(地图沙漠二)。
沈昆则跑进了一个能容16人的Iceworld(地图雪地)。
其实,沈昆是个不折不扣的CS大菜鸟,要枪法没枪法,要意识没意识,要什么没什么,但他就是总能稀奇古怪的杀人得分,比如这个雪地地图只能在中央十字路口购买武器,沈坤比在刚才血池里的做法玩得更无耻,一开局他就冒着敌人的枪林弹雨冲上路口狂买手雷,然后一阵疯扔,地图本来就小,手雷根本不好躲避,一支烟的时间过去土匪们就被炸得死去活来欲哭无泪,有一次沈昆甚至一颗手雷直接炸飞五个土匪,当然,他这种天外猛雷的下场就是被众匪问候了祖宗几十代人后直接遭服务器无情Kick!
不过沈昆却懒得理会这些骂他的人,他玩CS就是图个高兴,图个痛快,从不在意其他,只要他高兴,一把火烧了C城都可以。
而相比之下,叶翔就显得稳重多了。
叶翔的CS水平虽谈不上是什么高手,但也勉强算个老鸟,在32个人混战的沙漠二上,叶翔无论怎样的行动都显得很小心,他很懂得保护自己,虽然枪法不太好,但几十分钟下来,他的战绩倒也赏心悦目:20:4。
两人就这样开心的玩了几个小时后,结帐下机。
回家的路上,沈昆还有些意犹未尽,一路喋喋不休道:“我说呐,像你那样玩CS多没劲啊,过份小心,生怕自己会被别人弄死了,那有什么意思,看我,炸得多痛快!”
“我这叫意识,你懂不懂!”叶翔争辩道。
“什么意识不意识的,杀人才是王道,能杀人就是高手,意识再好有什么用,连邓**都说,不管是白猫黑猫,能抓得着老鼠就是好猫!”沈昆手舞足蹈,而且说着说着,他居然摇头晃脑的唱起小调来,仔细一听,那曲子居然是邓丽君的《美酒加咖啡》,但歌词却一定是他自己改编的:CS里杀,哪个不挨炸,挨了我一炸,还想挨二炸,明知道手雷很可怕,偏偏你屁股大,如果你没有买护甲,我炸得你喊妈妈,当当当当当……
“靠,你这什么歌啊?”叶翔简直哭笑不得:“我看你不应该叫大麻雀才对!”
“那我叫什么?”沈昆停止鬼哭狼嚎,好奇道。
叶翔道:“你应该叫手雷王子!”
沈昆狂笑道:“我光用手雷就炸得你喊天了,你说我要是用机枪的话,水平你也可以想象,那简直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呀!”
叶翔淡淡道:“那是,你的水平我现在已经可以总结了!”
“哦?”沈昆立即来了兴趣,“说来听听,我是不是高手?”
叶翔道:“你的水平可以用以下诗歌总结,听好了,配合全部靠吼,爆头基本靠抖,意识基本靠瞅,静音还是蹲走,回防基本靠逃,冲锋基本靠叫,埋包到处乱跳,拆雷基本被秒,武器基本是拣,中枪基本是脸,手雷专搞队友;见了对手干抖……”
“哈哈哈哈哈哈!”两人一起大笑开来,那笑声里充满了说不出的欢愉,充满了单纯的开心。
虽然他们才相识不到一天,但彼此却就如久违的老朋友见面一样,像孩子般的玩笑打闹、追逐嬉戏着。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认识新朋友更开心的事呢?更何况,他们本也是没有什么朋友的人,这样的人一旦有了朋友,他们总是愿意一起分享快乐。
* * *
夜幕徐徐落下,漆黑的苍穹压得很低。
街道空旷,今夜路灯的颜色却显得昏黄、清冷而萧索,两人的影子被路灯拉得斜长。
沈昆走到小区外的立交桥下停住,喃喃道:“什么声音,是谁在拉小提琴?”
叶翔顿时又翻白眼:“我的老大,那是二胡的声音,不是小提琴!你有点音乐细胞好不好!刚才还唱什么一炸二炸的歌呢!不懂装懂,切,真是的!”
沈昆一拍脑袋,笑道:“哦,对对对,是二胡!是二胡!”
叶翔无奈的叹了口气,两人顺着那悲凄的曲子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高架桥下一个阴暗的角落里,一个衣衫褴褛的人盘腿坐在那里,双手颤巍巍的拉着一架破旧的二胡。
他的头发很长,很脏,只披着一件脏得发黄并伴有阵阵恶臭的薄衣,借着微弱的光线看去,他好象年龄似乎也并不太大,但涂满污痕的脸上却有条触目惊心的刀疤,看上去他应该是乞丐,而且是个年轻的乞丐。
如此年轻的生命,活得也似孤独的路灯一样脆弱不幸。
沈昆看不见他的表情,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表情。
曲子依然拉得悠游绵长,十分动听,可仔细听去,那曲子里仿佛另有弦外之音,那声音时高时低,时婉转时激昂,或悲凄或欢笑,或平静或急噪……那曲子就似在诉说这拉弦之人一生所经历的痛苦与不幸,人世间所有的人情冷暖、聚散离合、恩怨情仇、喜怒哀乐,还有一种难言的孤独、深沉的寂寞、萧索的清苦包含在里面,然后,曲子又像是在缠绵的演绎一对情人之间的甜言蜜语耳目厮磨,时而又高昂的转成了战场上千军万马奔腾搏杀的场景,紧接着这曲子又化为了纷乱夜晚的狂风暴雨电闪雷鸣,但很快又变成了艳阳天的晴空万里风和日丽……
一首曲子变化得如此之快,向来喜欢乱哼小调的沈昆早已听得入神,就连叶翔也被深深的吸引住了。
有谁会想到,在这个喜气洋洋的除夕夜,合家团圆的美好时刻,沈昆与叶翔竟然会在大街上听一个乞丐拉二胡,而且还听得很投入。
这岂非很滑稽?
也许,那是因为他们都是孤独的人。
孤独的人,总是容易一起共鸣,而生命,它的本身不正是孤独?
许久,沈昆才生平少见的叹了口气,道:“唉,都是没家的人!”说完,他把手伸进自己口袋里,把里面唯一两张十元面值的钞票摸出来,恭恭敬敬的放在这乞丐面前。
可是这乞丐似乎根本就不知道沈昆在施舍给他钱,他仍然闭目拉他的二胡,只是曲调已趋于平缓,像是催眠一样。
叶翔的嘴角动了动,他像是想说什么话出来,但最终却也只是叹了口气,拉了拉沈昆:“走吧!”
两人这才迈动脚步。
见沈昆的表情有些黯然,叶翔也有些伤感,他赶紧岔开话题:“你不是说你钱包被偷了吗?哪来的钱给人家?”
沈昆道:“在重庆的时候,那个陆警官递给我路上用来买吃的的零用钱!”
叶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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