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美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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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美男系统- 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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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过了多少岁月,我越来越脑海中的记忆越来越清晰,但是与常人不同的是,我有很多很多的记忆,属于不同的人。

    我被很多很多的问题困扰着,姓甚名谁不知,从何地来往何处去不知,为何而存在,我到底是谁等等。

    嗯,奇怪了,笑是什么啊?

    刚有意识那会儿,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黑暗无尽的宇宙游荡,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毁天灭地的冲动和怨恨,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想要像个女人似的哭哭啼啼,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能愉快的笑一次。

      

番外 子 肉团子紫琅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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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收小明新文《作死》!

    ------题外话------

    唉,不说了,说多都是泪!

    这是我悲惨而又幸福美满的一生!

    不要啊,我不打你们了,求求你们饶了我啊!

    咦,等等,你们在做什么,不要再过来了,不然我打死你们哦,真的哦!

    呜呜呜呜,别碰我,让我哭一哭。

    那两个臭小子什么时候来的,我的计划,我的逃出生天,我的阳光,我的自由,你们不要走啊。

    可是,当我回到房间的时候,我看到了两个人,我顿时傻了眼。

    说做就做,我计划好路线,上了飞船。等飞船出发了,也没有见到追兵,我整个人好像沐浴在阳光下暖暖洋的,好不舒服。

    不行,我一定要逃走,不然我一定会英年早逝的。

    摔,最后倒霉的还是我。

    “珝儿,你是一个能干孝顺的孩子,一定会为爷爷照顾那群熊孩子的是不是?”

    我们来的地方是乐云钰曾爷爷家,他刚开始真的很用心照顾那群熊孩子,可是,慢慢地,这担子又落到我的头上来了。

    呜呜呜呜,什么叫乐极生悲否极泰来,说的就是我。

    算了,管他那,只要不是我就好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有人照顾你们”,哇塞,不知道哪个死家伙居然那么不幸,要照顾这群熊孩子。

    走就走,我习惯了,一点儿也不担心,林希再坏,也不会卖孩子吧!

    当我们收拾好东西,褚逸叔叔带着我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林希说了声“有人照顾你们,不要担心”就走了。

    就在我计划逃走的路线的时候,林希那个疯女人突然对我说什么收拾东西,我不想收拾,不过,胳膊扭不过大腿,我还是输得一败涂地。

    不行了,不能再带着这个家了,我要逃走。

    当家作主靠不得,男人们也是一副以妻为天的样儿,至于那些熊孩子,别跟我说,听见他们我就头疼。

    我是男的,妥妥的男子汉。

    对着小一辈的孩子,和颜悦色地呵护备至,对着林希老大,谄媚逢迎地拍马屁,对我呢,不是颐指气使,就是大声呵责,够了哦,就算我再能干,女人好朋友的那什么玩意儿,我怎么会做啊?

    对,没有错,在外面他们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呼风唤雨,移山填海,无所不能无所不会无所不精。但是,一回到家里,整个人就变样了。

    小孩子的事儿,说得差不多了,我也得说说林家里面那些男人们了。

    身为保姆和大哥的我,要多累有多累。

    这还只是那群熊孩子里伟大事迹里的小小牛毛。

    这得多大的基因突变才能产生啊!

    你们说说看,乐曜叔叔是多么好的一个人,持家有道,为人豁达,举止优雅,他怎么就有一个毛毛躁躁的孩子呢!

    啊,这么有我那么可怜的人呢!

    为了帮乐云钰擦屁股,我现在对人张开就来的话就是“对不起。”

    不可思议的是,那些被乐云钰好好教训过的男孩子,居然还认乐云钰为老大。好了,人多势众,欺男霸女,为祸乡里乡亲的事儿,他们绝对没少干。

    隔天,我被一大群大妈大姨围攻,想想那个时候的情况,我好想找根绳子上吊自杀算了。

    不过,乐云钰好像是继承了林希的暴力,三下五除二,一拳一脚就制服了那些男孩子。

    要是输了,我还得教训教训乐云钰,好好跟他说说为人处世的道理,找女人也得等到毛长齐嘛!

    乐云钰为了隔壁一个缺牙的女孩,愣是对战隔壁小区的七八个七八岁的男孩子。

    请原谅我先,我槽,你个五岁的孩子,已经懂得找女人了?

    嗯,我想想啊!那个时候发生争夺女孩大战,是在乐云钰五岁的时候。

    对了,还有乐曜叔叔的儿子乐云钰。

    我果断地打断了一根粗粗的藤条。

    我问他为什么要打人家小女孩,你猜猜他是怎么回答,我跟你说说哦,“银家那时候手痒,虽让她好死不死刚好出现,我要是不打打她,我觉得对不起老天爷啊!”

    前天云辰打架了,对象还是五岁的小女孩,你说说他一个九岁的大男孩,怎么就好意思下手呢?

    过了几年,娃娃们长大了,我以为我会轻松点儿,哪知那只是苦难的开始。

    有两个粘人的小鬼烦人,又有一大群嗷嗷待哺的娃娃等着我喂养,如果他们的爸爸能出点儿劲,我也不会未老先衰了。

    唉,我这辈子被那两个臭小子吃的死死的,肯定是我上辈子欠他们的。

    好啦,好啦,我原谅你们了。

    喂,等等啊,别真的哭啊!

    哭,你们敢哭,信不信我抽死你们。

    瘪嘴,嘟脸,满含泪水,等等,喂,我叫你们等等,别以为表现出一副委屈的表情,我就会原谅你们。

    真的够了,臭小子们,再这样下去,当大哥的我可要生气了,我可不管你们是不是我养大的。

    原以为长大了,那两个小子就会好点儿,但是,他们分明是变本加厉,完完全全以欺压我为乐。

    说到林博叔叔那两个孩子,小时候就喜欢跟我睡觉觉,睡就睡嘛,两个小屁孩没什么事,可苦就苦在,他们睡觉一点儿也不安稳,就喜欢睡到我的身上来。每天早上醒来,我就像是被数不清的车辆从身上来来回回碾压。

    “哼,我告诉你们,林博叔叔的两个孩子是我照顾到大的,厉害吧!啊呸,这不是炫耀的时候啦!”

    既然你们诚心诚意的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们吧!

    啊,我一个小孩子有什么好忙的?

    孩子的亲爹刚刚晋升爸爸,对于爸爸的事务还不是很熟悉,就我这个熟练的人忙死了。

    我长大了,家里的孩子一个接这个出生。身为家里不上不下的人,上有老,下有小,林希那可恶的女恩居然把她的孩子都扔给我来照顾,她自己倒好三天两头往外跑不见人,这可苦了我。

    这是我长大后第一次尝到甜头,也是唯一一次。

    长大后,我开始注重面子,大吵一架后,家里的人再也没有叫过我肉团子,虽然有点儿对不起家人,但是,心里头舒坦多了。

    你逗我,我卖萌,你再逗我,我再卖萌,周而复始,如此反复,恶性循环形成。

    我小时候不懂事,大人们时时刻刻对我叫喊着肉团子,我还以为是喜爱我呢!少不经事的我,以为长辈们喜爱我,于是可耻的卖萌,嘟嘟小脸蛋,时不时嚎啕嗓子。长辈们觉得甚是有趣,于是更卖劲的挑逗我,我更加无耻的卖萌。

    我不叫肉团子,我叫林珝。肉团子只是我的小名,是林希看到我小时候长得跟一坨肉脱口而出的贱名。她叫着,家里人觉得很有意思,而且朗朗上口,也跟着叫着。

    林希那女人越长越大岁数越来越大,整个人好像是被人夺舍重生完全变了个样。

    现在,我只想说一句,人越大是不是越不靠谱啊。

    小时候,除了偷看我洗澡,在我洗澡的时候捏捏我小脸蛋小屁股,睡前故事讲些猪八戒大战孙悟空五百回,嫦娥仙子前来助阵,王母娘娘爱上玉帝哥哥胳膊找往外拐偷袭孙悟空什么乱七八糟的故事,我记得林希还算得上是一个正常的女人,至少在厨艺方面是一绝。

    这词,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怎么好意思,对一个二十来岁的小鲜肉整日整夜的叫唤呢!

    还姐姐呢,听着就让人恶心。

    “呸,安心。”,这是我家的顶梁柱又在无病生吟了。

    “肉团子,快过来给姐姐捶捶肩膀,我肩膀酸死了。”一个慵懒的女声略微的刺耳,却意外的给人安心的感觉。

      

第23完9章 完结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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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哭,真想好好说一句再见啊!

    谢谢亲们,真的谢谢亲们,拜拜了。

    谢谢亲们不放弃《拯救》,拜拜了。

    谢谢亲们的支持,拜拜了。

    那么,拜拜了。

    算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小明还是谢谢亲们陪小明陪《拯救》一起走过了这234这漫长的时间。

    关于继续更新《拯救》,小明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就是想给小明自己一个交代,第二个嘛,不想让读者失望,而第三个呢,继续更新,积攒人气,为后面开新文积德。不过,亲们好像并不吃小明的打算,小明的新文到现在还是平平无奇,没有几个亲来支持小明。

    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小明放弃了,又辛勤的码字了。

    但是,世上的事,终究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因为文扑了,刚开始呢,小明也没有码字的动力,刚好还剩下一些存稿,小明想想把存稿全部上传就完结好了,然后再开新文。

    我那个时候除了失落,特别想来一句粗口。

    然后呢,第二天,编辑说扑文了。

    我很看好《拯救》,那个时候编辑还跟小明要了什么五子四字的标题,小明兴奋为将来的上架感到高兴。

    当初小明在想《拯救》的时候,只是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隔天一早,我把字码好,立刻就上传了。

    对《拯救》的结束,我不知道一直追文的亲是什么感情,小明就感觉怪怪的,有点高兴,又有点心酸,嫁出去女儿,老父老母就是这样的感情吧!

    可能还有很多的不足,但是,这是小明在无任何稿费的情况下,小明拼尽全力,好好完结的第一篇文。

    历时234天连载,今天《拯救》正式完结。

    而今天,为了《拯救》,小明要哭哭啼啼说些话了。

    《拯救》不是小明的第一篇文,小明的第一篇文是《末世》,不过,因为某些原因,《末世》草草完结了,并未写完结感言。

    这是小明第一次写完结感言,感觉挺新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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