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鹅岛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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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鹅岛传奇-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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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怪导师们都这么热情,不过我还是很奇怪,一般的来说他们这么收徒下去,都会成为富豪的,怎么个个都好像穷的要命?

  “你怎么会沦落到没钱吃饭?”我问。

  凯莉的脸蛋更苦了,“这阿拉德大陆什么都好,就是没饭吃!一块面包就要两千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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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这算是啥世道?!
更新时间:2009…2…23 19:58:59 字数:2476


  “这儿的金币这么贱?”我微微吃惊。
  “不是金币贱,而是食物太贵。”凯莉苦笑,“你知道这儿的一座房子多少钱么?一万金币,也就是说,你只要少买几个面包,你就可以在首都拥有一座自己的房子。”

  我顿时哑然。

  “你是来自于邻国的吧。”凯莉自顾自地说,“贝尔玛尔公国食物的物价很离谱,大家都知道,但是没办法,因为德洛斯帝国的入侵和那些动植物的邪恶化,使得我们制造食物很困难了。一般大家吃饭都是咬一口面包,然后等着下一顿再咬一口。”

  我猛地想起了夏洛克手里的那一小块吃剩的黑面包。

  “怎么样?选我做你的导师如何?”凯莉一脸无害的笑容。

  我点点头,技能谁也不嫌多。

  “我送你武器。”凯莉怀里拿出一支枪来,是一支左轮枪。“弹药自备。我没有多余的钱给你买弹药。”

  我又是点点头。

  “现在给你一个历练的机会,你要去哪里?”

  “天空之城。”

  “哦!有勇气!”凯莉显然很高兴,“去天空之城弄一些龙人之眼来,我正需要这些。”

  “一些是多少?”我问。

  “越多越好。龙人之眼的数量决定你要学习技能的数量。”凯莉说道,但是没说到底要多少。

  我刚转身要走,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

  “天空之城在哪里?”

  凯莉惊讶地连眼珠都要掉下来,“你不知道?天呐!你不明白天空之城的情况你都敢去?”

  我有点不好意思。

  “在西海岸的上空,胆大的孩子。”凯莉摇摇头。

  “哦!“我应了一声,虽然不明白西海岸在哪里,但是我也不好意思再问了。

  西海岸,顾名思义就是西边的海岸。

  我顺着感觉走,一会儿就来到了西海岸,看着浮在空中的天空之城,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这还怎么上去啊!

  忽然我又想起了一件事,我居然忘了向诺顿问那个“恶魔号角”到底要怎么用。算了,还是等下再去找诺顿吧。

  我又打听了一下,路人都是用惊奇地眼光看着我:“你想去天空之城?有勇气!”说得我心里七上八下,我终于明白了天空之城的恐怖,不然大家也不会这么惊奇。

  上天空之城很简单,只要交一些金币,公国的冒险家委员会就会用传送门将你送上天空之城,要回来那就直接跳下海里,反正会有船来接你。

  所以会游泳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问题是,我没有金币,哪怕一枚金币我都没有……

  我狠狠心,拿出了一个无属性的点心来,卖给了一家店铺,那家店铺开价三万金币,买了我手里的那个点心,看着他笑容满面的样子,我就知道那点心被贱卖了。

  不过我也不在乎这些,因为我还有很多。东西一多就不会珍惜,几乎所有的智慧生物都有这样的德行。

  我找到了西海岸的冒险家委员会,交了十枚金币,他们送我上天空之城。

  天空之城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我一眼望去就看见了无数的建筑物,而我的头顶是一片天空,透明的天空又有建筑,我甚至可以看到很多奇异生物在天上走来走去。

  那天空很像透明的天花板。我相信天外还有天,一直通向天界。

  而我进来的,就是天空之城的最底层——龙人之塔!

  龙人之塔不是一座塔,而是一座城,只是城中央的一座塔,叫做“龙人之塔”,而整个城市的命名,也是由此而来。

  一个个龙人如遇大敌,嘶吼着向我冲了过来!

  早应该多叫一些人来!我心里懊悔着。手里却拿出了枪。

  在QQ企鹅岛上,枪这种东西可有可无,毕竟QQ企鹅们会复活,因此刀成了主流——只要砍成两半,有还魂丹也复活不了。

  可是这儿不是QQ企鹅岛,因此枪械就有了用武之地。

  凯莉给我枪,却没教我技能,所以我只能拿着枪随便射击,射死了六只龙人,手里的左轮枪却卡了壳。

  汗汗!居然没弹药?!

  我猛地想起这一茬,凯莉说过弹药要自己去买,可惜我忘了!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龙人们又冲了过来,那是一大群翼龙,比一般的龙小了很多,胜在数量多,所以很令人头痛。

  没办法我只好拿出钢刀,开砍。

  龙人塔现在似乎只有我一个人,我一刀劈了过去,将密密麻麻的翼龙人大部分砍飞,却惹来了更大一批,它们没有武器,但嘴巴很锋利,将我啄得皮开肉绽,我迫不得已,退了下来。

  然而他们没放过我,一个个直直地冲来,一步拼命的样子,我吓得魂不附体,连忙从天空之城跳下,扑通一声掉进了海里。

  第一次探索天空之城,以失败而告终。

  等了不过一分钟,海上就驶来了一条船,将我带上船后,一个胖呼呼的满脸胡须的强壮青年,向我伸出了手。

  “干嘛?!”我瞪眼。

  “废话!乘船不要钱?”那个青年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双重收费?!”我傻眼了。

  “什么双重收费?上车要买票,乘船自然也要买票,只收你一份钱!”那青年道。

  “那……冒险家委员会……”我结结巴巴道。

  “那和我们没关系!”

  “……”我有呆住了。

  “速度!要开船了!”那青年一脸的不耐烦。

  “多……多少钱?”我貌似有了结巴的病根了。

  “1000金币!”那青年报了一下数字。

  “抢钱啊!”我的结巴终于好了,大嚷了起来。去一趟天空之城只要10金币,而回来却要1000金币!天呐!100倍啊!

  更令人气闷的是,那海岸就在眼前不过100米!每一米就要10金币!世界上有这么赚的行当么?

  船上的水手们对这一状况显然见惯,都是一脸的漠然。

  “不交是不是?”那青年问。

  “低点!”我咬咬牙,心疼地要命。

  那青年手一挥,“那下船吧!”

  “下船?那可是海水啊!”我吓了一跳。

  “不能白白乘船不是?快点,我们要开船了。”青年说,一副“请”的样子。

  这算是啥世道?!我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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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叫做小萝莉的召唤师
更新时间:2009…2…24 19:05:33 字数:2433


  在那一瞬间,我忽然有了夺船的冲动,但是我马上又冷静了下来,一边念叨着“冲动是魔鬼”,一边心疼无比地掏出1000金币来。
  看着那青年乐滋滋地数着金币的样子,我心如刀绞,欲哭无泪。这个世界想必那些小老百姓都不用活了——谁能负担起这么昂贵的物价……

  “1000金币正好啊!”那青年笑笑,乐呵呵地走了。

  如果不是子弹不够……我气得直咬牙,如果子弹够,我一定可以大杀龙人之塔!

  这儿离岸上并不远,我游泳也可以游上岸,不过我对海里的情况未明,不敢冒险,只好被宰了这一刀。一上岸我就直奔市场,我要买武器,我要买弹药!

  一进市场我就看到了一杆枪。那是一杆狙击枪,看样子威力很强,价格才三百金币,不贵。一时心动就买了一支,然后爱不释手地把玩,乐呵呵地直笑,当然,这次我可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疯狂地购买弹药,一千发子弹才只要一百金币,马上就买了十万发,花了我大部分的金币。

  反正金币对我来说也没用,只是用来提高自己实力用的。

  我又买了两块无属性糕点——月光饼饼。这在企鹅岛很便宜的糕点在这里卖出一块六万的高价,一瞬间我就聚集了十二万金币,连同剩下的一万多,我就有十三万金币了。

  买武器!

  现在我对武器可是狂热,就像企鹅岛没有食物是不行的一样,在这儿不能没有武器。

  我找到了一只喷火枪,这可是好东西啊!一支喷火枪也只有四百金币,和狙击枪差不多。可是要燃料,我连忙又买了好几千罐——开玩笑,这种东西就算在企鹅岛也是很好用的东西。然后就是格林机枪,说实在,这种东西我并不怎么感冒,因为这并不比喷火枪好用。但是为了以后学习技能——还是买一支吧。

  然后就是手榴弹!

  手榴弹好东西,我仿佛又看见罗德那小子扔手榴弹那疯狂的样子,心里也是一阵爽快,什么毒物弹雷光弹手雷全部买下,一种几千颗地买。

  市场上的冒险家们也看出了我是一个大主顾,纷纷上来推销,我扫了一眼,都是买过的东西,现在也不缺,不过倒有几件衣服令我全身一震,那都是有加属性的衣服啊……不过去了企鹅岛就没用,买了也浪费,我只好摇摇头,将他们推辞了。

  “激光器!激光器!”一声大叫令我不由地回头,我看到了一个人气喘吁吁地抱着一支很另类的机器,很像大号的手枪,“这是激光器,又叫做激光枪,就是要消耗能源,不过消耗很慢,您可以考虑买一支。”

  激光?我心里一惊,这可比手枪好多了,不过要消耗能源……“消耗什么能源?”我问。

  “唔……就是这个!”他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来,那是一颗透明的六面体,很像骰子,“这是无色小晶体,当然,只要是晶体就行,有颜色的或是大晶体之类的更好,元素结晶那最好不过了。”

  “一颗无色小晶体能用几次?”我问。

  “能用十次。”

  也就是说能开射十枪。我点头,“好,我买下了!”

  那人高兴地要命,说:“我也不开价很贵,只要800金币就可以了。”

  我点头,价格实在不是很贵——其实我已经对金币数量麻木了,但是对于那100米就要1000金币的船票却仍然心疼的很。

  “送我一些晶体吧。”我笑着说。

  那人点点头,给了我10颗无色小晶体。

  “你们无色小晶体怎么来的?”我好奇地问。

  “分解啊!找诺顿分解,他能将一些属性法器分解成小晶体。”那人回答。

  又是诺顿!我心里一惊,越发不敢小觑诺顿。

  装备充足,我再次兴致勃勃地想登上龙人之塔。跑到冒险家委员会那儿一看,却发现了一个女孩子。

  她有两只尖尖长长的耳朵,身材也很娇小,手里有着一支魔法杖。

  精灵!

  魔法师!

  一瞬间在我男孩里显现的是这两个词。

  “您要去哪里?”冒险家委员会的一位引导人员问。

  “天空之城。”我回答。

  一时间,那个精灵也转过头来。

  “呵呵!这位小姐也要上天空之城,你们俩一起去吧,可以省点钱哦!”那个引导人员说。

  “哦!”我有看了一眼那个精灵,她的眼睛很大,很亮,鼻子有点儿翘,不过看起来很冷漠的样子。

  最近大家都喜欢装酷。我心里嘀咕着,伸出手来:“你好,我叫沈四。”

  “萝莉。”她回答。

  我差点惊掉了下巴。萝莉?小萝莉?

  汗汗……

  “呃……你好!”我的手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软,麽偶有像凯莉那样有厚厚的茧。“我们算是伙伴吧。”

  “嗯。”她应了一声,回头给了他们十金币道:“可以传送了。”

  一瞬间我们俩就被传送到龙人之塔。看着一大群翼龙人的接近,我毫不犹豫一颗手雷轰出,炸了一大片,而后提出喷火器直喷火。

  “呃……”那小萝莉呆了一呆,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不过没说话,只听见她打了一个响指,低呼一声:“冰奈斯!”一个很奇怪的生物被召唤了出来,像一朵蓝色的葵花,当然,没有枝叶,只有花盘。

  而冰奈斯很厉害,眼里精光连闪,每一闪都会飞出一道冰刃直刺翼龙人,不过短短的几秒钟,无数的冰刃纷飞,在一瞬间之内就将翼龙杀了个干净,连我的喷火器都快被冷冻了。

  “这么厉害?!”我咂舌,怔怔地看着这冰雪世界。

  “我是召唤师。对付这些很轻松。”她回答,语气很自信。

  我羡慕不已,忽然也想当一名召唤师。现在我靠的只是武器的威力,而自身的一些搏斗技能也是很低级,那个“玉女心经”又没空练,只好另想出路。而召唤师的强大,对我来说是一种不小的诱惑。

  “哪里找召唤师导师啊?”我不由地问。

  “你不是精灵,当召唤师很难的。”萝莉说,“不过你一定要去,不过你一定要去,可以去找赫顿玛尔的‘莎兰’。”

  莎兰?我默默地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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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召唤师的战斗
更新时间:2009…2…28 19:02:18 字数:2291


  那只“冰奈斯”在前面开路,一瞬间就扫除一大片空地来,那些翼龙人畏畏缩缩地不敢在过来。而此时另一组龙人却来了。
  “这才是真正的成年龙人?”我诧异。

  那些龙人拥有高大的体格,没有翼龙人的翅膀却会腾空,手中拿着一只双头叉戟,嚷嚷地向我们冲了过来。

  “人类!你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欺负我们的族民!”那些龙人暴怒,显然有点智力了。

  看来,这儿的智慧生物还真是多。

  “我不是人类。”萝莉回答,“我是精灵。”

  “精灵!龙人与精灵世代交好!你要破坏两族的友谊?”那为首的龙人全身发出黄色的光芒一丝丝闪电在全身蔓延。

  “很抱歉。我不想破坏两族的友谊,人类也不想,只是我们只是想知道天空之城的最高处。”萝莉说。我此时才佩服萝莉的口才,尽管她看起来酷酷的,而说的话却很温婉,典型的外冷内热。

  “那是天界!”那为首的龙人怒吼,“我们不允许你们通向天界!”

  “那就是你们龙人想破坏我们两族的友谊罢了。”萝莉回答,而此时那个“冰奈斯”却渐渐地模糊起来。萝莉又是一个响指,低呼:“阿奎利斯!”

  那个“冰奈斯”顿时发出一片冰雾来,只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冰雾散去,一个绝美的透明女子凭空而立。

  那些龙人见势不妙,为首的更是惊呼,“小精灵献祭召唤高等精灵!”

  “我们只是想去天空之城最高层而已。”萝莉答道。

  为首的龙人眼里精光连闪,“不要以为一只高等精灵,我们就怕了!”它怒吼一声,手里的双头叉戟一把向萝莉刺来!

  那“阿奎利斯”连忙护主,我此时也明白了,召唤师没有任何战斗力,他们的一切力量都来源于他们的召唤精灵或者生物。而自己本身,没有任何战斗力。

  我此时终于有点迟疑了,到底要不要成为一名召唤师?我知道那召唤师不是几句咒语就可以解决一切的,它需要一生的时间来学习和研究,而自己恐怕没那么多时间。

  网络意识者的观念是速成。

  只有速成,才可以面对千变万化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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