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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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的爱-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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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三儿看着她的肚子,猜测说:“你不会是怀孕了吧?”
  宛如一个晴天霹雳打在盛晚归头上,震懵了她的头脑,震去了她的魂魄。
  怀孕……
  她知道自己身体有了变化,月经没来,乳 房又肿又涨,越来越大,她还以为自己在发育……
  怀孕,就意味着有个小生命在她身体里生长着,属于她和小南叔叔的,情不自禁的抚上小腹,轻轻的摩挲着尚未鼓起来的肚子,脑子中一片乱麻,晕乎乎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张三儿看着她煞白的脸,说:“去医院检查一下吧,要是真的怀孕了也好早点做掉。”


27 两处哀愁

  一阵清脆的铃声将盛晚归从旧事中拉扯出来。她看了看手机,有一条新短消息。

    充满期待的点开,上面写着:刚才在街上看到了一个背影,有些像你,追上去看了好久。早点睡吧,晚安。

    一阵甜蜜的感觉在盛晚归心里绽开,就像是一个蜜罐瓶倒了,里面的蜜水全部都倒进了心里,盛晚归捧着手机,傻笑了许久。

    而南霁云招标完之后陪客户吃饭,一直到半夜12点才结束,本来可以住下的,但南霁云归心似箭,便让秘书连夜开车回来了,一直到凌晨三点钟才回来,轻轻推开盛晚归的房门进去,看见一抹笑容在她嘴边挂着,正睡得香甜,南霁云坐在床边,端详着在脑子里跑了一天的美丽容颜,情不自禁的吻上了嫣红的嘴唇,却不敢用力,轻柔得像是三月的春风。

    第二天醒来,南霁云已经将早饭准备好了。

    看见盛晚归出来了,南霁云笑望着她。

    没睡几个小时的觉,脸上略显疲惫,但两个眸子却神采奕奕。

    “小南叔叔,你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得今天才回来呢。”盛晚归很惊喜,忙走过来,抱住他的胳膊,忽然想到,这样的动作很孩子气,便连忙的又放下了。

    两人坐下来吃饭,南霁云细细的问着她昨天的日程,甚至详细到喝了几杯水,吃没吃水果。

    习惯了的事无巨细的关怀,盛晚归今天却忽然觉得不耐烦了,只有对待几岁的小孩子才这样问东问西的吧?

    她不仅鼓了鼓嘴巴,很不高兴,又怕伤了南霁云的自尊心,想了想才说:“小南叔叔,我已经21岁了,又不是11岁,你就不要担心了,我自己能照顾自己的。”

    南霁云轻笑,摸摸她的小脸,说:“你就是到了六十岁,头发都白了,我也会担心你。”

    这话听到盛晚归耳朵里却变了味道,她理解成了:你就是到了六十岁,在我眼里还是个孩子。”

    她胸口闷闷的,喜欢吃的小米粥喝道嘴里也变了味道,涩涩的苦味顺着食道流进了肚子里,搅得胃里一阵儿的难受。她黯黯的放下筷子,说:“吃饱了。”

    怎么才吃这么一点,南霁云皱起了眉头,明显觉察到了她今天有些不对劲。

    “哪里不舒服吗?”

    盛晚归摇摇头,淡淡的说:“只是不想吃了。”默默的收起自己的碗,拿到厨房水池下,洗好。

    “你怎么了?”南霁云跟了进来,揽过她的身子,紧皱着眉头,定定的凝望着她,声音温柔得像是和煦的晚风。

    盛晚归本来含在眼眶摇摇欲坠的泪水被这温柔的声音打得滴落下来。南霁云忙伸手接住,眼泪便落到了他的手心里,晶莹剔透,像是一个透明的水晶。

    “怎么哭了?发生了什么事?”南霁云焦急的问着她,他最看不得盛晚归的眼泪,她一哭,便觉得自己的世界都没了太阳。

    “小南叔叔”,盛晚归扬起了小脸,泪眼模糊,说:“你不要一直管着我了,也不要事无大小的都替我安排好,我有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

    原来是这个原因,南霁云颓然的放下双手,眉头愈加纠结,心里头刚刚愈合的伤口似乎有裂开了,很疼,湿湿的,好像有血液流出来。他背过身子,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疼痛,说:“好。”

    她终于开始对自己不耐烦了,从她八岁起,自己就一直这样的为她做所有的事情,她一直都习以为常,甚至很满意,现在,她觉得讨厌了。

    好呀,得顺着她的意思,才能继续的跟她生活下去,不管心里有多疼,不管愿不愿意,都得按照她说的做。

    南霁云转过身来,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牵强的笑容,说:“你说不管就不管,都听你的。”

    得了南霁云的答复,盛晚归仍高兴不起来,她吸了吸鼻子,说:“小南叔叔,今天我不跟你去公司了。”

    连公司也不愿意跟他去了么?南霁云的心头又是一阵子的疼痛,双手微凉,有些颤抖,说:“你不去公司,想去哪里?”

    盛晚归说:“只想随便的走走,就是不想去公司。”

    “我陪你好吗?”南霁云低低的,眼睛里蓄着一汪水,渴望的等着她的回答。

    盛晚归的回答终究让他失望了,她说:“我只想自己走走。”

    南霁云黯然的走出来,在她看不见的地方,狠狠的掐着自己的手心,直到指甲被鲜血洇湿。

    在岔路口,盛晚归要下车。

    南霁云叹口气,说:“就让我送你到目的地不行吗?”

    盛晚归摇摇头,拉开了车门,说:“不了,你快去上班吧。”

    “那你大概会去哪儿?”

    “不知道,走走看看吧。”

    “中午我来接你,一起吃饭,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到时候再说吧。”

    “一定要拿好电话,不要关机,别让我找不到你。”这是南霁云心沉到谷底后的最后一点要求。“还有,不要在冷风里走太久,会着凉的。”

    盛晚归点点头,说:“会的。”然后,匆匆转身离去,南霁云这最后一句话,几乎又催出了她的眼泪。

    她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变得多愁善感起来,这般的爱哭,再次遇到南霁云后流的眼泪似乎比她十七年流的还多。

    她真的需要静静的想一想,想一想自己,想一想南霁云,想想他们之间的关系。在和小南叔叔共同生活的空间里,她无法冷静,和小南叔叔在一起时,她更加无法思考,只有走到广阔的天地里,让冷风吹一吹,她才有思考的能力。

    南霁云坐在车上,一直看着她的背影,他的眼睛,几乎要脱离眼眶,追随她而去,在她的身影消失不见后,他又在那里停了好久,抑制住要追上她的冲动,开车离去。

    因为他知道,这时候跟着她,只会徒增她的反感。

    这个时候,他的期望已经降到最低,只希望盛晚归不要讨厌他,仅此而已。

    盛晚归不知不觉的就走进了B大的校园,在这里,她住了十六年,她在这里长大,经历了父亲的死亡,母亲的离开,小南叔叔的到来,爷爷的逝世……这里,有着她太多太多的回忆。

    父母的脸她已经记不得了,只知道父亲盛燕赵在三十五岁的时候才结婚,三十八岁才生的她,在她三岁的时候死于糖尿病的急性并发症,而他的母亲在父亲死后便收拾东西,远远的离开了他们,不知所踪。

    爷爷自父亲死后身体就变差了,由家中的老保姆照顾着,很严厉,不苟言笑,跟盛晚归很少说话,她孤单着,常常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静静的玩耍,不哭也不闹。“宅女”这个词是后来才有的,但她从小就已经具备了宅女的属性。

    直到八岁时,第一次见到南霁云,那时候,他身边还有她妈妈,只是一脸的病容,脸色又黄又憔悴,她蹲下身子,摸着盛晚归的小脸蛋,眼神空洞,却又悠远,似乎透过她看到了什么,最后淡淡的说:“你很像你爸爸。”

    她很害怕这个女人,因为她的手瘦的只剩下骨头,摸着脸上的感觉就像被树枝刮一样,她躲到爷爷后面,不敢看他们。

    她看到爷爷不苟言笑的脸上微微颤抖,看了南霁云好久,说:“留下吧。”然后,他将盛晚归从身后拉出来,说:“以后,你就叫他小南叔叔。”

    过不多久,南霁云的妈妈就死了,他和她一样,成了孤儿,那一天,南霁云躲进房间里,一个人静静的流泪,盛晚归悄悄的进来,握住他的手,她小小的心里不知道如何抚慰他的伤心,只有陪他一起哭。

28 旧居
   后来,爷爷也去世了,最后几天几乎认不出人了,只到有一天突然的精神了,医生说这是“回光返照”,爷爷分别的把她和小南叔叔叫进去,对她说:“以后就只有你和小南叔叔相依为命了,永远记得,他是你的叔叔,你们是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是亲人,永远不要逾越了辈分伦常。
    盛晚归没有多想,立刻便答应着,她和小南叔叔当然永远是叔侄关系,怎么可能会有成为别的关系呢?况且,这别的关系指的是什么她都不知道。爷爷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可他只是喉头滚动,恋恋不舍的望了她一会儿,然后让她出去。

    爷爷的死,其实没有带给他多少悲伤,他身体一直不好,一住院就是几个月,对于他的去世,她在心里头已经做好了准备。

    但是在收拾爷爷的遗物,准备搬家时,她还是难过得哭了,一看到这些东西,就想起爷爷的音容笑貌,觉得他仿佛还在这里,威严的坐着。

    她收拾不下去了,草草的把东西都整理到箱子里,搬到南霁云家里的别墅去,专门腾出一个房间来堆放。

    盛晚归站在爬满枯萎了常青藤的宿舍楼前,驻足往上瞧着,从这边数第三个窗户就是她的家,以前,爷爷在那里摆了一盆仙人掌,小南叔叔喜欢靠在窗边画画,而现在却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

    那时候,她隐约的能从楼下能小南叔叔的身影,便大喊:“小南叔叔,我累了,快来接我。”南霁云就会立刻放下手中的画笔,把她背上楼去。

    她在外人面前永远是乖巧文静的乖乖女形象,只有在南霁云面前,她才显露出她的调皮本性,又爱笑,又爱说话,经常是蛮横不讲理的,在外面受了小朋友的气不敢言语,回来便朝南霁云发脾气,南霁云笑称她为“窝里横”。

    记忆是丰富而美好的,如果能一直停留在那个时候多好呀,盛晚归站得累了,便找个地方坐下。

    “哎呀,这不是小晚吗?都这么大了,这些年过得好吗?”一个胖胖的大妈像是发现新鲜事物一般的快步走到盛晚归跟前。

    盛晚归打量着她,在回忆中寻找着相同的影响,终于想起:“是王阿姨,您好,我挺好的。”盛晚归略略欠身,跟她打招呼,王阿姨和盛晚归住对面,曾经是很好的邻居。

    王阿姨笑眯眯的,像一个弥勒佛,说:“小南怎么样?好一阵子没看到他了,以前经常看见他来,也不进屋,就在这儿坐着,见人就问看见你没有,你们这是怎么了?”

    盛晚归心头一震,说:“没什么,大概是他以为我走丢了吧。”

    王阿姨哈哈笑着,拉着她的手,一定要她进屋去坐坐,晚上在家里吃饭,盛晚归不想去,只能推托有事,便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盛晚归随性的往前走去。

    走过操场的围墙,忽然发现上面贴着的一张纸摇摇欲坠,盛晚归不禁好奇,凑过去看,眼睛瞬间湿润,这是一张寻人启事。

    ……家人心急如焚,提供线索者,现金五万,告之下落者,现金十万,不胜感激。

    寥寥数语,盛晚归却看了好久,体会出了南霁云拟写这则启事时的心情,不禁泪流满面。篮球场上,一场紧张激烈的比赛正在进行着,她眼睛定在那里,心里头却想着事情。

    明明很喜欢小南叔叔早点结婚生子,可为什么当小南叔叔把女朋友领回家来时吗,会故意的说那些让人误会的话呢?为什么忽然将就不喜欢小南叔叔把自己当成小孩子了呢?为什么面对小南叔叔喜欢的女人时,会心声嫉妒和自卑呢?

    一连串的问号写在脑子里,盛晚归弄不懂自己是怎么了,活了20年,这种感觉她从来没有经历过,她讨厌思考复杂的问题,这些歌为什么弄得她的头都快炸了。

    忽地,觉得脚上一动,一颗篮球跑到了脚边上,她怔怔的看得出神。

    “同学,请帮忙把球扔过来。”一个男声传过来。

    盛晚归没有听见,眼神还是愣愣的。

    那个男生又说了一边,她依旧愣愣的看着那边。

    那个男生跑过来,蹲在她身边,把篮球抱起,问着:“你没事吧?”

    盛晚归终于从自己混乱的思绪中挣脱出来,看见了眼前这个放大的男性脸庞,这个男生长得很帅,眉眼间竟然和小南叔叔有些相似,没有她的小南叔叔好看,但他的脸部轮廓却要比南霁云柔和许多。

    盛晚归的眼神又愣住了,凝在他脸上。

    “嗨,美女,你好,我叫刘思源,是机电系大四的,你叫什么名字?”男生往后退了下,伸手大手来。

    盛晚归下意识的握住,他的手和小南叔叔的一样大,一样厚,几乎能将她的小手整个抱住,比小南叔叔的光滑,但没有他的温暖、干燥。

    “我叫盛晚归,以前在这里住过。”

    操场上已经有等不及的人在叫着刘思源的名字,他站起来,说:“很高兴认识你,能在这等我一会儿,等我打完这场比赛吗?”

    盛晚归怔怔的答应着:“好”。

    刘思源笑着跑到了操场上。

    他大概有183吧,因为小南叔叔是这个身高,跟他个子差不多高,就连背影都很像,只是南霁云的背如果仔细的看,会发现略略的有些驼,因为经常低头跟她说话的缘故,她只有165,在女生里头不算太矮,但是站在小南叔叔身边,就成了小矮人。

    她看着刘思源在场上奔来奔去,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曾经,南霁云也很喜欢打篮球,一有篮球比赛就守在电视机旁,经常买些篮球杂志来看,有一次因为打篮球耽误了去接她,她生气了,一天没跟他说话,他便戒了篮球,从此后再也不打了,连比赛和杂志也不看了。

    想到这些,她忽地生出许多愧疚来,为什么以前会觉得是稀松平常的事呢?为此还心中窃喜过,这种小南叔叔是何其的不公平,本来他的爱好就少,这为数不多的乐趣还被她扼杀了。她忽然很想看看小南叔叔在篮球场上肆意奔跑的样子,想来,比刘思源还要帅吧。

    篮球比赛结束了,盛晚归浑然不觉身边有人接近。

    “嗨!”刘思源走到她身边,大汗淋漓,呼哧带喘。

    盛晚归茫然的抬起头。

    “看你的眼神,好像一只迷路的小猫,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刘思源蹲下来,平视着她。

    盛晚归没有深交的朋友,也从来不对除南霁云之外的人吐露心事,看着相似的眉眼,她对刘思源便平添了许多的信任。

    “我变得很奇怪,我在想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盛晚归悠悠的说。

    “哦?那想明白了吗?”刘思源大大咧咧的用袖子擦着汗说。

    盛晚归迷茫的摇摇头。

    “那我请你去吃冰,边吃边想好不?”刘思源说。

    吃冰?小南叔叔不让她吃,怕她生理期肚子疼。

    但是,刘思源那和小南叔叔相似的眼睛里充满了真诚,她不自觉的点了点头。

    “走。”刘思源很高兴,伸出大手。盛晚归迟疑着,握住他的手,刘思源顺势一拉,盛晚归便站了起来,同时松开刘思源的手。

    这双手,虽然平滑,握着却不若小南叔叔的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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