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鸩之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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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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瞥一眼电脑桌面右下角的时间,居然已经快七点了。
“不用了,让大家都回去吧,今晚算加班。你也回去。”
岑彦点头应道:“那沈总您也别太晚。”心底却在思忖沈总怕是情路不畅,要知道前一段时日,哪天晚上他不是准时准点拎着车钥匙兴高采烈地去会佳人,今晚却面沉如铁地窝在办公室里悬梁刺股。不过片刻之后他又忍不住慨叹沈总不愧是沈总,这凡夫俗子感情受挫,不谈自暴自弃,起码也得来个借酒消愁,看看咱沈总,完全是把悲伤转化为了生产力嘛。
等到岑彦离开后,沈陆嘉拉开抽屉,摸出香烟和打火机,默不作声地点了一支烟。现在他不清楚该怎么面对伍媚,他无意去质问去刺探那些过去,他可以努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愿意去等她主动告诉他的那一天,可是他更怕还没有等到那一天,在心底梗着的那点郁懑已经变成冲破牢笼的兽,毁掉所有的一切。
放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来,是她的电话。迟疑了片刻,沈陆嘉才选择接通。
“沈陆嘉——”她总是喜欢连名带姓地唤他,也只有她有这个本事,可以把“沈陆嘉”三个字喊出一种迂回曲折的味道,沈陆嘉觉得胸膛震动,低低地应了一声“唔”。
“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我饿了。”
“家”这个字眼又一次让沈陆嘉的心脏重重一颤,喉结上下一滚吐出一口浊气,算了罢,太喜欢,又被自己得到,哪里还能顾得上真假。
“嗯,我马上就回家。”
“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好。”
回到伍媚的住处,沈陆嘉刚要拿拿钥匙开门,门已经从里面打开,露出她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白嫩的脸孔,乌沉沉的瞳仁里放射出的欣喜的光。沈陆嘉想,只要她肯骗他一生一世,便是假的,他也认了。
“晚上想吃什么?”沈陆嘉一面脱西装,一面问道。
“我想吃意面。”
“行,那你先去洗澡,我来做。”说完沈陆嘉解开袖扣,将袖子往小臂折了两折。
伍媚倚在厨房的拉门上看着沈陆嘉,厨房面积原本就小,如今又被他添置了许多锅碗瓢盆,愈发显得局促,以至于伍媚觉得似乎到处都有他的声息、气味、热量,她的心也因此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满足。翘了翘唇角,她愉快地折回卧室,拿了衣服去浴室洗澡。
沈陆嘉正在洗青椒,却听见身后的浴室里传来伍媚的声音:“沈陆嘉,帮我把手机接过去。”
擦了擦手,沈陆嘉接过伍媚的手机,随手放在了流理台上,然后将洗干净的青椒切成丁。
耳畔依稀可以听见浴室里哗哗的水声,沈陆嘉开始剥洋葱,才剥了一小半,放在流理台上伍媚的手机却震动起来。
“夏商周来电。”五个字在手机屏幕上不停地跳动着,沈陆嘉定定地盯住这几个字,手里剥洋葱的动作一下子顿住了。
手机持之以恒地响了很久才安静下来。沈陆嘉怔怔地收回眼光,继续剥洋葱,大概因为心不在焉,他竟然将洋葱拿离了水面,刺激性的气味立刻冲上来,眼睛顿时被熏得一阵阵发痛。
“我洗好了,你这里要不要我帮忙打下手?”伍媚脸色红粉绯绯地出了浴室。
沈陆嘉却答非所问:“刚才夏商周来了一个电话。”
“好端端的夏行长打给我做什么?”伍媚一边擦头发,一边开玩笑:“该不会是为了年终换审投标的事情要我吹枕头风吧?”
沈陆嘉眼睛里的光一下子就暗下去了,剥开的的洋葱一层层浮在水面上,像一瓣瓣的心。他转过脸去,看住她还浸润着雾气的一双眸子,有些苦涩地一笑:“是不是认识晚了你,便不可以再有我的位置?”
这句话没头没脑的,但伍媚还是一下子就听懂了。
沈陆嘉眼睫低垂,将洋葱沥干,放到砧板上,又拿起刀,认认真真地将洋葱剁成碎末。刀刃和砧板沉重的撞击声里,伍媚觉得自己的心也在一下又一下地撞击着胸腔。
沈陆嘉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地往锅中下意面。打从说出那句话之后,他的肩膀上就仿佛背负着什么重担,以一种悲伤的弧度向前微微佝偻着。厨房里气味复杂,橄榄油、洋葱、青椒和她自己身上沐浴露的香气混杂在一起,伍媚觉得眼睛一抽一抽地酸涩起来。她吸了吸鼻子,从身后箍住沈陆嘉的胸膛,整个人贴在他的脊背上,有些着急地解释道:“不,不是那样的。我承认我最初来晟时,是因为在蔺川大剧院的后台偷听了你和她们母女的讲话。确实动机不纯。但是我是真的对你动了心,喜欢上了你,沈陆嘉,不管你信不信,除了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世,我没有做任何对不住你的事。”
沈陆嘉扭头看住伍媚,她的眼睛里有晶莹的泪水,正倔强地打着转儿不肯滴落。喉头一哽,沈陆嘉拧身紧紧抱住伍媚,低头吻去她眼睫上的泪滴。
“我信,我当然信。”
吻着吻着就吻到了唇上,要不是锅里的水泼洒出来,发出嗤的声响,两个人几乎舍不得分开。
关了火,沈陆嘉探头看了看锅里的意大利面,已经丧失了应有的筋道,没骨头似地绞缠在一块儿。他笑起来:“因为接吻而做砸意面,真够稀罕的。”
伍媚没有笑,而是仰着头小声问他:“沈陆嘉,我的那些过去,你真的想知道?”
“如果你愿意讲的话,你的所有的事情,我都想知道。”沈陆嘉也收了笑,正色道。
伍媚点点头,神色坚定:“好,我都告诉你。”
两个人并肩出了厨房,走向客厅里的沙发,面对面地坐着,原本盘踞在沙发上的不二见领土被占,不满地喵呜一声,跳下沙发,回自己的窝去了。沈陆嘉也不言语,只是伸出大掌,握紧伍媚的手,静静地等她开口。
“二十岁之前,我叫晏夷光。晏修明和我是双胞胎。我比她早出生两分钟,是所谓的姐姐。和一些人家姐妹情深不一样的是,我们从很小的时候就相互厌恶。我们讨厌彼此一样的长相,讨厌穿一样的衣服,梳一样的发型。更讨厌被人认成对方。”
“大概是因为这样,我们两个性格就完全南辕北辙了。我是那种不讨人喜欢的个性,手脚笨,嘴也不甜,闷里闷气的,跟你有点像。”伍媚眼睛里残余的泪花闪烁了一下,“所以在家里很不得宠。”
“她就不一样了,嘴巴甜,脑子活络,灵巧,人缘比我好了百倍。”
“七岁的时候我们开始练舞。你可能不知道,冯青萍就是跳芭蕾舞出身的。但是她因为生我们姐妹后恢复得不好,不能再跳芭蕾,所以抓我们抓得特别严。”
“芭蕾舞里面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基本功是平衡和外开。那个时候我们早上六点就要起床,训练基本功,压腿、压肩、推脚背、练扶把动作。下午放学之后接着练外开,你恐怕不知道什么叫外开。就是在髋部不动的情况下,整条腿从髋关节向外的扭转。两腿朝相反方向扭转。”伍媚一面说一面轻轻挣脱沈陆嘉的手,赤脚在沙发前的地毯上做了这样一个外开的动作,然后才重新坐下来。
“练了两年多,我们开始接触脚尖动作,家里专门为我们请了芭蕾舞教师。我的脚趾长得比她的齐,所以在脚尖动作上比她有优势。我进步得比她快,舞蹈老师经常夸我,所以我发现自己狂热地爱上了芭蕾,大概是因为那是我当时唯一可以胜过她的东西。”
“十岁之后,我开始参加各种舞蹈比赛,不停地拿奖,那时候金牌、第一名永远都是我的,只要有我参加的比赛,她永远要在我之下。但是你知道吗,即使她跳的不如我好,在学校里各种表演,她永远还是女主角,因为老师们都更喜欢她。我不想再跟她在一个学校,一个年级,一个班读书,我不想老师同学眼里只有她,没有我。所以我跟疯了一样的念书,终于跳级将她甩在后面。我超过她的筹码终于又多了一个,我成绩比她好。”
“老师开始喜欢我,因为要我替学校拿奖,同学也开始亲近我,因为要借我的笔记抄。我的名字成了亲戚朋友教育自家小孩的最佳示范,但是当我们一家四口在街上遇见我爸大学的同事或者熟人,他们嘴里夸着晏夷光,眼睛却看着晏修明,甚至会拉着晏修明的手说——‘晏书记真有福气,生了夷光这样出色的女儿。’最初他们还会提醒,说‘这个才是夷光’,后来发现反正外人横竖都不清楚,索性不提醒了。你能理解那种感觉吗?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嘴上夸的那个人,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笑话。”
沈陆嘉觉得心疼,却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握紧她的手。
“我不交朋友,不逛街,不娱乐,我的所有空余生活就是跳舞和学习。初中高中我统共只念了四年,十六岁的时候考上了京津大学,念心理学。”
“大一的时候我遇见了夏商周,那个时候他18岁,也是大一,念地球物理。”
沈陆嘉微觉妒意,不由又向她的方向靠近了一点。
“大一暑假,我被我读书的那个高中请回去做讲座。那个时候晏修明也在里面,她读高一。我很高兴,觉得是打压和羞辱她的好机会。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很久不穿相同的服装,但为了刺激她,那天我特地穿了和她一样的T恤和百褶裙。”
“但我不知道那个时候她和高三混社会的痞子里的总瓤子关系匪浅,还甩了对方。演讲结束,我一个人回家,结果被误认为是晏修明,被一个小混混用铁棍敲在了左脚脚踝上,粉碎性骨折。”伍媚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左脚踝。
“其实骨折没什么大不了的,修养好了还是可以跳舞的。但是四年后,也就是我大四的时候,晏修明以艺术生的身份也进了京津大学,艺术学院,舞蹈专业。”
“那个时候,我和夏商周都在申请美国的学校,打算毕业后一起去美国念硕士。他们很满意夏商周这个女婿。”伍媚讥诮地挑高了嘴角,“所以希望我们出国前先订婚。”
“订婚那天还贴心地给我们订好了房间。但是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多了,我先回了房间,夏商周去送他爸爸生前的朋友,结果那天晚上我没等到未婚夫,因为他走错了房间,爬上我妹妹的床。”
作者有话要说:周六晚上还有一章就要跟大家暂时道别了~

☆、64华伦夫人的职业

沈陆嘉不知道当年才二十岁的她是怎么知晓这个真相的;是直面真实还是被间接告知。但无论哪一种都令他心疼,忍不住伸手将伍媚往怀里揽了揽。
“发生这种事;你说为人父母的该怎么处理?”不待沈陆嘉作答,她就冷冷一勾唇道:“你知道那两位怎么处理?冯青萍跟我说如果我不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让夏商周娶晏修明。如果不是一夫一妻的制度摆在那儿,我想他们巴不得来个娥皇女英二女共侍一夫,总之;横竖他们就是不想失了这么个贵婿。”
“我当然不答应,但是晏修明这么个黄花大闺女被夏商周破了身子,日后在婚姻市场上自然卖不了好价钱,我那位母亲,又开始日日游说夏商周。在她看来,我们两个是双胞胎;从壳子到芯子其实都是一样的,娶了谁也没什么差别。”
“夏商周被她磨得没有办法,最后终于松口答应‘负责’。我万念俱灰,跑出家门,用身上的钱买了一张去京津毗邻的江沪市的车票,离家出走了。”
“钱很快用完了,我没有带身份证,那个时候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也没有学历证书,没有正经地方肯雇佣我这么一个黑户。”伍媚细白的手指伸向茶几上那包开了封的澳版万宝路爆珠薄荷,微微哆嗦似地抽出一根,叼在嘴上。
沈陆嘉本想阻止,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拿起打火机,垂眉敛目替她点了烟。
伍媚狠狠吸了两口,大概是在平复情绪。
“幸好已经是五月份了,睡桥洞也不至于冻死。”
沈陆嘉浑身一颤,搂住她肩膀的手上青筋像愤怒的虬龙一下子全昂起了头。喉结上下动了动,发出轻微的响声。
“没什么。是我自己蠢,怨不得别人。”伍媚笑笑,中指和拇指对合,用力捏爆了过滤嘴里那颗薄荷珠子,在“啪”的一声细响里将浓郁的薄荷味悉数吸进喉咙里,然后才摁灭了烟。
“桥洞下有个害了白内障的老乞丐,我将捡回来的食物分了他一半,后来他主动和我搭话,说他早年是有名的扒手,从未失手过,后来遇到妻子这才金盆洗手,可惜妻子生产时大出血去世,只留下一个儿子。可惜老话半点没说错,棍棒出孝子,惯养忤逆儿,老了之后他反被儿子赶出家门。为了感谢我的一饭之恩,他愿意倾囊教我怎么…做贼。”说到这里伍媚自嘲地一笑,“是不是离奇得像话本小说?”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神情郁卒,半晌才涩声道:“对不起,我不该让你又一次回忆这些不愉快的事情。”
伍媚伸手抚过他的眉眼,沈陆嘉闻到了她手上薄荷烟的味道。
“我给老乞丐磕了一个头,算是拜师。我是真的饿怕了,什么清高、什么骨气、什么道德在饥饿面前全部不值一分钱,那种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感觉,就好像胃里面养了一窝老鼠,在挤、在吵、在翻筋斗。不过做了三只手之后,总算不会再饿得半死不活。”
她言简意赅,一语代过,沈陆嘉却在想,下手的时候肯定很紧张吧?失手被抓到的时候又受了怎样的苦?最难受的还是心理吧?书香门楣里出来的天之骄女,这样的落差,沈陆嘉心疼得无以复加,恨不得把她揉进自己的骨头里用热血捂着、疼着。
“我师父。”说到这个称呼,伍媚笑了一下,“他一直强调行走江湖,最需要提防三种人:美貌的女人、小孩还有老人。但是那一年冬天的时候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偷到了顾倾城身上。”
“我还记得她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脖子上有一圈银灰色的水貂毛,会随着她的呼吸微微拂动。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的的波浪边大檐羊毛呢帽子,上面拂下一层黑色的面网,面网经线和纬线的每一个节点上都是一粒黑色的小珠子,会随着光线一闪一闪。”
“她很警觉,我没能得手,反而被她拿住手腕,我慌不择路,逃跑过程中被车撞倒,奄奄一息,还是她走到我跟前,救了我一命。”
她俯身躺在马路上,下巴磕在马路牙子上,血流如注,肚子饿身体脏,皮肤上还有的癣疮,有些已经流脓,随着失血,生命力仿佛也在汩汩流逝。顾倾城就站在不远处,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神平静。她记得顾倾城那天穿的鞋,是一双羊猄皮的及踝靴,靴口有层叠的木耳边,因为逆光,反绒面上像罩着一层白霜似的。那天是一个冬日里的大晴天,天空是近乎透明的蓝色,一丝云絮也无,她看着天上的天色,心里只觉得是满腔的无能为力和怨恨,她不能接受自己的生命就以这样荒谬的方式终结,因为无能为力,所以格外痛恨。
顾倾城救了她,只是因为她那个不甘的眼神。看看,上位者要扶谁一把或者踩谁一脚多么容易,一个眼神就足够判你死路还是活路了。
“我被顾倾城带到了法国,因为车祸,脸部需要动一些刀子,本来就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同一张脸,索性就动的大了些。”
沈陆嘉深深地凝望着她的脸,轮廓确实比晏修明那张脸要来得深刻立体一些。
不知道出于怎样的情绪,伍媚微微垂下眼睫,将两条腿蜷上沙发,改为抱膝而坐。
“我的脚趾本来已经因为常年跳舞而拇指外翻,她给我找了最好的医生,做了矫正手术。害了癣疮的皮肤也在医生的护理之下一块块褪落,长出新肉。”
她清楚得记得自己□地站在巨大的穿衣镜前面,局促又震惊地看着镜子里那个似是而非的自己,顾倾城站在她身后,尖尖的手指徐徐地在她背脊上逶迤而下。
她有些不敢直视镜中的自己,顾倾城却用两根手指叼起她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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