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鸩之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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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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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的那个傻姑娘?很随意地将丢在了床头柜上,淡笑道:“真遗憾,我是俗人,欣赏不来这种文艺腔调十足的花卉。”
沈陆嘉心中一松,状若无意地问道:“那你喜欢什么花?”
“我喜欢有钱花,使劲花。”伍媚笑得狡黠。
沈陆嘉再次噎住了。
伍媚掠掠头发,舒服地往后一靠,问道:“我听商渊成说,你爷爷最近身体不大好?”
听她提及商渊成,沈陆嘉这才陡然想起那次在医院看见的情景,那样的亲近,心头又是一阵吃味,没有立时作答。
“商渊成和我有亲戚关系。”伍媚似笑非笑地睨一眼沈陆嘉。
沈陆嘉觉得有些微窘,不知怎么的,这句话便溜出了口——“你要不要和我去看看爷爷?”
“我以什么身份去看望老人家?”伍媚含笑反问。
“如果你愿意的话,以我的女朋友这个身份。”沈陆嘉声音清平沉稳。
伍媚黑色的瞳仁一下子就收缩了,她定定地看着眼前男人英挺的脸孔,忽然笑了。
“我倒是没有意见,我只怕你爷爷会有意见,毕竟,我自忖着自己的气质确实旁逸斜出了一些,你爷爷正在病中,为了我而生出些闲气来,反而不美。”伍媚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云淡风轻里似乎又带着几丝自嘲。
气质…旁逸斜出…沈陆嘉额角的筋忍不住跳了跳,她还真敢说。一直站着的沈陆嘉忽然坐在床沿,棕褐色的眼眸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张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素净的小脸。然后伸出手去,扶住那精致的下颌,低头便吻了上去。
伍媚伸手勾住他的脖子,主动将两片唇送上去。
沈陆嘉将她紧紧抱贴在胸口,嘴唇先是沿着她菱形的唇线细细咂摸,然后才从齿缝里将舌头探进去。两条舌头像水底的游鱼,时而一条追一条躲,时而又亲昵地交缠。
原来,唇齿相依的感觉这么美妙。不止是心尖,连齿缝间都像开出了花来。上一次吻得太急,沈陆嘉这一次终于体味到了舌尖欢爱真正的滋味。一直到彼此的鼻息都粗重起来,沈陆嘉才恋恋不舍地松开伍媚,正色道:“以后不许这么说自己。”
伍媚唇角一弯,有些恶作剧地说道:“我还没刷牙。”
沈陆嘉好笑地弹了她的额头一下,“调皮。”
“说正经的,待会儿去看你爷爷我还是先用你的女性朋友这个身份吧。”
沈陆嘉沉吟了半晌才道,“随你罢。”
伍媚并不知道因为沈陆嘉太过洁身自好,哪里有什么女性朋友。他的女性朋友基本上就等同于女朋友了。伸手扯下鸢尾花里还散发着香气的小卡片,在掌心里捏成一团,丢在了床头柜的果碟里,伍媚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反正这花我也不喜欢,借花献佛,你不会有意见吧?”
沈陆嘉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怎么爱财成这样,不过既然这花是别的男人送的,留着总归碍眼,挥挥手,沈陆嘉难得开了个玩笑:“准了。”
起床洗漱过后,伍媚选了一件蛋黄色的高领无袖针织衫,一条藏青色底带斜纹蓝灰色格子的齐膝裙,又将一头乌发绾成一个斜髻,然后拉开首饰盒的抽屉,取出了一副钻石耳钉。
大概由于前一阵子都没怎么带耳坠,耳洞居然有些塞,铂金耳针怎么都戳不进去。一直站在伍媚身后的沈陆嘉发觉她小巧圆润的耳珠已然有些泛红,有些心疼地主动上前,“我来吧。”
沈陆嘉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他小心翼翼地捏住伍媚素白的耳廓边沿,将耳针先从耳垂背面戳进去一些,每前进一点都不忘问一声“疼不疼。”得到否定答案后才继续推进,等到耳针戳入耳洞大半后他才又抽出来,改从正面塞入耳洞。
两个人的脸离得极近,伍媚可以近距离地看到沈陆嘉茶色水晶一般透亮的眼眸和浓黑的睫毛。他眼睛里此刻没有其他,仿佛帮她扣上钻石耳钉便是世间最大的事。
“好了。”沈陆嘉望着伍媚耳垂上两粒璀璨的钻石,正随着光线的折射,如同伍媚在朝他挤着眼睛笑。沈陆嘉不禁也跟着微笑起来,想必古代张敞画眉的乐趣也就大概如此了吧。
无意间瞥见伍媚肩上掉落的发丝,沈陆嘉又细致地帮她从针织衫上拈掉。
这一切都被伍媚从镜子里看得清清楚楚,她未施任何脂粉的脸上也带上了难掩的笑容。
“怎么样?” 伍媚扭头回望沈陆嘉。
“很美。”沈陆嘉真心实意赞美道。
阳光从虚掩的窗帘里照进卧室,从梳妆台上晶亮的瓶瓶罐罐、密齿的楠木梳子、丝绒材质的首饰盒,到床上凌乱的被子、颠倒的枕头、微动的帷幔,总而言之,这卧室里所有的一切都散发出一种叫做温馨的气息。
作者有话要说:抽死了个破*
戴耳钉那段,咳咳

☆、35三个折不断的女人

蔺川市军区总医院高干病房的走廊上有些可笑地铺着红地毯;穿着橄榄绿军服的警卫兵像松树一样矗立在一些病房门前,目光警醒地打量着往来的探病者。红绿相间;伍媚忍不住想起了红头绿毛的鹦哥儿,偷偷一乐,她堂而皇之地抱着那一束香根鸢尾跟着沈陆嘉进了沈国锋的病房。
老人的情况稍微好了些,此刻正半卧在床上,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小小的收音机;里面正在播报午间新闻。
沈陆嘉环视病房,未见护士的身影,不由脸色一沉。
“我让她们出去了,我不习惯这些年轻小姑娘老在眼前打转。”沈国锋似乎看穿孙子所想;给他解了惑。随后又看向伍媚,花白的眉毛微微一跳;“陆嘉,你身旁这位是——”
“爷爷,她叫伍媚,是我的朋友,来看看您。”
“伍小姐,请坐。”沈国锋吃力地伸手去摸床头的眼镜盒。沈陆家赶紧将老花镜替他取了出来。
“老爷子,您好。”伍媚将那束花轻轻放到另一侧的床头柜上。
沈国锋带着老花镜,细细端详着伍媚。长相自然是极好的,似乎还嫌漂亮了些。沈陆嘉可以说是他一手带大的,对这个长孙的性子再了解不过了,他能主动带来见自己的姑娘,自然是不一般的。不过就这么一个称呼,沈国锋对伍媚就有了几分看重之意,她没有称呼他的军衔,毕恭毕敬地唤一声“老司令”;也没有仗着和陆嘉的关系,腆着脸喊一声“沈爷爷”,只是笑着管自己叫“老爷子”,仿佛自己在她眼中自己不过就是一位糟老头子而已。
伍媚则坦然自若地在靠窗的那张白椅子上坐了下来。
“伍小姐,是做什么的?”
“教书匠。”伍媚随意扯了个谎,听在沈陆嘉心里却十分受用,倘若她说是自己的下属,爷爷定然心生不悦。
有护士敲门,沈陆嘉知道是午餐的时间到了。此时的沈国锋,自然只能吃些清淡的饭食。当然再清淡,菜色还是相当丰富的。
护士揭开盖钵,盛了一小碗鸡汤,便很自觉地缩手站在一边,她们都知道这位老司令一点都不喜欢废人一般被人喂着吃饭。
“你们吃过了吗?”其实沈国锋这话真的只是客套一下。
不料伍媚居然打蛇上棍,笑眯眯地说道:“还没。”然后眼如明星地望着病床上的老人,那神情看在一旁的护士小姐眼里,简直…无耻…到了极点。
沈国锋却笑起来,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来:“伍媚是吧,不嫌弃的话一块儿吃吧。”又让护士添了碗筷。
于是乎,一老一少就着移动餐车,自顾自地扒着饭。
小米炖菌菇、干煸苦瓜、麻酱豇豆、兰花豆干,虽然大多都是素菜,但胜在味道清鲜,伍媚吃得爽利得体,沈国锋看在眼里,不觉朝孙子递过去一个满意的眼神。
“这儿的食堂要是能对外开放就好了,厨师的手艺实在太好了。”用湿巾擦了嘴,伍媚露出一个既满足又遗憾的表情来。
“这儿的大师傅哪里有这样的手艺,是家里的司务长送过来的。”沈国锋好笑地看着伍媚。
沈陆嘉在心底苦笑,这丫头装呆头鹅装得还真像,连爷爷都被她唬住了。
伍媚却出他意料地接话道:“果然有权有势好办事啊。”
这话说的不得体,沈陆嘉心底一紧,正想替她遮掩,却见爷爷并未动气,反而大笑起来,“你这丫头有意思。”
这是最近一段日子以来,沈陆嘉头一次听见爷爷开怀大笑。虽然中气不足,但内里的高兴却是掩饰不住的。
伍媚听着沈老对自己的称谓从伍小姐到伍媚再到这丫头,心里有几分得意。这些位高权重的老人其实既难讨好又极易取悦。他们一方面厌恶被当成是贡桌上的财神爷,一味彩衣娱亲装乖卖傻会被认为心机深沉,另有图谋;但你若把他们当做寻常老人,他们又觉得被拂了体面,毕竟从塔尖上的位置上退下来,总归是有落差的。伍媚刚才那话看似说的露骨,却是准确地拍到了马屁股上。而这些说起来简单,但要做的不着痕迹,没有脸厚心黑胆大这几把刷子,却是难上加难了。
“丫头,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沈陆嘉也留神听着,他们认识也有一阵子了,他却还不知晓伍媚的底细。
“我母亲在法国,经营画廊,至于父亲,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离婚了,往日并没有来往。”伍媚并不知晓沈叙当年那段秘辛,自然不知道这句话又搔到了老爷子的痒处。
沈国锋心中暗叹,觉得眼前这个水晶心肝玲珑人儿和自家孙子一样,也是个苦命的娃娃。
吃完午饭自然是不能立刻坐着的。伍媚便很随意地站在窗前看风景。
楼下有两片修剪的整齐的草坪,白鸽在草坪上悠闲地踱着碎步,麻雀则在草地上神气活现地迈着八字步。草坪的尽头还搭着葡萄架子,十月份早已经没有葡萄可结了,只有手掌大小的叶片在阳光下招摇,几只狸花猫,悠闲自得地躺在葡萄架子,瘦棍子一样的尾巴不时从葡萄叶里露个尖儿。
伍媚却忽然看见有三个人从草坪中间的麻石子小路向住院大楼走来,走到葡萄架下她才看清楚,那三人居然是晏经纬、冯青萍和晏修明一家…三口。她按在窗棂上的手指不由捏紧,骨节处有些泛白。
只是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三人在葡萄架下止了步,冯青萍将手里的礼盒一股脑儿往晏修明怀里一塞,手指恨不得点到丈夫的鼻子上去。素来惧内的晏经纬也难得怒意十足地拨开那头胭脂虎的手,愤愤地说着什么。伍媚又去看自己的双胞妹妹。一身白衣的晏修明只是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像尊玉观音。
“丫头,看什么呢?”沈国锋听孙子说沈述那件糟心事已经歇下去了,心里头一松,看伍媚又欢喜了几分。
伍媚回头粲然一笑:“在看葡萄架。”
“这白眉赤眼的葡萄架子有啥子看头?”
“老爷子有没有听过一个笑话?”不待那祖孙两人接茬,伍媚便笑着讲道:“有一个小吏很怕老婆,一天晚上被老婆抓破了脸。第二天上堂时,太守问他伤怎么来的。小吏说是晚上乘凉,被倒下的葡萄架砸到了。太守不信,说肯定是被你家婆娘弄伤的,我来差人把你家那悍妇拿来府衙。不想太守夫人在后堂偷听,顿时大怒,冲进堂上就要揪太守的耳朵。太守慌张地对小吏说:‘你且暂退,我内衙的葡萄架也倒了。’”
她说的活灵活现,尤其是最后模仿太守慌乱的口吻,活脱脱一个老婆奴。沈国锋笑得脸上褶子都抖起来,笑骂道:“你这丫头就是个促狭鬼,明知道我刚吃完午饭,笑得我肠子都疼了。”
伍媚却状若不经意地瞥了一眼窗外,那一家已经要进大楼了。心底一动,她含笑告辞:“老爷子,我下午还有课,就先走了。您自个儿保重。”
“陆嘉,你送下。”沈国锋对伍媚颇有好感,只可惜这姑娘出身还不够,沈家看似光鲜,其实内里早已经是大厦将倾,否则他也不会盘算着让沈陆嘉这个嫡亲孙子在婚事上借力。
两个年轻人并肩出了病房。
“你回去吧。我走楼梯下去。”伍媚既然与那一家子存心避开,自然想得周全。
沈陆嘉深深看她一眼,压住心底莫名的不安,淡笑道:“那好,你慢些开车。到家了给我电话。”
直到伍媚的袅娜的背影在楼梯拐角处消失不见,沈陆嘉才折身回了病房。不想才走了没几步,便遇见了电梯里出来的晏家三口。
“晏伯伯,晏伯母。你们这是——”沈陆嘉看着他们手里的各色礼盒,心下有些不豫,沈国锋发病的事在他的主张下是尽可能捂着的。私心里他不大想和晏家走得太近。
“我听你二叔说老司令身体不适,怎么也得来探望一下。”晏经纬面有忧色道:“陆嘉,你爷爷他没事儿了吧?”
“目前没什么大碍了,只是精神不大好。”
听话听音,晏经纬有些恼怒地瞥一眼妻子,点头道:“我们看看就走,让老司令好好休息。”
沈国锋因为和伍媚说了半天话,早已经乏了,强撑着和晏家夫妻寒暄了几句,便有不胜之态。晏经纬哪里敢久留,放下礼物,又示意女儿将花束放到床头柜上去。
晏修明看见床头柜上那束鸢尾花,眼皮重重一跳。她不喜欢这花,非常不喜欢。原因只是因为晏夷光格外喜欢它。当年晏夷光为了在卧室里挂梵高的《鸢尾花》的仿作,两个人没少掐架过。
“沈爷爷,这鸢尾花好漂亮。”她一面微笑,一面弯腰慢慢将手里的百合放到鸢尾旁边,眼睛却着急地在鸢尾花里找着卡片。
“鸢尾?这不就是棕叶花吗?”泥腿子出身的沈国锋也曾在田间地垄上见过民间称为蝴蝶花的鸢尾,不过他可不喜欢这种风花雪月的名字,因为鸢尾的花叶和裹粽子的箬叶十分相似,他一直管鸢尾叫“粽叶花”。 大概也知道自己闹了笑话,老人自嘲道:“我啊,只认识棉花。”
冯青萍赶紧呵斥女儿,“你这丫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什么鸢尾不鸢尾的,酸不拉几的,哪里有粽叶花听着形象。”
“这不就是民间寻常的鸭子花吗?”晏经纬也跟着批评女儿,“现在的年轻人就是不踏实,只知道一味务虚。连起个名字都这么浮华。我前几天刚看见《蔺川日报》副刊上一篇小品文写的什么曼殊沙华,还寻思着这名字莫不杜撰出来的,结果一查资料,什么狗屁曼殊沙华,就是我们小时候看腻了的螳螂花。”
沈陆嘉笑道:“这花确实是鸢尾,香根鸢尾。”他倒不是存心替晏修明解围,只是一来不喜晏家夫妻这样急功近利的姿态,二来,也是最紧要的一点,因为这花是伍媚送来的,若是被形容的一文不值,怕会影响爷爷对伍媚的看法。
晏修明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仍然不放弃刺探,“沈大哥,这个季节香根鸢尾可稀罕的紧,怕是要从外国空运的吧。”
“我朋友送的。”沈陆嘉不愿爷爷多想,敷衍道,“我也不大清楚。”
晏修明习惯性地微微低头,掩去了眼底的波澜,送这种花的…十有八/九怕是…女人吧。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我每次看见彼岸花和曼殊沙华就觉得很蛋疼。。。不就一石蒜吗,这么文艺到烂俗的名字,真的。。。很恶心。。。

☆、36杀人是我的职业

晚上;沈陆嘉在病房套间的床上,有些辗转难眠。
他的脑海里始终在回想着晏家人离去后爷爷和他说的那一席话。
“陆嘉;这个伍小姐,很好。”老人眼睛微眯,“我很欣赏这个丫头,但是我不赞成你们在一起。”
“你听我说完。看那个丫头的举止做派,谈吐见识;出身肯定不会差。你也看见晏家闺女了,虽然也是知进退明事理的孩子,但是格局,还是略逊一筹;在一束花上试探了半天,有些小家子气。何况她爹娘老子;今日的样子,实在难看了。”
“你小时候我就教育你,做人做事,无论输赢,起码姿势要漂亮。哪怕是吃饭,也要龙盘珠、凤点头。我看伍丫头,姿势上就十分漂亮。但是我担心的是,这个姑娘也就二十几岁,如此举重若轻,未免心眼儿也太多了些,只怕是个面团身子铁石心。有时候,人还是要有些缺憾才可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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