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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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笑-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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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笑

第一章 捡到帅哥

  我叫洛笑,生活在一个树比人多的村子里。这并不是我原来的世界,睁开眼的时候,我只看见一只掉了毛的公鸡在啄我那因营养不良而黄的发亮的头发。村里的人都叫我啊菊,这也是身体本尊的名字。
  遇到他的时候我正在啃刚从树上摘下的野果,他躺在高高的草丛里,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看见他,就是看到了。他浑身是血,我很淡定的试他的鼻息,可能我自己都算是个鬼,所以我的胆特别肥。他还活着,我很高兴,因为我觉得我的生活会有些改变了。扔掉吃剩的果子,我把他当柴拖回了我那漏风漏雨的爱窝。可能这个过程不小心添加了几处新伤,新伤旧伤的血拖了一地,我伸着舌头感叹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血。从井里拉上来一桶水,老娘觉得自己已经累得像条狗了。先给他搽拭了一下,我呆滞了一下下,哇,长的很好看,是我们这个村最好看的男人了。我的定力超强的,差不多看光了他的全身,古铜色的皮肤,肌肉也很结实,忽略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他真的很不错。我赶忙去找村里唯一的郎中老金头拿止血的草药,不知道行不行,反正没有我他也会挂掉,所以我心安理得的把不知名的草药敷到了他的伤口上,他的眉头立刻皱成了一个川字,我想一定痛弊了。还好他昏迷了,不然他一定连剁了我这个粗枝大叶的救命恩人的心都有了。
  帮他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伤口,盖上薄被,肚子咕咕的叫了起来。唉,开始做饭吧。米缸里的米不多了,灶台上有棵大白菜和俩萝卜,还是村长的儿子顺官送来的,我很臭屁的认为他一定暗恋我。
  陶米煮饭,一边扯着嗓子唱自己编的歌:“一只掉了毛的鸡,喔喔呕~从来不下蛋的鸡~喔~为什么呢~因为它是公的,啊~养肥了炸炒蒸炖焖烤哪一个都随我自己high。”
  “水…”刚走进里屋,就听到床上微弱的声音。
  “竟然能醒…”赶紧倒了杯凉白开,轻轻的将他扶起。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他把水喝下去的那一刻,我的心突然软软的,感觉自己保护着的东西失而复得一样。他的睫毛并不长,可我觉得配他就是可爱。他的睫毛轻颤了一下,闷哼了一下,终于睁开了眼。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呢,特别的不是瞳孔的颜色,也不是眼睛的大小,让我触动的是他的眼神,慵懒而高贵,光看眼神,我就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他会是做什么的呢?商人?不像,我觉得和他与金钱连在一起很不搭,不是说钱不好,我就超爱钱,可我现在可以说是家徒四壁,伤心。他比最珍贵的宝石还要耀眼吧。为什么他会受这么严重的伤呢,不会是个逃犯吧,或是刺客杀手什么的。千万不要有什么厉害的仇人要报复他啊,不然我就要倒霉了。
  “你到底要看到…什么时候。”“嗯?”真是个怪家伙,一般人醒来  不都是要问你是谁,这是哪里之类的问题吗?果然是我认为很有深度的那种人,面对新环境一点都不惊慌。“呵呵,你醒啦﹙废话﹚,你咋会受这么重的伤呢?你叫什么啊?我是啊菊,你也可以叫我洛笑,随你喜欢啦。你饿了吗?我做了萝卜炒白菜和白菜炒萝卜…”本人有个毛病,一开心就很聒噪。“你很吵…”看吧看吧,帅哥不乐意了吧。“龙谦裔。”老兄真惜字如金,我冷笑两声去端饭菜。
  姓龙的瞟一眼我端上来的饭菜,又皱了一下可爱的眉头。我自动忽略他的反应,开始大口扒饭,大口吃菜,连看到菜叶上的虫子都忽略不计了,只当加荤了。“你很穷。”不是疑问句,是百分百的肯定句。不理他继续吃,当我添了两次饭的时候他还在优雅的吃他那一碗饭,他只吃白饭,不过我倒觉得他在吃一道大餐。夹了一片水灵灵的萝卜到他的碗里:“吃点菜吧,也没看起来的那么差。”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吃下了那片萝卜,我的眼睛眯成了月牙状,再添了一碗饭。
  刚吃罢午饭,隔壁的李婶就来找我去她家帮忙,她家的大树要娶媳妇了,听说是山那头的村花,她看到龙谦裔,很暧昧的看了我一眼,我立刻解释到:“李婶,他是我…我的…”说是我的谁好呢?李婶给了我一个理解的表情,我想她一定是想歪了,哎,算了,不怕她乱说,反正我不吃亏。在李婶家忙完,顺便打包一些酒席上吃剩的鱼肉,我屁颠屁颠的回来了。刚到家,就看到一块“望夫石”立在院子里,他没摆啥特别的姿势,就是再在那,似在想着什么很重要的事。
  “我回来了;还带了好多好吃的回来喔。”指指油纸包,我拉着他进屋。
  “就你一个人生活吗?”我啃着鸡腿支支吾吾的答道:“是啊,就我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又拉过一条鱼来吃,“你呢,还有家人吗,我可以叫村长进城的时候帮你通知他们。”他的眼神突然一冷,“没有。”扔了鱼骨头擦擦嘴,“没有就没有吧,日子还是照样过的。”看看暗下来的天色,我开始发愁了。就我那破木板床,也睡不下两个人啊,就算睡得下,他也不会从了我呀…额,不是,是男女授受不亲。“那个,天黑了,那个…有床和地板,你喜欢睡哪个。”哈哈,我真是个天才,把球踢给他。身为男人,一定会斩钉截铁的说:“你这么柔弱的女孩子怎么可以睡地板,当然是让我这样强壮而独挡一面的男人睡了。”结果,他只是那么淡淡的看着我,看的我无地自容。“呵呵,你受了伤,还是你睡床吧。现在天气热,睡地上凉快。”我默默的铺着地铺,想着:“他不是一般的男人…”
  熄灭蜡烛,四周静悄悄的,今晚怎么连虫子都不叫了,平时不是叫的很欢唱的吗?“你家在哪啊。”实在是太无聊了。“家?没有。”这人果然很有个性。“那你原来总有落脚的地方吧?”沉默,长长的沉默,和他聊天我感觉脑细胞死了不少,罢了罢了,还是睡觉吧。
  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我回到了自己原来的世界,奔驰而过的轿车,为弟弟考大学而烦心的父母,想要早点独立而又迷惘的我,其实我有点厌倦那里的生活了,大家常常笑,但身心都是疲惫的。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不知道哪里是终点,哪里又是下一个起点。看着叶子黄了又绿,绿了又黄,不知今夕是何年。只是觉得悲伤,感觉是一个人在世界上的那种孤独和无助,真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只是在我的身边,不会因为外界而改变,只是陪着我,听我说话,听我哭,听我笑。
  第二天起来,发现枕头湿了一片,原来在床上的薄被也盖在了我身上,床上没人了,我顿时觉得脸上有点热,伸伸懒腰,收拾收拾起床了。早餐就把昨天的剩菜热一热就行了。我在布菜的时候,他回来了,好像还带回来许多的竹子。“你这是干什么呢?”“你不觉得房顶再不补就露天了吗。”呵呵,他真幽默,我就知道他是人美心善的好人。当他帅气的修补房顶的时候,我就感慨家里有个男人真好。我盯着他发着花痴,这时村长的儿子顺官来找我了,手里提着一篮土豆,笑呵呵的向我走来:“啊菊,这是俺娘叫我捎给你的。”我眼没离开房顶,手也没闲着,接过了土豆。“他是谁啊,啊菊。”顺官怪里怪气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他是龙谦裔。”我放下土豆继续看他上下翻飞的身影。“龙谦裔?啊菊,他是你什么人啊?”怎么又是这个问题啊,真是受不了。他好像已经弄完了;一个利落的翻飞;直接到我的面前。“好了呀?”“嗯。”“累不累;要不要喝水?”“…”回屋去了,真是害羞呢。。。
  “小官;还有事吗?”言下之意就是你小子该干什么干什么。“啊菊;别叫我小官…”哎;这小子忒不单纯。抬头看着运处的流云;突然想起了昨晚的梦;觉得有一点点孤单;好想抓住些什么。提起篮子:“小官;你说云里有什么呢?”一边往里走,回头果然看到顺官在抓着头发认真思考的样子;真是个可爱实在的家伙。
  “他好像喜欢你。”哈,没看出来这位爷如此的八卦,我一脸呆滞状。“我是说他不错,配你还行。”“你真的是龙谦裔吗,不是别人假冒的?”
  “你一个女孩子一个人生活,不好。”所以呢,他老兄想把我推销出去。“其实有时候一个人与许多人没有本质的区别。。。。。”我看向他,眼里应该是难过吧,他用手点了一下我的额头:“不要露出那样的表情,已经够难看的了。。。。。”这人怎么说话的呢,刚想感动一下的说。
  
  




第二章 情如酒酿

  “谦裔﹗”明显感觉他愣了一下,好像这是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而且是只叫名,没加姓。我抱着一条大鲤鱼,我从外面兴冲冲的跑回来:“你猜刚才发生了什么?”没理我。“我路过河边的时候不小心把鞋给掉下去了,然后我就下去捡鞋喔,结果我看到这条比我们家鸡还肥的一条鱼。”额,他干嘛那样看着人家。喔,我好像用了我们家…什么时候变成我们家了呢?继续说鱼:“然后我就和鱼搏斗,看!”将鱼举到他的面前:“结果它不是我的对手,被我给抓住了,哈…”“那你的鞋呢?”我低头一看,额,太高兴忘了捡上来了,这算不算有得必有失。
  “我忘了捡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干嘛拿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我。“你很穷。”又是肯定句,太不给老娘面子了吧。“是不够富裕,饿不死也撑不死!你管我穷不穷呢!你不是比我还不如,我好歹有个窝,还是你的救命恩人,像我这样不富有还心善的好女人这年头还剩几个啊?”天啊,我看到了什么,我竟然看到他嘴角上扬,还有弧度越来越大的趋势。“原来你也是会笑的啊!”我还以为你面摊呢,不过这句只敢放在心里讲讲。他突然很认真的看着我:“能有一个看你笑的人,也不错。”这人讲话总是神神叨叨的,很明显从小缺爱。“喂,你干嘛呢!”他竟然蹲下身,从袖子里拿出一块方巾包住我光着的那只脚丫。“女人的脚是很金贵的,它是盛开在大地上的莲。”常以脸皮厚而自诩的我竟然也脸红了。“不过像你这样的大脚和莲是没关系的,顶多是片荷叶…”说完还煞有其事的点点头,我原来怎么没发现他是这种人?我果然还是资历太浅,道行不深。不理他,随便找了只鞋穿上,反正是草鞋,穿着都一个样,看不出来。将鱼宰了准备炖鱼汤。其实按我的风格是往鱼上撒大把大把的辣椒后红烧,那样吃才够味。不过谦裔受伤还没好呢,还是炖了给他补补吧。对于我来说,这条鱼和捡来的没两样,有总比没有好,所以还是开心极了。人真是很莫明奇妙的生物,可以因为些有的没的心情大波动。将处理好的鱼放入砂锅,只加点姜丝去腥,就开始用小火炖,炖的时候一直守着,期间慢慢一点点放盐,很花心思。不过这样炖出开的汤很浓,很鲜。
  “怎么样,好喝吧?”期待着看着他,就好像小妻子做好饭菜等待老公的夸奖一样,呸呸,啥比喻啊。他喝了一口后,又喝了一口,点了一下头。“鱼的香味很扎实的融入了汤中,汤汁很滑,就好像每一滴里都有鱼肉一样浓郁。”得了,原来古人也有做美食评论家的潜力。好就好吗,啥时也变的如此聒噪,不会是被我给传染的吧,不知有没有的治。“你总算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你…”不气不气,我大口吃鱼,好嫩,好好吃喔,这顿真是我这么久来的大餐了,要多吃几碗饭,这样才不亏。“啊菊!”我收拾着碗筷,好心情的答到:“什么事啊?小官。”“我要进城替俺爹办事,你有啥缺的和俺说说,俺给你带回来。”这孩子真上道,我马上从床头的破瓦罐里倒出些铜钱开:“那帮我买些盐和酱油回开吧。”那小子竟说什么也不肯拿钱。我发威道:“不拿的话我也不要你买了!”最后他只好拿了钱走了。唉,我们村谁都比我有钱,我就只有一亩薄田和一只老弱的鸡。平时都是靠帮左邻右舍干点活换点菜吃。来了这么久,连城都没进过,果然是没钱寸步难行啊。
  “想去?”“…”我一脸傻相。“城里。”刚表扬过他话多,老毛病又犯了。“想是想,不过…”人家这不是经济上有点那个啥吗,小拮拘吗。“我带你去。”他悠哉的喝着我自制的菊花茶,淡淡的说。好像你还是吃我的住我的比我还不如吧…不过看他那身衣服的料子不错,应该是有钱人。我为什么没有过问他的来历而收留照顾他呢?可能是他让我感觉到了被人需要的充实,可能是因为我怕自己问出来后得到的是谎言或者是无法跨越的距离。他总是要走的吧,在不久后的某一天,他将告别我,而我,还是过着一个人的生活。
  “好啊,去就去。反正你也要添置些衣物。不过你知道的,我的家当连只袖子都买不起。”出去当然要用男士的钱,我完全是为了他的面子考虑。
  这是我第一次进城,难免对什么都好奇,可是最让我好奇的是谦裔他变化很大的脸,我再次肯定了他不是普通人,连出个门都要化妆,不,是易容。他之前去钱庄取过钱了,一大叠的银票,其中还有数目可观的大票子,我乐呵呵的想,自己就这么膀上大款了。我这人有个优点,不该客气的时候绝对不客气,所以我只买了春夏秋冬衣各两套,为什么要这样买呢?谦裔用不解的眼神看着我。
  因为这样以后就算你不在了,我也可以穿的暖暖的。”他愣了一下,漂亮的眼看着我,只是无言的注视,我突然想:谦裔,如果你可以一直这样陪着我,也不错啊。最开心的是还是买了床,我那破床随时都会塌的。很久很久之后,我还记得他被我拉着,买各种生活用品的盛况。
  “我好饿啊!”
  “你中午不是吃了半锅的饭吗。”这人…一开口就能气死人,还好他话不多,要不然我非给他气死不可。“难道吃过一餐饱饭就一辈子不用吃了吗?而现在已经日落西山,逛了半天后去吃顿好的难道很过分吗!”
  “走吧…”我开心的在他身后比了一个V,真是个冷面心善的人呢。终于找到下馆子的机会了,选了一家看起来很高档的店,我顿时觉得自己不是一个村里的土包子了,我身边可是一个暴发户。
  “小二!”真爽,当爷竟是如此爽的事。
  “客官要点些什么?”来人一脸狗腿相。看看墙上的菜谱,光看名字就想流口水。我清了一下嗓子:“我要麻辣野鸡﹑什锦葛仙米﹑熘蟹肉﹑腌苤蓝丝儿﹑菊花锅子,再来壶…来壶…”看了一眼被我晾在一边的家伙,良心发现的问到:“你要喝酒吗?”
  “你点吧。”真是体贴啊,那我还客气什么呢:“来壶梨花酿。”不一会菜就上齐了,好幸福喔,竟然可以一次性吃这么多好吃的。咬了口野鸡肉,“哇,谦裔,这个好好吃喔!”好久没有吃辣的了,这家店的辣好够味喔。呡了口酒,再咬口鸡肉,好有冲击性喔。
  “肚子饿不要吃这么刺激胃的东西,先吃些饭垫一下。”
  “谦裔,你好体贴喔!谁嫁给你的话就太幸福了!”他淡淡的看了我一眼,眼中好像有什么不一样的东西,不过我正在和美食奋战,完全没把别的任何东西放在眼里。
  “你先吃着,我去办点事。”他刚要起身,我马上抓住他的袖子。“你不会不回来了吧!”他看着我拉他袖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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