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当那声音的主人觉得手臂都有些麻木的时候,霍然的,女子伸出玉指搭在他手上;暮的,他们就出了进入了难以发觉的隧道,隧道口严丝合缝,没有了一丝痕迹。
你说你爱了不该爱的人/你的心中满是伤痕/你说你犯了不该犯的错/心中满是悔恨/你说你尝尽了生活的苦/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你说你感到万分沮丧/甚至开始怀疑人生/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因为爱情总是难舍难分/何必在意那一点点温存/……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
“着火了着火了!”就在怡晴刚刚逃离皇宫的瞬间,倾情宫着起了大火,一时间火光冲天,火势之大火之迅猛让人根本来不及反应,当楚思从寝宫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只是四散分逃的宫人和那让人心惊的大火!
“救火,快!”楚思看到大火感觉自己的心瞬间就揪了起来,除了小晴,谁还能让自己如此感应?难道!不!不要!老天,你刚刚才让我们团聚,怎么忍心就这样让我们分开!
“你们不去,朕去!”披着用水浇透了的床单,楚思就要往进冲!任谁也拦不住,听不到宫人的劝告,只知道要救小晴。
“不好,怎么这么大火?”冷一眉头紧皱,紧随在后的红衣男子也不禁揪起了心肠。
那一夜,是前所未有的火势,闻所未闻的场景。谁也没见过那夜那个样子的皇帝,衣冠不整,披头散发,仿佛疯了一般,只是抱着一具烧焦了的尸体,时哭时笑,喃喃自语,谁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谁也听不懂那些名词,更不了解所谓的“哥哥妹妹”,但是所有人也都看懂了,包括梅若,看懂了一颗男子的真心,看清了这世间传说的爱情。
那一夜,火势滔天,无法遏制。谁也没见过那夜那个样子的第一杀手,冷剑如狂,人冷心木,仿佛走火入魔了一般,剑剑砍下去都是火星,所谓刀光剑影不过如此,癫狂至极,谁也不清楚他的心有多殇,谁也不知道他的情有多深,但是所有人也都看懂了,看懂了那一颗冷硬心肠是如何的痴情。
那一夜,焰火如光,照亮了大半个都城。谁也没见过洪帮帮主,那个笑言“谁说男子不如女”的骄傲男子,一身的红衣仿佛染了血一般;满身狼籍,白皙的肌肤根本不见了踪影,红色的妖娆也早已被灰败的暗色所取代,一言不发,仿佛灵魂出窍一般,谁也不知道他有多久都没有如斯动感情,可是所有人都看懂了,看懂了一颗早已经眷恋在那个女子身上的芳心,至死不渝!
————时间地点转换————
“心儿,你在哪?”细小又焦急的声音很明显是在寻人,可是被寻找的人似乎一点意识也没有,毫无声息。这样茫茫的夜色中要在这样复杂的地理环境中找到一个人,怕是真的犹如登天了。
一盏茶的时间。
“如何?”稚嫩的声音中透着不可遏制的阴寒!好像听着那声音就可以被杀死一般,嗜血!
“回主子,没,没找到。”属下们从未见过杀气这么浓重的主子,声音中的战战兢兢不言而喻。没找到人,就是他们失职。
“没找到,没找到要你们干什么!”瞬间,一个小分队的人就成了尸体。
“心儿,我知道你就在这附近,既然你不想出来,我也不勉强你。不过我们既然早就是夫妻了,你就甩不开我了。”说完,男孩子慢慢踱步走了出去,但是怡晴还是注意到了那洒在地上的粉末,虽然看不见,但是气味,怡晴还是认得的:引虫草。
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东面的赤水,人人喜养毒物,因为虫子喜欢这个味道,故而人人家里都有这个东西,不可避免的,人人身上都带有这个味道。正所谓“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时间一长,大家也就都闻不出来了,但是别国的人却一闻就知道,这也成了东边赤水人的一种标志。
没想到,那个自己顺手救回来,落落,雅儿他们一直当弟弟对待的月蝶居然是赤水人,更想不到,他的身份如此尊贵。他身上的引虫草根本混着百合香呀!百合香只有大祭司可以使用呀!更没想到,那天受辱,前前后后真正发生关系的也只有他呀!
(注:东边的国家名曰赤水,属于热带和亚热带交接的地方,气候相当于云南,花鸟鱼虫众多,故而在赤水人人善养毒虫,习俗好像苗疆,没有皇帝,信奉大祭司,大祭司所说的话就是圣旨。)——
新的男主角已经基本全部露了个面,大家可以期待更多的故事。
因为有留言,所以今天2更,完毕。谢谢大家的支持,谢谢。
117离开
“去去去,一个叫花子还敢站在这儿,你也不看看来这的都是些什么人!”小伙计狗眼看人低的冲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已经看不出性别的人喊叫着。
怡晴默默的看了那人一眼,转身,离开。
“砸死你,叫花子!”才刚走过街道进入小巷,居然有一群孩子嘴里叫嚣着,手上已经准备好了石块。匆匆闪避,仿佛最无助的群体:无力,倒地。
突然,一个孩子“啊”的大喊一声,吓得转身就跑。“快跑呀,那是个怪物!”孩子的叫嚣声引来了更多孩子的围观,当然大人是不会太在意孩子的言辞的。
有好奇者纷纷上前,但是当真正看到怡晴的容貌时也已经四散奔逃而去,仅剩下怡晴,躺在那忽然清净了的街道上,余下的仅是孩子们刚才远远的惊吓声。
世态炎凉,上辈子早已经(炫)经(书)历(网)过的错误,这辈子怎么可能还再犯。叫花子是没有人格的,自己早就懂得,不是么?而且,自己这张脸怕是真的不能再见人了,还记得自己曾经在阳光下缓缓解开面纱,即使做足了心理准备,可是当看到那张已经尽数毁去的容颜时依旧倒吸了一口冷气,暗叹一声,还好。还好自己是现代人,曾经看过鬼片;还好自己曾经遇到更惨的事情,血肉模糊,否则怎么有这样好的心理承受度呢?
“咕咕”五脏庙可不管你是皇帝或者叫花子,他只知道它饿了,它需要食物,需要水源,需要一切能让胃消化并且填饱它们的东西。
摸着咕咕叫的肚子,怡晴的嘴角扯出一抹轻笑,呵呵,这好像已经是肚子叫的第三天了。
离开皇宫,即使带走了金银首饰依旧要全部扔掉,防止有心人的追寻,比如月蝶,比如楚思。楚思么?也许这个说爱自己,又毁了自己的男人,该是自己一直以来最深爱的那个呀。
哥哥,多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多久了,是一百年还是两百年,自己多久已经不曾叫出这样的字眼?
哥哥,那是自己的禁忌,和母亲一般。但是母亲,自己好歹还可以在阳光下拜祭她的,因为那是自己的母亲;可是哥哥呢?那个禁忌之恋的哥哥呀!即使美国是个OPEN的不行的国家,可是也不能光明正大的告诉别人,我爱的人,是我的哥哥。
多少年了,自己到底是借着怎样的情怀一遍一遍温习着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一遍一遍在夜里默默的呼唤着你的名字?林浩枫,怎样帅气潇洒的名字?如你人一般。多么瞩目的吸引着无数的目光,又是多么瞩目的感受着一切的爱慕!
还记得你怀抱的温度,温暖适宜,一点也没有灼伤的温度。你说:因为我们是同样寂寞的人,所以你没办法冰冷我,正如我没办法灼伤你一样。所以我们都是一半明媚一半忧伤。所以我们一样,所以我们在一起。
那个时候是怎样的骄傲呀,她们的王子,心目中的偶像,却是属于自己的。独独属于自己!那只有少女才能真正体会的虚荣呀,记忆犹新!
“咕咕”肚子又在叫了,是的,自从逃离了那里,自己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同时也拒绝听一切有关他的消息,即使知道,这个天下恐怕不止一股力量在寻找自己。楚思,月蝶,还有那远在凤月的他们,不知道风是不是回去告诉了他们,要真是这样,他们该是怎样的担心呢?
凌一定要皱起他漂亮的双眉了,那个即使眉角也带着狡黠的男子;落落一定哭红了双眼,像只兔子一样可爱的让人怜惜不已;至于竹雅么,也许还是一如既往的云淡风轻吧,只不过那颗心怕是再也无法平稳跳动了。母亲大概要派她全部的暗卫出宫寻人了,自己那个便宜小爹一定也要跟着寝食难安了。
是否自己已经离家太久,该是回去的时候了呢?
日落,暮色。一道华丽灿烂的烟花划过天空,如一道流星般,瞬间点亮,又瞬间消失。
不一会儿,几个轿夫抬着一顶轿子从怡晴身边走过。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
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九曲长廊,弯弯绕绕,越过一个又一个精致小巧的凉亭,围绕着中心湖泊,层层叠叠间,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未等怡晴说话,来人已经直挺挺的跪在了地上,“主子。”
“呵呵,只不过半年未见,雷可是沉稳了很多呢。”(注:风雨雷电是怡晴身边四大暗卫)怡晴依旧慵懒,只是那遮着的面纱掩住了风姿;怡晴依旧高雅,只是那褴褛的衣衫褪尽了风情。这样的主子是雷从来没有见过的,前所未见的狼狈,但是雷身为魅影的主管,自然明白什么样的事情该问,什么样的事情只要听吩咐就好。
“雷还是这般无趣,好了,先弄点洗澡水,再弄件干净衣裳吧。对了,一定要准备点好吃的,你主子我都快成饿死鬼了。”怡晴吩咐着,雷早已经着人去办了。没有这份眼力价,怎么配当魅影的主管?
洗澡本该是怡晴最怡然自得的时候,可是当你真的再次从那干净无暇的水面中看到不堪一睹的面容时,凡是人都不会好受,尤其是曾经拥有过绝代风华的人。人人都在红尘中打滚,谁能渡化的了谁?谁又能真心超脱了谁,怡晴也是大好年华的女子,更是才貌绝等的佳人,却也统统都只是凡人一枚罢了。
是凡人就有凡人的心思,是凡人就该有凡人的烦恼。怡晴不得不承认,即使是她第二次这样认真的看到自己完全毁去的容颜,依旧要倒吸一口冷气,这样的容貌,这样的样子,这样残败的身体,想要不自卑似乎都不太可能了。
怡晴承认这是个女尊的社会,男子注重容貌,女子更应该注重事业。这样就好像落落,凌河雅儿都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而自己只需要是个有情有义又有担当的王爷就好。可是谁又能否认自己的容貌不是自己吸引这些男人的条件之一呢?如果自己矮小猥琐,想来他们连多瞄自己一眼都觉得受到了侮辱,毕竟人和人第一次见面,看到的就只是容貌而已。
几天后。
“心主呢?她在哪?”落落似乎早已经忘记了矜持,那风尘仆仆的模样,明显苍白了不少的脸,显然一路的快马加鞭累坏了这些弱质男儿。
“晴没事的,她那么本事。”凌似乎还有这些许的大将风度,用苍白无力的话语安抚着雪凝落那颗怎么样也没办法安静的心。
竹雅安静的并排走着,虽然一言不发,但是脚下那明显加快的步伐任谁也看得出“担心”二字。
风不知道藏身在哪里,但是怡情知道,现在的风一定就在附近某个隐藏的角落,说不定已然比他们更早的发现了自己,但是自己已经分辨不出来了:不得不说梅若的心是真狠的,她给自己下的毒,不仅让自己晕厥,更重要的是,它让自己失去了武功,形同化功散一般,无色无味,无知无觉,本来以为百毒不侵的身体却没想到遇到了第一百零一种毒药,所以,内力尽失,形同废人。
“心主,心主。”那么熟悉的背影在阔别了几个月之后是那么的弥足珍贵。
“晴,你~”一句话刚出口,凌的眼里已然聚集了泪花。
“晴儿~”悠远绵长的声线,轻灵的声音,原该是不染尘埃的洁净,此刻却是相思入骨的疼痛,听的怡情心不禁一颤,转过身去。
缓慢的转身,纱布掩面,“心主”,落落最脆弱,第一个扑了过来,以确定那不再是个幻影。可惜力道太大,面纱脱落。
“啊!”雪凝落大叫一声,待凌和竹雅看清也不禁倒退了数步。的确,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初见一个容貌尽毁的人,这样的反应不足为奇,更何况他们只是养在深闺的弱质男子呢?不能怪他们的,不能呀。
虽然这样不停的告诫自己,但是为什么心里还是那样的难受呢?难道他们的情谊值得怀疑么?难道他们的关心不真诚么?难道他们的怜爱不真实么?可是怡情不得不承认,笑看花开花落,淡看云卷云舒,毕竟自己还是做不到这个境界呀。
其实有些事情也许需要时间,也许该是结束了。
于是,当第二天众人醒来的时候,只看见桌上留下的四封书信——
今天一更。
118乞丐生涯(一)
叫花子其实也是一种职业,古代有丐帮,有洪七公,有打狗棒;现代有一大群靠着他人施舍而发家致富的人,白天叫花子,晚上大公子呢。
所以有时候怡情甚至觉得,讨讨饭,伸伸手,用自己已然跛了的腿博取着他人的同情,有时候未尝不是一种日子,未尝不是一种活法。虽然轻贱了些,但是好在自由,好在没约束,好在没心没肺,好在不用想那些现在想起来好像前尘一般的事情,比如凤月,比如南诏,比如那些个人儿,比如楚思。
“呵,酸秀才又在这感世伤怀呢!”一道不大不小的讽刺声从头顶上响起,怡情知道,是红裳,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乞丐,弟弟一般,人不大,心眼不小,刀子嘴豆腐心,若是没他,自己现在恐怕不死也半残了,哪能是跛了腿这么简单。
那日,怡情换了身朴质的衣服浑浑噩噩的走在闹市街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这个道理,怡情懂得。
踽踽独行,不知怎的就走到了泪湖的边上。泪湖是南诏的都城旁最大的一座湖泊,山光水秀,明媚动人,总也是游人多多的好去处。
不仅如此,来这里的少男少女也是不少,传情幽会者更不是少数,这也是因了泪湖的传说。相传多少年前根本就没有泪湖,这里只是一马平川,但是后来有一对相爱的男女因为受家庭反对而私奔至此,眼见追赶的人就要来了,突然这里出现了湖泊,二人跳了进去,但是当救上来时女子依然过去,男子还留有一口气在,后来传说着男子对着湖泊日日哭泣,终成泪湖。泪湖的传说虽然凄凉,但是还是有很多男女愿意为这所谓情爱迷惑,放手一搏,故而这里也成了著名的“情人湖”了。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所谓爱情不过如此,就好像围城,进来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其实(炫)经(书)历(网)过了,心灰意冷了,有时候真的觉得还不如没有。
怡情嘴角噙着淡淡的自嘲的哀伤的笑容看着那些眼含情谊的男女们互递消息,一诉衷肠,只觉得天下间这情爱二字果然是最难说清,也最是伤人。情殇情殇,二字是最贴切不过了。随即吟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不想就是这么一个随口,经付出了一条腿的代价。
小巷,一群人围堵。纨绔子弟带着那特有的痞子劲儿带着一群流氓混混围住了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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