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梦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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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梦纪事- 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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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左手搂住他的头颈,右手抽出长剑便向扑下来的东西猛刺,红眼睛的家伙中剑,嚎叫着飞走了,“这是什么?”筠亭抹了一把脖子满手腥臭的血渍,猛的抬头也看见那些恶鬼一样的东西,第一反应就是伸手把我护在身后。“别怕,有我呢!”他一边安慰着我一边扯着我蹲低了身子,打开那个放在石头上的小竹箱摸索出一个火折子来,在大石上重重一划,火光陡起,照亮了周围的黑暗。
  原来那些红眼獠牙的恶鬼是在洞里栖息的蝙蝠,被火光一照全都退远了些。刚才那只袭击我们的大家伙,被我刺中了肚皮,摔在地上竟然被同类给分而食之了。看到一眨眼就只剩一层皮的死蝙蝠,我心里一阵紧缩,不好!这不是普通的蝙蝠而是一群吸血鬼啊!起初的畏光感似乎渐渐被嗜血的欲望战胜,它们开始蠢蠢欲动,“握好剑,一会儿我把蝙蝠引开你就跑。”筠亭在我耳边悄悄的说。“不!我决不会丢下你一个人。”我紧紧抓住他的手不肯松。“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蝙蝠太多除非有群攻的技能,还得血厚防高,咱们根本没有胜算。你去找人来救我也是一样,不然谁也跑不出去。”“我就算跑出去了怕也躲不开雷电,还是你找人来救我吧!”虽然情愿和这男人同生共死,但我并不是意气用事。可话未落音,对手已经开始进攻,敌方数量太多,包围圈太密集还是多空间作战,在这狭窄的山腹中,不论是谁也不可能逃得掉,我持长剑扫荡,他用剑鞘击落,两人背靠背形成了一个防御圈,兵器舞得密不透风,一时间蝙蝠倒也无从下口。可是时间久了体力下降,和这群吸血鬼对峙了四十分钟左右我的手臂已经很酸了,突然筠亭的手腕被大蝙蝠巨大的翅膀扫过,火折子掉在地上熄灭了,蝙蝠又展开了新一波强攻。当我们都快精疲力尽的时候筠亭忽然使出大开大阖的招数来,这种打法体力消耗极大最是持久战的大忌,但我如何不明白他用意?他只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攻击好给我减轻点压力想让我逃跑罢了。
  此时的情景像极了当日在老白山天池的恶战,只不过如今的对手不是人而已,突然脑海中闪过师伯将十人一招全歼的神勇来,那应该就是筠亭所谓的群攻技能了吧?虽然当时我没亲眼见他杀敌,但是敌人尸首的惨状我却见过。后来虽然缠着师伯将招数教给了我,可是除了在盛京赫府夜里无事练过几次之外,再也没有机会熟习,但在此时此刻却无论如何要试试了。凭着筠亭的掩护我向洞外侧挪了几步,很快蝙蝠们就将我和他再分别包围起来,我闭上眼睛不再被四周乱舞的鬼影扰乱心神,恐惧感竟也减轻了,踏着奇隐派独有的星云步法,凭着蝙蝠飞行带来的微风感知它们的方位,迅速判断综合路径,用精准的出击保证体力的有效利用,确保达到一剑一只,一剑数只,甚至是群死群伤的效果。其实奇隐门派的武功并没有许多花哨,也不是多么高深,但是师父、师娘包括师伯教给我的每一招都是根据我自身的特点选择的,这就是奇隐派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了。他们知道我内力不行,起步又晚,走寻常路一定是不成的,教我的大都是最简单实用的招术,如果不能出其不意,就要有通过瞬间计算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比如精密的距离,暗器飞行的速度,手法不同导致方向的变化,有时甚至要考虑天气情况,比如风速。当然那时候没有准确的数据,只是用大约的时间来界定。其中只是风就分为八种,条风、庶风、清明风、景风、凉风、阊阖风、不周风、广莫风。当然我始终对这种朴素的哲学理论与简易物理学相结合的教材表示怀疑,而且因为太费心思所以轻易懒得用,但这没有妨碍我的师父们逼着我勤学苦练,不管怎么说至少命悬一线的此刻,我本能的倾尽所学,效果的确是显箸的。
  蝙蝠虽说也会协同作战、甚至是变换队型,却仍算是低等动物,没有那么强的集体意识,一旦受伤就会立即被同伴围歼,见状我也不再使出全力,只消出剑将它们刺出血来,其余的事就交给它们自己内部消化了,渐渐的扭转了劣势,筠亭的压力也得到减轻。其实筠亭的身手比我要好上百倍,清室的阿哥们从小就要学习搏术和兵器,都是名师指点的,就算行走江湖也是绰绰有余,只不过他今日吃亏在身无利器,剑鞘无锋除了击打毫无用处,蝙蝠皮糙肉厚只要不见血,打晕了一会儿又冲上来了,他一心想护我周全,全不顾自身安危,此时已是伤痕累累了。及至全歼吸血鬼蝙蝠已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苦战,当最后一只被筠亭一剑鞘拍扁了脑袋,两人都已精疲力竭,不顾肮脏相扶着瘫坐在遍地死蝙蝠的尸体堆里。喘了一会儿,两人才平静下来,看着对方脏污的惨样又不禁笑了起来,经过这生死一劫,我们的心牢牢绑在一起,再分不开了。
  此时洞外的雨也停了,天放睛了阳光也斜斜的照进洞来,我才看清原来山洞地面上有一条浅浅的小沟,沟里流动着从岩壁缝隙处滴下的泉水,刚才火折子就是落到了水沟里才一下子熄灭的。洞壁上刻着和外面风格相似的石雕,我们藏身的大石竟是一尊未完工的佛像,“我说为什么外面的摩崖石刻会在此戛然而止呢,原来是因为山洞被蝙蝠给占了。”“明明是第一次来围场,如此隐秘的洞穴你是怎么找到的?”筠亭也四下打量着周围。“昨天和你分别后偶然发现的。”“谢天谢地,当时你没一个人进来,不然怕是不易全身而退。”他有些后怕似的将我揽在臂弯。“哼,虽然没进来也差点没全身而退呢!”“嗯?难道还遭遇了其它的危险?”筠亭低下头来抵住我的额角轻问,我就将昨日郭贵人挑衅的始末一五一十的讲给他听。“这是我的疏忽,没有考虑周全,实在不该放你一个落单,害你涉险,当时心里一定怪我了吧?”“干嘛怪你?明明是我自己惹出的麻烦。”看他心痛的眼神我就感觉那一切根本不算什么了。“你不觉得我对你不够用心就好,我知道女孩子都希望和男朋友形影不离!这方面我好像从来没做得好过。”他叹了口气。“有这番心意我就很感动了,你的为难我也都了解。必竟这里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环境,你虽然是高高在上的阿哥,可要提防的明枪暗箭比我还要多,我可不要成为你的拖累。”“怎么会是拖累呢?是我根本离不开你啊!自从你出现,我对生活都开始有了期待,原来那种死气沉沉的日子想都不愿再想了。”“放心吧,来这里几年我什么风浪没见过?刚才那么凶险不也死里逃生了吗?现在还不是好好的坐在你面前?”不忍见他的落寞,我故意轻松着语气。“还真是凶险至极,我怎么也没想到会遇上那群恶鬼,多亏你关键时刻爆发了小宇宙!否则咱俩就交待在这了!”“都是我指的路不好,你看你浑身是伤。”我强抬着酸麻的手臂帮他拂去额际的血痕。“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俩干了什么**的事呢。”这家伙刚刚喘了口气就开始不正经。“你呀,这 么 快‘炫’‘书’‘网’就原形毕露了,刚认识那会儿还以为是什么谦谦君子呢!不过我宁愿**也不想再这样冒险了,只要大家平安无事,怎么样都行。”我轻轻叹了口气,无力的靠在他肩上。“你终于让我带坏了,呵呵,只可惜啊,可惜!”他痛心疾首的样子让我突然紧张了起来,挣扎着坐直身体,上下仔细的打量着他,生怕他是哪里受了重伤。见我心急的模样,他咧嘴一笑伸过手来捉住我的下巴,用轻佻的语气说“只可惜爷现在有心无力做不成大灰狼,白白放过了你啊!”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一掌拍在他的肩头“装得和小流氓似的,可把我吓死了。”“下手这么狠,你是要谋杀亲夫啊!哈哈,你是小**,我是小流氓,正是天生一对儿啊。就这意思吧?”他一皱眉呲着牙的模样在我看来也那么帅。
  “你猜我现在想干什么?”“别想了,不是心有余力不足吗!还是养养神吧!”我轻握着他的手。“不!我想唱歌。想了好 久:87book。com好 久:87book。com,这些年一直压抑着自已,可我现在想唱给你听!”“是啊!难为你了,我记得Steven最喜 欢'炫。书。网'的就是唱歌了。这没别人,你想唱就唱吧!”变成了五阿哥的他声线虽然不如Steven那样优美,好在用高超的用气技巧弥补了那一点不足,当筠亭放声歌唱时投入的表情已经和Steven合二为一,虽然满身血污仍是散发出巨星光彩,山洞的环绕音效,那直逼心扉的词曲,将我震撼的眼泪喷涌而出。之前我以为他会唱一首自己的老歌,没想到他唱的是我从未听过的伤感情歌。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只要你勇敢跟我来。爱不用刻意安排,凭感觉去亲吻相拥就会很愉快,享受现在,别一开怀就怕受伤害,许多奇迹我们相信才会存在。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死了都要爱!不哭到微笑不痛快,宇宙毁灭心还在!穷途末路都要爱!不极度浪漫不痛快,发会雪白土会掩埋,思念不腐坏!到绝路都要爱!不天荒地老不痛快,不怕热爱变火海!爱到沸腾才精彩!”
  看着我婆娑的泪眼,筠亭竟然无限感慨的说“怎么女人都对这首歌反应这么大呢?”我抹了把眼泪郁闷的问“什么啊!原来不是有感而唱的心声啊?你是不是总这样骗小女生?”“呵呵,那到没有,只是以前唱过那么多回,直到今天才第一次触及到这首歌的灵魂。”“这是你后来的作品吗?太感动人了!出了单曲还是专辑?是主打歌吧?传唱度一定很高!”“是很流行,不过不是我的歌,既然你没听过,大概总是后来才有的吧!具体时间我也记不清了,只是我后来的经纪人对这首歌情有独钟,虽然我常常搞砸了合约把她气到吐血,不过每次她还是会压着火气去给我善后,处理完倒也不像范姐之前那样怒骂,只是总要我给她唱这首歌作为精神补偿。呵呵,那几年我真是有些过份,犯浑的次数太多,也不知道唱过多少遍,以至于到这里十几年自己的歌词都忘得差不多了,这首歌却始终记得。”“可能这首歌对她而言有深刻的回忆吧?”我回想起自我穿越之前Steven就已经负面新闻不断,当他的经纪人的确应该是件辛苦的事。“我也是这种感觉,每次我唱的时候她眼圈都红,那么坚强的一个女人,也不知道是让我气的还是想起了往事。”“没有真正经历过刻骨铭心该不会如此感慨吧?她一定也是个有故事的人,筠亭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死了都要爱》!”
  我们本也没受什么重伤,休息了一会体力就恢复不少,只是满脸血污的样子骇人不能冒然出去,否则定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猜测误会,以我们的身份形像是一定要注意的。掬了捧小沟里的水,手感温温润润的,凑近一嗅还有淡淡的硫磺气味,只是极缓的水流浸了不少蝙蝠的残肢,颜色已染成淡红。筠亭说什么也不肯用这沟里的水简单清理一下,一定要拉着我跟着水流去找可能存在某处的池塘或暗河。“这么小的水流从石缝都能漏出去,未必能汇集成池,我看这山洞深不可测,谁知道里面还会有什么凶猛的生物啊!咱俩别冒险了,将就洗一下先回去再说。”我并不赞同他的想法。“洞里既然住了这么多凶恶的吸血蝙蝠,我想也不会再有什么活物了,何况进来时还要攀那么高的岩壁,大型的肉食动物更不可能上得来。你没感觉到刚才洞中的血腥味已经淡了很多吗?山洞里有微风,空气是流通的,那边一定会有出口的,咱们不如来个秘境追踪。”此时的筠亭又执拗的像个小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不忍拒绝他的要求,竟然没有原则的妥协了,被他牵着手向洞内摸索时,在心里面笑自己一旦陷入爱情就又变成无条件的盲从了。从前和志邦是这样,对李璧君是这样,现在面对筠亭又变回这样,骨子里的小女人作风再次抬头,什么独立性、什么原则性全部被抛到脑后,潜意识中只有一句,“跟着这个男人,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也无所谓!”无比强大的理智已被炽热的情感融化,百炼钢也化为绕指柔了。
  




第三十四章 野餐

  宫里的东西就是比民间的高级,沾过水的火折子竟然还能点燃,这现像不符合物理学原理,我奇 怪{炫;书;网的提出疑问。“这东西是特制的,浸过油,内芯根本就没湿当然点得着,不过成本也比外面那些地摊货高多了,是我从火器营那边弄来的。”筠亭笑着给我答疑解惑。“这可真是居家旅行必备的好东西,回想起来兆惠军队里的炮手应该用的也是这种,那年霍占集寒冬腊月放水灌营也没失了火种,还真多亏了它呢!”“看来你还真吃过不少苦。”筠亭握紧了我的手。“那天你说兆惠不识汉字是真的吗?”我突然想到往事仍觉难以置信。“那还有假?怎么了?”“他不识字为什么还总随身带着本《三国》呢?当年被水冲走了他一副惋惜的样子可不像装出来的。”“傻丫头,他手下又不是没有识汉字的人?据说兆惠之所以能够用兵如神,全得自此书。他虽不识字,却是一等一的聪明人,朝中不乏熟读兵书的武官,若讲灵活运用谁也比不上他。”“难道他夜里去找齐典仪是为了听他念书?不对,如果这样那些伤痕又是怎么来的?”我喃喃自语。“兆惠有梦中打人的毛病,应该算是梦游的一种吧?就像三国里的曹操一样,不过他可是真的。”“这样隐秘的事你怎么会知道的?”我一下停住脚步反手扯着筠亭的袖子追问着。“呵呵,此事我也是听宫里的老太监说的,兆惠最初入值军机处的时候才二十几岁也只不过是个笔帖式,晚上也要轮值的,有一次在朝房里睡着了,还打伤了送茶的小太监,可是醒来以后兆惠拒不承认,被敬事房的管事一状告到皇上那里。当时的皇上是雍正爷,最是严刑酷法,可兆惠就是抵死不认,口口声声喊冤,后来还是他的夫人托人找到当时还是宝亲王的皇阿玛,挽起衣袖露出遍布青紫夹有血痕的手臂哭诉,才知道兆惠一向有这病症而不自知。皇阿玛很同情他,如实禀告了雍正爷,当时太医院里有名的圣手简太医奉命给牢里的兆惠诊脉之后,也证实了他的病症,雍正爷这才下令放了他出来。皇阿玛认为他虽有小疾,但是颇有骨气,不屈不挠的精神十分可嘉,就一直很重用他,先是提拔他为内阁中书,到皇阿玛登上皇位以后他已官至刑部右侍郎了,之后又是副都统和护军统领的高位。他很感激皇阿玛的知遇之恩,对皇阿玛一向死心塌地,所以皇阿玛才放心交给他军权,让他自行指挥调遣。不过兆惠视当年入狱之事为奇耻大辱,自己绝口不提,年长日久知道的人也越来越少了。”“原来还有这样的事?既然查出了病症为什么不彻底治好呢?不是说简太医是圣手吗?”“当时他只是小小的笔帖式,动用到太医诊脉也不过是为了结这桩公案罢了。只要证明了他的清白,然后再派个不用值夜的差就是天大的恩典了,谁会在乎其它呢?何况兆惠这个人除了对皇上忠心之外,刚愎自用、讳疾忌医,压根儿也不觉得自己有病,更别谈什么治疗了。”“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有点像,难道是所有人都误会齐家兴了?有机会总要替翠影好好问问他。”“我还奇 怪{炫;书;网你为什么会对兆惠的事这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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