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宛梨扑进老夫人怀里紧紧抱着她,老人清瘦的骨骼令人心伤,“奶奶,我以后一定还会来看您……”这些日子以来,她早已把奶奶看成了亲人,不管她是不是宋家的媳妇,这份感情是不会变的。
“好,好孩子……”老夫人反复抚摸着她的头发,一滴泪悄悄的落下来,转瞬没了痕迹。
秋风萧瑟,卷起几片枯黄的落叶,温宛梨提着简单的行囊,走向门口,远远的就看见有一个人站在那里,是陆明旸。
陆明旸一身青衣,抱着肉包,站在院子里,身后是空旷辽远的天,他英姿挺拔,面带微笑,仿佛一棵翠绿的松倒映在碧波湖水里,温宛梨看着他,恍惚又闻到了那久违的梨花香。
“宛梨。”他轻轻的叫她,低沉婉转柔情万千。
“喵。”黄澄澄的斑点猫看着她,也呼唤般叫起来。
温宛梨凝视着这一人一猫,心里千回百折,终于微微一笑,清亮的眼明澈如流水,“我们回家吧。”
“梨儿?你怎么回来了?”温静怀和李晴秀惊讶的看着面前两人,“还有陆公子……这、这是怎么回事?”
温宛梨把行囊和肉包留在院子里,和陆明旸站在温家大堂。
“叔叔,婶婶,”温宛梨面对着他们,忽然跪了下去,“梨儿有事对你们说。”
两夫妻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温静怀急忙伸手去扶,“有话好好说,快起来!”到底是什么事,这么严重?
温宛梨却摇摇头,执意跪着,“叔叔,我离开宋家了。”经过两场艰难的告别,她的语气已趋于平静,是一种思量过后的沉淀。
温静怀和李晴秀听着她把来龙去脉道来,双眼愈瞪愈大,万万料不到才短短一段日子事情就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梨儿才嫁过去多久?而现在却决定要离开仰秋了?
“梨儿,当初可是你答应嫁给仰秋的,现在怎么又反悔了?”温静怀皱着眉头,苦笑着看着这个宝贝侄女,梨儿一向懂事,怎么会忽然做出这样的决定?
李晴秀更是不敢苟同,瞥了陆明旸一眼,眼里有埋怨之色,“仰秋有什么不好,你要离开他?”陆明旸虽然也不错,但身无长物居无定所,而宋仰秋毕竟有家有财,女人一生需要的也不过是安定而已。
“不是宛梨的错,是我。”陆明旸上前两步,在所有人的愕然注视下屈膝跪下,膝盖磕地的闷响让温宛梨眼眸一缩,心里瞬间刺痛。
陆明旸抬头直视着温静怀夫妻,目光坦然真挚,第一次不含丝毫的虚伪,“请把宛梨交给我,我发誓会好好待宛梨,不让她受任何伤害。”他慢慢举起一手,声音并不激烈却用尽了一生的承诺,“如违此誓,就叫我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明旸!”他发下如此毒誓,温宛梨脸色一白。
“别怕,我不会这么容易死的,”他微微一笑,深邃的眸里盈满了她的影子,“还是说你不相信我?”因为被他那样严重的欺骗过,所以不敢再相信?
“不,我信你。”温宛梨缓缓摇头,眼眸纯然仿佛又回到初见时那一个明净少女。
她相信陆明旸当初骗她是身不由己、情非得已,所以她选择再一次相信他,如果以后再遭他欺骗,那也只能怪她自己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这是一场豪赌,赌上对他的情,以及一辈子的人生——而她现在,并不后悔下了注。
陆明旸被她那样的眼神看着,只觉内心所有坚硬的角落都化成了春水,即使武功盖世天下第一也绝抵不过她一句“相信”:要有多少的深情,才能让一个人义无反顾的再次相信一个欺骗过自己的人?
“谢谢……”陆明旸很少如此心绪激动,甚至让他当众把温宛梨拥进了怀里,如果以后他再骗她,无须她开口,他就应该拔剑自刎。
温宛梨靠在他怀里,可以听到他剧烈的心跳,闭上眼微微笑了。
两个人静静的靠在一起,仿佛经历了漫长的爱恨挣扎,终于能够相依相偎,令人看了也不禁顿生酸楚和感伤。
温静怀和李晴秀呆呆的看着这一幕,忽然发现自己像一个局外人,根本无法插足到他们之间。
“爹、娘,上次是陆公子救了我。”沉默中,温碧柳忽然出现,淡淡的说出一句。
什么?!温静怀和李晴秀猛的睁大眼,盯着女儿,“不是林公子把你救回来的吗?”女儿先前被恶人挟持,后来侥幸脱险,是林易程把她送回来的。
温碧柳漠然的眼里闪过一丝异光,低下头,“林公子他不会武功,怎么能救得了我?”虽然的确是他把她背回来的。
这件事她本来也不知道,是林易程那个呆子主动跟她说的,他必定觉得既然是陆明旸救了她,他就不该冒名居功——果然是迂腐书生,连撒谎都觉得对不起别人。
温静怀和李晴秀面面相觑,拆散梨儿姻缘的人忽然成了女儿的救命恩人,这怎是一个乱字了得?
“梨儿,你真的决定跟他在一起,不后悔?”温静怀看着温宛梨,最后一次问。
温宛梨仰头看着他,被泪水洗过的眼眸分外明澈,荡着清清楚楚的执着和坚定,“决定了,不后悔。”不管陆明旸还怀着怎么样的秘密和过往,她都要信任他,因为她相信这个男人的本心,以及他对自己的情意。
“算了,随你们去吧,”温静怀摇头叹息,挥了挥手,“只希望你永远不要后悔。”现在他都不知当初让陆明旸留下来是对是错,似乎从陆明旸来了之后,所有的事情都偏离了方向。
只是梨儿喜欢他,自己有什么办法?虽然之前就已经看出端倪了,也不禁为今天的事感到惊讶,没想到梨儿对陆明旸的感情已经这么深,还因此离开宋家决定要与陆明旸在一起。
罢了,既然宋老夫人和仰秋都同意了,他也没什么可说的了,虽然这么一来,闲言闲语必定免不了,以后也说不定有怎样的风雨,希望不要再出什么乱子才好。
拜别了温静怀,温宛梨和陆明旸一人抱起肉包,一人提起包袱,出了院子,并肩而行,宽软的袖子下是两只紧紧相握的手。
站在朱红大门前,十指相连,看进彼此含笑的眼里——终于回来了,他们的家。
…………
作者有话要说:'霸气书库:www。87book。com'
修改了一点点,感觉这样会更好一点
下面会转入甜蜜期,至于有没有虐,就是那个甜中有虐虐中有甜
先苦后甜先甜后苦+_+(请WS某个抽风滴银)
甜蜜生活
温宛梨离开宋家的事很快就被传的沸沸扬扬,谁都不明白为何这对青梅竹马成亲不到两个月就散了,宋仰秋对此也只是说“梨儿值得更好的男人”,没人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直到看到陆明旸和温宛梨在一起。
众人纷纷发出一声了悟,原来如此,小梨儿果然对陆小哥上了心,这样看来那次陆明旸离开,温宛梨就大病一场的事很有蹊跷。
既然温宛梨喜欢陆明旸,又怎么会嫁给宋仰秋?难道是因为陆明旸忽然离开,所以温宛梨是因爱生恨或者心灰意冷而做了这个决定?
……
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窃窃私语,流言蜚语不绝于耳,看着温宛梨等三人的目光也饱含异色,好奇猜测试探、也不乏讥讽失望冷漠……
青木镇即使民风淳朴,也不反对女子再嫁,但不代表会对此类事情乐见其成,如果不是因为天性纯良,这三人平素人缘又好,说不定会当面说出什么恶毒的话。
但绕是如此,要让人衷心祝福他们,也是强人所难了。
直到陆明旸救了温碧柳还因此而负伤的消息传出,众人的眼光才又发生了重大变化:看来陆小哥对小梨儿的感情也并不比仰秋的少啊!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做了好事也不宣扬不居功,真是一个好伙子!
不管这里面有多少误会多少不为人知的曲折,总之陆明旸在众人心中的地位又默默的提高了,走到大街上也不必再担心会被众多的口水淹死,偶尔还能接收到赞赏的眼神。
陆明旸是什么人,一见事情有转机,岂会放过这大好机会?于是脑子动的勤,哪家有事需要帮忙就马上出动,一边拿着锤子敲敲打打,一边讲述他和宛梨凄凄惨惨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精湛的演技加上哀戚的表情,让人也不禁要潸然泪下。
很快的,陆明旸就收复了众多女人心,特别是那些情窦初开对爱情怀着美好幻想的少女,以及那些母爱泛滥的大妈大婶,全都倒戈转向,逢人就夸陆明旸长相出众武功高强兼之多才多艺乐于助人,简直就是戏里头的如意郎君,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啊!
女人永远是流言的掌控者,一旦女人转了口风,男人也只能摸摸鼻子默默跟着转——他们可不想回家跪算盘或睡冷板床,所以即使心里腹诽陆明旸夺□子不是君子所为,也不得不做出笑脸,赞扬陆明旸英雄救美实在令我等钦佩不已。
陆明旸从不自诩为君子,所以并不为此而对宋仰秋感到愧疚,事实上他能夺走温宛梨,是因为温宛梨不爱宋仰秋,而不是因为其他。
如果温宛梨对自己不抱有同样的感情,那他不会去抢,抢到手也没用,但现在他很满足,因为温宛梨爱着他,并且属于他。
“你在笑什么呢?”温宛梨包着包子,不经意看到他的笑,奇怪的道。
肉包懒洋洋的趴在门槛上,晒着暖烘烘的阳光,打了个哈欠,鄙视的瞥了陆明旸一眼:那用问吗?这男人肯定又在想什么猥琐的事。
肉包虽然是只猫,但和陆明旸有一种很诡异的相通之处,比如他们都爱睡懒觉都很贪吃都很喜欢扮无辜,也比如肉包有时候简直就是陆明旸肚子里的蛔虫,温宛梨不明白的事,它全都明白。
“我在笑——”陆明旸悠悠的拉长了尾音,意味深长的看着温宛梨,直盯得她脸泛红晕才好整以暇的接下去,“笑我陆明旸好福气娶了一个心灵手巧的好‘媳妇’。”他特别加重了“媳妇”二字,硬生生逗的温宛梨连耳朵也红成桃花。
“谁、谁是你媳妇?”温宛梨结结巴巴的反驳,瞪了他一眼,不似生气反倒像娇嗔,让陆明旸很是受用。
陆明旸摊开一张包子皮,很豪迈的添了两匙的肉馅,然后很努力的把鼓鼓的包子皮捏起来,一边挑眉向温宛梨斜斜的飞去一眼,“当然是你,我的好宛梨。”
温宛梨的脸瞬间红的媲美院子里的木芙蓉,白皙脸颊上渐次加深的红晕就像那层层醉红的花瓣,“我、我又没有答应……嫁给你。”
陆明旸闻言,马上促狭的眨眨眼,“原来你是怪我手脚太慢了,没问题,我待会就去准备,明天就拜堂成亲。”
肉包眼皮子一撩,翻了个白眼,就知道这男人心里都是些龌鹾的念头。
这个无赖,温宛梨敢怒不敢言,低低地哼了一声,继续包她的包子,一低头却看见他手里那个异常“圆润丰满”的包子,一时哭笑不得,“你怎么加了那么多馅?”这样子要怎么收口?
说到这个,陆明旸就郁闷不已,“馅多比较好吃。”
温宛梨无奈的摇摇头,走过来接手他的烂摊子,“那适当加多一点就够了,不然收不了口,而且放进锅里蒸的时候容易崩开……”
听着温宛梨像教训小孩一样唠唠叨叨,陆明旸愤愤不平的摸了摸脸,颇觉没面子,想他陆明旸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为何偏偏就栽在这上头呢?
温宛梨见状马上开口阻止,“哎,你别擦——”
“怎么了?”陆明旸不明所以。
温宛梨叹气,“你手上都是面粉。”这么一擦,连脸上也遭遇了。
“在哪里?”陆明旸反射性的又伸手去摸脸。
“你别动!”再让他擦下去就变花脸猫了,“我帮你。”她在一旁的木盆子里洗干净手,示意他把头低下来。
陆明旸顺从的低下头,然后感到温宛梨微凉的手指落到自己脸上,还带着犹湿的水汽,像清晨一瓣沾了露水的花,轻轻的落下来,泛起一点被挑动而起的痒。
“宛梨……”他低低开口,温宛梨游移的手指刚好在他的嘴边,他薄唇一动,忽然含住了那纤细的食指。
“呀!”温宛梨惊呼,脸色通红,只觉手指陷入了火热潮湿的包围,本能的想抽手,陆明旸却不肯放,温宛梨渐渐像醉了酒,脸上氤氲出胭脂的色泽,白玉般的耳朵,也红艳艳的仿佛要滴出血来。
陆明旸并没有做出什么惊骇的举动,他只是仔仔细细的把温宛梨手指上的粉末舔干净,灼热柔软的舌头缠绕着逐渐发热的指尖,略微粗糙的舌面慢慢滑过敏感的皮肤,引起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栗。
温宛梨头脑昏眩,眼前仿佛笼罩着粉红的薄雾,唯有陆明旸近在咫尺的眼眸分外清晰,漆黑明亮像倒映在水里的月光,泛着细碎的粼粼波光,一闪一闪,晃动人心。
“好了,舔干净了。”头昏目眩中,陆明旸响亮的声音忽然传进耳里,温宛梨一愣,迷雾拨开,看见了陆明旸笑的分外无辜又分外恶劣的脸,“宛梨,你的脸好红,你在想什么?”
这个、这个无赖!温宛梨整个人陡然间像只烫熟的虾子,恼羞不已,恨恨的咬住嘴唇,转过身去生火,决定今天要把所有好吃的都让给肉包,可恶的男人!
陆明旸眯眼看着温宛梨红了一截的脖子,在心里得意大笑:她还是跟从前一样,那么好骗,不过以后有他护着她,就不会再给别人给欺负了去,因为这是他的女人。
嗯,是的,他的女人他的宛梨。陆明旸心满意足的勾起唇角。
俗话说乐极生悲,陆明旸的报应很快就来了——温宛梨葵水来了,肚子不舒服,于是操持家务的重任就落到了陆明旸身上。
陆明旸先是手忙脚乱的在厨房捣弄了半个时辰,给温宛梨送上一碗热腾腾的红糖水;然后给肉包喂食,这小子恃宠而骄,一定要好鱼好肉的伺候着,不然就给他甩脸色。
接着就打扫屋子,给院子里的芙蓉花浇水,陆明旸一边拎着小水壶,一边暗叹自己沦落了,由江湖一流杀手变成打杂小家丁。
扫地浇花、劈柴挑水这些都是小事一桩,最让陆明旸为难的是洗衣服——男子汉大丈夫能伸能屈,为女人洗衣服没什么大不了,以堂堂陆公子的三尺厚脸皮当然也不会为此而感到尴尬害羞,他为难的是他从来没洗过女人的衣服。
所以当他对着几件轻薄柔软的仿佛一碰就碎的罗裙绸衫,只觉头大如牛目光呆滞,不知从何下手。
陆明旸愣了半晌,终于一咬牙,把手探进洗衣盆里,他就不信这个邪!
所以说人有时候要学会低头,不要轻易尝试没有做过的事情,但陆明旸字典里没有“认输”这两个字,所以他很勇敢的尝试了,然后很壮烈的失败了。
“撕拉”,很干脆的一声,一条罗裙在陆公子的魔掌摧残下变成了破布。
陆明旸立马傻眼,他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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