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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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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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套翻新的别墅是专门用来接待特级贵宾的,完全按居家要求设计,连厨房用具都齐全,全用最好的材料,砸了很多钱。

当时比了无数的设计稿,沈安若记得这两套方案都是她极欣赏的,并且恰好出自同一位设计师,于是力排众议,结果是她赢。

据说那设计师性格与业务素质都好,于是工程人员们也做得卖力。她很早就想去拜会,顺便证实她的推测,结果还是拖到今天。

装修现场总是混乱,饶是极好的材料气味也不好闻。他们每一处都看一遍,这一回的确做得很好,设计师定期在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就据理力争要求重做。人长得美就有这等好处,工人们总会特别顺从。这是林虎聪说的。

在第二套别墅二楼的和室里,她终于见到她想见的人,果然如她所料,设计师真的是秦紫嫣。

两人在茶坊里坐下,沈安若请客,但动手泡茶的却是秦紫嫣,动作优雅,即使穿得像名装修工人都掩不住好气质。

“你没想到是我吧,设计稿上只有英文名字。”秦紫嫣与以前没太大变化。

“我猜或许是你,你的设计风格很特别,我想我曾经见过你的作品。”沈安若温和地说。遇上故人总是件好事。

“是吗,我从未用自己的名字发表过作品……”秦紫嫣微微惊讶,突然有所了悟,止住了上一个话题,“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我只知道你离开正洋了。”秦紫嫣看起来仍然柔柔弱弱的,怪不得那群粗老爷们从不好意思为难她。

“我在这里一年多了。你还好吗?”

“一直那样子,一个人。”

“你有没有跟你长得很像一个人的妹妹?”

“没有,我是独女。也没有堂妹和表妹。”

后来她们告别,秦紫嫣欲言又止,沈安若本来已经转身,然后又回身,望着她。

“对不起。有些事情……我并不知道……但事实不是像你想的那样……”秦紫嫣慢慢地说,每想一句都像在努力地思索。

“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相处出了问题,从来都与你无关,你想多了。”

“其实,他……”她静静地望向沈安若渐渐变得清冷的眼神,最终话未说出口。

晚上七点沈安若才离开,刚打开车门,只见相邻车位里已坐进车子的林虎聪摇下了车窗。

“这么晚才走?还没吃饭吧?一起?”

沈安若把大捧的郁金香扔进副驾位,又自己坐进去:“没兴趣。”

结果林虎聪已经来到车外,轻敲车窗。沈安若只好将车窗摇下。

“大姐,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请我吃顿饭吧。我最近穷得揭不开锅了。忘记今天是二月十四日吧。”

沈安若噗地笑出来,心情变好了不少。

两人开车半个小时去了四川酒店,迷踪鱼,麻辣小龙虾,还有酸辣汤,吃得舌头僵硬头皮发麻。

“每次吃过后第二天都闹肠胃病,最严重的一次半夜去打吊针,但还是忍不住想吃。”沈安若使劲低着头,半挡着唇,暗自吐舌头。实在太辣太麻,她太久没吃过川菜,吃得眼泪都要流下来。

“我可以赠送胃药,并且不介意你明天向我三倍索赔。明天你若胃痛,我就欠你三次饭局如何?”

“你想得美。”

最后还是林虎聪付的款。他伸着食指在沈安若眼前摇啊摇,很严肃地说:“沈女士,有一点你千万要记住,跟男人抢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抢付餐费。这是原则问题,绝对是原则问题。”

沈安若不屑,但终究屈从。

其实她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她的胃开始隐隐作痛,而且,她回想起,刚才那家店,是她跟程少臣第一次吃饭的地方,似乎也曾为付款问题讨论过。

刚才到底是谁先说要吃川菜的?又是谁选了那个地方?她?还是林虎聪?真奇怪,才两个小时而已,竟然记不起来了。难道她已经有了健忘痴呆的迹象?

晚上沈安若又看碟,半世纪前的老电影,《绅士爱金发女郎》,梦露穿着闪亮的高衩红色礼服,妖娆地唱“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

沈安若非常喜欢梦露,并不怕被人说肤浅。那样的性感妖娆肆意张扬,却又纯真如孩童,安静如处子,迷惘如小猫,明明看似胸大无脑,但眼神里偶尔闪过慧黠,真正的谜样女人,绝色尤物。还有,她的人生明明那样悲凉,留给世人的却只有笑容。

碟片结束,屏幕变黑,喧闹转为沉寂,只余屏保图案在那里飘飘荡荡。沈安若突然觉得心头有几分空虚。

“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这话好像以前也总有人跟她说。

她忍不住翻出丢在柜子暗格里的那个小盒子,往床上一倒,十几枚亮闪闪的戒指就全部滚到床上去了。

沈安若其实一直与时尚绝缘,置装不太多,上班又只能穿制服,正好适合她,所以连首饰都不戴,只除了戒指。

离婚后她就染上收藏戒指的癖好,铂的金的镶钻镶各色宝石的,配着鞋子的颜色款式轮换着戴。

她以前并不戴戒指,直到离婚后才养成这样的怪习惯,好像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可以给她一层无形的保护。

她总是换戒指,连林虎聪都发现了,称她这是被弃综合征。他知她离过婚,这个事实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妹妹,你不可以对人生这样悲观,你的未来还有我这样的青年才俊有待你来考察探索……”林虎聪有一次喝了点酒,朝她这样嚷嚷。沈安若带着几分恼意地瞪他一眼,赝品令狐大侠方知自己口误,摸摸鼻子灰溜溜离去,隔日送上大盒的糖果作为赔罪。

不过那样一堆戒指,都比不过她当年收到的那枚求婚钻戒价格的零头。

程少臣送的那枚钻戒,主钻至少有两克拉,又辅了无数小钻与碎钻,虽然典雅精致,但怎么看都超级夸张。安若疑心他是故意恶搞,一看到那枚戒指都犯堵,后来忍不住问:“你存心让人家知道我是暴发户吗?”程少臣无辜地笑:“我以为钻石的大小可以代表诚意的多少。”后来又一直教育她,“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可靠,永远不会骗你。”所以他每每送她华而不实的钻石首饰,但每次都被她嗤之以鼻。

为什么会又想起这个人来,这个人今天在她脑中出现的频率未免高了些,真见了鬼了。

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那日,两人本来十分的平静友好,办妥后,一起到常去的餐厅吃午餐。

那店幽静雅致,桌上水晶瓶里插一枝香槟玫瑰,像极情人约会,旁人哪晓得这本是分手宴。

沈安若最喜这里的水果匹萨,此刻觉得心思澄明一片,兀自吃得痛快。程少臣在对面不急不缓地说话,仿佛向秘书交代:“我下月去德国,会在那边很久。若有什么事情未处理完结,可以联系谈芬,有麻烦的话去找大哥。”

安若吃下最后一口匹萨,将汤喝到见底,直视程少臣:“劳你费心,之前我一个人的日子也过得极好。我有事,先走一步。对了,这个还给你,你的律师在协议里忘记这个。”安若将那枚分量不轻价值不菲的戒指放到他面前。

程少臣不做声,面无表情,目光瞬间冷下来。

沈安若只作未察觉,细细地用纸巾拭着嘴角和手指,知道自己此刻动作必定优雅而从容:“请收回吧,不要浪费。日后也许有用。”

程少臣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透着丝丝凉意:“沈安若,我们可不可以好聚好散,之前你说过的。”

“我自然记得,请你把它收回,谢谢。”沈安若想,幸好吃得极饱,所以此刻觉得温暖又有力量,连底气都很足,完全可以抵抗对面阵阵袭来的寒意。

不过那枚戒指最后还是留在了沈安若这里。因为那日程少臣转身便走,连头都没回。不过倒是没有忘记付账,在前台扔下几张大钞,令收款小姐傻了眼,因为那天他们吃得本不多,而他付了几倍的餐费。

其实还是她失了气质。他在离婚协议中对她十分慷慨,而她也接受了,并没故作姿态。偏要在分手的最后一刻,非要找个碴存心招惹他,都怪她自己太矫情。

到底还是没有好聚好散,有时候沈安若忍不住有小小的遗憾。

分手后仍是朋友,这终究只是理想主义者们关于世界大同的梦想之一。

从那以后就没有再见到程少臣,直到昨天。

安若将那枚钻戒挑在指尖上轻轻打着圈,只见它在灯光下迷离闪烁光彩夺目,一个闪神便滚落到地上。她跪在地上寻了许久,终于看见它静静躺在床底下,散发着微弱星光。

床底很低,因为有一层很窄的抽屉,她要抽出最下面一层,才能拾出那枚戒指。折腾一番,冒了一身汗出来。

那抽屉里放着很多的影集,连婚纱照都在里面。沈安若连自己都没有搞清动机时,便已经搬出它们,粗略地翻着看。大多数的画面里只有她自己或者只有风景,程少臣并不喜欢拍照,所以除了婚纱照及婚礼当天,两人的合照极少。而沈安若并不喜欢看照片,每次整理好了,就扔到这里。程少臣以前就说过她,明明家里那么多地方,偏偏要放这儿,竟也不怕相片发霉。

很多的照片。婚纱照,程少臣真的不爱照相,大多数都不笑,偶尔笑,很僵硬。婚宴照,他们俩被来宾恶整,苦不堪言,还要装风度,那时真是患难与共。还有在丽江时,玉龙雪山之巅,头顶烟云轻绕,那天很冷,沈安若把自己裹成一只棕子,程少臣搂着她,这一张里他难得地笑了。

然后安若便看见这一张照片,依稀记得是蜜月旅行时程少臣的荷兰友人抢拍的。晴空万里,一碧如洗,远处有白色的风车,两人在田垄间打打闹闹滚作一团,郁金香花田一望无际,红的黄的紫的……像一副艳丽无双的巨大彩色格子绒毯。他们的身旁,恰是一大片乳白色的郁金香花田,满目晶莹,灿烂怒放。

第二十二章狭路相逢

所谓的天意弄人,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时,却一生都在与他擦肩而过,近在咫尺都无缘相见;可如果你有心想避开一个人,却时时地与他狭路相逢,躲闪不及。

——沈安若的Blog

白郁金香的事情已经过去几天,送花人并没有出现。

沈安若没有特别的介意,反正她总会莫名其妙地收到奇怪的花,多一次也不算多。

她将已经有些枯掉的花砸进垃圾桶,觉得那一只很贵的水晶花瓶那样空着并不好看,决定到花店去再买一束。

小区门口是繁华街道,有规模甚大的鲜花店,却并没有白色的郁金香。店主说:“好奇怪的花,谁会买那个。”后来她买了一大捧白色的玫瑰,重新插进瓶子里,每天丢进去一颗阿斯匹林泡腾片。《玻璃之城》里说,这样可以令鲜花更持久。她没法证实,只是觉得,惯性的行为与思维,真是莫名其妙。

她并不爱花,那东西太不长久,最美的时刻一过,便要衰落。不过她常常收到花,各种花,送花人有男有女。有回一名女客人去法国旅游时寄了一大束薰衣草给她,那富老太太没有子女,在饭店住了一个月,常常说着话想去捏她的脸,要收她做干女儿。又一回,郑姓的大哥派他的弟兄去山上折了大枝初开的梨花送给她庆生,说此花甚像他心目中的她,直吓得她一身冷汗。

还好也时常有人找找她的麻烦,真是要感谢他们,不然沈安若都要以为自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以及车见爆胎。

但程少臣的名字却渐渐地在她耳边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明明已经沉寂了那么久。

“沈助理,会议厅要重新布置,请您确认签字。”

“不是明年春天才打算翻新?”

“安凯的开业典礼要在那边举行,他们愿意承担费用,除了要做第一个使用者,并且没有特别的要求,可以按我们的需求布置。多么慷慨的公司。”

主要是软装。沈安若去看设计样图:“这配色方案可以再调整一下吗?”

“我们征求过安凯的意见,他们没有异议。”

“他们上层不会喜欢这方案的。”

“安凯员工说,程董在小事上给工作人员极大的自由度,很少提意见。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

“直觉。”她明明没提程少臣的名字不是吗?怎么又有人扯上他。其实那套配色方案她也不满意,面前这位姐姐很难搞,干涉她太多会惹她心里不痛快,拖安凯出来只是借口罢了,谁让这位孙姐姐很花痴安凯的某位年轻上层呢。

这城市明明这么大,沈安若偏偏躲不开她避之不及的那个名字。她每晚习惯性地浏览本地论坛,那边有来自民间最直接的声音,包括各个行业的各种信息动态,投诉,声讨,陷害,明暗广告,当然也不乏马甲无间道。结果那晚点击与回复率最高的贴子主角竟然是他,有一个吓人的标题,又白又雷,她作了好几分钟的心理建设终于开了页面,原来这位楼主今日在某家酒店里偶遇神秘尊贵又低调的程二公子,拜公子的饭友与她有一面之缘所赐,竟然有机会与他寒暄了几句,一时激动难耐,无心睡眠,于是上来表达自己对极品男的欣赏与尊崇,如何地自我创业白手起家,如何浪子回头力挽狂澜,如何手段强硬重建江山……完全可以作一部人物传记片的大纲,通篇文字都冒着少女怀春的美丽泡泡,再配一张图,倒像是偷拍,因为照片模糊,他侧着脸,微露笑意,十分自然。

下面跟贴者众。攀亲的:“程二少跟我弟同一所大学毕业。”附和的:“啊,原来是他,那天我在××见过的。程先生比那某某帅多了,气质更好。”泛酸的:“命好呗,有个好老子,又可巧死得这么早。”还有贴图的:“程少在TZ尾牙会上与大家一起做游戏的照片,当时好年轻,不过现在更有味道。”

沈安若看得心惊肉跳,快要失了翻页的勇气。究竟是他已经成了名人,还是如今娱乐事业已经彻底全民化?

不过还好,没人贴结婚照,也没有人爆料她,否则她真的要考虑戴着口罩上街。他们当时结婚仪式未在本地举行,后来请客,也只请了极少数的长辈与朋友,不曾大张旗鼓地声张过。所以,所有的爆料都有关他在离开TZ之前的种种传闻,以及回到安凯以后的丰功伟绩,毕竟这是两家响当当的大招牌。而这中间他的那一段生活,无论他结婚,还是他的工作,则甚少有人提及,仿佛他人生的一段空白。

有心要躲一个人,也不是特别的难。华奥管理规范,信息通畅,对此她一向引以为荣,所以她通常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得知诸如某某重要客户某时某刻要在本饭店某处出现请相关部门注意配合之类的消息,于是她有充足的时间给自己安排充足的不能够出现在现场的理由。

人生多么神奇,当年他们那样远的距离,一而再再而三地萍水相逢,如今明明似乎又被拴到同一个大圈子里了,认识很多同样的面孔,因为同一件事情讨论或者决策,却可以不再见面。

其实总不可能真的一生不见,但能晚一天算一天,她还没有练习好与他重逢时的微笑表情。

午餐后的休闲时间,有人打球,有人午睡,沈安若一般在休闲区里喝杯咖啡,翻翻杂志,再回办公室。那边有巨大的落地玻璃与高大的观赏植物,以及全藤的桌椅,东南亚风情。这里也是聊天的好去处,人少时适合私谈,人多时适合发布八卦消息,是沟通见解联络情感的非官方场所。

会议厅的孙经理坐到她身边来。其实也就比她年长三岁,但女儿都快上小学了。她性格泼辣,做事雷厉风行,心肠好。

“安若,跟我去打羽毛球吧,生命在于运动。”

“爱丽姐,我从小没运动细胞的,现在加强培训也晚了,您快去吧。”

“今天吃饭吃得太晚了,一上班还有客户要过来,我还是别弄出一身汗味的好。”孙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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