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得无奈地进他办公室,心中祈祷这个死胖子休要为难我。
卢林胖的臃肿无比,中年秃顶,只好每天拼命用摩丝把两边的头发向上梳,俗称“地方支援中央”,无能却好色,办公室的许多女子都深受其害,可怜大家为了一口饭敢怒不敢言。
在商业机构里,最好的一种东西就是“权力”。一旦掌了权的人身价倍增,特别是那些小人得志时总喜出手狠辣,如不肯迎合必打击报复,卢林是这种人的典型,你纵是不齿,却也无可奈何。
卢林见我进来,胖脸严肃板着说:“浅蓝,你做什么广告策划的,创意不新颖,顾客不满意。”
我低头听他训斥,却立即警觉有一双肥手在我臀部游动,“当然,你是优秀的,把创意拿回去略做处理就好。”
我寒毛直竖,恶心想吐,为一口饭打拼已属不易,还得出卖色相不成。我马上使劲推开那庞然大物,却被他上前拉住动弹不得,灵机一动,脱下七寸高跟鞋狠命往他头上一敲,终于迫他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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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9':我寒声:“卢主管,请你放尊重点,小心我不慎把这件事外露给尊夫人知道。”
卢林一向惧内,皆因权力乃夫人娘家所给。
一阵敲门声打破了僵局,我赶紧开门一见是何修远。
见有外人在此,卢林不敢造次,我趁机拿了创意回到办公室,心里却甚是不平与男人做同样的工作却得忍受男人不必忍受的委屈。
下班后,抱着那束红玫瑰回家。
此时车辆川流不息,大街上嘈杂的要命,下班高峰塞车塞的厉害,花妖非要走回家,一路上要好好的看个世界不可。
我不解问她:“做玫瑰花时每日在红尘还没看够?”
花妖一本正经道:“那怎么相同,以前是以花的眼光,现在以人的眼光看世界。”
我不知以一朵花的眼光与一个人的眼光看世界有什么不同,也许我天天看它已麻木。
街上到处都是美女,在商店的招牌上在地摊的画报上向你展开各种作态的微笑,以各种方式提醒着女人要美丽,输灌给人的感觉这是个美女的天下,为此女人只好拼命买化妆品,精美的衣服,或干脆去美容院,修修补补填填磨磨等一系列打造出来,满足男人的眼光和自己的虚荣心,媒体潜移默化的力量真厉害。
一路都是商店,服装店,食品店,美容店,大小超市等等向你伸出诱惑的手企图掏走你钱包里的每一分钱。
吵闹的争持永远在买卖中进行。
街上一个瞎子跪在那里乞讨,面前碗里的零钱正被一个无赖企图无声无息的拿走。
整个空气都充满了铜臭味,干燥、细菌简直让人窒息,这真是一个肮脏金钱世界!
我不知道花妖是怎么想的,我生为人只好入乡随俗一日日生存下去,直至生命终结。可她有必要来趟这次浑水吗?天,为了一种叫爱情的不存在的东西来忍受种种恶俗,不可理喻。
她突然转脸无辜地望着我:“浅蓝,为什么那个胖子要摸你,你脱鞋打他啊?”
我大惊:“你都看见了?”
“当然啊。”
仔细一想她是花妖,却也不以为意了,趁机教育她人世不易。
“花妖,身为人是件不容易的事,每日为生活打拼,身为女人更是不易,有时还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如*扰、歧视等。哪里象你们那么惬意无须为面包担心,所以才幻想什么爱情的东西。”
“对啊,本来就无事可做,所以寂寞啊,生命又是无尽的,不知该如何打发,只好做点有意思的事。”
天,听她的话真叫人呕血,现在明白了,为何那些经典爱情多是衣食无忧的人所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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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0':第三章
一连几日无事,花妖自己忙着探索世界,研究我家中的摆设,我还是白日上班,晚上在电脑前写作。
日子如水缓缓流着,不知不觉地消耗着生命,也在不知不觉中等待着,等待青春散场,等待爱情散场,等待生命散场,等待一切散场的滋味有点寂寞的凄凉,可我不愿让自己难过,所以我努力讨好自己,努力对自己好。我是个容易满足的人,一次短假,一次旅游,一顿舒服的晚饭,一件漂亮的衣服,一本好看的书都能使我快乐。我不为难我自己,所以我学会发现平凡的幸福,所以我容易被讨好。
那天我出去时看见一套书,却发现钱不够,回去一晚上都在唠叨那套书,早上八点书店刚开张我就冲进去买了它。
花妖不可思议的看着我,摇了摇头,喃喃地说:“若是你把这份心思用来经营一个男人,那还有什么不成的呢?”
男人,男人,三句话不离男人,真是个妖精,怪不得世间女子一脸鄙俗看她们。
我低头看书不理她,妖精哪里知道经营一份小小的自己的喜悦比经营一个虚幻的男人、爱情要实在的多,可靠的多。
而让花妖唠叨不停的罪魁祸首男人也就是我的邻居正在家里闭关锁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简直媲美古代深闺的小姐,有这么变态的男人吗?有。
承蒙花妖每日唠叨所赐,芳邻的情况终于深植我的脑海。
芳邻,年二十九,未婚,五官端正,眉清目秀(花妖说是超级帅哥,可我未见本尊,不敢谎报军情),职业是业余画家,最近忙着赶一幅画稿而无时间外出。
古人说青山不来就我,我来就青山,山不转水转。于是我不解:“花妖,为何不自己送上门去?难道你怕羞?”
呃,在本人的观点里,妖精是没有害羞这种事的,要什么男人直接去拿好了,如喝水一样容易,当然在沙漠中喝水这种情况例外,因为水贵所以值得珍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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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1':“我怕吓着他。”
竟是幽幽的语气,有着吐不出的哀怨。
我明白了,她可以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却怎能不在乎他。
就在花妖半幽怨半烦恼的日子里,林思思心血来潮来看我,她不经意的到来却成了一枚钥匙打开了她的心结。
林思思道:“找一个见面的理由实在太简单。”
说得那样不屑,言下之意是没见到那么蠢的两个女人。
思思是现代都会的时尚人物,喜爱情不喜婚姻,换男朋友如换衣服。活的没有责任只有享受,花妖听完她的高见一去多日阴霾。
只苦了我,原本一人独霸天下,生活的悠然惬意,现在却成了三足鼎立。我出言警告:“思思,别教坏花妖,你那一套生活哲学别输灌给花妖。”
思思悠闲地吐了一口烟,吃吃而笑:“花妖,你听见了?我不可带坏你。”
花妖不知是思思的玩笑,一脸急迫,乞求道:“浅蓝!”
我微微叹了口气:“花妖,我是为了你好,人间情爱如毒酒,沾不得。”
花妖并不理会我,只喃喃道:“我来这个世界是如此辛苦,怎可空手而回。”
思思接着说:“人生太短仅几十年光阴,去掉两头,只落当中一段光华,不精彩活一次怎对得起自己;人生又太长,一日如年,不找些事做岂不太寂寞?”
她们一起说服我:“纵使焚落亦各得心愿,爱一个人怎好计较太多,并不是超市购物,等值交换,若害怕心血落空而不去爱,那么何异是一种病症‘爱无能’。”
我哑然不语,人生太短又太长,有说不出的惆怅。
思思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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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2':花妖突然用手一指电灯泡,那灯泡立即粉碎,客厅一片黑暗,我吓得出声,虽知她不是人,却从未见她出手用法术毁物,如今见了真是不习惯。
花妖自顾抬头,手上已多了一支燃着的蜡烛。
思思一脸兴奋。
我一脸淡然坐在客厅拐角看她们做戏。
花妖一阵风旋了出去,再回来时已多了一个人。一个英俊的男人,温柔,谦和。上身着白色T恤衫,衣上有点点班驳的油彩,想必是作画时被染上的,下身穿一条浅棕色的休闲裤。
思思的眼直了,我在心里冷笑,决定第一次见面心动涟漪的大小果真与外貌有关,如何让两个丑陋的人一见神魂颠倒,怕很有困难。
一阵风过,蜡烛突然灭了,只听“哎呀”一声娇呼,花妖一个趔趄不稳倒在那人怀里。
思思用打火机重新点燃了蜡烛,灯光下映红了两张脸。花妖脸色红得娇羞欲滴,看样字已享梦寐温柔,明明心里满足却做出矜持状,思思不识时务点亮蜡烛必是因为嫉妒,而那男子刚才不经意得享温香软玉满怀的艳福,看脸色潮红估计必是极受用。
思思决定仿效一番,端着蜡烛过来,忽然花容失色,大叫“老鼠!”,唬得连蜡烛都扔掉,直接跳到那人怀里。
花妖伸手接住那无辜的蜡烛,皮笑肉不笑道:“你看错了,那只是只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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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3':思思吊在那人身上脸色已变,尴尬放下缠在那人身上的玉臂,讪讪道:“我以为是只老鼠。”
我坐在那里快被那两个造作的女人弄的肠胃出了毛病,真想把吃进去的晚饭贡献出来,一想到极是浪费,才不免作罢。
花妖举着蜡烛,思思拿着灯泡,那人在两位美女殷勤伺候下换好了灯泡,客厅才得重见光明。
思思一脸微笑:“喝杯茶再走吧?”
花妖这时已端来一杯冒着热气的上好龙井,温柔的递过,不给人拒绝的机会。
这两个人配合地甚是默契,只可惜了我那一直珍藏的上好龙井。
接下来便是盘问身家姓名,原来那人叫梁齐。
花妖说:“我叫玫瑰,陈浅蓝是我表姐。”
我正在喝茶,差点没呛着,一个七百岁的表妹真折煞我也,然而表面也只能含糊点头。
梁齐走后,花妖羞涩顿时不见,思思也马上斜躺在沙发上喷云吐雾。
花妖说:“思思姐姐,我只爱梁齐一个。”
自动屈居为小,声音竟是微颤,含有恳求。
我坐在那里看着抽烟的思思,忍不住出声叫道:“思思!”
思思使劲在烟灰缸里掐灭了烟,哈哈几声道:“我林思思的男朋友那么多,岂会和你抢一个梁齐。”
我安慰着紧张兮兮的花妖:“花妖,你放心吧,思思只是条件反射,她不会和你抢梁齐的。”
见到不错的男人两眼发光,不由自主就会花痴,这是我对思思的评价。
花妖不解:“什么是条件反射?”
我为自己点燃了一支烟:“就是一遇见好男人就会条件反射发花痴。”
林思思从沙发上爬起来,笑骂:“陈浅蓝,我撕烂你这小蹄子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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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4':一场风波化解于无形,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帮花妖,也许是听多了花妖的痴情告白吧,竟然不忍起来,在朋友和她之间竟出手助她一臂之力,但往后的路怎么走,却要看她自己的造化吧。
万事开头难,恋爱也是如此。两个互有好感的男女扭捏作态,却让我作了夹缝人。被花妖拖来拖去,让我好不耐烦。每拒绝时,看了一眼那泫然欲泣恳求的双眸推脱的话竟无法出口。三个人一起去吃饭,一起去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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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5':第四章
一日我忙于写稿时,花妖又来求我:“蓝姐姐,梁齐约我们去逛街。”
正感觉灵感如泉涌时,被她生生打断,真让我再也没有好脾气:“你们郎有情妹有意还拉我做什么,自己去,我没时间,又不是你们保姆。”
花妖踌躇:“我怎么好意思和他一个人出去。”
我从电脑中抬起头,目瞪口呆,这到底是哪个世纪的人啊?
正好给她上一堂现代女人课:“花妖,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现在的女人不在提倡旧式那些规矩了,喜欢的话你就主动去追啊,去告诉他你喜欢他,何必拐弯抹角试探浪费时间。”
花妖为难:“女人还是要矜持的,否则岂不会让男人看不起。他不说我怎么能说,那我岂不轻贱。”
我扶头叹息:“花妖,你到人世才几天,就染上了人的恶习,把简单的事情弄得异常复杂。若他也不说等你开口,那你们难道要我一辈子陪你们出去?”
我继续夸张:“天,你们能忍受,我可会崩溃。”
估计此地风水不好加上流年不利才让我如此潦倒,要不怎么会被天奖妖精缠身。
终于无奈陪两个造作的男女去逛街,望上天能看见我的恩德,早日让我脱离苦海,一切顺利。
在黄昏的街道慢悠悠地闲逛时,倒也惬意的很。既来之,则安之。把那眉目传情的男女视而不见,我享受着春天的晚风。
晚霞在天边呈现深深浅浅的艳红,若到江边看必会有千种风情,想那倒映在水中的娇娆点燃一江春水的多情,水天一色让人不沾滴酒也微醺。
我们逛到一条卖小玩意的街道上,小贩子们四处吆喝。有的用扩音器在叫:“厂家大削价,清沧处理,快来买,不论大小玉器,一律十元,一律十元。”有点扯着嗓子喊:“哎,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快来看看啊,不看你会后悔的啊。”………此起彼伏,甚是热闹,我和梁齐早已司空见惯,只有花妖看得兴致盎然。
迎面走过一个扛着冰糖葫芦的小贩,粗犷地喊:“冰糖葫芦,冰糖葫芦,一块五一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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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6':红红的糖衣包裹着山楂,晶亮诱人。一时兴起,买了两串。梁齐拼命摆手坚决不吃,一个大男人当街吃这种小玩意的确不太雅观,自然不好勉强他,然而看他望我的样子却非常有趣,他心里一定想一个二十七岁的老女人当街吃着冰糖葫芦真让人不可思议。
我和花妖都吃的高兴,没有人理会他脸上强压的讶异。
做人何必顾忌太多,自己喜欢就好,不在于东西的价廉或贵重,也不在于行为的高雅还是随意,在于开心。喜欢的东西仅值几元钱我也会爱之若宝,不喜欢的东西虽贵为千金也难让我开颜一笑。今日的我可以在街头毫无形象地吃着冰糖葫芦,明日也许在专卖店优雅刷卡买那些昂贵的衣服。人生苦短,我愿为自己而活,我充分享受生活。
一个小贩拎着一个半新的皮包东张西望地来到我们的面前,一边向我们鬼鬼祟祟神秘地说:“要不要金项链?货真价廉。”一边仍在东张西望一副随时落跑的样子。
我们好笑地绕过他,不为所动。
快走出这条街时,我们被拐角一个不起眼的卖首饰的小摊子吸引住了。
摊主是个老阿婆,大约有六十多岁,眼光温和没有其他小贩的急切与狂热,很沉静地坐在那里。那位没有任何特殊的老阿婆却让我们觉得有丝熟悉的感觉,吸引我们走了过去。
花妖看中了一个心型的坠子,淡绿色,几乎呈现透明状,晶莹澄澈,古怪的却是里面有一道明显的弯月血痕。这种玉石我从未见过,顿觉不祥于是制止道:“玫瑰,它太妖异了,我们不要吧。”在梁齐面前,我被花妖再三警告称之为玫瑰。
那婆婆看我一眼,微笑说:“那不是玉,那是灵石。相传有个痴情女子为心爱情郎惨死魂魄化成此石,里面的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