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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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档案- 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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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次却是高杰偷鸡不成蚀把米,黑虎星反而被黄得功所杀。

只是当年的江北四镇只剩下了两人,高杰又被闲置多年,黄得功的地位远超高杰,就是有多大的怨气也散了。

五千人排着整齐的队列,雨点打在各人的蓑衣上,发出沙沙的声音,许多人眼中发酸,泪水象雨一样流下,却依然用自己模糊的双眼望着高杰骑在马上的身影。

高杰桀骜不驯,对待敌人凶残之极,即便是对待百姓也可以说暴烈,很符合他的绰号,翻山鹞子,只是有一个优点,护短,而且作战时往往身先士卒,所以常常胜多负少。

鹞子:体形比苍鹰稍小,多以鸟类为食,常在空中呈圈状飞翔,经常可以作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对于鸟类来讲,碰到鹞子比碰到苍鹰还要倒霉,苍鹰因为体形大,不便于林中飞行,只要躲到林中基本安全;可是鹞子却不存在这个问题,山地林间,河谷溪流,几乎没有鹞子不能去的地方,被鹞子盯上的鸟类要想活命,只有比鹞子飞得更快,更远,偏偏鹞子又以速度快,耐力久见长;几乎没有弱点。鹞子如此,翻山鹞子则是鹞子中极品,面对高耸入云的高山,只有最健壮的鹞子才能轻易翻过。

无论是作为流寇时与官军作战,还是招安后与流寇作战,高杰都发挥出翻山鹞子的特点,只要咬住一口就死缠烂打,轻易不退兵,直到敌人崩溃为止,对于这样个性鲜明的主帅,无疑会得到许多士兵的效忠,从流寇到官军,反过手来再打昔日的同伴,高杰部下都毫不动摇。

南明成立后,高杰作为从龙功臣,成为江北四镇,为了自己的家属安置,竟然要强攻扬州,这对于扬州附近的百姓来说是一场官兵如匪的灾难,对于朝廷来说大逆不道,只是对于高杰的部下来讲是无比风光和自豪之事,可惜从这次风光后不到数月,皇帝突然展示出强有力的手腕,四镇烟消云散,除了一个黄得功受到皇帝重用,其余三镇二死一闲,高杰成为了那个闲置之人。

如今五年过去了,他们的老上司终于得到重新启用,想起昔日无论是流寇还是官军时期的辉煌,他们又怎能不激动万分。

“大帅!”

“大帅!”

“大帅!”

……

不知是谁先第一声喊起,接着其余人也跟着大喊起来,刹时间,整个队列大帅的喊声响成一片,各人耳中都充斥着大帅的喊声,风声,雨声都消失无踪,幸亏这是下雨天,否则虽然在营地中央,这场动静非惊动清军不可。

高杰只觉得眼角一酸,差点泪水也要落下,自己离开军队五年,没想到还会受到如此爱戴,回想自己以前所做之事,高杰却觉得羞愧,无论是身为流寇与官军作战,还是身为官军与流寇作战,杀来杀去都是杀自己人,唯有此次,他们要对付的是入侵中原的鞑子,此战过后,哪怕自己战死,也不枉这一生,他慢慢的举起了手中的长刀:“此战必胜!”

“必胜!必胜!必胜!”

很快,大帅的称呼变成了必胜的口号,声音丝毫未减,周围营帐中官兵默默的打量着中间的五千身影,虽然看不清面貌,可是他们的喊声却传进了耳中,许多人恨不得成为当中的一员。

“李元胤。”

“到。”

“陈甲。”

“到。”

……

高杰叫着自己眼前熟悉人的名字,对于百户长以上的人一个不漏,甚至许多小兵的名字高杰也记得清清楚楚,高杰每喊到一个名字,名字的主人都是声音哽咽,恨不得立刻替高杰效死。

王福披着蓑衣,和一群侍卫也站在远处观看,他刚开始还担心高杰离开军队太久会对战阵陌生,如今看到高杰一现身,五千人如痴如狂的情景,王福就知道自己的担心多余,这五千人如能上下一心,即使多尔衮真的设下陷井,也会落得鸡飞蛋打。

好在高杰的老底子也就只能挑出这五六千人而已,若是人数太多,自己倒是要考虑是不是要让高杰重掌兵权,这次无论胜败,五千人恐怕都要折损不少,王福心中一惊,自己万不可变得象老朱家一样心胸狭窄。

“出发。”念过上百人的名字后,高杰挥动着手臂,五千人齐齐转身,踏着雨水,向营外走去,不久,消失在茫茫雨幕中,明军大营重新恢复平静,少五千人,对于数十万大军的军营来说,和没少人一个样。

雨终于停了下来,不过,天空中依然乌云滚滚,这样的天气随时都会再下雨,一条长长的官道上,无数黑点正在向前慢慢的挪动着,说是挪,实在是这些黑点和蚂蚁的速度也差不多,若是走近了看,才发现这些黑点是一辆辆装得满满的大车,每一辆大车前面都套着两匹壮牲口,而马车后面,则跟着稀稀疏疏的人影,有人肩上挑着沉重的担子,有人正在使劲的推着车辆,吃力的前行。

大车上,用各种油布盖得密密麻麻,分不清上面装的到底是什么物品,不过,看地上的车印和后面推车人身上青筋暴起的情况来看,车上的物品无疑很重。

只负责推车之人都是年龄偏大或偏小之人,凡是年轻力壮的,不但要推车还有挑担,他们手中都裹着厚厚的茧子,年龄稍大脸上便是皱纹累累,长发用草绳扎着,许多人上身根本没穿衣服,只是下身裹着短裤,身材瘦弱,一看就是穷苦百姓出身。他们的肌肤上布满一串串的水滴,让人分不清到底是汗水还是雨水。

队伍四周,隔不了多远就有一名牵着马的清军,也正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他们除了不时吆喝一两声,并没有多余的动作,显然,在这样的雨天,即使是军队也会感到疲惫和士气低落。

这正是多尔衮的运粮队,在雨天行车肯定不能急,否则车子翻覆,不但耽搁时间,一车粮食至少要损失小半,这些贱民的命不值钱,粮食值钱,谁也不会拿粮食开玩笑。

负责这次粮草押运的是爱星阿,爱星阿是当初最早追随努尔哈赤起兵的扬古利的孙子,算得上是一员老将,运送粮草绝对是苦差事,平安运到没有什么功劳,失去粮食却是砍脑袋的大罪,何况是要在雨天运送粮草。

舒穆氏无疑对满清立下过汗马功劳,可惜舒穆氏录属于正黄旗,那就怪不得多尔衮打压,让爱星阿来做这次霉的差事,当然,理由也冠冕堂皇,爱星阿出身名门,对大清忠心耿耿,选爱星阿来押运粮草,正是对爱星阿的信任。

多尔衮确实缺粮了,他号称五十万兵马,实际上只有二十多万人,只是光战马就有十多万匹,一匹马顶三个人,按一人每天一斤粮算,多尔衮大军每天消耗的粮草高达六十余万斤,换成石则是三千二百石左右。

军营以前的存粮已经用光,就等着新粮上来,可是新粮只运了一次,有十万石左右新粮运到军营,十万石听起来很多,可是对多尔衮的大军来说,也不过三十天左右的消耗。

首批新粮运到军营十天左右就赶上下雨,也就是说多尔衮军中存粮也不过二十天左右,如果是睛天,当然好办,四天左右从京城的粮食就可以运到军营,可是一下雨就难办了,这雨绵绵不绝,谁也不知要下多久,如果下十天半月,军营中就有断粮之危,所以清军不得在雨天冒险运粮,不过,多尔衮也考虑到明军若是知道了,有可能出兵劫粮,为保万无一失,多尔衮不但让爱得阿带了一队五千人的大军护送,另外还暗中准备了一支一万人的大军游弋在十里外,如果明军真的来攻击运粮队,刚好两下合围,给明军一个教训。

整个队伍运粮队伍在官道上绵延十数里,趁着这段时间没有下雨,清军运粮队加快了一点速度,侦骑也开始在巡逻,一队队的斥候向四面散去。

一队清军斥候来到一个山坡上驻足四望,这个山坡离官道不过数百步的距离,从这个山坡上可以清楚的看到运粮队的大部分情况,这队清军四下察看了一遍,见没有发现问题,从山坡下来,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向别处。

就在这队清军走后不久,离刚才清军斥候站立不到七八步的地方,数个泥巴动了起来,几双乌溜溜的眼睛在泥巴下露了出来。

第三卷 大明再起 第262章 雨夜暗袭

这数双乌溜溜的眼睛无疑是属于高杰的斥候队,高杰只用了一日一夜的时间就带着队伍用双腿走了将近二百里的距离,若是睛天,大军一日一夜行进二百里不是难事,可是在这样的天气下行军二百里,若不是意志坚强之人,根本不可能。

行进二百里后,大军埋伏在一条清军必经之路的旁边,上名斥候则分散寻找清军运粮队的痕迹,这队五人小组的斥候只是二十队之一。

明军的各个斥候队都经过各种潜伏训练,要将自己藏起来简直太容易了,这两个月明军一直龟缩在大营,让清军上下都不免有些大意,心中并没有想过明军真的会偷袭。

“怎样,是不是真的运粮队,鞑子有多少人马?”

“不清楚,不过,人数看样子不多。”

几个声音嘀咕起来,整个运粮队长达十余里,他们伏在地上只能看到从眼前经过的一部分,自然无法计算出清军到达有多少人马,不过,单从护送的清军密度看,他们有护送清军不多的感觉。

爱星阿为人谨慎,为了粮草的安全,他宁愿不给明军教训也不愿明军当真打自己的主意,他甚至建议领着一万人马在暗中防护的尼堪改为公开护送,这样一来,即使明军真想劫粮,看到护送的人多也会打消主意,可惜尼堪以摄政王命令为由拒绝了爱星阿的建议,不然,这几名明军斥候看到的人数就会是现在的三倍。

不过,即使三倍人又如何,高杰闲置了五年才得到领兵的机会,不要说多尔衮只派了一万五千人护送,就是人数再翻一倍,高杰也不可能放弃机会,最多会更谨慎一点罢了。

一名挑着重担的中年汉子在路上摇晃了数下,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他肩上挑着的一只萝筐翻滚了一下,掉到水洼中,附近的民夫一惊,几人连忙放下担子,一人将倒在地上的中年汉子扶起,数人小心将倒在水洼中的萝筐扶起,虽然萝筐外包了油纸,不少白哗哗的大米还是漏了出来。

远处几名明军斥候看得清楚,互相点了点头,确定这支队伍运送的是真正的粮食后,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几人正想慢慢的退去,一人嘴里突然惊怒的道:“狗鞑子,简直没有人性。”

原来刚才倒在地上的那名中年汉子已经被两名清军拖到路边水沟旁,直接在他的脖子上抹了一刀,就将尸体踢进沟渠中,其余旁边观看到的民夫没有多大反应,显然是习以为常,只有刚才那名中年汉子倒地的地方数名民夫情绪激动,不过,几名清军挥舞了一下手中长刀,那几名民夫无奈退缩,重新挑起担子,整个队伍并没有耽搁,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却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民夫们连雨具也没有,又得不到热食,睡不到一宿干燥觉,白天,晚上都只能任由雨淋,虽然现在是夏天,依然免不了生病,从第二天开始就有一些民夫走着走着,突然就倒下来,对此,押解的清军一律补上一刀丢到旁边的勾渠中,之所以要补上一刀,自然是清军担心民夫故意装病,这一路,已经倒下了数百民夫的尸骨。

虽然愤怒,这几名明军斥候头脑中却是非常清醒,眼下他们要做之事就是尽快返回向高杰报告,几人匍匐后退,最后一人还要负责清除痕迹,用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几名斥候才爬进了一座密林,放心的从地上起身,各人打量着同伴全身的泥土,忍不住笑了笑。

“走。”说完这声,数人很快消失在林中。

离清军运粮队大约二十里的一处山林,五千明军正分散其中,一些人正拿出身上所带的干粮,就着雨水默默啃食,干粮有二种,一种是肉干,还有一种刚是用油炸过后的面条饼,基本上和后世的方便面差不多,每个人所带的干粮够七天所食,再多就没法带了。

也就是说,明军离开后勤,只有七天的作战时间,这个作战时间对于偷袭来说足够了,如果七天找不到偷袭的机会,清军的粮草已经运到大营。

五名黑影进入山林,马上被拦了下来:“口令。”

“野猪皮,回令。”

“老奴已死。”

“来的是什么人。”

“斥候营丙字十二小队。”

“进去吧。”

说完,刚才拦住入口之人让出道路,五条黑影从容而过,不一会儿,他们被带来高杰的身旁。丙字十二小队正是前面移动到离运粮队只有数百步远的山坡上观察清军的小队,伍长高鹏,跟随过高杰六年的老兵,此刻高鹏强忍激动道:“禀大帅,卑职已经查探鞑子的运粮队,他们就在离此二十里处。”

“二十里。”高杰急忙拿出一张地图查看,高鹏手指了指地图:“大帅,就在这里,离这里五里外有一个小村庄,卑职估计鞑子的运粮队走不过这个村庄,今晚必在此宿营。”

“嗯。”高杰点了点头:“你可确定,鞑子所运的是粮草,而不是虚假之物。”

“回大帅,卑职曾亲眼看到过掉出来的粮草,可以确实是鞑子运粮队,鞑子的护送人员不多,卑职只能估测在五六千人左右。”

“很好,你们辛苦了,先下去休息吧。”

“是,大帅。”高鹏行了一礼,带着四人下去。看到几人下去后,高杰忍不住赞道:“皇上英明,没想到我高杰手下的儿郎们随便一人就能将斥候工作做得如此仔细。”

李元胤、陈甲等副将都笑而不语,皇帝以前在军中推行识字教育时,他们这些将领都不理解,只是后来发现士兵识字后,各种训练都能做到事半功倍后,对于皇帝的这些政策才衷心佩服起来。

高鹏这队斥候回来不久,又有不少斥候队相继回来,证定了高鹏所说并无虚言,高杰重重的在地图上一拍:“打!”

打是肯定的,不过,打法却有不同,一种是明天白天打,一种是晚上打,白天打有白天打的好处,前面官道是清军必经之路,明军只要守在这里就可以等清军自投罗网,而晚上打,明军却不得不摸黑行军十五里的距离,十五里的距离对明军来说完全没有问题,即使是在夜晚,一个半时辰足够了,问题在黑夜中敌我难辩,容易误伤。

“大帅,今晚还是明天打?”

“今晚,我军准备三套口令,夜晚以口令分清敌我。”

“是!”

天空中又是电闪雷鸣,不一会儿就哗哗的下起雨水,清军的运粮队早已停止了前进,他们果然就在离官道旁不远的那个小村庄扎营下来,这个村庄只有五十多户人家,村民们统统被清军赶出自己的家园,除了军官们占据了一半房子外,其余一半房子每幢至少挤进上百人,可还是有一些清军不得不住在帐蓬里。

虽然有房子有帐蓬,只是因为木柴有限,清军将主人的桌椅等物全部拆了当柴烧,也只能保证一人能喝到一碗热汤,然后拿着贴身收藏着的肉片咬上数口,就算解决好晚餐。

至于民夫,他们连帐蓬也没有,只能用油纸垫在马车底下,钻在马车下躲雨,互相紧挨着取暧。车底狭窄,人数又多,大多数人只能让自己的脑袋和上半身不挨雨淋,整个大腿放在外面,任由雨水打在腿上生疼。

爱星阿和自己戈什哈住进了最大的一座房屋,他在晚上喝过肉汤,还喝了几口酒,肉是鲜新的鸡肉,能在这样的环境下还喝到鲜美的鸡汤,爱星阿已经很满足了,只是不知为何,今夜他总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仿佛是要有什么事发生。

若说有事,最有可能的就是明军劫粮,这样的下雨天,即使有哨兵,也很难在远处发现敌人接近,他忍不住叫来自己的戈什哈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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