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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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 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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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打下银涛城之后,应该就能摆脱了……

  少爷的视野锁定了城头,任何细微变化都逃不出他的视线——这时,菲斯特王子刚好从专用通道出来,他处在沉思状态里,上台阶、转身、盯着延伸出去得笔直砖缝,继续向前迈步。

  一袭纯色华服、一张斑驳假面、一种淡然步幅,点染了灰蒙一片的城头。

  “菲、斯、特!”只是瞬间,少爷就肯定了对方身份,虽然他没见过对方真容,但高人辨别真假不用眼睛,是靠感觉和悟性。

  沸腾的喧嚣中,威武的旗海下,少爷广阔的视野正在凝缩,直到束成一线,端端正正的锁定菲斯特,然后笑了笑。不像鄙视笑容那么浓厚,从出现到消失,笑容鲜活、层次分明、细节清晰,有种浑然天成的味道——这才是亚罗·伯格发自真心的笑容。

  “菲斯特君,”少爷这话是在心中默默的说,还挺客气:“久仰大名,真是幸会。”

  客气,因为少爷觉得菲斯特受得起。尊重选定的对手,那就是尊重自己。没错,菲斯特王子是他选定的对手。带军打银涛城这事,有家族命令、有利益驱动,但根本原因还在他自己。

  如果没有目标,少爷就会很空虚,就会像植物缺水那样,枯萎。

  经过慎密的调查和思考,少爷认定整个西海岸只有菲斯特跟自己身份相当、值得自己出手。所以,当少爷需要一个“神圣的、辉煌的、我证明我存在”的盛大仪式时,“彻底打败菲斯特”就成为了首选,比第二选择“娶到主教冕下的孙女”要重要得多!

  摧毁他的城市、瓜分他的土地、奴役他的臣民,这些都只是仪式的一部分。

  亲自策划、布局、执行,打败一个与自己相当甚至超过自己的对手……这种感觉才是最重要的!抛开个人喜好不说,就说“使徒”这个职业吧!它要求从业者具备极高的自信。

  “菲斯特君,你知道为了这一战,我付出多少代价吗?”少爷的目光里满是欣赏:“本来我还以为有点得不偿失,但在知道他们对你的敬畏有多深时,我觉得这种付出很值得。”

  城头在四里外,人的轮廓有些模糊,但少爷还是能看清细节:菲斯特侧身漫步,对敬礼的卫兵置若罔闻,联军协力发出的疯狂叫喊,他也全无反应,跟没听见似的……菲斯特有贤者身份,堵耳朵这种事注定不能做,所以啸声肯定进了耳朵,但威力不够,不能进入他的意识。

  万人狂啸,在菲斯特听来,大概跟远处传来地叫卖声差不多吧?也不知他在专注什么。

  “充耳不闻,殿下这种天赋令人歆慕。”少爷还是在心里默默地说:“我还做不到啊!”

  远远看他,华服轻荡,服色鲜亮如刀,每向前移动一步、身边灰暗的背景就会被割出等长的裂口。近处的陈旧石墙,天际的层层氤氲,都让这抹鲜亮更加活跃,不断向周围侵染。

  少爷有这个感觉,某些将领也有相同感觉,不大一会,联军前列的大批士兵也被这景象吸引。虽然看不清样子,也不知道是谁,千万道目光依然聚在他身上。

  “城头是谁?”联军阵列里,无数人窃窃私语。

  不问还好,一问一答,把贤者圣王、大师才俊的帽子乱扣一通,很多人就知道了他的身份。紧接着,联军那紧密的观阅阵型就开始骚动,远远看去,好像有很多小石子被丢进人海,荡起圈圈的涟漪……再靠近点看,你就会发现好多人脸色苍白,面容扭曲。

  那是菲斯特王子!那是西海岸贤者!

  看清那抹亮色其实是菲斯特王子之后,高层们刚才被少爷鼓起的劲头,就眼睁睁的消融分解——瞬间,震撼、羞愧、自惭形秽、无比挣扎的表情又挂在他们脸上了。多数人轻蔑的眼神混入了惊恐,非(提供下载…87book)常紧张、就好像菲斯特随时能跳下城头把他们吃掉!

  城头的菲斯特沉溺在自己的专注里。就像脸上那张假面的名字一样,他对周围无知无觉。城下联军二十万,又怎样?菲斯特没有撇过他们一眼,但那鲜亮的华服却像烈日一般、在他们瞳孔中灼出一道深痕。哪怕最厚颜无耻的人,这时也得低头垂目。

  联军的士气持续消退,声浪和震颤不断转弱……

  这场耀武扬威,眼看就要因为某人的出场而偃旗息鼓了。不行!这怎么行?联军的脸往哪里放?羞刀难入鞘!

  在少爷不言不语的时候,联军副指挥官开始安排,他派出自己的杀手锏——造型夸张的专业人士出列了,整整两个百人队。他们是骂阵的,穿戴打扮花花绿绿很惊悚,每人还顶着一面花哨的盾牌,边前进边吊嗓子。

  在西海岸,骂阵是很卑劣的行径,会被部落兄弟看扁。但联军从来都是打完仗就解散,也不用在乎名声——霎时,四百片嘴唇快速翻动,滔滔不绝、口如悬河。

  银色海岸各种脏、银涛城各种淫荡、菲斯特各种不是人……

  ————以下不算字数:

  小明的感冒痊愈了,话说头晕咳嗽喉咙痛还真是折磨人啊……

  那啥,前天吐槽的事,请大伙海涵,当时心情的确挺不好,但回头想想,这事不怨别人,很简单的因果关系而已。(然后还被沙包姐姐吐槽了……)

  谢谢各位朋友的关心,吐槽这事呢,就是郁闷坏了抱怨抱怨,今天就反省了哇……

  关于更新问题,我得澄清一下,这跟吐槽无关,单纯是因为进度已经追上来,话说十四集实体书都还没出呢……一天两更的话必然会断,我觉得那样似乎更不好……到底如何做,各位也可以建议。

  骂阵的家伙们看起来挺专业,两百条大嗓门似乎也够豪华,但其实效果不咋样。

  他们那种调戏部落酋长的本事,套在菲斯特身上显然不合适。想也知道,十句中有八句在关心王子的小弟弟,剩下的一句拿去缅怀他爹,一句祝福他不知在哪的配偶……这种套路有用吗?

  屁用没有!

  对付目不识丁的人,当然先骂他本人,不行才骂他配偶;对付有学识的人,骂他本人却没啥效果,最好是从师长挚友乃至事业理想下手……整个西海岸,银涛城藏书量第一、民众识字率第一,所以现在这种骂法完全无效。

  这轮叫骂跟刚才的万人嘶吼不是一个档次,效果比蚊子哼哼还不如,不但让城墙上的守军耻笑,而且把联军上下弄得颜面无光……让群白痴站在身边连吼几百次“你是大便、你吃狗屎、你全家都是好人”,这谁受得了啊?

  难道这群家伙不是自己人,而是银色海岸派来的卧底?

  累试不爽的骂阵绝招失败了,联军的士气又落下去一截,旗阵高层们虽然强自镇定、不断用少爷的话激励自己,但目光中的不安却越来越浓了。

  少爷把联军上下的反应看得一清二楚,但他的目光依然平和。这并不表明少爷对眼前这一切漠不关心,其实他很看重这场战争……

  身为统帅,如果能在战前知悉手下的内心恐惧,这真是一件大好事。所以少爷没急着出面去干涉,既然看见了,就要看得更清楚些。

  城下联军的动静一降再降,就快接近静默无声的程度了,他们的目光凝在城头的影子上,不管带着爱还是恨,反正再也挪不开……

  可就是在这个时候,菲斯特王子那仿若亘古不变的步伐,却突然停下了。

  王子殿下转身了,有若实质的目光在移动,正在往联军阵营这边扫过来。虽然目光还没有笼罩住任何人,但这次的影响可不像扔小石头,联军阵营里连续传出轰然大响——在这瞬间,无数士兵身躯震动、惊慌失措。

  他们都下意识地往后退,甚至有些骑在马上的军官直接摔到地上!

  但王子的目光没有阵营中停留,也没被种种混乱惊扰到,而是掠过人海、刀山、枪林,向着少爷这边来了。

  “菲斯特殿下,你可别落俗套。”少爷微微一笑,轻摇着头:“我会看不起你的。”

  菲斯特的目光轻飘飘的、“嗖”的一声从他脑袋上掠过——没停!

  “幸好如此。”少爷的判断标准很离奇,王子不看他,他不但不生气,反而有种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的欣慰感——伯格家训第X条:真正有实力的人,不用跟对手废话。

  菲斯特的目光,越过广阔的原野,一直移到战场后方,落在在普通人难以看到的尽头、落在地面无法观察的远方,落到一队的疾驰的骑士身上。

  这支风尘仆仆的队伍,还不到两百人,但在疾驰中,他们比一般骑兵要快很多,也整齐很多。

  远远看去,这些黑色身影就像一串轻快的音符,正在曲谱似的田野中奔流,带着旁人难以模仿的威势,带着与生俱来的洒脱。

  队列前端有一面识别旗,鲜亮的红底,金黄的纹路——荆棘玫瑰!

  汤森·奎尔萨,你终于到了!

  “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

  “请我吃饭,强壮我的身体,请我喝酒,增进彼此友谊……如果你有麻烦,我自然就会拉一帮小弟来替你打架嘛!”

  言犹在耳,人亦到场。

  汤森,你要作何选择?你肯成为这城市苦苦等待的那个意外吗?

  “我从不怀疑,你就是这个城市等待的意外,就像你是黄金时代的钥匙一样。”菲斯特只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轻声告诉自己:“但我也清楚,你宁肯善意在内心腐烂,也不愿用在陌生人身上。我该如何争取你?现在怕是连喝酒的机会都没有了。”

  “强求?这不是三叉戟的风格。”王子叹息一声,再次迈开步伐。

  菲斯特重新漫步,联军上下才觉得那沉重的压力被卸下,才能慢慢的恢复好队形。各级将领和军官们一脸愧色——这事,真的办砸了!

  面对前来请罪的将领,少爷摇头:“小事,不值一提。”

  一圈将领惊恐地看着少爷,以为这是少爷“怒气冲冲”的另一种发作方式。但等了一会,少爷都在打量着城头,没对他们发作——片刻之后,他收回目光。

  “后军抵达了吗?”少爷的语气舒缓,但他瞳孔深处,已经有一股兴奋在翻涌。

  “后军的殿后部队刚刚抵达,一支不到两百的精锐。”将领回答:“汤森·奎尔萨带的队。”

  “给他们十分钟休息。”少爷没想那么多,他对城头露出微笑:“前军还有余力一战吗?”

  “有!”前军将领喜出望外,立即回答:“我们有!”

  “这个机会归你了。”少爷温柔地说:“去登城吧!”

  “明白!登城!”将领大喜,冲向自己的阵列:“登城——前军登城!”

  前军将领绝尘而去,其他将领羡慕不已,计划里,首次进攻定在午夜。现在才午饭过了没多久呢,要是前军攻破城墙,自己岂不是没肉吃了?但少爷是当家人,他的决定不容更改,再说也没人觉得少爷做错了。这破城真麻烦,早打早好早回家。

  “诸位要留意,现在攻击不是试探。”少爷说:“上手就是真打。”

  “明白!”剩下的将领同声回应。他们知道,少爷一旦拿定主意,就不会再有更改。

  少爷心里是对联军的表现不满意,但没空追究,因为他突然意识到,攻城这事不能再等了。

  这支军队如此恐惧菲斯特,夜一长,梦就多,说不定明天早上起来已经天下大乱了。所以,趁着现在还不坏,就要立刻发动进攻,一刻不停的打,用仇恨来积累士气,直到破城为止!

  就像“给你们十分钟休息”那样,这是少爷的态度,也是他的嚣张法则:我既然说够,那就一定够,你觉得不够,就是你活够了……但说到嚣张,平心而论,少爷的认知跟身份不相配。

  这道理就有点像……处罚罪人体现不了特权,但要是饶恕了他,特权的魅力不就出来了吗?不凌驾在律法和道义之上,你好意思叫特权?同样的,一个使徒世家出来的预备使徒,欺压身份权势不如自己的人,也好意思叫嚣张?

  此时此刻,发生在不远处的事才是真嚣张。

  联军阵列后方是后军,后军阵列后方是后勤队,后勤队阵列后方,是荆棘玫瑰的队列。

  看路上那些指示牌就知道,荆棘玫瑰的宿营待遇提升了,从以前的吊车尾,变成如今的不上不下。原因不会是别的,自然是因为这支部队表现不错,这是哥达的功劳,一路都是他指挥。

  哥达是个知情识趣的好帮手,今天行军,荆棘玫瑰故意吊队尾,所以没去前面列队,从始至终都站在阵列外缘看戏,顺便守卫后勤车队——十几面鲜红的荆棘玫瑰旗,就在商路不远处。

  汤森·奎尔萨刚刚到达,还有十个美少女和将百多名铁骑。这一路猛追猛赶,掐着手指头睡觉,他们都辛苦到极点,但好歹算是赶上了。一行人在报道栅栏前驻马时,前方已经遥遥传来呼喊声:“登城——前军登城!”

  兴奋的呼喊翻转重叠,此起彼伏,就像汹涌的海潮声。

  汤森完全不清楚,联军的攻击之所以提前,只是因为某人看了自己一眼。

  随手解下沾满灰尘的头盔,露出他那张没有任何表情、却能让人看出“吊儿郎当”的面孔,接过手下送来的毛巾擦了擦脸,嘴角终于挂上了点微笑,但不正经的意味却又浓了几分——这好歹是个战场,别人要不就是兴奋、要不就是沮丧,你一脸无所谓地跑来干嘛?

  要是有人这么问汤森,他一定回答:爷来看戏。

  “总算没错过好戏!”汤森看了看身后,学徒们略有疲惫,近卫们状态一般,还算可以。

  奎尔萨王在联军里的地位提升了不少,所以来给他传令的不是一般将领,而是原右路军总指挥、现在的后军总指挥——老头目光闪烁,语气不阴不阳,两三下就把命令念完了。

  然后,老头摆出上官的威风,目光在汤森左右斜来瞟去,嘴里问:“奎尔萨王,总部给你配的监军呢?怎么不见人影?”

  汤森这才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个人——就是派来整我的那个?就是你派的!

  “长官在问你话!”老头变了脸色:“汤森·奎尔萨,回答!”

  没想到,汤森期望的好戏还没开锣,自己就要先来个暖场小段啊!

  “在这个moment,你还敢冲我喊,”汤森对老头一笑:“你猜我会干点什么?”

  老头明显没有反应过来,也不可能反应过来,再说丫上那去找幽默细胞?所以,马背上的汤森直起腰,嘴里喷出怒气十足的喝骂:“十分钟?老子一身风尘,就休息十分钟?”

  “你坑爹呢?!”

  众目睽睽之下,汤森冷笑一声,伸手把老头拿着的命令抓来撕成碎片,然后丢了他一头一脸。

  这回老头连退三步,总算心领神会了,他捻起鼻梁上的纸片,脸色铁青,低沉的怒吼已经在他胸口积聚——可还没等他作声,骑在马上的汤森已经抢先发难。

  居高临下,汤森这脚法怎么用都够劲,钢甲战靴直接蹬到后军指挥的脸上,然后脚掌一扭、靴底就传出一声脆响——鼻梁断了!

  趁对方身体后仰,汤森微抬脚尖,后跟向前一搓、再往后一拉——只听“唰啦啦”的一阵响,靴跟的滚轮马刺撒欢似的疯转,蓝光闪闪的尖锥一进一退,在丫脸上扎出两排小洞。

  “啊!”的一声惨叫,后军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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