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邪同人)(瓶邪)天山易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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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同人)(瓶邪)天山易绦-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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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瓶邪)天山易绦
作者:榭洛伊
文案
在三叔坑掉盗墓许多年后,重新更藏海花的今天,忽然觉得爱上《盗墓》已过七年~
那么这个故事就是关于吴邪和张起灵在这个世界新的旅程,原著风,尽量不会OOC,好吧,就这些。
本文在贴吧首发,所以,瓶邪吧的更新会比这边快,大家可以在那边看~

PS:有亲指出文案的错误,在此表示万分抱歉……因为今年距离初次拜读《盗墓笔记》已经很久了…_…||写文案的时候又很匆忙,所以出现了这么个无语的错误,以后俺会努力避免犯错的〒_〒

内容标签:原著向 强强 盗墓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张起灵吴邪 ┃ 配角:解雨辰黑瞎子王胖子吴二白 ┃ 其它:瓶邪盗墓原著风


  ☆、楔子

  嘈杂的车厢,有人在喋喋不休的讨论着什么,有人在埋头玩着智能机,也有人在走道上像失了魂的粽子一样莫名其妙的走来走去。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窗外时不时的飘过一团白色又一团白色,如果是白天的话就不会有这样诡异的效果可惜现在是晚上。一切因为浓稠的夜色而变幻莫测。
  我坐的这个座位是一直想选的两人座且能靠窗的那个。之前和王萌那家伙跑了几次疆内的单,每次明明都提前很多天了,就是买不成硬卧,次次坐硬座的后果就是我那脊柱上的陈年风湿发作得越来越严重。
  王萌作为我最信得过伙计,这次却因为西泠印社最近不知缘由暴涨的顾客群不得不留守杭州。当然,按照那小子偷懒成性的本命,能不出来风餐露宿他绝对是举双手赞成的。但是这一次出门,必须由我这个小老板来带队。因为,雇主似乎来头太大,已经给在北京的小花和霍秀秀他们施加了很大的压力。
  至于为什么会找上我这个根本没什么势力的古董商,大概也正是看上了这个方面,一个没有什么反抗能力而又知道大部分内情的家伙肯定比那些有着自己爪牙的容易控制。
  “可以坐这里吗?”有人站在我斜对面那个空座位前询问。这件事其实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是习惯害死人,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他后……我觉得很可能今后一年我都不想再坐火车了。这个人就衣着上看应该是刚才走来走去那个粽子,我之前一直以为他是个正常的粽子,但是,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会有蹬着大红色高跟鞋穿着丝袜粉红连衣裙顶着金色大波浪卷发还涂了猪血色口红的满是胸毛肌肉长着络腮胡的男人存在!
  我旁边的是个也许刚刚高中毕业的小姑娘,她哪里见过这阵势,嘴唇都在抖了,这是要尖叫的前奏啊。我赶紧拍了拍她的肩膀,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越少越好,尤其是对我这个已经三十出头的大龄剩男而言。还好小姑娘挺配合,紧紧抿住了嘴,但是显然还是有些顾忌。
  轻叹一口气,这年头真是越来越开放了,这要是放在我初中那会儿,真的是直接打死算毛爷爷的。
  算了,近几年因为生意渐入正轨,我的脾气已经变了很多,吴家人骨子里的固执慢慢衍生出一种能够运用任何手段达到目的的偏执。可悲的是,现在的我,并不能找到百折不挠的理由。
  “要来根吗?”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递过来一根雪莲,“不要老是皱着眉哦大叔,不然会老得特别快的哟~”不知道盯着那只手过了多久,眼前却是另一个人无数次用食中二指撬开地砖的场景,匆匆一瞥,光阴飞逝,至今已是这个故事走过的第十年。
  “好。”我接过那根烟,借了个火,深吸一口,再吐出。
  十年。一天一天活过去的十年。十年前的我以为自己会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衣着齐整的站在长白山脚下,满怀期待的等那个人踏雪而来。但是,三千六百五十天,让我认清现实,那个人,从此以后不再存在。
  而这,就是故事的最终章。                        
作者有话要说:  反反复复,我真的被jj伤了心~

  ☆、再陷迷局

  再陷迷局
  火车缓缓的靠站,月台边等待着的铁路工作人员踩着小碎步子开始忙碌起来。以前看外国大片又或是名著,总以为火车站是个满是文艺气息的地方,但是每次从火车站出来满脑子就是再也不要坐火车,再也不要出门遭罪,再也不要趟这潭子浑水。什么明媚的忧伤都被忘到旮旯窝子里了,哪里忧伤?是内伤才对!
  那个天赋异禀的粽子兄在中途就下车了,其实我一直都在想,什么样人才能被人永远记住?假如我是个跟大学同宿舍的三疯同志一样的心理专家,我也许会说,粽子兄比面瘫更能让人记忆深刻,一个存在感强烈的仿佛日光,另一个却是黑夜里的萤火。
  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反复的思考人生问题了,这要是被胖子知道,肯定要笑得他满脸褶子。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我和胖子最近一次见面是在三年前,那次是云彩的忌日,我带着王盟,跟小花、秀秀他们一起又去了一次巴乃。
  经年不见,胖子的头发已经斑斑点点了,胡茬零碎散乱,只剩下那双眼睛还保留着当年的精光。也多亏了这双未见倦意惫怠的眼,我才能确认此刻站在我跟前的胖子还是那个胆大心细的北派摸金贼。但是反观小花和秀秀,他们并没有发现这一点,只是一脸的悲漠。等我再次将目光投向胖子时,那双眼睛里的精光却是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行色匆匆。男人过了三十五岁就开始走下坡路了,这话不假。大概是二十多岁的那几年天天在斗里折腾,自以为接触到了这个世界明面之下的暗涌,劳心劳力,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抓住。只剩下一身的伤病,每逢刮风下雨,骨头就开始刺痛。即使这样,我也常常在想,要是闷油瓶现在能够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就好了。那这身老伤也值了。
  走下乌市火车站的高阶,极目尽是挤成了鱼子酱的各色人士。“伊犁伊犁,这位同志要去伊犁吗?”一个男人穿着沾满灰的褐色夹克伸手在我手臂上扯了一把。“对不起,我不去那里。”下意识的皱眉,心里面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劲了。忽然,手上的皮包被人猛地拽住了。
  来之前就听王盟说,疆内的小偷相当猖獗狂妄,他有次经过团结路去一个中医院,结果握在手里的手机就被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子抢走了。记得他说那会儿我还笑他没用来着,现在这是遭报应了。
  另一个抢包的人大概没想到我的警惕心有这么重,那个本来是个男士的皮挎包,包带被我缠了好几道在手腕上,根本就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容易抢。果然还是因为面相不够凶啊,要是胖子或者闷油瓶在这里,光是身上自带的那股生人勿近的气场,人家小偷根本就不会这么没有眼力。
  正在这里僵持着,一个偏瘦的人影突兀的出现在慢慢集中的围观人群里层,换而言之,就是在我们仨前面。来不及看清这人究竟做了什么,等我反应过来,那两人已经乱叫着跑开了。人群也四散开,那人却不见踪影。我开始怀疑,是不是因为昨晚在火车上一直没能入睡,导致今早出现了这么严重的幻觉。
  甩甩有些昏沉的脑袋,抬脚继续朝前走去,也许是我每年对着漫天神佛叨登得太多了,把人家惹烦了,于是大手一挥,让在他们眼中不甚了了的凡人的愿望实现了。终于,在我的视线快要完全模糊掉时,有人问:“请问,是吴先生吗?”
  那个人看起来相当年轻,其实不客气的说,就是嫩。浑身上下透着未经世事的天真,青涩的微笑,让我有种恍然如梦的错觉。“没错,我就是吴邪。久等了。”我看着他明显还有些躲闪的眼睛道,心想,这样的年轻人怎么就成了它的传话者。也许原理还是那个。这个年轻人是这次邀请我来疆内参加明面上玉器鉴赏博览会暗地里势力分割会议的接待人,不过看他这样子,大概是只知道明面上的那个活动了。这时,身穿一件驼灰色风衣的年轻人侧头带着歉意道:“吴先生,这次没能给你安排到航班真是万分抱歉,上面对您的能力是非常信任的。”“行,现在是带我去宾馆?”“对对对,为了表示我们的歉意,这次您的全程花销都可以报销的。”
  报销么,变相监视?也许人家并不是像我想得这么坏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一口气发三章吧,以后每天一章~

  ☆、接受委派

  接受委派
  跟着这个自称小李的青年坐出租车到达了这次外出的临时住所,乌市立交桥下的华贸大厦第三层,房号370。我随身带的行李不多,除开上午差点被抢走的那个皮包外就是一个小型手提行李箱。因为来之前已经大概摸清楚了这边的工作方向,所以为了工作顺利,在杭州的时候已经先和裘德考的那个外资公司驻华分部讨论了一下。
  小李率先用房卡打开了房门,我从门口往房间内部看去,还别说,真他母亲的有异域风情,这是赤果果的腐败吧?拱形的玄关顶,垂下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脚下是民族风情的手工地毯,深红浓绿的线条缠杂,头顶是大型的吊灯,同样的辉煌璀璨。最有看头的大概就是这个房间的壁画了,一幅接着一幅,好像悬浮在墙面上,同样的几个人,不同的场景不同的神态。典型的叙事壁画。
  看到这里,我不得不开始考虑,它这次出手的真正目的了。这些壁画带有强烈的清真风格,但是,十年前那些经历都指向了一个人,几乎所有大型政治变更中都会出现的身影,埋藏在地下的故事里的主角自此生生世世的噩梦。
  掀开珠帘,露出内室那张被数重帷幔遮掩的大床,整个房间所有的灯光都被点亮,金翠辉煌。床的左侧就是一扇占了整个墙面四分之一强的落地窗。吊着流苏的厚重银色窗帘很规矩的分陈在门的两边,窗外就是这个中国边缘地区的省会城市黄昏时分的景色。
  来的时候就已经感受到了这个地方的干燥。火车穿过无数的戈壁滩,漫天漫地都是黄沙,偶尔见到的植物也不是杭州随地长出的那种翠□□滴,这里的一切似乎都是土黄色。至于这座被沙砾山包围的城市,自然也是这样苍凉的昏黄色。
  有些感慨,在这么恶劣的地理环境里,住在这样豪华的房间,心里不知怎的出现了莫名其妙的负罪感。小李已经回去复命,我一个人坐在封闭式的阳台上,看远处零落的高高的建筑。铃声却在这时响起,“喂。”“吴邪你到了吗?”小花的声音有些低沉。
  “嗯,你们的人什么时候到?”我猜大概是他儿子最近太调皮了,弄得小花现在整个人都有些低气压。
  “明天早上七点,你住的地方··· ”
  “没错,它果然不是按常理出牌的主······这里最高的楼,能找到吗?”
  “行。最后的机会,放手做。”不等我回答,小花已经挂掉了电话。
  在忙音荡漾的时候,我透过落地窗看着房间里一座复古的大钟落地灯上的表盘发呆。
  最后一次。小时候遇到走不过去的坎时,老妈总会在耳边说:放手一试吧,小邪。
  现在的我,不会再从父母那里听到这样耐心的鼓励,他们会站在我身后不远不近的地方,看着我走在前方的背影,那样的视线,有时候,让我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会很重,也很轻。没有人在意结果是什么了,他们只看你是以怎样的姿态走过去的,或是摔过去。
  一夜无眠,但是出奇的精神极好,与这十年里那种时常在梦中惊醒的状态完全不同。也许是从我心底长出了某种姓张的期盼,它无时不刻不在催促着我去做些什么来改变窘境,而今天就是实现它长久以来目标的日子。
  上午七点,天还是蒙蒙亮,两个小时的时差,再次提醒了我这里与杭州是完全不同的地方。从房间里出来,只是随身带了那个小包。乘电梯下到地下一层,来到地下停车场,朝车顶上闪烁的黄灯的那边走去。
  黑着脸的下手猛地拍了爷爷我那因为硬座酸痛的肩膀,“花儿爷的交待,吴小佛爷多担待些罢。”我提着那个体积中庸体重出格的双肩背包,咬着后槽牙把背包背上,挤出一句话:“兄弟,告诉小花,爷还要回来参加臭小子的十周岁酒席呢。”
  事实上,这次去,真的没有回头路了。再见,我的挚友们。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最后一弹~

  ☆、荒漠惊疑

  荒漠惊疑
  离开地下停车场,我这次的计划开始迈入正轨。小花···他是个很厉害的人,尤其是现在。我曾经见过很多人,这些人中活到今天的已所剩不多。已逝的人死法五花八门,苟延残喘的人却还是在一个局里迷途难返。很难去判定,究竟是幕后的大手用通天的神通设下了这样一个死局,还是我们这些执迷不悟的人首先被自己欺骗。
  可怕的不是前途的凶险,而是源自自身的无知。想到这里的时候,我正坐在去吐鲁番的越野车上,至于那个名义上需要我出席的博览会玉器鉴定的职务已经在大家心照不宣的情况下置诸脑后。可惜那个涉世未深的小李同志,得知我被临时安排了其他任务之后还带着一脸真切的惋惜跑来送了我一程,这让我觉得也许在这样一个黑得透彻的世界里是存在希望的。
  坐在越野车后座,我盯着手机上的导航地图,偶尔抬头观察一下沿途的风光。我旁边的是个浑身裹着阿拉伯式直筒长衫的奇怪家伙,连头带脸都用黑色的纱布遮得严严实实。好家伙,还是个洋粽子···开车的司机倒是很开朗,他自称买买提,大概是维族的一个姓氏。现在是九月份,照疆内昼夜温差的程度,夜间最冷的时候可以到零下,白天最热的时候能有二十多度。这个司机穿一件竖条纹的白色短袖衬衣,皮肤粗糙黝黑,典型的当地人肤质。
  “我说这位同志,你们去吐鲁番是旅游?”司机瞥了一眼倒车镜,随意问道。我抬头,点了一下屏幕,回答:“嗯,有个亲戚在吐鲁番种葡萄,我们这次是去学习一下种植经验的。”说罢,狠狠剜了一眼旁边这个不动声色拖后腿的队友。“···我是去找媳妇的。”过了半晌,这个洋粽子淡淡的来了一句。
  “咔嚓”什么东西裂掉的声音,我想现在我的脸色肯定像被泼了油墨那样精彩。身为一个应该沉稳的老男人,我不得不承认总有那么一些人能够刷新你的接受下限。司机愣了一下,立马哈哈大笑:“这兄弟可真逗,吐鲁番的姑娘虽然漂亮,但是也够热辣的哦。”那个“哦”字拖得老长,充分表示了维族同胞对于这位充斥着中东危险气息的洋粽子功力的怀疑。洋粽子兄弟只是抬头看了那司机一眼,又低头不说话了,继续保持着之前那种惬意补觉的坐姿。当然,这一切都是我个人的猜测,因为那一身诡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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