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奸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异世奸商-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彼时,凌云童鞋住在一间小小的,半个月也只要收费1个金币的小小的客栈里,凌云恶狠狠地倒腾着手中的草药,凌云有一手出神入化的炼制迷药技术,这个技术是怎么有的呢?这是有渊源的,话说凌云童鞋是个能上能下的角色,但是在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角色中,他还是比较喜欢在上面。
    但是他的对象中,不乏身强力壮的角色,但是凌云童鞋还是保持高度的在上面的比例,这当然就要归功于他的迷药运用能力了。
    没有精钢钻,就别揽瓷器活,没有两把刷子,就别想在上面。
    聪明绝顶,绝顶聪明的凌云童鞋怎么能没有两把刷子呢?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会好死不死的被送来异界呢?
    他没有运气好到那些穿越到玄幻世界的主角,随便拉只神兽做保护神,也没有一遇到危险,就可以用宽广的胸怀接纳他的神器,所以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啊!他有什么?有的只是老天爷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玩笑。可是他不想劳筋骨,饿体肤啊!
    他从小就有个伟大的理想,有一天,他可以无忧无虑的躺在床上,吃了睡,睡了吃,好吧,大家不要误会,凌云童鞋的志向没有伟大到成为一只猪,据说,猪和人在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经过各种资深专家的研究后,被总结的既浅显又矛盾,好吧,请不要说矛盾,因为人本来就是个矛盾体,总结出来的结论是“猪永远是猪,而人有时候不是人。”
    多么一针见血啊,凌云童鞋曾因为这句话,发愤图强过,主要是因为另一个哲人深邃而沧桑的名言,“不是人的人比人活的好。”这位哲人是谁呢?好吧,这是个名字叫哲人的人说的,据说,他被关在某省某市的精神病医院里,继续思考生命的意义等问题。
    他只是个普通人,为什么要送他来这里,这里没有红酒没有香槟,最可怕的是没有没有给他付钱,然后又糊里糊涂被他吃了的款爷,天哪,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啊!为什么要他这么个善良可爱的普通人,来承受如此沉重的一切,苍天啊!大地啊,难道是因为他背地里腹诽过,厉害的神仙都去搞…基了,观音姐姐没人爱了,其实,他真的是无心的啊。
    好吧,他错了,他真的知道错了,观音姐姐再给人家一次机会啊!凌云在心里仰天长啸。
    好吧,说普通,其实凌云童鞋也不怎么普通,好歹凌云童鞋比普通人长的帅一点点。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蓝颜薄命啊!可悲可叹可惜可怜。
    凌云童鞋吸了吸鼻子,以四十五度角,仰头望天,“阿嚏,”好吧,他感冒了。
    “没有感冒灵。”凌云擦了擦眼角的……好吧,不是泪水,而是眼屎。穿越的孩子真可怜,传说很多穿越的孩子,一到异界就被被退婚,被逐出家门,被赶出师门……
    凌云想现在他还没有被逐出师门,因为他没有师门。
    如果他有师门的话,他也一定会被逐出去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好吧,这其实只是凌云童鞋的直觉。都说女人的直觉很灵,那么凌云童鞋这样能0能1能2的,自然更灵一点。




☆、第7章 有关传说 (1251字)

凌云双手托着下颌,手指在桌上轻叩,他在沉思,他深邃的目光,让人着迷,他不是在思考社会历史发展的永恒命题,也不在考虑生命本源的问题,疑惑是鸡蛋和鸡到底那个悲催的先出现当先锋的千年之谜,即使如此,他思考的问题,依旧很严肃认真,具有挑战性,他关乎凌云童鞋未来的前途是否光明,他在思考,公主首饰的销路问题。
    “传说,传说琳琅公主国色天香,传说他一舞动天下,一曲惊四方,传说,传说琳琅公主,有菩萨一般的心肠,天使一般的美貌。凌云背负着双手,站在庭院,果然传说只能是传说。
    那个公主长着一张克夫的脸,一下子就把自己的未来老公给吓死了,那公主蛇蝎心肠,直把凌云童鞋的心肝吓的砰砰乱跳,最可恶的是,那个公主居然诬陷他,要亵渎她,他凌云的品味就是再差,也不至于落魄到这种程度啊,他能上能下,前途广阔,怎么会为了一只不是公猪的公主,放弃自己的锦绣前程呢。
    凌云仰头望月,高手寂寞,知道真相的只有自己一个,煞那间,凌云似乎感悟到了那么点举世皆浊我独清的境界,这种寂寞啊!寂寞啊!真的是……好寂寞啊!
    “咕”肚子饿了,凌云捂着肚子,仁兄,你受苦了,再苦不能苦肚子,凌云童鞋点了一只鸡一只鸭一只鹅,据说,天朝的鸡鸭已经被和谐了,不知道这异界的鸡鸭有没有被和谐,大家千万不要误会,凌云童鞋点的是真的鸡鸭鹅。好吧,我这么说,有那么点越描越黑的味道,但是我的意思,希望大家可以理解,总的来说,凌云童鞋还是很纯、洁的。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纯洁的凌云童鞋一边吃的满嘴流油,一边再次把异界的奸商鄙夷了一番,这个该死的老板,居然敢收他三个金币,三个金币啊!跟打劫没什么两样了,终于在他的不屑努力下,终于让老板还了他一个铜币,一金币等于100银币,1银币等于100铜币,于是1铜币,大家懂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凌云童鞋的战果不够明显,而忽视人家的努力。
    “你有没有听说,凌宰相的儿子居然等不及地想亵渎公主,结果让宰相给逐出家门了。”一边的一个衣着普通的平民低声地道。
    “我也听说了,可是宰相的儿子居然说,他喜欢的是男人,不喜欢公主。”另一个人补充道。
    “他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资本,居然敢喜欢男人。”一边的一个人嗤笑着道。
    “我看哪,他一定是想给他脱罪,居然找了个这么烂的借口。”另一人附和道。
    彼时凌云童鞋一边啃着香喷喷的烧鸡,一边悲悯着这只烧鸡的命运。比光的速度更快的是什么,八卦的传播的传播速度,正所谓,一人传虚万人传实,所以啊!传说中多愁善感的琳琅公主,见到一只兔子受伤都会哭的公主,是不可能说假话的,虽然童鞋觉得,琳琅公主哭不是因为受伤的兔子,而是因为那只兔子的血,弄脏了她心爱的裙子,但是这只是凌云童鞋居心叵测的想法。所以啊,说假话的是凌云童鞋,于是凌云杯具加餐具的变成了一个色中饿鬼……
    凌云没有反驳呢,因为他正大口大口地吃着烧鸡,一边刚刚还完完整整的鸭子,已经变成了一堆的骨头。




☆、第8章 穷鬼的挑衅 (1482字)

当凌云童鞋啃完了鸭子啃完了烤鸡,准备向烤鸭进发的时候,一把明晃晃的刀,“哗”地插在了桌子上,凌云童鞋抬起头,这一抬头,就见到了一个一身锦衣华服,眉目有些扭曲的公子,严格的来说,如果这个人的表情不是那么纠结的话,是凌云童鞋还能够接受的长相。
    随着那一刀的起落,本来就有些不稳的桌子,“砰”的四分五裂开来。旁边怕殃及池鱼的客人早就躲了起来,但是出于好奇心,凌云童鞋还是可以看到一双双好奇的眼睛。为什么异界人民的好奇心这么重呢?
    “是你要亵渎公主。”吏部尚书的儿子张梁恶狠狠地问道,那一张狰狞的脸染满了愤怒,他说的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凌云童鞋扬起手指,指向来人,众人的心一时间都提到了嗓子眼上,每一双眼睛里,都冒出了鸡血的光芒。“是你劈了桌子。”凌云童鞋说的更加肯定。
    “你该死。”张梁大吼道。
    “你要赔钱。”凌云童鞋和张梁的声音同时响了起来,分不清是谁压过了谁,然后张梁提起刀,就向着凌云童鞋冲了过来,然后,众人就看到了十分惊悚的一幕,凌云童鞋睁开了一双灿若星辰的眸子,理了理一头的青丝墨发,然后张梁眼睁睁,眼睁睁的倒了下去。
    凌云童鞋扬起右脚,把张梁踹了出去,这一脚有那么点无影脚的风范。这个该死的家伙,居然敢浪费他费尽心机调配的千年醉。知不知道,材料很贵,知不知道啊!这种衣是锦绣,腰缠玉佩的贵公子多半不知道。凌云泄愤似的在张梁身上踹了几脚。
    突然凌云童鞋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对着张梁的脸猛踹,
    “老板。”凌云童鞋悠然地转了个身,猫在柜台下面的老板颤巍巍,颤巍巍地抬起头,“公子有何吩咐。”
    “你看到,桌子不是我劈坏的,跟我没关系。”凌云童鞋申明道。
    “没关系,没关系,和您一丁点的关系都没有。”老板谄媚地道。
    凌云满意地点点头,看来刚刚他露的一手,还是有那么点震慑力的,想到这里,凌云童鞋就有那么点得意,不过想到浪费掉的药,凌云童鞋又不淡定了。
    凌云童鞋把张梁的外衣给剥了下来,要知道这一身衣服可是值不少钱的,看到衣服上的几个脚印,凌云童鞋有些惭愧,他居然做了这么暴殄天物的事情。
    凌云童鞋坐在桌前,数着钱袋里的银子,他已经数了十三遍了,但是钱袋里的银子还是十三两,没有多一两,也没有少一两。一个穷鬼,穿那么好的衣服做什么?凌云童鞋表示灰常的鄙视。
    所幸的是还有一块质地低劣的玉佩,另外还能值几个钱的就是那把尚且还算拉风的破刀。
    趁着夜色,凌云童鞋消失了,是真的消失了,第二天,张梁衣裳不整,是衣裳不整地走出客栈的时候,本来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但是一时间,整个都城的人都在说鬼话,“传说,传说血气方刚的户部尚书之子张梁,意气风发的去找凌云,却被居心叵测的凌云童鞋实用邪术迷魂,然后两人过了一夜,第二天,张梁衣衫不整的走了出来。”多么让人浮想联翩的消息。
    一时间各种版本的流言如雨后春笋,以势如破竹之势风涌。
    传说,传说,那一夜,张梁童鞋嘶哑的尖叫持续了一整晚。
    传说,传说,那一夜,凌云童鞋黑发披肩,双眸如狼。
    传说,传说,那一夜,子规啼血,外面群鸟的惊叫响成一片。
    在一片新的流言唏嘘声里,新是流言迅速的打破了旧的流言,原来凌云童鞋爱的真的是男人,难道他真是冤枉的……
    彼时凌云坐在一个小小的,小小的茶铺里,非常严肃的思考着一个问题,“为什么异界的人民,总是把他的目光看的如此之低,不管是公主,还是张梁,他都看不上啊!”




☆、第9章 异世推销 (1384字)

就如同天才总是寂寞的一样,凌云童鞋也是寂寞的。寂寞的凌云童鞋,对着面前的破刀无语凝噎,那件衣服还卖了八个金币,这把刀居然只值三个金币,凌云的手重重的在桌子在一拍,目光冷锐,那漆黑幽暗的目光,惊的满树的乌鸦扑棱棱的乱飞,他当时居然没有多踹那个人几脚,就那么点银子,居然也敢出来挑衅。
    彼时张梁躲在自己的卧室里,看着自己被打成了猪头的脸,一拳打碎了铜镜。
    是时候了,凌云童鞋负手站在镇远将军府的门口,不一会儿,一个人模人样的白衣公子走了出来,“听说你找我?”韩岭问道,对于这个不学无术的凌云凌公子,他是有所耳闻的,琳琅公主国色天香,居然和这样的家伙订婚,还好现在婚礼取消了。
    “是的,是我找你,打扰了,不好意思。”顾客是上帝,所以凌云童鞋的态度非常良好。
    “有事吗?”韩岭问道。
    “我有件东西想出手,不知道韩岭公子有没有兴趣。”凌云童鞋打开折扇问道,据说,最漂亮的笑容是笑的时候,露出八颗牙齿,而这也是推销的不二法门,凌云童鞋没法刚好笑的露出八颗牙齿,所以他用扇子把自己的牙齿遮了起来。传说中的扬长避短,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韩岭看了看凌云寒酸的衣服,高傲的扬起了下巴,那红果果的眼神似乎再说,就你这样,还有拿的出手的东西。
    与此同时,凌云谦虚的低下了头,苍天啊!大地啊!凌云童鞋居然谦虚了。好吧,我错了,我们凌云童鞋一向都是这么谦虚的。
    谦虚的凌云叹了一口,颇为遗憾的摇了摇手,“既然韩公子没兴趣,我就不勉强了,不知道,赵小王爷会不会对公主的玉镯感兴趣。”
    “公主的玉佩?”韩岭的目光中闪过惊诧的光芒。
    凌云作势欲走,韩岭疾步上前拉住凌云,“不把话说清楚,你别想走。”鱼儿上钩了。
    凌云童鞋笑的如沐春风,但是握在他手臂上的手,让他有点笑不出来了,“你能不能先把手松松。”他是血肉之躯,并非钢筋铁骨啊!
    “先把玉镯交出啦。”韩岭锋利如刀的目光和凌云相对,握在凌云手臂上的手,没有放松一分一毫,凌云毫无畏惧的迎视上韩岭的目光,电光火石交错的一霎那,凌云童鞋云淡风轻的开口了,“我喜欢的是男人。”
    韩岭想是被蜜蜂蛰了一下,忙不迭的松开了手,凌云淡定地笑了,收回手臂,用手抚了抚被抓疼了的地方。看在这家伙是冤大头的份上,凌云觉得暂时可以放他一马。
    凌云抬起头,露出一个市侩的笑容,当然凌云童鞋市侩的笑容也是十分优雅的,这一笑间,风华绝世,韩岭童鞋一瞬间看呆了。
    “公主的玉镯在你手上?”韩岭急切地问道。
    凌云郑重地点了点头,“你打算出多少?”要知道这个镯子,是琳琅公主的镯子,那只不是公猪的公主大人的镯子,非一般的镯子。
    韩岭冷笑的看了凌云一眼,凌云童鞋最讨厌的就是这些想不劳而获的家伙,他很像软柿子吗?像吗?好吧,挺像的。
    “镯子现在不在我身上。”凌云童鞋的目光透着深深的,深深的欠扁!
    韩岭咬牙看着凌云,“您要是心疼钱,我可就找别人了,我听说林小侯爷,对公主那是一见倾心啊!”凌云打开折扇,扇啊!扇啊!“韩公子,这手镯可是公主的心爱之物,是偶然间捡到的,如果你要是把它送回去,公主心爱之物,失而复得,她能不对你刮目相看吗?她要是对你一刮目相看,那以后你可就是驸马爷了?”




☆、第10章 传说啊,传说 (1628字)

韩岭咬牙,虽然也知道凌云所说的话,未必会成真,但是多少是个机会,赌了。“三百两。”
    凌云郁闷的收起折扇,脸色一变,转身就走,靠!一个个穷鬼。韩岭再度上前,“你说要多少。”
    “韩公子,这件事,说小了是一镯子,保不准就是你的终身幸福了。”凌云拿扇端在韩岭的胸前敲了敲。“难道说你的终身幸福,就值三百两?”
    “那你要多少?”韩岭冷着脸看凌云。
    凌云勾起嘴角,“看你长的这么帅。”虽然比本公子差点,“我就收你三千两吧。”
    “不想死,就把镯子交出来。”韩岭怒了,这个该死的败家子,当金子是大街上的石头吗?一抓一大把。
    凌云翻着白眼,声音从被卡主的脖子里艰难的溜了出来,“小爷我宁死不屈。”
    韩岭没有松手,脸上露出几分讽刺的笑容,就这家伙,居然还敢用宁死不屈。“你抢钱!”
    凌云手一扬,韩岭掩住口鼻,倒退了几步,凌云眉头一跳,上次的张梁是个草包,但是韩岭到底不一样,看来他配置的迷药也只是对一般人有用,不过倒也不是一点效果都没有。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个该死的家伙,居然敢说他抢钱。
    他做生意一向童叟无欺,讲究货真价实,这个家伙,居然敢侮辱自己抢钱,三千两很贵吗?很贵吗?那个该死的公主的镯子啊!戴在手上可以摆阔,镶在门上还可以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