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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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奸商-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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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族,有多大?”凌云托着下巴,问道。
    “据我所知,只有四大公国的皇子、公主才有可能获得这样的传承,而且即使获得传承,也多是一品。”穆秋涵补充道。
    凌云吸了吸鼻子,所以说投胎很重要,他没有投好胎,结果到现在还是连一品都没有。“你的意思,苏铭是皇子。”
    “有可能,还有一些隐士家族,传承了千年,也可能有这样的传承。”穆秋涵揣度着道。
    凌云脑中闪过无数种可能,什么苏默可能是贵妃啊!苏铭是皇子,然后善良的苏默被陷害,带着孩子隐居山林……
    “这是人家的私事,我们最好不要过问。”穆秋涵提醒道。
    凌云点点头,“用的着你提醒我吗?我是那么没有分寸的人吗?”哎呀,他眼光真好,一捡就捡到一个武学奇才,苏铭要是长大了,绝对是个赚钱的好帮手,当个第一杀手啊!盗圣什么的,赚钱快快的。
    凌云租的房子三上三下,底下的一间房子变成了药店,凌云揣度着旁边两间是不是开个饭店什么的,凌云发现这个世界的人生活品味实在是太糟糕了,整天吃肉吃肉的,恐怕估计都有个什么高血压,高血糖什么的。
    刚开始天天吃肉,凌云还挺高兴的,不过现在他要受不了了,再这么吃下去,他的身材要保持不住了。
    “默默,你好好看店,我回来会给带好吃的的。”凌云对着站在柜台前的苏默道。
    穆秋涵一头的黑线,任谁听到这话,都会觉得凌云在哄小孩,但是苏默却是十分配合地应了一声“嗯。”
    苏默托着下巴站在柜台前,本来他以为,凌云狮子大开口的卖这么贵,应该没什么人来买药,没想到凌云没走几分钟,就迎来了第一位客人。
    “请问,你们这里有卖龙虎丸吗?”来人一身锦衣华服,身材有些走形。
    苏默不折不扣地按着凌云的话道:“有,要多少有多少,一颗五百金币”价格报出来,苏默忍不住有些羞愧,五百金,实在是太贵了,看到来人的脸有些僵,苏默忍不住有些歉意,他只是奉命行事,凌云不愿意贱卖,他也没办法。
    “一年份十二颗,如果你买一年的份,就可以便宜点,五千金。”苏默有些尴尬地道。
    来人挣扎了下,最后抬起头,“那就要一年的份。”
    苏默取过一瓶药丸拿了出去,看着银票许久回不过神,居然真的能卖出去。
    “请问这里是卖龙虎丸的地方吗?”
    还没等苏默从第一轮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第二个第三个人又来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第一个人那么财大气粗,但是多少也会买个两三颗。苏默拿着银子,手有些发抖。他还没有见过那么多钱,拿着心里有些不安,凌云随随便便拿出些药丸来就能赚这么多钱,苏默佩服的五体投地。
    好不容易等到夜幕降临,苏默立即把门给关了,这么多钱,拿着有些不安啊!穆秋涵推着车,车上摆满了一堆穆秋涵自以为是垃圾的草,凌云的心情似乎不错,坐在小车上让穆秋涵推着走,凌少爷娇生惯养,可受不了长途跋涉,从小凌云就觉得他就一天生坐车的命。




☆、第34章 吃草 (1820字)

等到凌云回来,苏默立即把今天一天卖到九千五百金尽数交给凌云,这么多银票,他拿着觉得有点烫手。凌云拿着银票狠狠地亲了一口,他最喜欢的就是钱了。
    “小爷今天心情好,做菜给你们吃。”凌云一看就觉得苏默是个非常有前途的娃,这娃不会像穆秋涵一样,整天想着怎么中饱私囊。
    穆秋涵看着一桌子青青绿绿的东西,“凌云,你把那些东西摘回来,是给我们吃的呀。”
    “当然了。”凌云端着最后一道菜走了出来,他的厨艺还是不错的,这是他那个馋嘴的爷爷训练出来,要是做的不好吃,老爷子就哭丧着脸表示绝食,为了完成一个孝顺孙子的义务,凌少爷的厨艺可以媲美五星级大厨。
    苏默很配合的吃了起来,小苏铭见苏默开始吃,也就开始动筷子了。
    “你怎么能让我们吃草。”穆秋涵怒气冲冲地问。
    凌云抬起头,恶狠狠地瞪了穆秋涵一眼,“你知不知道,天天吃肉,会引发高血脂,高血糖还会引发牙龈出血等一系列问题啊!还有,你看看你的身材,真是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了,肥成这个样子,你在天天吃肉,你的形象就会毁了。”
    “可是,外一这些东西有毒。”穆秋涵迟疑地道。
    “你放心吧,吃不死你的。”凌云没好气地道。
    熊猫举起筷子吃了起来,“味道还不错。”
    “那是自然的。”凌云有那么点自傲地道,他的厨艺是经过专业验证的。
    “这东西,一般是动物才吃的。”虽然好吃,但是穆秋涵童鞋还是忍不住有些碎碎念。
    凌云童鞋猛的一摔筷子,凌少爷最讨厌,别人看不起他的厨艺了,当初为了学厨艺,凌少爷还被火舌烫毁了额前的头发,造成了凌少爷的间断性毁容。
    凌云猛地对着旁边的穆秋涵喷口水,“告诉你,你以为你不是动物吗?你只是进化的完全一点,你以为你比那些猪狗要高贵多少,没见过你这么烦人的动物……”
    穆秋涵直直地看着凌云,要说烦人,谁能比的过凌云,他一说一句,凌云可以冲着他训一天。
    “吃饭。”熊猫道。不管何时,熊猫的声音,总有那么点一锤定音的作用,他这么一喊,凌云和穆秋涵都安静下来。
    吃过晚饭,凌云仔仔细细地替苏默把脉,本来,他是想着把苏默的脸医好,这样一千金,买一个绝色美人,怎么说都是他比较合算,没想到这没人快要死了,红颜白骨,再好看也没用啊!
    时间一天天过去,苏默有些绝望地闭上眼,距离发病时间还剩下一天,这段时间,凌云几乎用尽所有的方法,都没有一点用处,他其实没有什么可以眷恋,只是舍不得孩子。
    凌云抓着头发,穆秋涵走过来,“不要太逼着你自己了,烈焰火毒无药可救,本来我们也就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凌云的脸上有几分苦涩,“其实,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凌云有几分绝望的闭上眼,他早就知道他是人,他不是神,他早就知道,他的医术只是半吊子,只有千分之一的机会能救到苏默,可是,真的要面对苏默数着日子活活痛死,他就有些受不了。
    人在一起呆久了就自然会有感情,感情这东西最是烦人,最是招惹不得,据爷爷说,他那个死鬼老爹是个情种,爱上的是他身患绝症的母亲,结果,老爹医术不精,没法子救会母亲,就跟着一块郁郁而终了。
    年幼的凌云还不懂什么叫情之所钟,生死相许,老爷子痛失爱子,对凌云的教导就变成了,一心一意什么的太吃亏了,人生在世,没有几个红颜知己,那是一件十分杯具的事情。
    凌云童鞋从小开始受毒害,以至于到最后想专情,也专情不起来。
    今晚的月色似乎特别柔和,苏默坐在门前的石阶上,小苏铭似乎也预感到了什么,安静地坐在苏默的旁边,苏默看着自家儿子,目光混杂了伤痛与追忆,“苏铭,要是爹爹死了,你就好好的跟在凌叔叔身边,要听凌叔叔的话。”
    “爹爹不会死的。”苏铭看着苏默,眼睛里几分惶恐。“铭儿,会为爹爹报仇的,铭儿一定不会放过那个伤害你的人。”
    苏默一愣,看着苏默的眼神有几分古怪,“铭儿不要胡说,爹爹只希望你好好的活下去,那个人……你不许去找他。”
    苏铭睁着一双大眼,目光透着几分坚决。“他害爹爹……”
    “总之,你不许找他报仇……”苏默有几分坚决地道。苏铭咬着嘴唇不说话,但一双眼却透着抗拒。
    “铭儿,你这是要让爹爹死不瞑目吗?”苏默声音带着几分嘶哑。
    苏铭有些恐慌地伸出手,去擦苏默的眼泪,“铭儿,听爹爹的就是了。”




☆、第35章 发病 (1702字)

苏默静静地站在月下,如水的月华淡淡倾泻下来,一双清澈的眼睛顾盼生辉,眸中也难以遏制的沉痛。
    假如时光可以倒流,是不是他不救那个人就好。如果不救那个人,他不会染上这样的毒,因为那个人所深爱的女人。思念了那么久,期盼了那么久,再见面,他对他说,如果他愿意救他的爱人,他可以放过他的孩子。
    苏默本来想说的万语千言都在男子的一句话中变成了虚无,原来,爱和恨,真的可以如此简单的来一场交换,算是自作自受吧,他救他的死活,他并不认识他,可是看那个人的面容,他就知道,那是个心性凉薄的人。
    苏默不想告诉他,自己的孩子也是他的,那太可笑了。
    苏默苦涩的笑了笑,自作孽,不可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都是他一念之差。
    苏默从小就随父母隐居在一座避世的小村庄里,几年前的一场瘟疫,夺走了苏默双亲的性命,也带走了村庄里的很多青壮年劳动力。
    年幼的小苏默很自卑,因为在幼年孩子们还不知道美丑的时候,就有人发现,苏默的手是凉的,像冷血动物蛇一样,没有温度,于是村上就有些人谣传他是怪物,原本还愿意亲近他的孩子,都开始远离他。
    如此,本就十分安静的苏默,变的更加沉默寡言,更加离群索居。
    前两个月,苏默才知道,自己不是怪物,而是传说中的琼玉体质,可是据说,琼玉体质都是天生的美人,或许他是个例外吧,就算面容不悔,也只是普通而已。
    他遇上那个人的那一年,他才十八岁,那是在一座高耸的悬崖下方,苏默本是去找寻食物,却不想遇到了一个差不多半死的人,那人是从山崖上掉下来的,半山腰的还挂着那人的衣服的碎片,从那么高地方摔下来,还可以活着,苏默不由得对那人多了几分敬佩之心。
    身上有些擦伤,致命的却是胸前的掌印,苏默看到那人的脸时,觉得自己的心跳猛然加快了几分。
    很久之后,苏默才知道,那种感觉,叫做一见倾心,那张脸妖孽精致却又不失男人的霸气,嘴唇削薄,看上去有些心性凉薄。
    苏默把那人拖到了附近的一个山洞里,每天给那人猎取食物,苏默的体力并不十分好,勉强猎到的食物,大半也归了那名男子。
    他和那人相处了六个月,直到两个月前,他才知道,那个人叫任枫,是隐士家族任家的独生子。
    他曾经说过,如果可以看见,他希望他睁开眼的人看到是他,时光已悄然走过五年,他与他都变了,当年的苏默没来得及等他恢复视力,就听到了一直照顾苏默的林老伯病危的消息,苏默情急之下,抛下了任枫。本想着等老伯病好之后,他就去找任枫,没想到老伯一病就是三年,根本离不得人,直到两年前溘然长逝。
    或许是因为任枫恢复视力后,看到的第一个人不是他,所以,当任枫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那双眼眸中全是冷漠,那张脸冷的冻人,只在面对那个绝色女子的时候,才会有些暖意,“救她。”
    想了那么多年,念了那么多年,愧疚了那么多年,遗憾了那么多年,到最后……
    在那个人,一个冷漠无比的眼神下溃不成军。
    苏默越想心越冷,忍不住紧紧地抱住自己,穆秋涵说的没错,中毒的不是他,而是任枫那个叫嫣然的恋人,他只是一个不幸被选中的毒性转移者,也就在那个时候,他才知道,那个美丽的倾国倾城的女子,也是琼玉之体。
    “一会我会迷昏她,我不希望宁儿知道我是用这么残忍的方法,治好她身上的毒。”
    苏默很想问,既然你也知道残忍,为什么好要这么做,但是他没有问,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和一个一生挚爱,是人都知道该怎么选择,他其实早就知道,他救的不是一个善人,却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因为自己的一片善心,和一点心动,赔上自己的心,更赔上自己的命。
    苏铭说要报仇,怎么报,那个人是他的父亲啊!没错,他和任枫相处的那段时间里,有一天两人误食了一条毒蛇,那条毒蛇的毒没什么特别,效用相当于烈性春…药,一夜颠鸾倒凤,两人都是神智昏聩,以至于在那件事中,任枫甚至都没有弄清楚他是个男人。
    苏默感觉身子越来越热,火焰从胸腹中开始燃起,那残酷的尖叫,几乎响破了天际。
    “默默。”凌云有些着急地朝着门外走去。




☆、第36章 恢复容颜 (2016字)

原本至少要等到晚上才发病,可是没想到这场病,居然如此来势汹汹,等不到晚上了,苏默满脸痛苦,双手抓着头发,脸都扭曲了,凌云有些明白,为什么烈焰火毒,会令这里的人,闻风丧胆了。
    “能不能把他打晕。”凌云有些急切地对着制住苏默的熊猫道。
    “晕不了,这种疼,即使能打晕,也会在下一波的痛苦中清醒过来。”熊猫有些无奈地道。
    那无助凄凉的喊叫几乎刺破苍穹,凌云抿着唇,有些心惊肉跳,凌云别开脸,却见一道亮光闪过,凌云失声喊道:“小花,不行。”
    在场的人,都有些措手不及,完了,完了,凌云在心中止不住地惊呼,苏默没有让毒药毒死,反倒是先被小花给咬死了。
    小花一口咬在苏默的腿上,很意外,苏默的没有立刻显现出毒发之态,倒好像是毒性缓解了些,凌云捂着脸不敢看,等熊猫说,苏默好像好点了,才慢慢的放下捂在眼睛上的手。
    苏默虽然脸上的表情,还是很痛苦,但却是好了很多。凌云跑过去,忙拉过苏默的手去探苏默的脉搏,“毒性,压制住了。”
    穆秋涵、熊猫、凌云面面相觑,苏默松了口气,却是一下子晕了过去。
    虚惊一场,众人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熊猫、穆秋涵、凌云围坐在一张桌子上,“默默身上的毒,没有解,只是暂时压制住了,以后每个月,默默怕都是要让小花咬一口。”
    “没想到苏默的毒,居然可以靠百花王蛇咬一口,压制下去。”熊猫有些惊异地看着贴着凌云的手,不断蹭着头颅的百花王蛇。
    “想不到小花这么厉害。”凌云真诚地夸赞道。
    小花高昂起脑袋,在桌子上扭动了下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身体,因为摆动的幅度过大,没有掌控好,一个不慎,栽了下去。凌云眼疾手快地捞住小花,要知道,这条小蛇,现在就是凌云他祖宗,没了他,凌云就损失一个得力干将了。
    苏默没有想到自己还可以醒过来,人死过一次,就会格外珍惜所拥有的东西,苏默对凌云非常感激,苏铭见爹爹没事了,也不再成天苦着一张小脸了。
    性命问题解决了,凌云就开始苦恼形象问题了,“默默,这是我最新研制的花容月貌露,你试试!早中晚各加入清水中,洗一次脸。”
    “太贵重了,我一个男人,不需要有多好看的。”苏默推辞道,凌云一颗丹药就卖五百金,这一瓶东西,指不定会值多少钱,苏默觉得他欠凌云的,已经够多了,不能再加了。
    “默默,你就收下吧,你不为你自己着想,也要为你儿子着想啊!要是铭儿一直见你这副样子,会伤心的。”凌云童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坚决不承认,他是把苏默当成试验品了。
    听凌云这么说,苏默也不再推辞了,千恩万谢地接了过去,“谢什么?咱们是兄弟,我的药,就是你的药,你的金子,就是我的金子,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啊!你有金子吗?”凌云问道。
    苏默略有些尴尬地低下头,“有,二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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