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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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恶-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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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而面对她,我没有一点动容,反而对她喋喋不休的争取感到厌烦,我跟沈秀说:“你就不能让我省点心吗?!”
  沈秀见我这个态度,扁了扁嘴,也就不吭声了。她将脸转向窗外,抬手,却不停的抹眼泪。
  我们之间再没有说话,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沈秀后来,再没有给我一个正眼!但临近安检的时候,她转身跟我说了一句话,她低着头,满脸的沮丧,她说:“老公,你这个人,真是冷血无情!”
  说完冷冷拿过我手里替她拎的包,消失在了人群。
  我却被她说的一愣,许久都没有反应过来。记忆里,这应该是她第一次,对我做出评价。
  我转身走出动车候车大厅的时候,遥遥的,身后依旧人声鼎沸。所有嘈杂冲进耳朵里,渐渐的,沈秀的那句话,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如这一日她埋没进人群的渺小,她在我心里的份量,亦愈来愈无足轻重。
  我只是一心奔着柳絮而去,轻松于沈秀的离开。
  我跑到柳絮的宿舍楼下,给她打了电话。这日是周日,非本地的学生只要不出去打工的,基本都还是在学校待着。尽管各社团会隔三差五的搞些活动,学校也会举办联谊会之类,供我们选择度过时光,但今天,我在论坛和贴吧里看得清清楚楚,没有任何节目!
  所以我笃定柳絮在宿舍,自从有了电脑这玩意儿以后,人待在一个地方不挪屁股的现象不是很常见了吗?
  没想到我连打了两个都没通,不知道柳絮是不是堵着气故意不接我电话,这磨人的小妖精啊!难道真要我把心掏出来给她看吗?
  我拦住了一个从她们宿舍楼里走出来的女生,因为她长得慈眉善目,一派很温和的样子,所以我才敢把人叫住,嬉皮笑脸的求她帮忙。我说:“同学,能不能麻烦你帮我叫下313的柳絮同学?我有很重要的事找她,拜托、拜托你了。”
  她木着一张脸听我说完,抱着书的一个手,抬起,去扶了扶自己的眼镜。她说:“313吗?她们今天一整个宿舍的人,都去隔壁体院看篮球比赛去了。”
  我听到自己的心,“咚”的一声掉了下去,堆着笑的面庞僵了一僵,却还是不忘礼貌的跟她道了声谢。
  她点了点头,转身离开。却在没走几步以后,又回头冲我道:“你过5分钟再打她电话试试。我记得篮球比赛10点结束。”
  我满怀感激,连声说谢。抬脚,却毫不犹豫的去了体院。
  我想我也真是傻的够可以。总以为S市这个大学城里,只有咱们学校是唯一,却忽略了班上好多女生都将目光投向了远方。除了隔壁的体育学院,再隔壁的电力大学,不就凭借着去年的机器人比赛赚足了眼球吗?那个小组赛第一名的boss团队,5个男生几乎是去年这个大学城里所有女生的谈资!现在,体院也不甘示弱了是吗?
  Oh,柳絮啊柳絮,但愿你不要因为场上某个姿势潇洒、长相迷人的帅哥而失去理智,要知道,在本校,有个人,为你痴心一片啊!
  我奔到体院的时候,已是10点05分。我看到好多人从室内篮球场门口涌出来。好多张面孔一下子呈现在面前,令我一阵昏眩,但我还是站在道路的一旁,努力踮脚去切切的寻找。
  尽管人群熙攘、嘈杂一片,仍有说笑的女声意外钻进耳朵。我听到不止一两个提到“傅博涵”这个名字,似乎此人今天表现非凡,倾倒众人。
  好吧。我在心里默默的道。还是出现了这样的人物。所以这才是一线城市的魅力吗?再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到了这儿,也会卑微——人才太多了,多得数也数不完!
  终于有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她巧笑嫣然的侧着脸跟身边的女伴大声说着话,我竖着耳朵,只听她在那儿道:“太精彩了!怎么可以那么帅啊?!听说上场球,傅博涵也拿了35分?”
  她旁边的女生一样的激动,面红耳赤的道:“是34分!我不会记错!”双手合十,眼放星星光的又道:“傅博涵,真是我的偶像耶!我真是爱死他了!”
  她笑:“喂喂喂!你的偶像不是周越泽吗?怎么?那么快就移情别恋了啊?!”
  她同学道:“周越泽是男神,傅博涵是偶像,两者不冲突好吗?!再说了……”
  睨她一眼的时候,余光忽然就瞥到了我,她看着我,拉了拉她的胳膊,她说:“柳絮,那人谁啊?”
  我的女神终于转脸朝我看过来,就在我奋力拨开逆流的人群向她靠近的时候。没想到前一秒还满面春风的她,后一秒在见到我后,倏地变了脸色。她一拉她同学,往另一边走,我听到她说了三个字:“别理他。”
  我心一沉,忽的就没皮没脸的叫起来,我说:“柳絮!别不理我好吗?!”
  一些人朝我侧目看过来,我不顾别人的眼光,继续喊:“柳絮!柳絮!”
  她还是不理我,只管拉着她同学。左右两边、熙熙攘攘的人群,挤得我心烦,加上柳絮又不理我,一股无名的火,蹭的就冒了上来。我吼了一句:“你收了我项链,就这样走了吗?!”
  她果然定住了。脸色铁青的回过头来,瞪着我!
  而我,就趁着这个间隙,终于,挤到了她面前。我一把拉住她的手,两眼定定的道:“跟我走!”
  然后不由分说,拽着她就往人少的地方走。她在那儿一个劲的打我,冲我嚷:“痛!你放开!放开!”又回头朝她朋友呼救:“悠悠!悠悠!”
  我才不管呢,迈着步子就往学校附近的咖啡馆冲,一直到将她仍在沙发里,我单膝跪在她面前,两个手圈住她,我道:“是不是要我死在你面前,你才相信我对你的心?柳絮,为了你我什么都肯做!我没有骗你!我说过,你是我的命!”
  说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开咖啡馆桌子抽屉,从里头取出一把吃蛋糕的小钢叉,毫不犹豫,就朝自己的手,戳了下去!
  “嗯!”我闷闷的低吼了一声。明明痛的眼冒金星,不由自主的发抖,两个手臂却还是强撑着圈着柳絮,定定的问她:“这样,你信了吗?”
  柳絮明显是被我吓傻了,她放大的瞳孔里,满满两个眼球的血色。倒是她后来追上的同学,在看到这一幕后,大叫了一声:“救命!”
  紧接着,我被咖啡馆的经理带了出去,他替我叫了辆出租车,我由柳絮和她同学陪同,去了医院。
  这一天后来我好幸福,我看着柳絮温柔的守在我身边,我直感觉像吃了块奶油蛋糕那么甜。我以为这一下柳絮总该成为我女友了,但事实是——远没有我想的那样简单!

  十八、空

  柳絮送我回的宿舍,站在男生寝室楼底下的她,显得有些许不自在,或许是因为第一次来,我看见她两手插在口袋里,一个脚不停的在那儿踢着水泥栅栏。
  我笑了。我想起从来只有女生楼底下,才是人口集中地。而今天,我竟劳驾了这样一位大美女到这儿,此情此景若放在我们楼那群单身穷屌丝眼里,不知,会是怎样的羡慕妒忌恨呢?我为有这样的殊荣感到高兴,与此同时,一股怜香惜玉之情,也油然而生。
  我用我这辈子从未有过的温柔嗓音对柳絮动情的道:“刚才吓坏了吧?对不起啊。我现在已经没事了,你回去吧。”
  柳絮低着头,始终不曾与我对视,在我说完话后,她没有立刻转身离开。她沉默了一会儿,仿佛斟酌完用句,才淡淡的开了口:“沈毅,你的心思,我明白了。”顿了顿,又慢悠悠的道:“可是……你的这份感情太重了,我恐怕……承受不起……”
  “哐!”我听见自己的心,摔得粉碎。我包扎的严严实实的手,在微微的颤抖,我看着她娇柔的身躯,仿佛盈盈一握便能折断的小腰,想发脾气,却又气不起来。我只能木着一张脸庞对着她,哆嗦着嘴唇,说不出一句话。
  可内心深处,明明有千言万语,它在那里问:为什么?!如果对我没有一点好感,又为什么要赴我的约、陪我吃生日饭?如果不是对我有一点依恋,忘了给你买饭的时候,又为什么要跟我耍小性子?周越泽说,女人都矫情,那么,这是另一种矫情的表现形式吗?
  深深的挫败感,无奈,而又失落。我好想问:柳絮,爱你,怎么就那么难呢?话涌到喉咙口,却只是发出了一记苦涩的笑——“呵。”
  柳絮抬起她温柔似水的美目望着我,她说:“你的项链,我会还给你。”
  “哐!”又是重重的一记。我说:“你这样,是要跟我绝交吗?”
  她摇摇头:“不是的沈毅……”
  “没关系。等我伤好了,疤会永远在那儿。”
  我没有再给她开口的机会,转身,我先离开了。
  这是我第一次站在学校的紫藤花架下,看着一路仿佛烧过来的蔷薇花,那如火如荼的颜色,反而,让我忧伤。我不顾底下竖着的“不许采摘”的牌子,伸手,就掐了一朵下来。鲜活的生命在手心里战栗,我紧紧一握,它便被捏的稀烂!
  我去了沈秀的城市,带着我的伤,我躺在沈秀的怀里,沉默的,像个睡着了的孩子。
  沈秀摸着我的头,她说:“老公,五一的时间不多,只够我带你去这边的古镇走走。这样,等十一,我再带你多跑几个景点吧?明天先带你去吃葱油面,古镇上的葱油面又便宜又好吃!还有臭豆腐、萝卜丝饼,唔……”
  没说完,便被我一口咬住。我闭着眼睛,任由长舌直驱,一路如扫荡般,在她的口腔里肆虐!她也回应,滑向我轻轻的舔舐,可我并不满足于这蜻蜓点水式的“骚扰”,一把拦住她,就与她缠绕在了一起!
  沈秀的喘息越来越急促,我能感受她在我怀里的挣扎,没让她持续反抗,我就带她去了美好!
  我问她:“爱我吗?”
  沈秀失去理智的头脑,在含混中回应:“嗯!爱!”
  我闭着眼睛脑海里却闪过柳絮的面庞,心下一痛,动作上,却更粗野……我们终于是精疲力尽的倒下了!
  我做了一个冗长的梦。阳光晴好的天气,我在沈秀所在的W市的古镇上闲逛。人头攒动的狭窄小路上,有一抹亮色忽至眼前。我看到沈秀肃着一张脸,她满眼的杀气,直勾勾的望着我,大声道:“你竟然已经有了未婚妻?!你为什么骗我?!”
  转脸,柳絮错愕的表情。她眼泛泪花的问我:“老公,她是谁?”
  我微笑着抚着她的面庞,无限温柔的道:“一个不相干的人。”
  说罢低头吻她,抬眼,却见捧在手里的那张脸,是沈秀!
  我一惊,却听旁边,有细细的,女子的啜泣声。我扭过头,却见方才沈秀站着的地方,柳絮濡湿的双眼。她豆大的泪珠,在阳光下放出犹如碎玻璃的刺眼光芒,那光扎得我没办法直视她。但奇异的,我就是能知道她的哀恸。她转身旋而带出的凌冽,我能懂!
  我想丢下沈秀去追她,跟她解释、向她道歉,可手,被沈秀牢牢的抓住。沈秀不知从哪儿掏出一本大红色封面的本子,她说:“沈毅,我们结婚了,难道你忘了吗?”
  不!不可能!我夺过她手里的结婚证书,打开,那上面,确实写着我跟沈秀的名字。我想撕烂它!可它怎么撕,也撕不掉……
  我醒了,身上是无尽的疲软。有很深的空洞感席来,它让我,如置身黑暗般孤寂。我像个无助的小孩抱住自己,枕边却传来沈秀香甜、安稳的呼吸。我睨了她一眼,这个清澈见底、善良单纯的女孩子,并没有半点不好。她绷紧的皮肤、凹~凸~有致的身材,甚至在这样半~LUO着甜睡时,还颇有几分诱~人之姿。
  但我说不清为什么,我仿佛丢掉了最初与她水乳交融的激情与安乐,明明两个人确实纠缠着,但最后,总是以空虚收场。就像饿过头的人,面对食物的胡吃海塞,之后便是无尽的撑着的感觉,再也不想看食物一眼的心情!
  我披上衣服下了床,微敞着胸前的白色衬衣,踱到了窗前。沈秀的工资不高,她只租得起这W市的乡下房子。饶是房东家造了前后两幢,这后面晒不见太阳的一幢,二楼还隔了5、6个房间。我不知道刚才我跟沈秀的动静会不会影响到隔壁,我只在这时候才发现,这墙不够厚。
  那也不管了,都已经做了。我此时只是庆幸,面前的这扇窗是朝向屋后的。而离市区较偏远的农村,每一家人的屋后,几乎都是成片成片的农田。五月绿色的植物,稍稍宽慰了我现下乏味的心情,但很快,我的这点安慰就被剥夺了!
  有敲门的声音,在那儿喊着“秀儿”。是一个男人,听上去年纪不大的样子。
  床上的沈秀被吵醒了,她翻了个身,显然还没从“大战”中恢复体力,很不情愿、很痛苦的对着敲不停的门,应了一声,然后皱着眉坐起身,一边穿衣服,一边道:“等等啊!”
  我看了她一眼,待她穿好衣服,抢先一步,开了门。
  一愣的表情,带着解读的目光,来人在我脸上游移。他问:“秀儿呢?”
  我把门彻底打开,故意让他看到沈秀慌里慌张背过身提裤子的模样。待沈秀转过脸来,他还会看到,沈秀睡的潮红的面庞,以及与我交~合时还未完全褪下的娇羞。
  有一抹无意的微笑在嘴角边扬起,我指了指这屋里的唯一一把椅子,俨如男主人的姿态,冲来人说了一个字:“坐。”
  然后大大方方走到床上坐下,一个手,撑在那尚有余温的地方。薄被很随意的被踢在角落,如沈秀没来得及梳理的头发,这屋里凌乱的一切,仿佛,都散发着某种暧昧的味道。我想即使是傻子,在面对我半开半敞的衣领,以及我似笑非笑、富有深意的眼神中,也能看出一点端倪。
  他确实很窘迫,一如转过身来的沈秀的局促,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如浮光掠影般一触而过,紧接着,沈秀低下比方才更红的面庞,问:“大成,你、你怎么来了?”
  很不自然的勾了一下耳边的头发,没有将它固定住,反而,掉了一撮下来。

  十九、行云与惊雷

  或许是以为有了遮挡物,我看到沈秀,躲在那撮头发后头,偷偷的瞄我。那贼眉鼠眼的样子,仿佛是怕我看穿什么的表情。而对面的大成,亦是不自然的舌头打结。
  他说:“啊,我……我抓了点龙虾,那什么……你两、你两慢慢吃。”
  将手里提着的东西往桌上一放,仿佛还想说什么,张了张嘴,终究是点了个头,离开了。
  沈秀顿了顿,而后丢下我追了出去,我听到她在走廊那边大声的说话。仿佛在澄清点什么似的,她硬是要塞钱给大成,她说:“就算龙虾不要钱,那油盐酱醋也要钱啊,你拿着吧、拿着!”
  大成就推:“哎呀,又没几个钱!你说你跟我那么客气干啥!好了好了,别把你朋友一人晾着了,赶紧回去吧,回去!”
  然后是他咚咚咚下楼梯的脚步声,沈秀也许是一路目送他远去,还热情的喊了一嗓子:“慢走啊!”
  喜笑颜开的走回来,一边道:“上次随口那么一说,他就记住了。大成是咱们饭店的配菜师傅,人很好的,对谁都客气。去年我们那儿玲姐的儿子腿骨折住医院,大成每天都熬骨头汤去看人家,他心眼可好呢。”
  说完,打开大成带来的小龙虾,深深的闻了一口,大赞:“好香啊!”又抬头冲我道,“老公过来,一块儿吃。”
  我听着她解释般的话语,看着她津津有味的品尝,只淡淡将身子往床背上一仰,幽幽的说了一句:“是啊,他人真好。”
  然后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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