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穆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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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穆皇后-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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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说得像是亲眼目睹一般?你那时才多大。”

  春华刚出生,寻常的婴儿自然是不会记得幼儿时的事了。

  他这么说,春华也反问,“郎君那会儿又多大呢?沿途情景又还记得几分?”

  因为她对答反应极快,这一问倒使人不知如何作答了。

  刚想有了争辩,又听她温言软语地说,“宁做太平犬,勿做乱世人。要说兴亡苦的还不是百姓了?”

  继续歪,“听说许都的那位大人将蔡中郎之女昭姬给赎回来了?这样一去,到现在也十年了吧?”

  蔡中郎女昭姬,就是后来的蔡文姬。

  此女在当时便是名声极盛的才女了。

  这样的转话题骗得了别人,司马懿却不是个好糊弄的。只是由于是听着妻子说,也饶有兴趣地看她如何地引导话题。之所以不戳穿不过是觉得这样也不失为有趣。

  索性就顺着她,“就是作《胡笳十八拍》的昭姬了,据说如今又再嫁了。”

  “再嫁了?”春华很是诧异,“她前头还有两个孩子呢?”

  曹公这是在帮她还是在害她,回归故国的确是好的,然而从此便和亲生子天各一方,再不相见了。

  许是她的表情太过鲜活,直到看着对方脸上平静的微笑,并饶有意味的眼神,她才发现自己是有些激动了。

  或许会被他当成是个喜欢说人八卦的长舌妇了。

  或许母亲认为自己太过“有生命力”大概是有点道理的,毕竟她是从一个相对自由的时代长大的,有时难免就会带出了以前的习惯。

  这已经不是她知道的那个,敲个回车就可以说话的年代了。

  她终是不可能完全地与这个时代同化,甚至明面上的男尊女卑,她的确是低头的,但私下她是绝没有觉得需要向她的丈夫卑躬屈膝,三从四德,出嫁随夫什么的绝不可能成为她的思想理念,也不会以丈夫为主人。

  或许是可笑,人却总会有些坚持。

  想到这儿,刚才夫妇闺中的温情犹如一盆冷水浇下。

  “春华?”

  抬头看向眼前的男子,为免显出自己心中的僵硬,只浅浅地回了个微笑,“我听着呢。”

  “那就好,明年要离乡的话……”

   “我心里有数。”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累死我了
 就这样吧 再来庆祝倒计时下 
马上就可以去许县啦 遇到老曹(这不是重点)
 老曹有了,郭……还会远吗?
于是作者毫无悬念的荡漾了,为奉孝撒花!


43、云上之路(一) 。。。

   不多时;许都发布的兴学政令下达到各郡。

  首当其冲的就是司隶一带。

   春华的昔日的许多手帕交们也多因此随夫婿背井离乡。

  某一日竟是听杨琬说到要离开的消息。

  “外子已经确得了族叔季才公的举荐,虽然还没得了功名,但大抵年前是一定要走的。”杨琬是这么说道。

  族叔杨俊,这位大名士边让的弟子早被请出山做官了;顺带举荐了本郡中数人。因为杨俊的独具慧眼,这些昔日微薄之人他日都成就了大事业。

   要背井离乡终是不舍的,哪怕丈夫的前途,已经由在许都的族叔铺好了路。

  古时交通不利,这般的离别当时只以为是寻常,多年后却会发现,离了故土后;一声告别;昔日的朋友就是再也见不上了。

  在外为官的人;大概也只有在父母丧事和子女婚事才得告假返乡。

   而且要说杨琬完全不替丈夫担心也是假的。

   这样的心情下,杨琬便预备邀请【派】平【派】日说得【小说】上的女友们聚一聚。

  “往后这样的见面就少了。”
【错过繁星】
  对于离别,春华也有些难过,却没马上告诉杨琬自家人也快要离乡了,往后说不准还会再见。

  这会儿没说,到时候她家真到了国都,那么对杨琬来说就是个惊喜;现在说了,到时候兑现不了,就成了失望了。

  也就点头答应了聚会。

  还道,“你这会儿是亲自来请我,使个人来说就好了,何必这般郑重其事。后头你还准备一个个都亲去请呢?”【派】
  “还偏你话多,我亲自来叫你,竟被你说了这么多话。”杨琬算了下日子,“到西风一起,我们就上路了。”

  这话说得真文艺。也就是世家女子有个心情用西风隐喻秋季。

  春华心想,你就直说秋几月走不就【派】好了吗?

   和杨琬认识多年,对于她的文艺小清新本质也是熟知,只能说,“早些走也好,到了冷天道上结了冰车马都不好走了。”

  没过几天杨琬果然写了请简来。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春华看到这上面的字崩溃了!

  横平竖直,到了这个朝代那么多年她竟然看到了楷体,端端正正,后世识别度很高的楷体。

  对着俩字发呆,正巧被她家夫婿看见了。

  平日里处理家务她倒是精明能干,事事妥当,难得见她这么目瞪口呆的样子。

  “有事为难了?”

  抬头看她夫婿,然后才想起,似乎他学问不差?
  拿请简给他看,“这字?”

  司马懿又如何不懂了,“侍中钟元常所创,你以前没见过?”

  春华眼微挑,摇头。

  钟繇出生于望族,家世不是寻常能比。作为早期就追随曹孟德的人,历任要职,最后官至太傅。

  不但如此,他与司马朗的关系也很好。当然这时候,主要还是作为后辈的伯达更殷勤些。司马朗还在老曹小班底里混司空掾属时,人家已经御史中丞兼前军师了。

  春华有些欲哭无泪,她要早知道已经有了楷书了,还写那些歪歪扭扭屁股很大的隶书做什么?

  姑娘,别傻了,钟神人不但把楷书弄了出来,连行书都有了。

  她这里还在想,司马懿已经从请简上认出了字迹,“这是王羲伯(王象)的字了。”

  在同一县里又差不多年岁的,年轻人之间很熟悉。

  “是她夫人写给我的。”心里想着,杨琬以前没出嫁的时候有什么要写的都还都是让她代笔的。

  哎,人家有老公了。

  大概是看出她感兴趣,便有意卖好,“我那里也有,要来书房看看?”

  春华当然是欣然同意。

  实话说,即便是夫妻一体,但封建大家族中的夫妇各自都有一亩三分地。

  还是头一次进他的书房,感觉和进自己兄弟的书房一样,其实都是差不多的摆设陈列。

  书案上还留着几页先前写的字,偷瞄了一眼,写得还真不错。

  又现场给写几个字,当然磨墨由春华代劳。

  刚有了几分红袖添香的意韵,也是司马懿客气了声,“我来就好,自己磨的墨深淡有分寸。”

  谁知他家娘子竟是一点儿也不会意,“我也是这么想的。”

  冁然一笑,毫不客气给了交他手上。

  哪怕美人如玉,这一顾首的笑颜实在若光风霁月,但形容的狡黠也不由让他有点哭笑不得的无奈。

  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他家不体贴的明月还在一旁催促,“快写几个我看看。”

  随了她的意,平心而论,仲达的字写得还真不错,一张好脸蛋一手好字,就是当时士族阶级评判人的标准。

  先是写楷书,又怕她不懂在下面写隶书。让春华有些无语,有些像给小孩标拼音的架势,哎,她被古代土著鄙视了。

  这真的是横平竖直啊,那么多年后再次看见亲切的字体,实在是激动得如同见到了老乡。

  “你想学的话,要我来教你?”仲达很好心的提议了,年轻人总有些对婚姻生活的美好构想。

  换做是其他女子,这会儿都该识相地顺竿儿爬了,夫妇在书房中的怡情怡趣也是闺中一乐。

  奈何这话听在春华耳边听来,更觉得自己像是被鄙视了。

  “这哪用你教了。”扭过头拒绝了,“我自己学也使得。”

   姐姐我写楷书的时候……哎,你已经过世千年了。

  看着丈夫眼中的不以为意,“你可别当我逞强,三日,再过三日你再来看看,铁定是写得不差的。”

   此类的玩笑本就是无伤大雅,更兼做妻子的那位虽是看着“倔强”,也没有半点解语花的作用,但同样的话用笑盈盈的语气说来,整个人反倒生动起来。

  受不了他家好折腾的明月,年轻时候的仲达也实在无奈。

  家中父亲是个爱折腾的,妻子也是个爱折腾的……虽然也很有趣就是了。

  “你说了三日,定是成的。”新婚期,仲达很想拉进两人关系地恭维了句。

  他倒还记得妻子未出阁前还算是本县的才女,每日练两页字的习惯至今没有断下。

  以她素来行事的妥当,既然她有信心说,那就肯定做得到。

  看丈夫一点儿惊讶都没有,反而是顺着她说话,春华却有点泄气。

  声音带着点儿腻人的委屈,“你不看好我呀?”

  仲达真心觉得自己冤死了,他就是顺着她话说的。

  可见和女人打交道真难。

  “……”

  索性不说了。

  哪知道就这么一会儿,春华干脆拿了支笔,先试过了几次后,在纸上端端正正地将《孟子尽心》给写了出来。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不但写了出来,还写得很好。

  这回是真把她家夫婿给惊讶到了。

    “你以前学过?”

    真心写得不错,字迹很有女子所书隽秀的味道,并非是气势磅礴,矫若惊龙的架势,却是难得的秀气。

    楷书可以说是她老本行了。打死她也不会说出来,穿越前她可是无奈地写了十年的颜勤礼的字,后来又练了两年的《雁圣塔序》。

    足足吃了十年的萝卜干饭,看到横细竖粗的字都可以吐出来。

    既不能说出穿越前的事,直说没学过又显得矫情,干脆搁置了笔,凑近他面前抬头看着他的眼。

  眼神清澈又带笑意,“要不,你猜?”

  你质疑吗?

  你质疑吗?

  打死你也想不出我是个穿的。

   回头给杨琬回了拜帖,此后便改写了小楷。

  又有些后悔,那会儿学校里应试教育下,开了多少书法课了。大家一般都是从颜真卿的字写起。

  早知道有今日,或许她该改写王羲之的字?
  不过就是这么一想,然后马上就搁开了。
  她要仿了王羲之的字,还在大庭广众之下照抄一遍《兰亭序》,出彩的不是她,被人明着暗着整死的铁定是她。

  穿越者并不是万能,甚至在适应性方面比不过土著。

  她擅长的并不该是技艺,这只是次的。多少起点种马文里仅仅凭着造玻璃就能王霸天下的,其实这些雕虫小技并不是时代的主流。

   她手上的王牌应该是对于整个历史方向的预知,主动出击是太高看自己的能耐了,三国有多少英雄豪杰了,朝前朝后三百年间的能人几乎都在这个时间段扎堆生了。

  主动和这些人拼,她就是找死。她该做的就是尽量的按照历史的剧本,不修改主线,然后低调地顺手把对她家不利的元素给处置了。

  这年秋,春华亲去给杨琬送行。

  “到了那边别忘了来信,往后再见就难了。”

  春华这么说完,让人给她送上了一包衣料。

  “你这是做什么了?不是已经送过别礼了。”杨琬翻看了下,“我还差这些衣料穿了?”

  “都是我没出阁前攒下的,以前做的衣裳一时做多了,就存着了。这些料子我瞧着还不错,到了国都你做几套光鲜的穿,在我这儿存了时间长了,颜色就不好看了。”

  抚挲着绫罗,的确是上好,本地不易得的。

  杨琬叹道,“知道你是好心,但我如今这样子怕是派不是用场。”

  “还在担心你家阿母说呢?”

  这个阿母说的是她婆婆。

  杨琬的丈夫王象不过是王家的普通族人,因为家贫甚至为人放过牧。

  他本人虽然凭着自身努力获得了他人的赏识,家人却大多见识行止鄙陋。这也就是为什么刚开始春华并不看好杨琬婚事的原因。

  哪怕丈夫本人是好的,但古代嫁人就是和夫家住一块儿,婆婆小姑天天见面。寡妇爱独子,王母性子木讷,但事情涉及到儿子却是犯耿的。小姑更只是个野丫头,没有受过半些世家女的教养。

  和这样的家人住一块儿,就算初时性格木讷的婆婆对高门下嫁的媳妇满意至极,当做仙女一般供着,到了后来这样的婆媳间矛盾也一定是不少的。

   以前她为杨琬担心,但人家杨琬也实在放得下。王家家贫,她带去的陪嫁人手太多,退回了娘家一半儿。平日也换下了染色鲜艳的丝制衣裙,退下丝履,非正式场合仅着木屐。

  问题最大的就是世家层面的妇人交际。

  让春华也不由有几分佩服,原先杨琬是杨家正经的嫡女,如今却做了王家普通旁支的媳妇,待人接物依然不卑不亢。婆婆小姑不懂这一圈子的交际法则,她竟然也有办法在其中周旋,既没让她们出丑,也说足了好话,没让家人反弹。

  春华是一路看着她过来的,知道她走过的艰辛。

  “你便收下吧,这里面还有些软和的料子,正好给你家阿舒做衣服穿。”

  阿舒即是杨琬和王象的长子,两人成亲已经两年了,有孩子也是常事。

  见推却不过,杨琬就收了下来。

  也是说了句体己话,“你和你家郎君什么时候也生一个?”

  春华有些窘迫,她才成亲多久。

  “别不拿我的话听进去。”杨琬也是为她着想,“趁男人的心还在你这儿,快写生下长子。”

  “你这么说,难道?”难道你家老公已经有……小三了?

  两人表情微妙起来,杨琬撇嘴,“想什么呢。我是为了你好,你倒来揶揄我。”

   “哪敢。”赶忙歪了这个话题,“我家两位老大人都在许都,你要是得空代我去问个安。”有事,娘家虽然离得远,但还有同乡撑腰。

  春华的父亲张汪,自离狐太守退下后,等了几个月,这次是从外任上平调去了许都。

  杨琬自然是答应了。

  这两家人关系很密切,丈夫之间是互相熟识的朋友,妻子则是打小长大的闺蜜。

  确如春华所料,两家人在未来见面的机会不会少。

  但她绝没想到会这么快。

   “准备下,下个月咱家就要也要走了。”想起父亲吩咐的话,司马懿也并不是没有芥蒂,但却没对妻子多说,“这次家里是一起走,怕是往后难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姑娘,驾!
向着许都,向着曹操,向着大魏朝,速度去吧~

文中:说明下,关于书法的问题我后来又咨询了我某友。
此人,就是写了十年颜勤礼字,在他师父手下吃了十年萝卜干饭,然后,写王字,自己不喜欢,中途不知道怎样。。。总之现在在玩狂草
每次看他写都觉得,他这是在折腾毛笔!
 他写的还都是巨贵巨贵的笔,陪他去买的,75块一支啊~又不是没用的作者她随便拿着小学发的美术毛笔写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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