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治病右手撩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左手治病右手撩汉- 第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2、霍香药负荆请罪见了苏暮春,PS:苏暮春戴了□□和霍香药相见的。所以,亲们千万不要之后骂我乱搞,霍香药见过苏暮春怎么分不清纪若缺之类喔。人家苏暮春戴了□□,霍香药没认出来正常啊。
3、关于医术这一块,为表现女主天才的一面和方便她在古代大展拳脚,所以给女主设定了几个医学博士(呜呜,我也知道现实中医学博士没那么容易啦),这是小说,纯属虚构,求别喷女主年纪轻轻拿那么多博士啦,纯属虚构。
4、关于记忆这一块:女主从21世纪穿越来,刚开始是没有继承到古代霍香药的记忆力,因为是2个灵魂啊。当然,随着她在这具身体呆的越久,就会与身体融为一体,慢慢就会获得一些霍香药的记忆,并且行为也会潜意识往霍香药靠拢。这个我是一步步慢慢写变化的。
好了,就这些,求收藏评论。蠢作者早上在711买乌冬面放了甜辣酱,好怪。

☆、真假难辨

  啊,难道以前的霍香药不肯嫁给苏暮春是因为陈义,难道霍香药喜欢的人陈义?苏暮春,陈义,还有纪若缺,天哪!好乱!以前的霍香药简直是女人中的战斗机,一女三夫,刚好凑一桌麻将,真厉害。
  见二姑娘惊得合不拢嘴,那一刻,陈义有些困惑,难道二姑娘记不得这些话了么,虽然那时候他们都还小,但,二姑娘说过的每句话,他都记在脑海。到底是人变了还是心变了?陈义再一次问自己。
  “以前我知道苏公子与你定有婚约,我从未有过妄想,我只想一生远远地陪在你身边,帮你打理医馆,打理我们共同的梦想。直到那夜我送你回家的路上,你跟我说你并不想嫁苏公子,我才知道自己错得多离谱。我好高兴,高兴的一整晚都睡不着,我想了许多种方法。想过带你远走天涯,但又害怕让你受苦;想向老爷求亲,又害怕老爷看不起我;想求苏公子放弃你,结果,还未踏进苏家大门就被狗赶了出来。我明知我配不上你,却又想与你结为夫妇,你同我说你自有办法退婚,我很开心,如果我早知道你会用伤害自己的方式来拒婚,我死也不会让你一个人跳。二姑娘,你能原谅我吗?”
  “啊?”对上陈义真诚的双眼,霍香药只觉得自己四处留情,罪孽深重。
  霍香药想了想,学电视里古代女子拒绝男子的样子,笑道:“一个人跳总比两个人跳划算啦!再说我可从来没怪过你喔!又哪来原谅的说法呢?你不要多想啦,我们都那么熟了,从小到大,你就像我大哥那样,照顾我,陪伴我,你就像我亲大哥一样。”
  霍香药认为她这话说的应该没错,对一个男人最委婉的拒绝就是:我一直当你是我哥!
  果真,那陈义听了大哥这称呼,眸都暗了,低着头许久不曾说话,霍香药不忍心看下去,收起笑容,叹道:“我也不瞒你,我这趟死里逃生,性子喜好许多都变了,脑子也不一样了,以前的许多事忘记了许多,只怕对你的情感也有些变化,这终归是我的错。”
  陈义愣了片刻,忽地笑了,那笑容十分凄惨:“我总感觉你与从前不一样了,你从前喜好喝凉茶,现在喜欢喝白水,你从前喜欢看医书,现在喜欢看野史,你以前的字写得很漂亮,现在你很怕写字,你以前不爱说话,现在喜欢嗑瓜子。。。。。。不一样的地方有许多。”
  霍香药也没想到他竟会观察地如此细微,无奈道:“唉,人总是会变。”
  陈义却摇了摇头,认真道:“人会变,性子喜好却很难变。”
  霍香药哑然无言。
  陈义又道:“把你从蔷薇谷救回来后,我摸过你的脉搏,探过你的气息,你确实没了脉搏,没了气息,瞳孔涣散,我确定那是真的死了,人死了就再也活不过来。我听老人说如果人死而复生,大多是其它魂魄进了她的躯体,我开始不信,后来见到你的种种异样,也渐渐信了。二姑娘,求你回答我,你到底还是以前的二姑娘吗?”
  霍香药没有回答,她不知该如何回答。如何回答都不对。说二姑娘死了,那此时此刻的她算什么?说她就是二姑娘,那也是昧着良心。没想到平常没留意的陈义却发现了她的异样,大概只有极深厚的感情,才能察觉这变化吧。
  “二姑娘,你到底还是以前的二姑娘吗?”陈义直直地盯着她。
  “如果你觉得是,我就是,如果你觉得不是,我就不是。”是与不是?重要吗?霍香药惨然一笑,转身回了家。
  陈义呆呆地看着她的背影,脸上的表情因痛苦而扭曲,黯然的双眸因伤心而泪光闪烁,是人变了,不是心变了,好在是人变了,好在心没有变。二姑娘,你在天上吗?你看得见我吗?不管你活着还是死了,我陈义这一生都不会背弃与你的感情,我的心已经给了你,我的人全部交给霍家医馆,这是我们的心血,我会好好守护着它。
  陈义抬头仰望夜空,任由泪水滚进舌尖。
  黑夜中传来一声微微的叹息,躲在树后的苏暮春想着陈义与阿香的话,心里说不出是高兴还是难过。
  现在的阿香并不喜欢陈义,这是好事。曾经的阿香的确是为了陈义拒婚,这是坏事。
  阿香活得好好的,这是好事。阿香性子有些改变,这是事实,他也早已察觉到,那现在的阿香还是以前的阿香吗?他也看不出来。想着,又是一声轻叹。
  “公子,你干嘛叹气呢?没了情敌,不应该高兴么?”苏七不解道。
  苏暮春懒得跟他解释,闷着头往前走,苏七跟在后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守门的大爷见公子爷一脸忧郁,磨蹭了会儿,也没敢打招呼。苏七都进了院子,才想起守门大叔,回眸一笑,指着苏暮春的背影,用口型说:“缺女人,狂躁。”
  老了,年轻人的世界搞不懂,守门大爷打了个哈欠,重新躺回椅子。
  苏暮春回了房间,一个人坐在书案前发呆,过了许久,才问:“叫你办的事呢?”
  昏昏欲睡的苏七瞬间清醒,掰着手指头道:“第一件事,懿王明日回京,与二姑娘一起,貌似是请二姑娘进宫为皇帝治病。”
  “懿王为何找阿香看病?”
  “这个,这个,还没查出来。”苏七支支吾吾半天,挠着脚趾头。
  苏暮春白了他一眼,继续问:“第二件事呢?”
  “医馆人说二姑娘病愈后,方子都是让绿萝代写,我找了些二姑娘以前亲手写的方子和绿萝代写的方子,我还让猫儿帮我偷了本二姑娘以前爱看的书,上面有二姑娘做的批注。”
  二姑娘的事倒好办,苏七灵巧的手指往怀里一伸,夹出一本书和一堆皱巴巴的纸,一一摊开。怕苏暮春嫌弃,又把纸张抚平,摆得整整齐齐。 
  苏暮春从抽屉里拿出三封信,也摆在书案,不对比还好,这一对比,苏暮春与苏七惊得嘴都合不拢。 
  明明是一个人写的字,差距真千差万别。 
  阿香送到映雪书斋的字像狗爬,大小不一,还歪歪扭扭。 
  她下午送来苏家的忏悔书,上面错别字连天,写得还算端正,与绿萝代笔的方子,看似出自同一人之手。 
  姓霍的太可恶了,居然找个丫鬟写封道歉信,真是一点诚意都没有,送到书斋的信估计也是随便抓了个丫鬟写的。 
  那么问题来了,她为何不自己写呢?懒?不在意?还是有其它原因?先前陈义对阿香说的话在他脑子里转来转去:“人死了就再也活不过来,我听老人说如果人死而复生,大多是其它魂魄进了她的躯体。” 
  阿香活过来的前一夜,城外的那户农家,那头生崽的母牛,那对老夫妇,还有阿香的魂魄,那一切是那么真实。 
  现在的阿香的确与以前有些不同,难道真如陈义所说是别人的魂魄?不可能,不可能,世上哪有如此离奇的事,苏暮春立马打消了此念头。
  苏七打开书,对着桌上的遗书,一个字一个字仔细比较了半天,道:“公子,依我看这封遗书是真的,你看和二姑娘书上的笔迹一模一样。” 
  “是吗?”苏暮春微微抬眉。
  苏七又瞧了许久,直盯得都成了斗鸡眼,肯定低点了点头:“是的。”
  苏暮往椅子里缩了缩,合上了双眼。
  看公子的表情,不可能啊!这遗书上的字,无论大小轻重都与书上的一模一样,苏七对自己的眼神还是很有自信的,肯定是真的。
  “公子,你别整天一副怀疑天下的表情,我以我的名誉打包票遗书肯定是真的,我眼珠子都要开出来了,若是假的我当场吃掉。”苏七也是不死心。
  “公子。”苏七又唤了声。
  “是该让你吃点墨水了,嗯,纸上有字,也算墨水。”苏暮春嘴角微微一动,露出一丝淡淡的笑。
  公子这意思明摆就是遗书是假的,苏七的底气又弱了点,毕竟公子的眼力还从未错过。
  苏七微微张开眼,指着遗书上的“退”字,又指了指书上的“还”字,问苏七:“你了这两个字有何不同”
  苏七掰开眼看了会儿,摇摇头。
  “唉!”苏暮春眸色凝重,“你看,遗书上的那一撇苍劲有力,着色均匀,而阿香‘还’字的一撇则飘逸纤细许多。你再仔细看看这两片字。”
  苏七顺着苏暮春的眼神看过去,还是看不出什么区别,忍不住撒起娇::“我们家公子最聪明了,人家笨,公子你就直说嘛。”
  ”你呀,跟了我那么多年,还是不爱动脑子。”苏暮春微微笑了笑,指着遗书道,“我之前没注意,前天晚上仔细看了,才发现这封遗书的字写得太谨慎太规矩也太僵硬了,每一个退字大小笔画力度都一模一样就像印刷的一样,而实际上我们写字并不会那么刻意地将每个字写得一样,如果一样,且一点错误都没有,那便是刻意了。”
  在苏暮春的提点下,苏七将信将疑地打开书,这下总算看出些端倪了,又惊又喜:“公子简直是神,都被你说中了,这一仔细看,确实,二姑娘有时候还字写得大些,有时候那一撇会长些,看,这页的还字还写错了。”
  “谁会模仿二姑娘的笔迹呢还模仿的这么像呢?”苏七刚说完,又忽然想起一个人来,“齐叔,齐叔是这块的行家,他一定看得出是谁写得,那就知道是谁要害二姑娘了,我现在就去请齐叔。”说完长腿一跃,已飞至大门口。
  苏七还在感叹自己是不是太聪明时,下一瞬,他的西瓜脑袋已被一本天外飞来的书砸得眼冒金星了。
  刺客,有刺客吗?

☆、凶手是她

  一点脑子都不长,苏暮春闷哼一声。
  一脸懵的苏七一边揉着西瓜脑袋,一边抱怨:“公子,你下次能轻点不!脑袋都要开花了。”可怜巴巴地捡起书,端端正正放回书案。
  苏暮春用力瞪着他:“没见过你这么不长脑子的书童,能以假乱真的,全扬州城能有几个。”
  苏七憋着嘴,认真道:“我只知道齐叔,难道是齐叔?不,不可能。”这话一说出口,苏七恨不得挖了自己的舌头,真要被自己给蠢哭了,齐叔人那么好,对公子忠心耿耿,怀疑谁都不能怀疑齐叔。
  “嗯,齐叔不会。”苏暮春目光有原地看向前方,此人是谁,早在前天晚上,他心里就已经有了人选,当然,有些事情,他并不想让苏七知道。
  苏七翘着二郎腿,绞尽脑汁猜模仿者的间隙,忽然想起一个人,和一件十分奇怪的事,再联系起这封假的遗书,苏七啊的一声,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苏七还算聪明嘛,苏暮春估摸着苏七已经猜出是谁了,打趣道:“怎么滴,我屋里的椅子长拳头么?还是你嫌地板脏,要亲自滚干净。”
  苏七一咕噜爬起来,蹿到书案前,神色凝重道:“公子,我刚才突然想起一件事,也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
  苏暮春忙着把书案上那几封笔迹都收进箱子里,还找了把锁给锁上,也懒得回苏七,反正他嘴里也憋不住话。
  果然苏七马上接了下去:“我今天去书斋时,听狗儿说三天前有个漂亮的花姑娘去书斋找公子你,你不在,繁云接待的花姑娘。我一听花姑娘特别着急,那可是劲爆消息啊,天知道公子你有没有在外面乱来,为了证明公子的清白,我花了一上午时间,终于查清楚花姑娘就是二姑娘,前儿个,二姑娘派猫儿送信来书斋时,猫儿抱怨繁云对他们姑娘不友善,估计没传口信,才又送了书信来。原以为是繁云忘记了,但,这几日我天天往书斋跑,繁云都没跟我说过此事,再想繁云是齐叔的侄女儿,模仿笔迹很厉害,便更觉得这事有些蹊跷。再说繁云对公子你有些心思,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我看嫌疑还蛮大,公子,你怎么看?”
  唉,苏七总算脑袋开窍了。
  苏七想了想,又试探性问:“公子,你觉得繁云姑娘怎么样呢?我听说繁云姑娘以前和二姑娘玩得还蛮好,只这半年生疏了些。如果她们俩都喜欢你,你要选谁呢?”
  苏暮春眼皮轻抬,轻飘飘地看了苏七一眼,饱含挑衅的一眼,苏七后背发凉,赶紧哈巴着脸解释:“公子,你别生气,我是说如果,我只是说如果,话说要怪就怪公子您长得太好看了,还那么有钱有能力。”
  公子喜欢听好听的话,苏七清楚的很,屏住呼吸盯着公子的表情,果不其然,公子眼眸微亮,嘴角开始上扬:“我确实长得太好了。”
  苏七忍住想揍他的心,趁热打铁道:“公子长得倾国倾城,容貌举世无双。”
  见公子心情越来越好,苏七赶紧话锋一转:“那公子觉得是繁云做的吗?”
  苏暮春收起笑容,长叹一声,淡淡道:“两个月前,我送花给阿香的那一晚,阿香以为我跟踪她,还跟她讲些蔷薇谷的怪话,刚开始我也没听明白。后来发现真有个蒙面人一直在后面跟着,送阿香回家后,我瞧瞧跟在黑衣人身后,看到她进了书斋,这也是我让你那些日子跟踪阿香的原因。现在想想,我估计阿香被黑风寨的事怕也和她有点干系。”
  “原来公子早就怀疑繁云姑娘了,那为何不说呢?”苏七好奇道。
  苏暮春摇摇头:“繁云是齐叔唯一的亲人啊,这事就当没发生吧。阿香明儿要去京都,懿王也不是善类,我本来计划在他回京路上杀了他,但现在阿香和他一起,这计划得取消。你一路上悄悄跟着,保护阿香,寻着机会待在阿香身边,宫里头危险的很,有你在她身边,我放心点。”
  保护二姑娘倒是不错的差事,只是进宫,苏七犯难了:“公子,那个我听说男子想进宫只能净身做太监啊!总不能为了保护二姑娘,牺牲我苏七的百子千孙吧,这太不人道了。”
  苏暮春继续道:“你在阿香身边得小心点,别暴露了初雪阁的身份,毕竟我现在为太子做事,让皇后和懿王知道阿香和我的关系,怕要害阿香。”
  见苏七想到进宫就愁眉苦脸的样子,苏暮春轻笑道:“放心吧,不会让你净身的,早些年,霍家医馆在京都很有名,懿王的外祖母李夫人医术也很了不得,我估摸着李夫人和霍老爷是旧识,所以皇后他们才千里迢迢来请阿香给皇帝治病。既然名义上是请去的,表面上的地位和身份还是有的,神医带个学徒不算啥事。”
  不用净身了,苏七这才恢复笑容,当即跑回房收拾包袱。
  苏暮春在书案前坐了一整夜,眼睛紧闭,头脑却无比清醒,他脑子里装了太多的事,有许多事,他还未想明白。
  陈义的话,阿香的变化,满月的心意,太子的皇位,懿王对阿香的虎视眈眈,还有初雪阁的敌人。。。。。。许多事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