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令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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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令蜡烛-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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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屋”里一名洗衣妇为妻。他在打谷场上的一次意外中丧生,于是那位寡妇领到
了一小笔抚恤金——部分伊顿的农舍必须腾出别人住,她就带着两个孩子到诺丁汉
去,因为在那里比较有希望找到工作。当时女孩十二岁,男孩十四岁。这段时期以
后,他们的相关资料就出奇地难找,仅有官方记录。在乡下,一切的变化都非常缓
慢,生活圈窄小,记忆可以停留得很久。但是生活在变动快速的城市中,如果一家
人在一栋房子里只住六个月就搬走了,甚至连这家人究竟存在与否,都未必有人记
得。

  结果惟一真正帮得上忙的,是《周日新闻剪影》所报道的梅格·印德勒。她是
个肥胖热心、嗓门大心肠好的女人,膝下要照顾一大群小孩,右手打完,左手就要
伸出去安抚。她对海伦·寇森斯的事还是有点余怒未消,不过如果能避免她的思路
转到寇森斯身上,她能提供的消息可说是源源不绝。她之所以会记得那家人,并不
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值得怀念的地方,而是因为她自己家就住在他们家对门,中间只
隔着一块楼梯平台,而且她和克莉丝在同一个工厂上班,所以有时候免不了会一起
回家。她对克莉丝.歌陶白只有淡淡的好感;她看不惯她满脑子自命不凡的态度,
那是当然的;如果你必须要在工厂讨生活,那就在工厂讨生活,为什么要庸人自扰
? 庸人自扰也就罢了,克莉丝还有一种动作,喜欢把工作时掉在她身上的灰尘抖掉,
好像那是什么脏东西一样。而且她老是戴帽子,根本没有必要,就是装模作样而已。
她很依恋母亲,可是她母亲的眼里只有赫伯。坏胚子一个,如果世上有这种人的话,
那就非赫伯莫属。油条、狡猾、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渣,就像你每个星期天在
街上会看到的那种。但是歌陶白太太认为他是个开心果。他总是千方百计为难克莉
丝。

  克莉丝有一次想说服妈妈让她去上舞蹈课,虽然梅格想不通上舞蹈课要干什么
:你只要站在旁边看一下别人是怎么跳的,大概就可以了,接下来只需要自己练习
——可是赫伯一听说这件事,立刻全力反对。因为他们负担不起,他说——除非是
赫伯想要的东西,否则他们一概都负担不起——更何况,跳舞是轻浮的事情,是上
帝不赞同的。赫伯永远知道上帝赞同的是什么。他不只是阻止上舞蹈课这个念头而
已,还想办法拿走克莉丝存下来的钱,这笔钱是她希望妈妈可以帮忙补足尾数的。
他申斥克莉丝这种只为自己存钱的行为太自私,尤其在妈妈身体不好的时候。他说
了那么多母亲健康不佳的事,以至于歌陶白太太真的觉得不舒服起来,跟着也躺到
床上了。赫伯还帮着吃掉克莉丝买回去的美食佳肴。赫伯和母亲一起到史盖格涅斯
去玩了四天,就因为克莉丝不能离开工厂,而他又刚好没有工作。其实他失业次数
多得不可胜数。

  是的,梅格的确很帮忙。当然,她不知道他们家后来怎么了。她母亲葬礼后的
第二天克莉丝就离开了诺丁汉。

  因为房租付到那个周末为止,所以赫伯独自留下来在那房子里多待了几天。梅
格记得这件事,因为他在这段期间在房子里有一次“聚会”——他老是举办能让他
自己说话的聚会——害得许多邻居不得不对隔墙传出来的歌声抱怨连连。好像廉价
公寓里一天到晚没停过的吵架声没有加上他的就不够吵似的! 他都办什么样的聚会
? 这个嘛,根据她想得起来的,他起先搞的是政治演说般的长篇大论,不过很快就
转而大谈信仰;因为不管你怎么对听众胡说八道,当你说的是信仰,他们就不会扔
东西砸你。她个人认为他其实无所谓自己在说什么,只要说话的人是他就够了。她
从来没有认识过比赫伯·歌陶白更自以为是,却更没资格自以为是的人。

  不,她不知道克莉丝去了哪里,或者赫伯知不知道她的下落。因为知道赫伯是
这样的人,她认为克莉丝可能没说再见就走了。她其实没有跟任何人道别,如果要
问这个的话。梅格的弟弟雪利当时很喜欢她,但是她并未给他任何善意的回应。克
莉丝没有男朋友,完全没有。她在银幕上看过克莉丝汀·克雷不知多少次了,却从
来没有认出她就是克莉丝·歌陶白,很奇怪不是吗? 她变了很多,的确是。她听说
好莱坞会改造一个人,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另外当然也因为从十七岁到三十岁是一
段很长的时间。看看这些年的时间把她自己变成什么样子,真得好好想一想。

  梅格发出宏亮的笑声,在探员的审视下回转庞大的身躯,然后去端了一杯浓茶
和一盘里奇什锦饼干给他。

  不过探员——就是那位参与逮捕提司铎未果的辛格,他也是克雷的影迷——记
得,即使在城市里,还是有些社区的生活圈同样窄小,记忆也和乡下人同样久远,
所以他最后来到特伦特市郊一带,找到了一幢小屋,住在这里的是史戴默丝小姐和
她的玩具约克夏狗,以及一部收音机。玩具狗和收音机都是她的退休礼物。在毕斯
利路小学执教了三十年之后,她自己可不会有兴致去买那两样东西。过去学校是她
的生命,如今学校依然围绕在她身边。她对克莉丝汀娜·歌陶白的印象非常清楚。
辛格先生想知道她什么事? 不是先生? 是探员? 噢,天啊! 她很希望不是什么严重
的事。全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然她没有和克莉丝汀娜保持联络。




  当你每一班的学生多达六十个人的时候,根本不可能和所有学生保持联络。不
过她应该是一个特别有出息的孩子,特别有出息。

  辛格问她,是不是还不知道那位会特别有出息的学生就是克莉丝汀·克雷? “
克莉丝汀·克雷? 你是说那个电影明星? 我的天啊。

  我的天啊! “

  辛格起初觉得她的表情未免太夸张了点,直到后来注意到她那对小眼睛陡然变
大,里面满是泪水。她把那副夹鼻眼镜拿下来,用一方折叠得整整齐齐的手帕把眼
泪擦掉。

  “那么有名? ”她喃喃说道:“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辛格提醒她克莉丝汀最近在报纸上这么出名的原因。不过她更惦记的似乎不是
这个女人悲惨的结局,而是她心中那个孩子的成就。

  “她很有进取心,你知道吗? ”她说道:“所以我才会记得这么清楚。她跟别
的孩子不一样,其他人都急着要离开学校去赚工资。大部分小学生最想做的就是如
此而已,你知道吗? 辛格先生,每个礼拜的工资在口袋里,就有了可以逃离家里的
吵闹的本钱。可是克莉丝汀娜想上中学。她也真的拿到奖学金了,但是她的家人还
是认为负担不起。

  她过来找我哭诉。这是我惟一见到她哭的一次,她不是个情绪化的孩子。我请
她妈妈来找我。很和蔼的女人,但是缺乏坚毅的性格。我说服不了她。怯懦的人往
往会很固执。这是我多年来心中的一个遗憾,因为我失败了。我对孩子的上进心有
很强烈的感受。我自己也曾经很想上进,结果——后来我不得不打消念头。所以我
能了解克莉丝汀娜的心情。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她离开学校的时候。她到工厂去上
班了,我记得。他们家需要钱。她有一个游手好闲的兄弟,一个冷酷无情的东西。
妈妈的抚恤金很少。

  她终于还是飞黄腾达了。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

  辛格要告辞的时候,问她怎么会错过报上那几篇关于克莉丝汀·克雷年轻时代
的文章。

  她说她从来不看星期天的报纸,而其他天的报纸,她好心的邻居提姆森家,会
在隔天送过来给她。这几天他们到海边去了,所以她看不到新闻,除了外面的海报
以外。

  她并不怎么怀念看报纸。一种习惯而已,辛格先生不认为吗? 三天没有报纸,
想看报纸的欲望就消失了。而且说真的,没有倒还快乐一点。这年头的报纸让人看
了很沮丧。

  坐在自己小小的家里,她很难相信外面有这么多暴行和仇恨。

  辛格继续询问了许多人关于那个冷酷无情的东西赫伯.歌陶白的事。不过几乎
可以说没有人记得他。他从来不曾在一个工作上超过五个月( 五个月是他的最高记
录,在一个铁器商那里) ,知道他离开了也没有人难过。谁都不知道他后来怎么样
了。

  不过范恩到南街去访问克雷生前的服装师邦朵,倒是带回来赫伯的一些消息。
是的。邦朵知道她有一个兄弟。一提起他,她皱缩的脸上那对眨巴眨巴的褐眼眨得
更厉害了。她只见过他一次,希望这辈子永远不会再见到他。有天晚上在纽约,他
递了一张纸条进来给她的女主人,在她的更衣室里。这是她第一次有自己的更衣室,
也是她名列在节目单上的第一部戏,那部戏叫做《我们走吧! 》。她演得很成功。
当时邦朵负责将她还有其他九位小姐打扮成唱诗班的女孩,但是当她的女主人红遍
全世界的时候,她继续把邦朵留在身边。她的女主人就是这种人:永远不会忘记朋
友。纸条送进来之前,她一直有说有笑的。可是她读纸条的时候,那个表情就像某
人挖起一匙冰淇淋正要送进嘴里,却发现里面有条虫一样。他走进来的时候她说:
“你终于还是出现了! ”他说他是要来警告她,她将有大难临头什么的。她说:“
应该是来看看有什么好处可捡吧,我看你是这个意思。”邦朵从没见她那么生气过。
之前她刚把白天的妆卸掉,正准备要化上舞台妆,脸上一点颜色都没有。然后她请
邦朵到外面去,不过房里开始吵得很凶。邦朵站在门外守着——在那时候,就有很
多人想求见她的女主人——免不了还是会听到一些。到最后她不得不进去,因为女
主人再不上台就要来不及了。

  那男的要她闭嘴,不过女主人说如果他还不走的话,她要叫警察了。于是他就
走了,而且在她的印象里从来没有再出现过。偶尔他会寄信来——邦朵认得他的笔
迹——而且好像永远知道她们在哪里,因为信上都是正确的地址,不是转寄过来的。
每次收到他的信以后,女主人总会陷入严重的郁闷。有时长达两天,甚至更久。有
一次她说:“仇恨真的很耗体力,你说对不对,邦朵? ”邦朵从来没恨过谁,除了
一个习惯对她很不客气的警察以外,不过她是咬牙切齿地恨他,而且她也承认仇恨
的确很伤人。像一把火在内心延烧,直烧到你一点也不剩。

  除了邦朵对克莉丝汀的哥哥所作的描述之外,还有美国警方的报告。赫伯·歌
陶白在他妹妹进入美国之后五年左右也去了美国。他在波士顿一位著名的神职人员
家里当过一段短时间的男仆,对方起初显然是为他的举止虔诚所欺骗。他后来因为
某种芥蒂而离开——至于是何种芥蒂并不清楚,因为这位神职人员,不论是出于基
督徒的慈悲,或者更有可能的是担心自己的识人不明受人议论,不愿提起控诉——
警方也失去了他的行踪。

  然而据信他应该就是那个打着“神的兄弟”名号,以先知姿态在美国境内四处
巡回的男子,而且,报告上说,最后还名利双收。他曾在肯塔基州因为亵渎神明而
入狱,在德州因诈骗罪入狱,在密苏里州因聚众暴动而入狱,在阿肯色州是他自己
请求保护,在怀俄明州则因教唆罪入狱。每一次拘留期间他都否认和赫伯·歌陶白
有任何关系。他没有名字,他说,除了神的兄弟之外。当警方对他表示,他们并不
会把他和神的关系视为不宜将他驱除出境的理由时,他随即接受了这个暗示而自行
消失。关于他的最后一个消息是他在某群岛——据说是斐济——主持一个布道组织,
然后卷款潜逃到了澳洲。

  “很迷人的家伙。”格兰特看完档案,抬起头说道。

  “就是他了,长官,绝对不用怀疑。”威廉斯说。

  “他当然是各种犯罪的要件都齐备了:贪婪,狂妄自大又缺乏良知。我也很希
望就是他。能踩扁这只害虫也算是帮全人类做了件好事。可是他为什么要杀她? ”

  “希望弄到钱吧,也许。”

  “不大可能。她对他有什么感觉,他是再清楚也不过了。”

  “我不认为他没有假遗嘱的可能,长官。”

  “对,我也不认为。但是他如果已经假造了遗嘱,为什么还不来找我们? 她死
了快两个礼拜了。我们的下一步都还没有头绪。我们连他是否在英国都不知道。”

  “他一定在英国,不会错的,长官。记得她管家怎么说的吗? 他总是知道她在
哪里。克雷在英国已经超过三个月了。可以保证他一定也在这里。”

  “对,这倒是。澳洲是吧? 我看看。”他再次查阅一下那份纽约的报告。“大
约是两年前的事了。他在那里的话就不好找,不过,如果他已经跟着克雷来到英国,
要找他就不难了。他那张嘴老是闭不住。那么聒噪的人一定会引人注目。”

  “她的遗物里面没有他的信吗? ”

  “没有。爱德华勋爵从头到尾都找遍了。告诉我,威廉斯,根据你的看法,在
什么样的刺激之下,为了什么样的理由,会让钱斯这样的人说谎? ”

  “顾全某人的颜面。”威廉斯不加思索地立即答道。

  格兰特睁大眼睛。“很对。”过了许久他终于说道。“我没想过这一点.虽然
我想不出他究竟在保护什么.”



  

 

                第十七章

  这么说所谓的蜡烛不是拿来照明的那种,而是放在祭坛上的,格兰特心想。此
时是星期一下午,他正在开车前往坦普尔的途中。“神的兄弟”的神堂可不是一般
寒酸的临时传教帐篷,里面披挂的是紫色的高级亚麻,所用的神盒也是极其壮观。
本来这样的排场仅仅是表达赫伯个人对戏剧化的喜好而已,结果在大多数地方( 肯
塔基州是惟一例外) 都生意兴隆。爱美若渴和耽于排场的人们深深地沉迷其中——
带着厚厚的钞票。

  克莉丝汀那一先令代表的是她轻蔑的程度。也许是因为赫伯的神屡次决定拒绝
她的心灵所需要的一些小东西,这一先令就是她的还礼。

  在一棵筱悬木旁厄斯金先生的小房间里,格兰特在雾蒙蒙的绿色灯光下,对这
位律师提出了他的计划。警方要把赫伯·歌陶白引出来,而且用的方法很正派,所
以律师不需要顾虑太多。爱德华勋爵已经首肯了。

  律师支支吾吾地不置可否,倒不是因为他当真反对什么,而是因为对任何可能
发生的细微末节详加考虑本来就是律师的职责,若是爽爽快快就同意了,会显得非
常不专业。最后他终于同意这或许可行。

  格兰特说:“很好,那就交给你了。明天的报纸上,麻烦你。”走出去的时候
他一边想着,为什么搞法律的总以制造麻烦为乐,世界上的麻烦明明已经够多了。
此刻格兰特疲累不堪的脑中就有不少。“被困扰所包围,”就像那些拿纸牌帮人算
命的女术士说的:他现在正是如此。星期一很快就要过完了,依然没有迹象显示罗
伯特·提司铎还在人间。《号角日报》已经在当天早上发出了第—声低鸣,等到明
天,可能整群狼都会扑上来将他分而食之。罗伯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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