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农家点金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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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农家点金媳-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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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现代孤女穿到古代的幸福生活帮家人致富调教忠犬相公辅助他鲤鱼跳龙门在教训几个磨人的小包子那叫一个忙啊偶实在是简介无能啊新手上路请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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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 
“姑姑,姑姑,你怎么还不起床啊?太阳都要晒屁股了”

    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不停的摇晃着床上睡着的少女,少女其实早就醒了,趁着小男孩没注意,一把抱住小男孩,把他放到床上,咯吱着他,小男孩立刻发出明亮的笑声,一大一小就这样在床上闹了起来。

    不一会又从外面进来一个六岁左右的男孩,看到这一幕,无奈的摇摇头,“姑姑,弟弟你们别闹了,马上就要吃饭了。”床上的两人听后果然停手,看看狼狈的彼此又笑了出来。

    “好了,你们出去吧,姑姑要起床了,大郎,告诉嫂子就说我已经起床了哦”少女笑着嘱咐道。被叫大郎的男孩无奈的笑笑,牵着弟弟走出姑姑的房间。

    两人出去后,房间里静了下来,过了一会,少女发出一声叹息:“林曦,你到底是幸运还是倒霉啊!”

    少女名叫林曦,原是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从小被福利院的院长收养长大,小的时候不懂事看着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妈妈,羡慕的小姑娘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泣,也很羡慕那些被领养的小朋友,可他们在的城市是个很小的县城,想要收养孩子的人很少,而且一般想收养的都想要小男孩,所以小姑娘只能默默的看着一个个小男孩开心的被领走,还好院长奶奶很好,对她们这些小朋友很温柔,很慈爱,虽然是被分了很多份的爱,也让孤单的小姑娘感到一丝暖意,慢慢的小姑娘渐渐长大,小学,中学,高中,大学,不优秀但都领到毕业证了,大学时为了赚取生活费,在大学附近的美食城找了份工作,掌勺的大厨是个很可爱的胖大叔,看小姑娘身世可怜但乐观开朗,很是喜欢。把自己的手艺交了个七七八八,凭着这点手艺到顺利的度过了这四年。毕业后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漫画设计,工资不高,每个月也存不了多少钱,但小姑娘已经感觉到很满足了,她没有太大的抱负,只想平平安安,找个看的顺眼的男人把自己嫁了,生两个可爱的小宝宝就完美了。可天不遂人愿,二十五岁时查出得了**癌,因为没什么钱,治疗的断断续续,不到半年就在医院里停止心跳了。

    原以为已经死了的林曦,一睁眼就附在了这个古代也叫林曦的十三岁小姑娘身上,原身因为发烧一命呜呼了,便宜了自己这个现代人,好在原身的记忆还是有的,所以知道自己现在所属的国家叫秦朝,自己所在的是秦朝南部的余江县,原以为是秦始皇的时代,后来才知道,此秦非彼秦,自己所在的秦朝已经经过一百多年了,喜欢看穿越的林曦知道自己看来穿越到了另外的时空了。

    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原主今年已经十三岁了,身世也很坎坷,原主刚出生时母亲大出血去世了,让原来夫妻恩爱的父亲大受打击,也让原主的父亲不太待见她,原主还有一个比她大了十三岁的哥哥林昊,本来终于有个可爱的妹妹让他很开心,可随着母亲的去世也让自己很是痛苦,可没办法,妹妹出生后没有吃到母亲的奶,饿的直哭,而父亲又不闻不问,只知道借酒买醉,林昊只能把妹妹送到隔壁刚生完孩子的刘婶那蹭奶喝。之后又听从刘婶的建议买了一只刚下了崽的一只母羊,又当爹又当妈,还要读书,磕磕绊绊的带到了三岁。幸好虽然艰难,父亲也不太喜欢妹妹,但妹妹还是健康的长大了。十六岁的林昊出了孝期,父亲就打算让他和从小定亲的杜氏明娟成亲。可因为杜氏当时只有十三岁,女方不希望太早成亲。没办法,原主的父亲才说出实情。原来原主的父亲因为妻子去世后,一直酗酒,让原本就不太健康的身体更加雪上加霜,大夫说已经只能维持几个月的生命了。没办法,女方也不是不通人情的人家,毕竟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一个人要带一个三岁的小姑娘,还要读书,就太吃力了。只能匆匆忙忙的成亲了,但也要求现在不能圆房。于是原主的大嫂就这样嫁了过来。婚后三个月原主的父亲就去世,原主当时很小,也很茫然,不太懂得死亡的含义。只是看到疼爱自己的哥哥嫂嫂在哭,也跟着嚎了起来。之后林昊接着读书,杜氏在家带着原主,做做家务,幸好原主的父亲是个秀才,家里小有薄产,有三十亩地租给别人种,居住的房子在靠街的地方盖了两间门面租了出去。而杜氏的父亲是个精明的商人,不是特别有钱,但也陪嫁了这个唯一的爱女不少东西,所以一家人还是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

    洗漱好了的林曦走出房间,站在院子里看着早上明媚的阳光笑了笑,又是美好的一天。林曦所在的房子在余江县城的东边,院子因为加盖的店铺所以不大,堂屋有四间房间,一间哥哥嫂子带三岁的小侄子明瑞住,一间给六岁的大侄子明轩住,一间就是林曦的卧室,另外一间是书房,外带偶尔的会客。东厢房一间厨房,一间仓库。西厢因为加盖在外面的店铺所以显得有些窄,就没有住人,放了些零碎的东西。虽然不大,但现在也够住的了。

    “站在院子里干嘛?快来吃饭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少妇笑道。

    “嫂嫂,早上好啊!做什么好吃的了,曦儿都饿瘦了”。林曦笑着挽着嫂子的手

    “坏丫头,大早上又开始作怪,也不怕被你侄子们笑话”。杜氏笑点着林曦的额头

    “他们敢,嫂嫂一定会帮我的,对不对”?林曦撒着娇

    “你呀,都那么大了,还撒娇”。杜氏微笑着看着这个从小被她照顾着的女孩

    “再大也要和嫂嫂撒娇,嫂嫂最好了”。林曦不依道

    确实,杜氏对这个唯一的小姑很是疼爱,对这一点,穿过来三个月的林曦很有体会,林曦刚穿过来时,杜氏的父亲生了一场大病,差点熬不下去,那段时间杜氏把两个儿子都带去娘家照顾父亲,林昊也跟着去了。原本也打算带原主去的,可原主觉得自己大了不想去,觉得不方便。况且家里后院也养了几只鸡,种了点蔬菜,不能没人照顾。慌乱中托了刘婶照顾,又请刘婶的女儿芬儿晚上过来陪原主一起睡,才匆忙回了娘家。原本一切平安无事,谁知几天后芬儿在乡下的舅舅过来接她去姥姥家玩,原主不想让芬儿为难,就让芬儿尽管去玩。刘婶担心原主自己在家,要过来陪她,可原主觉得自己在家也没事,就没有同意。刘婶自己还有一个两岁的儿子小石头要照顾,就没有太坚持。

    虽然嘴上说没关系,可原主毕竟只是个小姑娘。自己第一次在家睡,还是感觉到有点怕,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又是二月份的天气,结果就受了凉,发起了烧。巧合的是刘婶的小儿子小石头因为白天在院子里着凉了,晚上也发起了热。把刘婶两口子急得要命。照顾了两三天才渐渐好了起来。刘婶两口子四十岁才有的这个宝贝老来子,可想平时有多紧张了。现在儿子好了,才突然想起几天都没见到原主了,赶紧跑到隔壁去看看。结果叫了半天门也没人开,吓得刘叔翻墙进去。

    打开门,刘婶才发现原主已经烧糊涂了,赶紧请了大夫,本来大夫已经摇头,叹气表示希望不大,准备后事了的。刘叔两口子吓得赶紧叫人带口信给林昊两口子。

    林昊两口子连夜回来了,灌了两次药,第二天早上林曦的烧居然退了,好了。连大夫都啧啧称奇。连称小姑娘福大命大。可他们不知道,醒过来的已经变成了二十一世纪的林曦了。幸好,杜氏的父亲也缓过来了,两口子也不用去照顾了,一家人都回来了。

    可怜的林曦刚穿过来时足足在床上呆了一个月,躺的骨头都酥了。因为家人都吓坏了,让她好好休息,补养身体。正好,林曦也趁着这一个月的时间好好的整理原主的记忆,模仿原主的说话习惯,动作。就算偶尔有点不一样的地方,也自动被家人归纳为生病后的不舒服糊弄过去。现在林曦已经可以自由的和家人相处了,毕竟原主的性格和自己还是差不多的,不是那种让人很不喜欢的奇葩。

    “你们两个大早上在聊什么,还不赶紧过来吃饭,”。说话的是个二十多岁的英俊青年,他就是林昊,林曦现在的哥哥。林昊三年前中的秀才,现在在余江县最好的白鹿书院里教书,并准备参加两年后的秋闱。因为林昊是读书人,穿着一身月白色细布长衫,显得特别的帅气。每次都看的林曦星星眼,直在心里抱怨为啥这个优秀的男人是自己的亲哥哥呢?不过抱怨归抱怨,林曦还是觉得很开心,虽然这辈子还是没有父母缘,可有那么疼爱的自己的哥哥嫂子,有那么可爱的两个侄子还是觉得很幸福。

    “知道了,哥哥,我们就来了”林曦回道,

    饭桌旁,两个小侄子已经规矩的坐在凳子上,看到父母和姑姑进来,二郎明瑞连忙道:“爹爹,娘亲,姑姑你们怎么那么慢啊?明瑞的肚肚都好饿了”,林曦笑着掐掐明瑞鼓起的包子脸笑道:“好了,知道了,姑姑看看饿瘦了没有”。

    小包子明瑞挥挥手,想打掉掐在自己脸上的魔掌:“姑姑,讨厌啦,再掐我的脸,我就不和你好了”。林曦赶紧松手道:“好,好,知道了,姑姑松手了。小瑞瑞就原谅姑姑吧”。

    林昊和杜氏笑着看两人的玩闹,并没有制止。两人都觉得妹妹生了一场大病之后,性格变得开朗了很多。变得更加的爱笑和撒娇了。对于这种变化,两人都觉得很开心,毕竟妹妹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就应该充满活力,朝气蓬勃的才好。

第二章 适应() 
吃完饭,林昊就去了书院,杜氏收拾好后就去后院喂鸡,把昨天换下来的脏衣服洗了。林曦本来想帮忙的,可杜氏以她身体还没恢复好,不能劳累为由,而拒绝了。林曦很无奈,觉得杜氏有点太小心了,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早就好了,哪里连这点小活都不能做了。可杜氏坚持,被林曦闹烦了,就让她去书房看看两个儿子。

    林昊和杜氏的长子明轩今年已经六岁了,跟着父亲已经开蒙了,准备明年就送去白鹿书院,所以今年开始林昊就开始给他布置功课,为明年正式读书而打下基础。

    林曦到书房时,林明轩小朋友已经坐在父亲特意给他们兄弟准备的书桌前认真的练字了,看他那一板一眼认真的模样,再配上肉嘟嘟的带点婴儿肥的小脸,林曦觉得手好痒,特别想掐一下,可到底没有招惹他。说起来,虽然明轩只有六岁,可因为是长子,林昊从小就严格教导,故显得比较早熟。每次看到姑姑和弟弟胡闹时,就一脸的不赞同,眉毛皱皱的,一脸正经的小模样活脱脱的像极了林昊。

    林曦走过去看着明轩写好的字,虽然林曦不懂得怎么评价,可还是觉得不错。至少比自己强。这也是现代人的通病,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一些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有很多对现在的大多数年轻人来说很生疏,比如毛笔字,比如算盘,还有刺绣等等。

    林曦之前接触毛笔还是在小学的时候老师教的,早忘得差不多了。现在看明轩写的字后,也觉得手痒,坐到明轩对面明瑞的位置上练了起来,果然,除了手势还基本记得,写出来的字简直是惨不忍睹,正在懊恼,突然一只手突然把纸抢了过去,“哇,姑姑,你写的是什么啊?怎么那么难看啊?”

    林曦抬头一看,是明瑞这个臭小子。只见他边拿给明轩看边吐槽:“哥哥,哥哥,你看,姑姑写的什么啊?好丑啊,比我写的还难看。”林曦恼羞成怒了,一把抢了过来:“臭小子,敢笑话姑姑,看我怎么收拾你。”

    林曦一把抱住明瑞,开始咯吱他腋下,小包子边笑边求饶:“姑姑,姑姑,我错了,你饶了我吧,哥哥快救救我啊。”明轩放下笔,淡定的把手放在林曦作怪的手上:“姑姑”。林曦悻悻的放下明瑞,明瑞赶紧跑到哥哥身边寻求保护。明轩捡起掉在地上的纸,看了看;“姑姑,你从小爹爹就教你读书,写字,怎么你现在字写得那么的差?”林曦心下一惊,忙道:“姑姑病还没怎么好,手腕没力气,又那么久没练了,写得肯定差了。”明轩皱起小眉毛:“是这样吗?”

    “当然是真的,小家伙,你别再皱眉毛了,小心变成小老头哦!”林曦赶紧换了个话题。明轩不高兴的的叫道:“姑姑,我才不会”。说完又坐下认真练字了。林曦松了一口气,觉得明轩六岁都有这么敏锐的观察力,大了还得了,算了,以后可不能招惹他了。

    林曦目光转到罪魁祸首明瑞身上:“来,小瑞瑞,到姑姑这里来!”明瑞听后立刻扑到林曦身上:“姑姑,姑姑,小瑞瑞错了,你别罚你可爱的小侄子,好吗?”林曦绝倒,这孩子眼力劲不错啊!知道求饶了!林曦抱起他问道:“刚才哪儿去了,怎么姑姑过来没看到你在这练字啊?”明瑞搂着林曦的脖子说:“刚刚瑞瑞上茅房了吗!”林曦拍拍明瑞的屁股:“去,好好练字。小心再被你爹爹打屁股。”

    明瑞听后赶紧过去坐好,一本正经的练起字来。林曦没在打扰他们,在书架上找了半天,拿起一本游记看了起来,一时间书房安静无声。林曦心里很不平静,看来为了不被怀疑,自己得偷偷的先把字练起来了。

    午觉起来后,林曦在院子里转了转,实在太无聊了。虽然在现代时她也经常宅在家里,可那时候有电视可看,有电脑可玩。哪像现在啊,之前看的游记虽然内容还行,可看着竖着又没有标点符号的字实在太累,看了一会就放弃了。算了,还是练字吧,好在原主的房间是有一套笔墨的,林曦照着字帖练了起来。

    有事情可做,时间就过去的比较快,练了不到两个时辰,脖子和手臂酸的要命。好在原主是识字的,毛笔字也写的不错,只是自己一直都没练,身体跟意识的配合不太好。现在练了那么久,也找到点感觉了,只好放下笔,出去走走。杜氏也出来准备晚饭了,看到林曦在院子里转悠问道:“曦儿,怎么在院子里站着啊?”

    “没事,就是练字累了,出来转转,嫂子,是要准备晚饭了吗?”林曦回道。“恩,你哥哥快要回来了,我先把晚饭做好。”杜氏边回答边走向厨房。林曦忙跟上:“嫂子,我帮你吧!”

    姑嫂两个开始准备晚饭,林曦想要掌勺,毕竟穿越过来三个月了,杜氏的手艺不是说不好,只是可能是方法不同,就好比简单的炒个青菜,杜氏做的都炒的的很老,让林曦这个吃货有点接受不了。所以趁着这个机会,想要慢慢把厨房接管到自己的手里。当然首先得让一家人接受自己的手艺。好在原主是会做饭的,所以杜氏也没有拒绝。

    林曦负责炒菜,杜氏帮忙烧火。两个人做的很快,不一会就好了。正好林昊回来了:“呦,今儿做什么了,怎么那么香?”杜氏赶紧倒了水给林昊清洗:“今天你可有口福了,是曦儿掌勺的,闻着味道不错吧。”林昊奇道:“怎么以前不知道这丫头手艺这么厉害啊?”杜氏笑道:“是啊,我也很惊讶呢。”林曦端着菜走出厨房,臭屁的说:“我是谁啊!只要我想做的就能做到。”杜氏和林昊听后,不由的哈哈大笑道:“这丫头,真不害臊啊。”

    吃饭时,每个人都对林曦的手艺赞不绝口。林曦趁着气氛很好,忙道:“哥哥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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