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色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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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色撩人-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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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曦色撩人(军旅、国安)
  作者:墨舞铅华

  楔子

  2011年7月10日。
  “你把我放下,我去坐地铁。”兰素曦紧攥着裙摆看向车窗外,柔顺的长发遮住了半边脸,安远看不到她的表情。
  “堵在桥上你怎么走?等走到西直门也得半个小时了。飞机再一个小时就飞了,倒机场快轨肯定也来不及。”安远打开车载CD,放低靠背,半躺着跟着CD哼唱《狼爱上羊》。
  兰素曦的心像装满水的气球,稍一用力就会炸开,她把所有的酸胀都拧成了气愤:
  “安远,你是故意的?!不紧不慢非要上四环路走立交桥,还正赶上下班高峰。早说了好聚好散,你现在这算是什么?”
  “婚还没离,你走了,我一个人怎么办?狼爱上羊啊,爱的疯狂……”安远抬了抬眼皮,回答得理直气壮。说完便继续自顾自哼唱,磁性的声音像窗外温润的夕阳。
  “是你不肯签字!当初说好了,只两年,两年以后我做我想做的事儿,你不管。”兰素曦伸手抓起纸巾盒子按在安远嘴上,顺势把搅人的音乐关掉。
  安远也不说话,捧着脸上的面巾纸包装盒开始啃。
  “你干什么!”兰素曦抢过纸盒瞪他。
  “我饿了。饿了心情就不好,不想和你发脾气,你让我再吃两口。”安远孩子一样嘟起嘴,一只大手可怜兮兮地揉胃,一只手作势要去抢纸盒。
  兰素曦抱着纸盒不说话,刚低下头,眼泪就倒灌了出来:
  “安远,我情愿,两年前没遇到过你,就算那晚让他们糟蹋了也无所谓。”
  兰素曦微张着嘴呼吸,不想让安远听到自己的抽泣。
  “安远,谢谢你让我拥有了爱,学会了爱。但我永远不及于宁对你爱的深,爱的切。不要再对我执着了。”她把这些话在心里默念,手中的纸巾盒上,洁白的面巾纸已经被打湿了一片。
  安远收起所有的赖皮,幽黑的眸子盯着兰素曦碎玉一般滴落的眼泪,一字一句地说:
  “佛家弟子都不说谎话,你就算上了飞机,也进不了佛门的。省下机票钱,够我一会儿加油的了。”
  满意地看着兰素曦气愤地别过脸,安远淡淡地笑。兰素曦,如果把心变黑就能留住你,我情愿一试。
  *——*——*
  铅华在晋江的第一部小说《曦色撩人》,欢迎列位看官来捧场。
  铅华是晋江新人,希望喜欢这篇文儿的朋友不吝收藏、踊跃留言。谢谢大家!
  下面送上安远、兰素曦婚前档案,正文从第一章《曦色》开始。
  姓名:安远
  昵称:小安子
  出生地:黑龙江齐齐哈尔
  生日:1985…03…14
  星座:双鱼座
  职 业:北京某软件公司软件工程师(2009年)
  身高:179公分
  体重:67公斤
  毕业院校:上海某某大学
  学历:大学本科
  专业:软件工程
  特长:钢琴
  性格特点:温雅、幽默
  家庭背景:生父酗酒好赌,初一时父母离婚,母亲带其改嫁,继父为市级政府官员。2009年继父双规后家道中落。
  恋 爱史:初恋林汐妍,10年守候,唯有祝福。
  姓名:兰素曦
  昵称:素素、小曦
  出生地:北京
  生日:1987…09…03
  星座:处女座
  职 业:在校大三学生(2009年)
  身高:165公分
  体重:49公斤
  毕业院校:北京某某大学
  学历:大学本科
  专业:摄影
  特长:写作
  性格特点:冷漠,自卫
  家庭背景:生父出轨,父母离异。离异后父亲消失,母亲在其大一时去世,靠摄影作品独立维持生活。
  他们的故事,发生在2009年5月的一个晨曦明媚的早上。

  第一章 曦色

  如果爱情就是一生一世对一个人的守护,那么,如果这个人根本不需要你的保护,是不是就说明她不爱你?如果你已经没有实力保护她,是不是就应该不再爱她?
  十年,安远给自己编了一个王子的童话,只可惜,林汐妍从来就没把她自己当做那个灰姑娘啊。所以,好像是什么地方弄错了。
  一开始就是错的。
  所以,想退回到朋友的位置远远看看她都很难了,更何况自己现在像个落水狗一样呢?
  2009年5月1日,安远手里攥着林汐妍写给他的信,畅畅快快地哭了一场。
  他自嘲,如果再颓废下去,他就连小丑都不如了。
  两个月前,当警车轰鸣着把继父载走的时候,当妈妈连滚带爬追赶警车的时候,当邻居们堵在家门口朝着屋里头指指点点的时候,安远觉得,自己像个被命运戏弄的小丑;他的尊严、他的骄傲,甚至他的信仰,一夜之间全都成了任人戳点的笑话。
  从来不感激妈妈为了他改嫁,从没对继父带给他的一切物质上的满足感到过丝毫的惬意,就连那个被称之为家的地方,他都一直认为只是自己借宿的旅店罢了。要不是因为安辛萍在,他根本不会踏进那个房门半步的。
  他觉得,他的家,从十二岁爸爸妈妈离婚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没了。他的爸爸,在喝醉后闯进学校骂他是狼崽子,骂妈妈是臭*婊*子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死了。
  然而,当看到颓老的继父在审判席上低低垂下的头,那甚至有些反光的秃顶,就像是安远心里荒芜了很久的一块空地,他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被他刻意地忽视了。杂草丛生的地方,是那些自以为不在意的在意。
  当安辛萍在法庭上崩溃地又哭又笑,他才明白,原来妈妈是爱着继父的。虽然当初,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找个荫蔽的大树挡风遮雨,而如今,十二年的婚姻,早就已经是打断骨头连着筋。
  当安远在警察的监视下把属于自己和妈妈的私人物品整理出来带走,他才发现,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已经那么少那么少了。再过一年,妈妈和继父的婚姻,就和跟生父的婚姻一样长了……
  在这一场家变当中,他失去的,只是他一直没想要、也从来不在意的东西,而他的妈妈,失去的,才是整个世界啊。
  更可悲的是,他准备了两年的“出国伟业”,也随着继父的宣判而化为了泡影,在一则简短的通知后,他的世界,跌入了电磁静默。
  他徒然地涌起了一种苍凉的失败感。
  他,一个二十四岁的男人,撑不起一个家,照顾不好自己的妈妈,在阎王爷面前讨价还价,却仍然挣不回祖国的信任,赢不回那个爱了十年的她。
  多失败啊!
  过去,安辛萍总是在人前变这样儿地夸他,夸他钢琴十级多有才华,夸他上了复旦多么优秀,夸他品貌出众,温和儒雅……
  发生家变的时候,他还不是眼睁睁看着家里被封,看着继父被判无期,看着妈妈住进精神病院?看着自己被生生甩到命运的边缘?他不会比别人预知半分,反而痛得迟钝。
  他算什么?
  他觉得过去那个无比骄傲的自己,就像个小丑一样可笑。
  他自我安慰,北京的这家小小的软件公司,算是国家对他的最后一点顾惜怜悯吧,至少这里可以落脚,至少工资能开到八千呢。
  所以,到了北京,他根本没到大姨安辛梅那里去,也没打算再见林汐妍。
  他现在的使命就是赚钱。多赚钱,给妈妈看病;多赚钱,给妈妈挣回一个家;多赚钱,再一次像个男人一样有尊严地活着。就让那些所谓的理想、使命,都见鬼去吧!
  半个多月了,除了上班,他就是一个人在宿舍躲着。
  他有一种自虐的快感。
  小丑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
  他拼命加班,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他无视自己的身体,饿到看不清电脑上的代码才吃饭;休息的时候,把自己灌醉当睡觉;起床以后,他胡乱捡起一件衣服就往公司跑。
  小丑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这样才符合他此刻一无所有、一无是处的气质。
  他甚至有些得意地想,只要这样颓废下去,就什么痛都感受不到了。
  直到林汐妍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他才发现,所有的情感,就在那一瞬间,被一键还原。
  人的心啊,怎么可能被格式化!
  所以,当他反反复复读着林汐妍留下的信,他才明白,安远,其实你这段日子的颓废,才是最最可笑的,你真侮辱了小丑了。
  他大口吃掉林汐妍送来的早餐,走出宿舍楼的大门。
  学院路上,人来人往,有人匆匆,有人嬉笑。
  他索性坐在路边,仰头晒着太阳,傻笑。
  “咔嚓,咔嚓”,照相机快门的声音在他耳边闪,安远睁开眼,逆光看去,一个短发瘦高的女孩儿正端着照相机变换着角度拍他。
  那一瞬间,只觉得她是披着曦光的人,看不清脸,却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温柔和干净。她那件黄色的格子衬衫像是日光的延长线,有一种捉摸不定的暖。
  “别拍了,把照片删了吧。”他平和的语气要求。似乎更多的是为了确定眼前的一切是不是自己的一种幻觉。
  “我可以买你这几张照片的肖像权。”女孩儿的声音清脆却清冷,和刚刚给他的感觉大相径庭。
  “我不想卖。删掉吧。”安远坚持。他不喜欢被陌生人拍照,不喜欢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供人娱乐的杂志或者报纸上。
  女孩儿放下相机看了他几眼:“那好吧。这几张照片我保证不会发表。”然后转身就走。
  “哎?”安远追上去。这女孩儿年纪不大,怎么这么牛气?
  女孩儿却扔给他一张名片,
  “我叫兰素曦,你如果看到你的这几张肖像出现在任何刊物上,可以起诉我。但是,我拍的照片,从来不会删掉。”
  兰素曦,安远看着手里的名片,无奈一笑。
  好骄傲的自信啊。就像自己曾经说:“我设计的程序,逻辑就是这样,带着我安远的标签,凭什么要改掉?”
  兰素曦快走了几步,转身消失在楼群的拐角。
  12点之前必须交稿,刚刚好不容易抓拍了最合适的镜头,那个别扭的男人,偏偏那么计较!但兰素曦从来就不是纠结该不该、对不对的人,她只会在最佳的光线中快速寻找下一个目标。
  最后,一个坐在蛇皮袋子上仰看天空的小男孩儿吸引了她的相机,按下快门的一刹那,孩子脸上正好露出浅浅的笑容。赶紧抓拍几张,这期名为“宿城”的主题,圆满完成。
  茫然中的期许与满足、迷失与寻找,有些落拓的硬朗,笑容里却散逸着和煦的光。
  在宿舍整理照片的时候,兰素曦看着照片中的安远愣神了很久,最后把他的那几张照片,拖进了“曦宇”文件夹。
  *——*——*
  5月1号一整天,安远一鼓作气把宿舍打扫干净。恢复了整洁明净的宿舍,让他有了些许舒畅的心情。
  晚上,安远在清华校园里坐了很久。清华和复旦不一样,有着一种规整的持重。这样的气息让安远的心绪找回了些许的稳定。
  他回忆自己大学四年的一路辉煌,一路引领着别人羡慕的眼光。他好像什么都做得很好,除了林汐妍,甚至没有人拒绝过他。
  他说想实习,大四上学期就可以消失半年不用上课,因病休学了,回去补几张纸就可以顺利通过。系主任把他当天才一样培养,他却因为一点儿打击,就把自己颓落成这个熊样儿了……安远静静地回想,淡淡地自责,眨眼十一点半了才恍然该回家了。
  在街边买了一个烤地瓜,安远一边吃一边往宿舍走。
  路过在一个晦暗的巷口时,听见小流氓哼哼唧唧的调笑。安远反感地循声看了一眼,看见一个小黑影蜷缩在犄角里,安静得像个没生气的麻袋,两三个瘦高的流氓,正上下其手。
  安远扬手把地瓜扔过去,“干什么呢?”他低喝。东北男人的霸气瞬间震撼了几个毛头小子,他们四散奔逃。
  安远走过去,用手机照了照,看见一个衣衫不整的小姑娘,怀里紧紧抱着一台机身摔裂了的笔记本电脑,一声不吭地蜷缩着。
  “兰素曦?”安远试探着问。早上没看清她的容貌,但那件黄格子衬衫和她的短发他记得很清楚。
  当然,还有她的名字。素曦,想到这两个字,会有一种淡淡的暖。
  兰素曦没有半点反应,目光呆滞地蜷缩着。
  安远试着想抽出她怀里的笔记本,摔坏了的边角很锋利,她纤细的手上已经有血痕。但她还是死死抱着,那种妈妈护孩子一样的眼神戒备着安远,她终于有情绪了。
  “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吧。”安远脱下自己的外套把她裹上,发现她再一次无声无息了。
  “要报警吗?”安远坐在地上陪了她一会儿,小心地问她。再走个千米左右,就是派出所了。
  她还是紧紧抱着电脑不说话,五月初的北京,夜里还是很凉的。她已经在微微发抖了。
  “我带你回我宿舍休息一宿吧?”安远叹了口气,俯身抱起她。她轻得像羽毛一样,居然没有反抗。
  进了宿舍,把她放在沙发上,安远给女孩儿找了一件刚刚洗过的棉质衬衫,指了指浴室:
  “去洗洗吧。今晚我出去住,你可以放心留下。”
  还好小流氓们还没有对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可是这傻姑娘,怎么连求救都不会呢?
  安远忧虑地看了看仍然紧抱着电脑的她,又看看她手里的电脑:
  “摔坏了吧?介意我帮你修修吗?我是搞软件的,至少可以帮你把硬盘保住。”
  直到这时候,兰素曦的眼泪才一滴滴垂到怀里的笔记本上。
  “帮帮我,我不想做处女。”她声音哑得像是破碎的玻璃,是求救了没人应?还是压抑得快要发不出声?
  安远轻轻抚了抚她短短的头发,“洗个澡,好好睡一觉吧。有什么话,睡好了再说。”
  安远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样的女孩儿,或许让她冷静地独处一下比较好?看来她的电脑很重要。试探着拉了一下她怀里的电脑,她居然松手了。
  “明天早上我回来,肯定帮你把电脑修好了带回来。好吗?”
  看到兰素曦几乎微不可见地点点头,安远才叹了口气给她倒了一杯热水,然后拉上门出去。
  凌晨两点,坐在公司的电脑前,安远一张张翻看着兰素曦电脑里的照片,这种极不讲究的事情安远这辈子只做过这一次,而且他不但不后悔,甚至庆幸自己这么做了。
  有人说字如其人,文如其人,透过那一张张照片,安远第一次学会了默默地去读懂一颗心。

  第二章 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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