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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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刃-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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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稍长的黑色头发用紫色发带随意扎起,身穿新灰衣皂带,脚蹬有些旧的牛皮短靴。举止儒雅,目光炯炯,俨然是一个家境殷实的读书郎。
  “再挎把宝剑、摇把扇子,就可以和姑娘们搭讪了,嘿嘿……”
  洛京城真大,路上行人熙熙攘攘,两旁的店铺琳琅满目。天池左瞧瞧,右看看,日头升到了头顶,还没走到大街尽头。正琢磨是不是先找地方先垫巴垫巴,下午没合适的活,就早点回家,免得老宁忠担心。
  天池踌躇间,背后猛然被撞了一下。天池踉跄一步,稳住身形,略有生气,回身一看,顿时两眼一亮:十五、六岁的青春靓丽女孩,头戴银色的发饰,忽闪的大眼睛,眉目清朗,身穿可体宝丝黄色小裳,腰系丝绦双垂穗,足下蹬薄底鹿皮靴。美中不住的是神色有些慌张,嘴角蕴含怒意。
  天池正为显怒于佳人,准备赔礼道歉。小女人总是能率先得到男人的原谅。
  没想到小佳人先开金口了,边回头边语无伦次地小声说:“喂!走路不小心一点,碰坏了你,我可不管……我可是伯爵小姐……再见!”说着,也不待天池回答。迈步向前,刚走几步,蓦然停下,回头扯着天池,闪进旁边一家小酒馆。
  “还好,没被发现……”伯爵小姐轻拍胸口,松了一口气。抬头看见,一脸莫名其妙的天池,不好意思的笑笑。旋即又强硬起来:“撞了本小姐,正好在这个小馆子里,你就请客赔罪吧!”。好像很怕天池推辞一般,拉过把椅子,一屁股坐了下来。
  天池无奈,坐在泼辣女孩对面:“本人能否有幸知道,伯爵小姐芳名呢?”
  泼辣女孩一坐下,精神放松下来,就变的有气无力的:“丽莎?劳拉,看在你请吃饭的份上,允许你叫我——劳拉……”话没说完,拽过小伙计递过的菜单开始点菜。
  天池看着很快上来的满满一大桌子好菜和两瓶葡萄美酒,隔着衣服,捏捏兜里装着的两个银币,看看埋头大吃大喝的泼辣劳拉,欲哭无泪。
  劳拉一边猛塞一边小声嘟囔着:“不好意思啊,我点菜只是顺手花了个圈,画的圈大了点……”
  天池马上反应过来,“先吃饱再说呗!”马上伸手和美女抢鸭腿吃。
  “要我付账,难啊!一分钱难倒英雄汗啊!伯爵小姐应该有钱的吧,就算没带钱,家人也会来赎她的……花钱请美女吃饭是可以的,可以养养眼,可没有这么坑人的呀!这可关系到本王爷是不是被破产清算。嘿嘿,劳拉小姐自求多福吧。”
  当有人装酷的时候,尤其是美女,哥总是低下头……不是哥修养好,哥是在找砖头……
  天池吃的很满意,酣畅淋漓!少顷,天池打着饱嗝,对撑得趴在桌子上慢慢喝水的劳拉,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说:“我先去结账了。”
  劳拉懒散的摆摆手,没有说话。天池走到柜台,带着轻松的微笑对老板娘问道:“厕所在哪里?”
  老板娘一指:“出去后门,旁边就是。”
  天池走到后门口,带着愧疚的目光,回望劳拉小姐曼妙的背影……我可真邪恶啊!
  洛京是个大都市,是洛林帝国的帝都,有着两百万人口,是大陆上最繁荣、最光荣、最坚固的城市之一。
  洛京城建于帝国历二年,本来是建在山丘上的小村庄,背靠连绵的莱勒山脉。在城市的中心有个铺着白色石板的洛京大广场,一座美丽的喷泉在阳光下舞动着,四周点缀著一片绚丽的花园。
  在大广场北侧悬挂着一幅巨大的城市地图,天池驻足观看,只见城内纵十三街,横十七路,整个城市分割成几百个区域。每个区域都用红色的小字标记着该区的政府机关、集市、名胜风景等,方便了那些初次来洛京的商人和游客。每条街道上都耸立着许多雕梁画栋的建筑,门上刻着美丽陌生的古文字,笑语声点缀着美丽的花园。
  洛京城历经三百年战火,始终屹立不倒,是座固若金汤的城池。城市的西北角是神圣皇宫所在。高耸简洁的白玉塔直入云霄,高高飘扬的金鹰旗俯瞰着一望无际的伏津大平原。
  皇城门口的守卫都穿着白衣银甲,头盔的形状十分特殊,高耸的盔尖、与脸侧密合的护颊,太阳穴的地方装饰着白色羽毛。在太阳照耀下,这些盔甲都闪烁着银色的光芒,披风上则是刺绣着展翅高飞的金色雄鹰,显得威武而荣耀。
  看着这座巨大的坚固城池,天池越来越来觉得敬畏不已。这比他所曾经见到的任何人造建筑都要雄伟辉煌,比幻想过的任何人造建筑还要高大、还要强悍,更为美丽。
  “现在,城里的人有吃有喝,谁愿意去?忙活一天还差好几个人呢?”皇宫门西侧三个人围着一堆衣物小声的议论着。
  “这可是大都督府的命令,招收全了,完成任务,咱们就是大队长了。”
  “那边那个人怎么样?傻乎乎的围着皇城看。老刁,你去试试。”
  穿着天蓝色马夹的老刁,叫住想回家的天池:“小哥,一看你就是贫穷善良的人。马上到冬天了,那边都督府在发过冬慰问品,还剩几份,你可以去领。”
  天池听得莫名其妙,还有这等好事?看着满脸忠厚的老刁,说道:“谢谢兄台,天不早了,我要抓紧回去了。家里还行,不用要慰问品……”
  “小哥,机会难得!你带给你的邻居也行啊!”天池半推半就地被老刁拉到一堆衣物旁边。还真有东西呢。
  一个满脸大胡子的中年人高兴的问道:“兄弟,叫啥名?家里几口人啊?要几份?”
  “真是关心人民生活啊!”,天池老实的回答:“宁天池,两口人。”“没有发两份的!要么一份,要么五份……我看你就拿五份吧,可以分给你亲戚。”
  一个小布包递到天池手里,“这是五件马夹,还有六份米、肉,拿好了……外加一个金币,别掉了啊!”竟然还有钱,哈哈。
  老刁连忙凑上来,“在这签个字,再写上家庭住址……”
  天池一听要签字,不是卖身契吧,小心为妙。“老兄,我不会写字。我家里还过的去,我就不拿了。谢谢了。”
  大胡子眼看到手的鸭子要飞,大度地说:“不会签字,也没关系。拿到手的东西,不能再要回来。兄弟就放心回家吧!”说完不再理他,整理着东西。
  天池抱着衣服,扛着米、肉,揣着金币,兴冲冲地大步往家走,“今天运气真不错,混了顿好饭,还领了衣服和钱。快走,快走……”
  大胡子看着天池越走越远:“嘿嘿,还想白拿不干活。老刁,带一个人跟着他,晾他也跑不了。”
  老宁忠心急火燎地在门口转圈,焦急地等着天池回来。远远的看到累得歪歪扭扭的天池,急忙迎上去扶住天池:“少爷才回来啊?这些东西在哪来的?”
  “免费送的,过冬天的慰问品”,天池有气无力的说。老宁忠一听大惊失色,打开小布袋,看到天蓝色的小马夹,绝望的说:“上当了!上当了!这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兵痞……快回家,快回家。”
  两人刚进院,还没有走到屋前。院门口就出现两个彪悍的中年人,不待天池回头。
  那个老刁手握一份文书,高声说道:“皇帝敕令,都督府军书:洛京毅诚门东区,国民宁天池为民军伍长,聚合本部,修检武器。五日后,东郊典军场集合,运粮到亚丁,军前效力,不得有误!……这是军书拿好了!”
  “军爷,我家少爷不明白征民壮的事。我们是贵族,不用应征……”老宁忠反驳道:“老哥哥!你们说什么也没有用。贵族有住在这里的吗?领了军资,就该为国尽忠!军书还是接了吧……”
  “我们虽然穷,确实是贵族,世代都住在这里,你问问左邻右舍……”老宁忠哀求道。天池还没明白发生了啥事,站在一旁,有点后怕。
  “老头!别敬酒不吃!”老刁瞅瞅天池,“小兄弟,别怪我老刁,我会照顾你的。米、肉多给的那一份就是给你的,金币也可以自己留下。现在你一个白身,接了军书就是伍长。不接军书,嘿嘿!就是逃兵,军法无情啊!要是集合不去或收不够人,下回来的就是抄家的人了!”老刁说着,把淡黄色牛皮纸军书丢在石桌上,不顾老宁忠苦苦哀求,转身扬长而去。
 
第5章 招兵买马


 洛林国实行领地、封地效忠制度。领主既是民政长官又是军事首领,战时兼任各军团统帅,还要自筹兵员,自带兵器。协助军队作战的民军则是临时招募,却是一级一级自己招兵。自己招募的部下可以是自己的兄弟、族人,也可以是临时应征的闲散人员。
  原则上一个军团的统帅只负责招募最多五个师团长,师团长要招募五个至八个团队长,团队长也要招募几个大队长……出征打仗,不管哪位将军点兵,都想多多益善。在国家传统上,挂名的将军们,只要能招到兵士,而且能养的起,职务、军衔甚至会自动上升。
  于是,新鲜出炉的伍长天池,还要自己负责招募四个人,配备上简单的武器,凑成一伍。
  老宁忠无奈的说:“宁家家规第七条:不得从军。二百年都没人当兵了。我也忘记给少爷说了,那些兵痞也太坑人了!简直是拐卖人口!”
  天池不好意思的笑笑:“从军真有这么可怕吗?这个民军只是运送粮草。”
  “少爷不知道——十去五六还,民军折在战场上的倒有三四成。正规军队都是贵族们包养的,谁舍的拿来打赔本仗?苦的就是无权无势的百姓民军。打胜了还好点,打败了最倒霉的就是民军。说是运粮草,到了战场上挖战壕、扛沙包,不死也要脱层皮。甚至被逼冲击敌阵——精锐军队谁把民军当人啊!……就是牺牲了,也不算战场阵亡人数,抚恤基本没有。”
  天池欲哭无泪,刚坑了个小美女,就要九死一生了,报应来的也太快了。
  刚吃了顿好饭,眼看就要把命搭上了。最让天池无法预料的是辗转几天后又见到劳拉。不想去当民军,小美女却逼着自己去,还雇佣了个帮手专门看着自己。
  现在的天池可是有点威风了,救出了落难的贵族小姐,捡到小乞丐。左边带着小姑娘,右边跟着小乞丐,昂首走在大街上,竟然有种狐假虎威的感觉。
  一边走一边和劳拉辩论着,鸡生蛋、蛋生鸡的话题。“我这是招谁惹谁了?那么倒霉,牛皮糖一沾上就再也甩不掉了?这就等于把小命丢掉一半了。”
  眼看再拐一个弯,就到家了。热闹的十字路口围着一群人,几个地痞摸样的人正在殴打一个年轻人。皮肤黝黑的年轻人拼命挣扎着,引来又一阵暴打。
  圈外的老百姓虽然不敢上前,嘴里可都没闲着:“人家只是看不过眼,光坑人家外地老人。”
  “狗二,你们不是人养的,别打人家了……”,还有一个老人一边和地痞拉扯,一边哭喊的说:“别打了,你们几个流氓!这钱给你们了,小哥可是好人啊!”
  天池一看,这人不是邻居雷克斯吗?他没出城干活?听了几句,彻底明白雷克斯是无辜的。
  天池看看旁边,兀自吧唧着大嘴回味牛肉味的明川,笑笑说:“呃……骑士,你不露一手吗?”
  “对不起兄弟,我现在受雇于这位高贵的小姐。”明川对此视而不见。
  天池再看看旁边满身油渍的高贵小姐,劳拉撇撇嘴:“是不是又想逃跑?打架和你有什么关系?”
  “我辈青年英才,保护弱者、流血牺牲正是我等的光荣!”听的劳拉顿时哑口无言。明川张着大嘴,好像下巴都掉了下来。不是诧异话语的含义,而是声音实在是太大了。
  “住手!”天池大吼一声,两手一巴拉分开众人,把雷克斯拉到身后。狗二几人只是这条街上的小地痞,靠坑蒙拐骗度日。见天池身后还跟着一男一女,不敢造次。
  “兄弟,这没你什么事,我看你就别管闲事了,省得溅自己一身血。”
  “铲铲不平的路,修修作恶的杂草!”
  “好大的口气!兄弟,这里的治安官都管不了,看你白白净净的,能挨老子一拳吗?”
  天池慷慨地向四周拱拱手:“我家就在这里住!青天白日,朗朗乾坤。老少爷们没少受地痞流氓的欺负。今天,我天池带你们铲除这些祸害!一切责任都由我天池来承担!铲除祸害!”
  众人都是这附近的住户,平常见了狗二等人都是躲着走。眼看有个领头的,立即群情激愤,跟着天池高呼:“铲除祸害!铲除祸害!”,举着拳头就往前拥。
  狗二几人终于明白今天是彻底栽了,再不敢答话,溜溜往外跑。废话!再不跑,就被唯恐天下不乱的看热闹的人,有仇报仇,有怨抱怨了,恐怕连命都要留这里了。
  明川被周围紧张的气氛感染,热血沸腾,高喊道:“追上去!砍断他们的左手,拧下他们的脑袋,宰了他们……”。
  明川还没有说完,就被劳拉紧紧的捂住嘴巴:“傻瓜,小流氓赶跑就行了。出了人命,你偿命嘛!这个人的煽动力太强了!……”
  天池狠狠的瞪了一眼明川,连忙喊住势如虎狼的众人:“老少爷们,我们能吓跑他们一次,就能吓跑他们两次!再敢来,我们一样能收拾他们,我们只是为了平静的生活,我们是正义的!看看都耽误大家做生意了。散了吧,都散了吧……”
  天池不敢再多说,再次拱拱手,拉着雷克斯,迅速钻出人群。劳拉和明川紧紧跟在后面。
  这条大街平静了很长一段日子,各个商铺、住户之间相互帮助,地痞流氓们都不敢来敲诈勒索了。这里到处流传着,本地龙头老大英勇砍死三个捞过界的黑帮头目的故事。
  雷克斯是天池的邻居,也是孤儿,从小一起长大,家里生活很艰苦。老宁忠没少帮助了他。雷克斯整天在城里、城外打工,也没什么亲戚。
  今天正好遇到地痞碰瓷一个外地老人,实在看不下去,才帮老人辩解了几句,没想到就被毒打一顿。
  当听到明川说,他们要去当民军。雷克斯马上表示愿意追随天池,鞍前马后,以报救命之恩。看着雷克斯真诚的双眼,天池不知该笑还是该哭,无声地叹道。“当民军,去亚丁,我倒无所谓——别伤了老宁忠的心啊。三个人了,幸亏家里还住的开。”
  天池领着三人,回到家中。落寞的小院里立即热闹起来,充满着青春的气息。看着这三个人给老宁忠行礼以后,仿佛回到自己家一样,自己找地方坐下歇脚,喝水,吵闹着要吃饭。尤其是颇为俊俏的小女孩叽叽喳喳地竟然开始分配卧室。
  满脸惊奇的老宁忠来不及问清楚咋回事,急忙开伙做饭。在一旁帮忙的天池,简单地把劳拉、明川的来历说了一遍。
  当知道这三个年轻人都愿意跟随天池,前往亚丁从军效力时,老宁忠显得非常高兴,直呼:“天意如此啊!本来不想让少爷上战场,没想到竟然有了部下……小人真是糊涂呀,说不定宁家借这次机会就能转运了!这次我们一定要去,到亚丁再想办法加入正规军。”
  天池有些担忧的说:“就算要去,加上我才四个人,明天还要再找一个,凑够五个才行!”
  老宁忠把头一梗:“我乃宁王府家将统领,宁王阵前效力,我岂能不去!?相当年,我可是……”
  天池恍然大悟,老宁忠是真心为宁家,真心为自己好啊!今生决不能辜负了这位可敬的老人!
  吃过晚饭,大家都在院内闲坐。天池看着明川打着饱嗝、无所事事,劳拉喋喋不休地述说自己的曲折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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