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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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不败-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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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大发了的意思。
  我倒是挺佩服小青的,要是换成我昨个刚把自己的主子卖了,现在一定没有她笑得这么灿烂。
  我大人有大量不和她一般计较,也回给她一个灿烂的微笑,她却跟我说:“红姐让姑娘吃完早饭去趟她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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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天下,往事悠悠(9)
于是我吃不下了。
  进屋的时候红姐正在摆弄一盆盆栽,手里握着把锋利的剪刀,咔嚓咔嚓地响。
  我稳了下心神,讨好地说:“红姐手艺真好,这花一经修剪比先前好看多了。”
  红姐抬头看了我一眼,低下头又剪掉两片叶子,“你是从哪里看出来这是盆花的?”
  我仔细地瞧了瞧红姐手底下那盆绿油油的不明植物,发现果然不是花而是一盆草,俗称“狗尾巴草”。
  果然露出马脚的人都比较心虚。
  红姐拾掇完了盆栽,起身洗手,眼里冷锋依旧,脸色更是如同寒冬腊月,“烟洛,你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以前闯了祸,爹爹摆足了架势准备骂我的时候开头也是这么说的。霎时间,红姐那张冷脸在我心里慈爱了起来。于是我低估了事情的严重性。
  “红姐,我知道错了。”
  “你错在哪儿了?”
  我低着头小声说:“不应该把李大人的衣服随处乱放。”
  话音未落,便见红姐大红的衣袖一扬,我的胳膊上就挨了一下。钻心的疼痛接踵而来,我却顾不得疼,赶紧撕开衣服抓起桌子上的蜡烛就按到已经开始腐烂的伤口上。这一连串的动作做完,人已经是满头大汗,皮肉烧焦的味道弥漫在屋子里。
  红姐凤目微凛,挑起蔻丹红的指甲细细地看着,“怎么,这追魂针的滋味如何?”
  我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烟洛知错了。”
  “错在哪里?”
  撑在地上的手十指紧握攥成了拳头,追魂针那种钻心刺骨的疼仍在心头。追魂针的妙处不在于针有多细针头有多尖,而是在于针上的剧毒,此毒一沾人身立刻令肌肤腐烂,唯有用火烧至伤口结痂才能止住它的蔓延。我曾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中了追魂针的人找不到火最后全身溃烂而死,那种痛苦想来也是旁人无法描述的。
  此时此刻,我严重怀疑史书上记载的那些面对酷刑宁死不招的烈士是不是真的存在,忽悠傻子的吧。
  我说:“我不该欺瞒红姐,擅自救了一个男人藏在屋里。”
  “哦?他是什么人?”
  我十分庆幸自己并不知道苏的身份,“我不知道。他今早已经离开。”抬头见红姐探寻地盯着我的眼睛,赶紧补上一句,“红姐明察,烟洛确实不知。”
  “罢了。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你虽是降临和这胭脂醉的人,可我也管不着你喜欢什么人做什么事。但有一条,下次在我跟前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时候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烟洛明白了。”
  红姐走到我跟前,扶了我一把,“起来吧。”
  我多嘴地问了一句:“红姐是怎么知道烟洛藏着一个男人的?”
  红姐瞪了我一眼,大概见我的模样实在可怜,居然叹了一声,“这都是以前的旧事了,早前我在京城就识得李富,多少也是知道他穿衣的癖好。小青拾到的那件料子虽是不错却是北地里产的,比不上帝都里的贡品,李富自然是不会穿的。”
  后面的话我便知趣地不再问了,自己想想也能明白,李富和红姐以前的关系自然不一般,都已经到了了解内衣的层次了。
  可我想不明白,红姐怎么会到了江南开了这赫赫有名的胭脂醉,还兼职做了江湖第一神秘组织降临的分堂堂主,不大不小正好管着我这个小杀手。
  嗯,是的,我也有个副业,降临的杀手。
  关于降临,这个号称江湖上最神秘最厉害的杀手组织的确如外间传言的那样神秘。降临共有六个分堂和一个情报坛,每个分堂自成一体各有一个堂主,做那杀人收钱的买卖,平日里甚少联系,分堂之间除了堂主互相认识之外成员互不相识,有时候走在街上见到陌生的小贩我便会怀疑他是不是我的同行,要不要去对句暗号认识一下,一想不妥,还是把降临的神秘作风贯彻到底的好,于是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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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天下,往事悠悠(10)
我怎么会进了降临呢?
  那是一年多前,我伤刚好就拎了把铁剑仗着自己三脚猫的功夫去找仇人寻仇。自然是连仇人的模样都没见到就又被打得一身伤,刚爬起来迎面便有一支羽箭直刺胸口。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小楼哥哥说得对我是挺没有脑子的,能活到现在多半也算是运气了。生死之间有人挥起软鞭挡去了那支害我性命的箭,那人顺手推了我一把,我看到他脸上冰冷的黑色面具,他跟我说:“要是还想留着命报仇就赶紧走。”那是个冷得没有一丝温度的女子的声音,正是红姐。于是我就跑了,跑着跑着就没了力气,栽倒在路边。是恰好路过的苏救了我。他让人给我包扎了伤口,还留下了一些丹药和银两,就走了。后来,红姐找到我,对我说既然目标一致不如加入他们。我本来还在犹豫,一听她说的是降临立马答应了,大树底下好乘凉嘛。
  可是进了降临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降临有个规矩,所有加入的新成员都要被带去见一个银面人,由他甄选分配到各处。那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长发如墨,脸上的纯银面具泛着冷光。他自始至终没有说话,只看了我一眼,指了指旁边桌子上的一碗药要我喝下去。在那样一间阴冷的密室,面对这样一个一看就是武林高手的怪人,我哪敢不喝?喝下去肚子就抽筋一般地疼,直接疼得晕了过去。
  等我醒过来人就在胭脂醉里了,红姐坐在角落里的凳子上,跟我说她是这胭脂醉的老板,从今儿个起我就是这里的绣娘了,说我人长得漂亮,既然分到了她这里就不用做别的苦差了,只要我能卖得出绣品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在这里安身,也算有个照应。可是红姐严重低估了我的女红水平,师父呕心沥血地教了我两个多月,我还是一头雾水频频扎手流血,绣出的花样更是惨不忍睹。红姐愣了半天才说:“本以为你功夫那么差,女红应该不错吧,没曾想……”我也为了自己这样一事无成颇为懊恼。但红姐接下来的话却让我更加苦恼,她说胭脂醉里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我若是过不了关,她自然不能徇私留下我,只能把我扫地出门。我一边恨铁不成钢地自怨自艾,一边合计若是那样我那碗苦药是不是白喝了。
  也是那时我才知道降临的杀手都有另一个身份,不是单单闲在那里等着雇主上门,而是制度严密行事滴水不漏。而我也渐渐体会出降临绝不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杀手组织,它令这么多杀手扮作普通人生活在人群中,目的绝对不会单纯。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现今这个身份,相反倒是十分羡慕街口倒夜香的大梅,同为降临的杀手,她最起码活得比较像个人。
  “烟洛,李富走的时候说没说什么时候再来?”
  我慌忙回神,对上红姐的冷眸,“这倒没有,不过我见他也没有个固定官职整日里游手好闲的,指不定什么时候过来。”
  红姐嘴角动了动,看我的眼神里明显地表示:孩子你太嫩了。“烟洛,李荣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绝对不是寻常之辈,李富如果真如你所说的那般无能,李荣怎么会放心把大半的权力都给了他。别看他没有个具体的官位,四处胡闹落得个招摇在外的名声,可若是没有他的印鉴这帝都的侍卫谁也调动不了。”
  嗯,本姑娘的确道行尚浅。
  红姐递给我一个信封,老实说每次接到这种信封我的小心肝都扑通扑通地跳,它意味着不是我杀死信封里写着名字的人领到白花花的银子就是我失手被擒甚至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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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天下,往事悠悠(11)
我打开信封,上面写的是“杜进”。我想我听过这个名字。
  红姐说:“杜进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以一双铁拳扬名,据说一拳足可以震碎成年人的全身经脉。三年前跟了西昌王景溯,成了其麾下的一员猛将。”
  我托腮思索了一下,以我现在这点功夫,怕是力敌不了,搞不好还得被活活震死。
  红姐又说:“杜进为人刚硬而且不好女色,这几年对他有意的姑娘倒是不少,听说西昌王景溯的妹妹景绫中意于他,景溯亲自提亲都被他拒绝了。”
  我托着脖子继续想,景绫那姑娘也算是芳名在外,据说不但人长得漂亮还温良淑德,与东临王萧楼的王妃洛施齐名,并称“神州二美”。看来色诱也是行不通的。
  于是我问红姐:“那如何杀他呢?”
  红姐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酬劳是七百两。”
  我咽了口口水。
  红姐又说:“黄金。”
  我想我还是回房好好想想对策吧。
  2
  宋城。
  三个月前宋城还在帝都的统辖之下,挂的是墨绿色的帝旗,将士们拿的是朝廷的俸禄,受正统封号。但不过短短三个月,这里就已经青天白云换作他主,被西昌王景溯握在手中,城楼上飘扬着景溯意气风发的深蓝军旗,守城的士兵穿的是藏蓝色的兵服。
  要说这攻城一战谁的功劳最大,当数杜进。
  宋城原先的守将本是武状元出身,兵谋说不上多么出众,但阵前马上的功夫自是不弱,一对铜锤力大无穷,据说阵前交锋有着四十四战不败的优良成绩。当然这都是没遇见杜进之前的光荣事迹了。杜进一出,这厮立马从大力神蜕变成了小宝宝,一对铜锤生生被杜进一双铁拳砸碎,人也被震出几丈开外,吐了一地的血。而杜进只优哉游哉地拍了拍手,说了句“挺疼的”。
  自此之后谁还敢说人手是肉长的?
  那一战似乎是近年来守城方降得最容易最迅速的一场战役。因为守城将士们大半的士气都维系在他们无坚不摧的将领身上,守将如此不堪一击又眼见杜进有这副能耐,守城将士们便乖乖地丢了武器。
  杜进由此声名大振。可是,若是细想想,这良将身后必有良帅,针对辽城守将的特点派出杜进以强制强,西昌王景溯的确很高明。但良将身旁必有谋士,如同萧楼背后的“兵谋神算”南宫晋,景溯拥有的是素有“奇谋”之称的少年谋士青山赢谋。
  大概是刚占领辽城不久,景溯的实力还不牢固,城门口的军士人数不少,对进城之人的盘查也很严。我偷偷塞给了查我的士兵十两银子,免了搜身,溜溜达达地晃进了城。
  因为惦记着那七百两黄金,没有心情四处乱逛,便直奔目的地悦来酒肆。
  降临的情报坛是一等一的消息灵通准确,说这杜进好酒,尤其喜好烈酒,而这悦来酒肆的烧酒也算是百年字号出了名的烈,想来杜进一定会来,我选好了地方守株待兔。
  出门前,我按照常理推理了一番,想那杜进如果不好色不好酒不吃肉,就不该做少林寺的俗家弟子,而是应该剃了三千烦恼丝手持佛珠颂声“阿弥陀佛”。可是他没有,而且还好酒,所以我主观地推断这厮定不是清心寡欲,只能说他不好色,或者不好女色。
  傍晚时分,我潇洒地摇了摇手里的折扇,对柜台后的老板娘说:“三斤烧酒,二两酱牛肉。”
  老板娘看我的眼神里立马有了两朵桃花,十分殷勤地招呼我坐下。于是我对于自己这个男装扮相的信心立刻提升了一大截。
乱世天下,往事悠悠(12)
杜进无疑是我这般不着调的杀手生涯里最难对付的一个,先不说他那双要命的拳头即便我拼死相抗也是个粉身碎骨的下场,就单说那位闻名天下的景绫大小姐都搞不定他,我惯用的美人计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我憋在胭脂醉望天望地地想了两天两夜,一边长吁短叹怕自己性命不保,一边却心疼七百两黄金白白飞走了。苦于无计可施时,却被金珠和银珠的一番穷极无聊的对话惊醒。
  金珠:“你说李富长得比咱们娘们都标致,会不会有很多男人看上他呀?”
  银珠:“这可说不好,帝都那些达官显贵们玩女人玩腻了,玩玩男人换换口味也说不准。”
  金珠:“可是以李大人现在那个身份,一般人怕是压不了他吧。”
  银珠:“是呀,大概只有皇帝压得了。”
  金珠:“你傻了吧,皇帝今年才十一岁,家伙还不一定长全了,怎么压呀?”
  银珠:“那可就只剩下丞相李荣了。”
  金珠:“……有没有告诉过你他们是亲戚?”
  我对她俩这段生猛中带着点点香艳的臆想的对话十分佩服,顺便想到那杜进可能就是一断袖,喜欢*。
  于是用生不如用熟,还是美人计吧。不过,这次咱也搞搞断袖。
  反正做女人做男人都是被压的命,不如想想那七百两黄金心里痛快些。
  我为什么会这么爱钱呢?苏问过这个问题,宝宝也问过我这个问题,可是我始终没有回答。这段往事是惆怅里带着悲哀,惨痛里带着血丝。
  其实本姑娘不是爱钱,而是在敛财。我需要七千两,很不幸,也是黄金。降临中有一位神秘而骇人的杀手叫做井,红姐告诉我以他武功之高出剑之快放眼天下也找不出几人能出其右,井接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无论对方多么难缠武功多高。因此他也是降临里头,或者说是天下间最贵的杀手,明码标价,七千两黄金。要说这世间值得上这个价钱的人命总共没几条,所以我想这井日子过得大概也挺悠闲的,堪比我这胭脂醉最悠闲的绣娘。但不管怎么说,我有那么点自知之明,知道以我的身手和造诣在有生之年绝对没有手刃我那仇人的能力,于是一个买凶杀人的计划就形成了。是的,我拼命赚钱只是为了雇井替我杀人,还我和家人一个公道,也给他一个因果报应。
  “哟,杜将军今个来得早呀。”老板娘的大嗓门好心地提醒我兔子上钩了。
  我抿了口烧酒,辣。杜进的长相多少有点和他那闻名天下的铁拳不太搭调,我原本以为他长得五大三粗,臂宽如猿,铜铃大的眼睛,血盆大口,声如撞钟。但眼前的男子虽说身材魁梧,浓眉大眼,可是比起我想象的莽汉差远了。
  哎,理想和现实果然不一样。
  我坐的桌子是酒肆里最里边的,所以很方便监视杜进的一举一动。
  他穿了件平常样式的青色长衫,头发梳髻,坐在靠窗边的位置上,倚着窗框仰着头一口一口地灌酒。
  嗯,看来少林寺的清规戒律果然严苛,这下了山的杜进跟撒了欢的兔子一般,敞开了喝。
  我正寻思着怎么过去搭讪能自然一点,就被人捷足先登了。
  走在前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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