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溅血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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溅血江山-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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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又是一年,她45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多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又是一年,她55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

    她执意不肯住院,一回到家里就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千纸鹤,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返照。〃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千纸鹤,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千纸鹤,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千纸鹤,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很多千纸鹤。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千纸鹤撒在她身上,很多很多,不小心滚落一千纸鹤掉在地上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一千纸鹤。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又过几年,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

    “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为这最后的幸福流泪。

    或许缘分不是离开,只是让这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被重新回忆的理由,才知道我究竟喜欢的是你的什么。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这是群里晴天为和尚写的一点东西,他说很喜欢这个角色,就有感而发,然后让我不要贱笑,我怎么会贱笑呢,虽然看着略显……某刀却满心欢喜,毕竟,所有的文字都是带着一些印记或者一些憧憬的。

    一

    我没有想过我会是一个混子,真的。

    你的一颦一笑、令日月都无光令星辰都苍老。

    我叫林德尚,市一级高中的奥术尖子,从小跟老头学的洪拳,小有所成,家境富裕。

    小时候一直庆幸自己生在幸福的家庭,一个好局长老爸,有一个在医院的老妈,而老爸却在我毕业那年因为贪污榔铛入狱,老妈带着值钱的东西跟人跑了,本该去剑桥的我和老头守着空房,两年后老头咽气了,之后我把房子卖了,在闹市的最高楼楼顶租了间房,每天就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沉沦在**与名利之间,靠着窗外天空的黑白来分辨日夜,想要就此终老。

    直到她的出现。

    那是一次轰趴,在一家我不常去的私人会所,但是她是参加聚会的,而我,是砸场子的。

    那个时候我喝得挺多的,多得我进了会所手里还拽着一瓶芝华士,依稀记得我刚踹翻一张桌子就开始猛吐,正好吐到了她身上,她呆了一下就跑去厕所洗了应该是被我吓到了,而我还靠在墙上,她的朋友围过来打我,我只记得后脑勺挨了一下,咣一声我就倒了,后来醒了的时候,看到她趴在我脚边,她送我来的医院。

    事后我要了她手机号,一次白天她约我去逛街,我也没多想就出去了,她拉着我去试衣服,去gucci、去lv、又拉着我去吃kfc,去吃哈什么斯的雪糕、晚上带我去吃大排档,看刚出来的海角七号,半夜去ktv之后又到了我的小屋喝酒。

    她小脸红扑扑的,灌了一口酒问,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

    我摇头,她笑了,很开心的笑。

    我奇怪,今天不是我生日啊,难道是你生日?那生日快乐啊。

    她又笑了,问,真不知道?我摇头,她又笑,眼泪都笑出来了,事后我才知道,海角七号在2月14号首映。

    而那一天是情人节。

    都说酒后乱性,可是我承认当我进入她的身体的那一刻,我是清醒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无法抗拒她的温柔,她的鼻吸她的美丽她的抚媚。

    第二天早上,她走了,在我手机上写:起来记得吃饭。

    我没有看到床单上的嫣红,有种怪异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

    二

    终究,你不是风儿,我不是沙,如何缠绵也到不了天涯。

    我们很默契的没有提起那件事,她开始插足我的世界,把我房间里的脏衣服臭袜子全洗了,花花绿绿的衣服全扔了,什么苍空小泽的写真全扫掉了,衣柜里吊上她的碎花裙,鞋柜里放着她的粉红拖鞋,窗台摆着一盆水仙,原本放电视的地方她放了古筝,有事没事就缠着我弹吉他唱歌。

    我开始不去酒吧不去蹦迪,每天都一起刷牙吃饭睡觉,双人床也不再独身躺,一起看夕阳一起看午夜星空,我很喜欢这种日子,那次,她告诉我她去买菜,我没多想,就坐在沙发上等她,8点9点10点半11点12点,有点不对,我打电话给她,铃声响了,她没带手机,坐不住我就出门去找她,但是这是闹市,人流车辆来来往往,我不停地喊她的名字,奔跑在来往车辆之间,灯火辉煌的街头,那么喧嚣却又那么冷。

    她走了,闯进我的世界,给了我温柔给了我色彩,却又一一带走,无声无息。

    三

    跌跌撞撞,只因你在,不曾绝望。

    我把她最喜欢的碎发剪了、在她曾亲吻过的胸口纹了她的脸,我开始寻找,兜里揣着仅剩的一千块流浪四方。

    我去过西藏、在佛前为她求过平安。去过青岛,走在路上看牦牛背上是否有她的身影。去过湖南、宁夏、到了中原,遇到了疯子和包青天。

    有一段时间,我想,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能不能更快找到她?我想,找到她之后,像盖世英雄一样出现在她面前,给她最浪漫的婚礼,我想,是不是我洒下了鲜血,她就会看到我送出的玫瑰。

    即便是我死了,也请你别在我坟前哭,给我倒杯酒就好,别让我的黄泉路上下雨……

    想你的时候我可以在夕阳下、看着心口的你,你日日夜夜都在我身边,不离不弃,我又如何能将你放弃。

    我会一直把你放在那里、一辈子不洗掉、哪怕,一辈子遇不到。

    四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从你离开的时候开始我就不是一个好男人,不能安安稳稳地陪你过完一生。

    我逐渐习惯了这种日子,桀骜不羁,放纵洒脱,人生难得潇潇洒洒,何苦多情空余恨。

    我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现在却又迷恋上酒精充斥身体的感觉,辛辣又如何,起码它我的生活黯然却不暗淡。

    逐渐看开,若此生还能再遇见你,我会继续珍惜不离不弃,但若是没有你呢?我也不会自暴自弃沉沦不已。

    路还长着呢,我的青春还没有怒放,愿望尚未绽放辉煌。

    不会再因你颓丧,我有我的路,充满热血、希望、以及忧伤。

    这辈子遇到你很幸运、很幸福、很快乐。

    现在我有一帮兄弟,能够出生入死挡刀子挨枪子的兄弟,足矣。

    五

    永远高唱我歌,走遍千里不绝望。

    路途遥远、不荒凉、不怕漫长、时间没有等我,是你没有带我走。

    我一直都还留在那里,独自一人,守着一座空城。

    不会有下一个女人闯进那里,我会把门关死,等你来开。

    我会一直一个人,哪怕找不到你,心已经封死了,不想再撕开,会很痛。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我叫和尚,已倦红尘。

    完。

    ——某刀想说,这个世上总会有一些痴情的男人静静的守着那些薄情的女人,却不知道,女人的绝情有时候比男人的无情还要干脆许多。

    过去的,再也回不到从前。

写给初看本书的朋友

    写这节文字的时候,是在第四卷《不夜皇城》里小攸那丫头的生日舞会结束,到今天这个有点稍显拖沓的情节算是功德圆满大功告成,记得第一次出现瓶颈是小峰在绑架事件之后,在如何让卓峰置身事外而又能符合逻辑趁机上位这个问题上抓耳挠腮了一番,第二次是在卓峰从开封回来接手凤凰酒吧之后,怎么站住脚继而如何打开局面又是个问题,虽然写的有些蛋疼,但是却费了不少心思在里面,而这次小峰送什么礼物给乔小攸差点被自己写的无路可走,结果还算满意,至少,在四面楚歌的情况下,愣是独辟蹊径扯了一个自己看的下去的大谎,喔也!

    而接下来最少在十万字内不会在出现瓶颈的问题,毕竟情节在那放着,码字的速度应该会加快许多,说到更新问题,八月底开文到现在,小刀的速度并不快,文风使然,日更万字过,也丢人的日更不到两千字过,除去上周家里出事回老家一趟,平均下来基本上没断更过(羞愧捂脸)。

    刚看完《幽灵的礼物》,合上书,看着烟盒里剩的三根烟,没来由的松了口气,放下写了一半要更新的章节,开始扯淡。

    我这人不自恋,相反还有点自卑,自卑的人多半缺乏安全感,习惯孤独,所以开始的几节气氛搞的有点压抑,而且败笔多的惨不忍睹,就像一直力挺我的好人说的,欣赏你的文笔,但是看了前十节看的蛋疼,人物的出现太过于突兀就不说了,小峰的铺垫没有做足。

    汗颜啊,就像我那时候回答好人说的,假如现在让我重写开头一定会比现在好的多,只是这个世上哪有那么多假如啊,在假设不成立的情况下一切结论推翻,所以你们现在看到的江山第一卷还是原来的样子,我心里那个恨啊,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到这样的开头而选择了放弃,只能说怨不得苍生只怪自己傻逼啊!

    其实刚开始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一个朋友看了我的第一卷就对我说,现在都是YY流才是王道,你看你这书名,溅血江山,溅个毛啊,我还以为是武侠呢,看了你书名想点开章节看看的不超过二分之一,像80后混混这样的书名也比这个狗日的溅血江山的书名强啊,而主角一开始又那么憋屈,看了你的第一卷前二十节还能再坚持看下去的读者再有二分之一算你走狗屎运了,你不没看那些牛…逼的作品开头的二十节主角是如何的一只海棠压梨花……

    当时那2货把我唬的一愣的一愣的,偷偷的按着他的说法一算,我那个癫狂啊,一百人看到这本书只有五十人会点开,而看了前二十节又少了一半,四分之一的结果,怨念啊,悲催的那货最后还对我语重心长的说,反正都这样了你纠结个毛啊,啥叫奇迹知道不?哥看好你,事实证明,他只是在安慰我,就在这书写到三十万字的时候,收藏刚过一千,这样的后果以至于让我有点恍惚,看看这书的点击,一个月还没有别人一天的多,前一段时间我就郁闷啊,感觉自己还真是废材,对不起群里支持我的那百十个弟兄啊,我甚至想厚颜的满世界打广告,广告词我都准备好了,题目就是《欢迎大家围观纵横最扑街的作者——小刀》。

    你看,我说我不自恋吧,您还不信,这不是有自怨自艾起来了。

    都市文不好写啊,抛开每个人接触的社会层次不说,你写一掌石破天惊风云变色那不是自己打自己脸么,就像那个谁谁谁说的,你要不相信一念起就能让江河倒流就别看仙侠,都市文也是这个理,怎么接近现实怎么又能YY这对我来说是个大难题,作为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老处男,我还真不敢保证自己写的东西能让每个人满意,应该说江山从一开始就是想写出一些心底的怨念,就像当初动笔刻画小峰这个人物的时候,只想写出男人的那份坚韧努力还有一份对爱的执着,写常凯林宇就是想写出兄弟间热泪盈眶的情义,写包青天和尚就是想写那种飞扬跋扈轻狂不羁的青春岁月,写叶舞娘乔小攸就是想写有些东西可以不去想却不能磨灭,等等,可是写到现在,才发现江山的起点低,以至于很多局面都没有打开,也就存在很多硬伤,除去前面两卷的败笔感觉后面才写出了自己想要的味道,所以看到这里的朋友,如果你喜欢主角风流倜傥身世无敌出手都是大手笔而且女人都恨不得拜倒在他西装裤下的话,我觉得这本书你已经没必要看下去鸟,因为江山里没有你期待的那些,到现在我甚至连其他女人的身体都没刻画过更别提连女人的手都没牵过的小峰了,而如果你喜欢一个看一个男孩怎样摸滚打爬怎样在各种盘根交错的势力下慢慢走出一条康庄大道,又自认为是纵横读者里有点小故事有点小感慨的那一少部分人,那么请你坚持看完第四卷,后面的东西如果还不喜欢,得,浪费你的时间了,小刀在这里说声对不住。

    我这人有些懒,喜欢看书评区,就前几天看到好人整的那个星值排名贴里莫名堂回复说哥只看姓卓的其他一概勿论的回复时,偷笑了半天,感动啊,在这里,必须谢谢这几个月以来一直每天在默默投着票,替小刀大做宣传的弟兄们,矫情的话就不多说了,有你们这帮子猛男在,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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