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本余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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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本余孽-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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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一回我在个荒野里头寻到个花草不济的点准备撒点肥料,猛一抬头不远处瞧见个英明神武的背影差点把那泡尿给憋回去!

    阿弥陀佛,这要是让京城里那些个成日里做春梦肖想着陛下圣眷荣宠的莺莺燕燕们知道,我非常为我那不怎么结实的小命那个愁啊,愁得我最近有些个上火,那个啥不太通畅。

    总之一句话,这路上,我与宇文岚真正是做到了行影相吊寸步不离。

    一路上我常常还会瞧见宇文岚时不时的就用一种很深沉的目光盯着我看,那里头的意味,深长隽永,缱绻不舍,却又淡淡的哀伤。

    这个情况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有些迷茫。

    不过我觉得,老话说,由奢入简难,由俭入奢易,伺候宇文岚的时候我愤愤不平,然则一倒了个个,我却从一开始的惴惴不安到习以为常到心安理得。

    那心理过程,交接的那叫一个顺!

    这一路的行程,不紧不慢,却也并不悠闲,当然,起初偶尔有一两天进了处名胜,宇文岚会领着我在山山水水间巡游一番,宇文岚杀伐决断的时刻其实我并没见着过,大多数我见着的,都是他不冷不热的一面,直到如今,我又瞧见了他真正学富虚怀的一面,对于这天下,他胸有形胜,典故名人,更是能够随手拈来。

    瞧见他侃侃而谈,我常会露出迷茫感来,此人于我,究竟还有多少面,是我不知道的?

    通常这个时候,随行的另外三个人不紧不慢不近不远的跟着,常麟和念兹距离始终保持一丈远,中间略靠前一些夹着个笑得一惯如同狐狸一样的令狐彦。

    唔,这个诡异而坚固的三角形的形成,必须说,还得归功于本人的惊天一吼。

    念兹这个小丫头我还是蛮喜欢的,虽然说当日她被殷傲霜利用了一回骗了我,但是那是因为她的家人被威胁,作为一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宫女,可以在最后关头将我的安危凌驾于自家人命之上,并未完全失去做宫女的原则,我并不怨恨她。

    这个宫里谁不是有着这样那样的小算盘?

    何况,她令我想起我的婢女,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铃铛。

    神武之变后,我被押解往冀州城那个闻名遐迩的地狱城,铃铛半路追上我,不肯离去,结果与我一起被流放进了那座大营。

    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我的傲气和尊严令我曾经差一点成为刀下之鬼,是铃铛,装成了我,当我最后看到她的时候,这个只有十六岁的丫头,曾经花一般的笑脸血迹斑斑,她是被活活凌虐致死的。

    念兹与她一样有着一张可爱的苹果脸,笑起来甜丝丝的,莹然的大眼里,也有不甘屈服的倔强和面对强权的隐忍。

    我想我无法对这样一个丫头恨得起来。

    我想宇文岚明白我的意思,所以他并没有追究念兹。

    念兹自那一日后,对我也是越发尽心尽力。

    而自打我那一日振聋发聩的一句话之后,常麟与念兹就处于一种不尴不尬的地步,见着面小丫头面容不是红的跟个公鸡冠差不多,就是常麟的榆木疙瘩脸跟关公有的一拼。

    这种两人一见面就比拼谁的脸更激情澎湃的情形常常令一些生活中的小事出现不该出现的错误,比如说,上楼梯端着洗漱盆子的念兹冷不丁瞧见常麟手一抖,脚底板勾着平地就是一个趔趄,眼瞅着那盆水就要翻出去要不是令狐彦眼疾手快,这就是一场水淋淋的惨剧了。

    鉴于这种平地起波澜的莫名其妙惨剧有些个多,连常麟都觉察出念兹看到他时莫名的紧张,于是常将军便只好尽量和念兹保持距离,可是离得太远又比较刻意,他便时不时拉着令狐彦杵在两者之间当个缓冲。

    令狐彦夹在中间倒是很好的缓解了俩个人的尴尬,不过时不时俩个人碰撞在一起的眼神多了道个头高挑的阻碍物,于是令狐彦就在三人平行中往前多走了几步,形成如今这么个稳定的三角形。

    相对于常麟和念兹的微妙,被我义正言辞的教导要远离的令狐彦依然秉持他那张瞧什么,都是淡淡高深的表情。

    念兹是个乖娃,我让她远离令狐彦,她便一直贯彻对他瞧见当没瞧见,除却必要的礼节断然不与他交谈的原则,常麟又是个闷葫芦,于是,这一路,反倒是宇文岚与我说话多了些,后头这三位,各有心思,格外沉默。

    我偶尔偷空转头瞧去,每一回都能对上令狐彦,后者一派闲散,倒是有几分出尘的滋味,永远的一身白衫淡净如雪,衬着那双琥珀色永恒远古一般的眼,笑得风轻云淡。

    我再也找不出当年那个被我欺负却还不了手的圆球了。

    什么样的主子什么样的臣,宇文岚我琢磨不透,这个小内相,我也琢磨不透。

    我瞧着那双眼,上好的琥珀仿佛凝胶,冻凝着上古的时间,深远,漫长,凝重,华丽。

    纤细的脸上镶嵌着这么一双眼,难怪多少女子见着了都冷不丁要犯抽。

    我当初若是早早看着这么一双眼,怕是难以下得去手闹腾他。

    我在哀叹我不如叶梦琪具有的穿透肉球看到本质的火眼金睛,冷不丁就被一旁的皇帝伸出手来掰过脑袋朝前看:“走路看前头,小心坑着!”

    下一刻,我很悲催的踩着个坑一崴脚,向着大地五体投地而去。

    堪堪最后一刹,身边的宇文岚这才将我拦腰一提,免除了我与大地亲吻的尴尬,然后语重心长的对我道:“瞧,不听本公子的话吃亏了吧,以后注意点!”

    我揪着扑腾的小心肝悲愤的看着一脸无辜的宇文岚,你丫故意的,一定是,分明可以早早提醒我的,你装什么正经!

    宇文岚这一回迟钝的没有理解我血淋淋的指责,轻柔的挽起我的手:“如意累了吧,走,这儿的琴鱼茶可是天下有名,相传晋朝有位叫琴高的隐士炼丹修仙成道,他以前炼丹的丹渣化成了山下溪流里的琴鱼,炼丹的石台叫琴高台,溪水叫琴溪,在琴高台用琴溪泡用茴香茶叶盐糖烘烤干的琴鱼,便是天下一绝的琴鱼茶,咱们去品一品吧!”

    于是我又一次被成功的忽悠忘却了刚才的激愤。

    就这么闲散而过了几日后,某一天,我窝在马车上昏昏欲睡时,听到外头扑啦啦一声响,接着常麟就递进来一只奇怪的黑鸟,那小家伙脚上头绑着一只小竹筒,宇文岚取出来内里的一张字条之后,吩咐道:“加快行程!”

    常麟呼喝了一声,扬鞭快马。

    宇文岚搂过发呆的我:“你瞧什么呢?”

    我正揪住那只鸟儿瞅着那黑乎乎的小家伙典着的一个小肚子道:“这是什么鸟?可不可以烤来吃?”

    这几日宇文岚只要一到野地,就会给我烤山雀,山鸡,山斑鸠,大概漫山遍野的扁毛畜生都被我吃了个遍,大开了我对翅膀生物的眼界,然则我依然瞧不出这是个啥鸟。

    但是我对吃扁毛畜生甚为上瘾了。

    小黑家伙仿佛听得懂人眼,闻言梗着脖子突然发出一声颤颠颠由低到高,再从高点一路向下婉转流淌的叫声,接着戈然而自,脖子一梗,身子一抽,直挺挺栽倒在地。

    我瞠目结舌瞧着这一幕。

    宇文岚笑了下,伸手抓过那只鸟,掀开帘子往外头一扔,就看到那黑点在接触到地面的一刹那一个展翅俯冲而起,硬生生拔高了身子就往上冲去。

    我更加目瞪口呆。

    宇文岚拍了拍我木愣的脸:“这个吃不得,它可比你金贵多了!”

    我忿忿然,却听他又道:“卖你朕花了三千两,买它外带训练,朕花了一万,你说哪个值钱?”

    我顿时蔫了。

    宇文岚却抓过来我凑上嘴巴好生一番蹂躏,对着满脸沮丧的我道:“不过那一万两只能用来送信,如意却是朕的无价之宝!”

    是是是,我的用途显然比一只鸟要有用的多,我依然震撼于自己低廉的性价比值,深觉悲凉。

    宇文岚却又道:“我们要加快行程了,泰安有信来!”

    “嗯?”我似梦非梦。

    “梅寅玉犯病了!”这后头一句,可把我给炸醒了!

翼州城,梅寅玉

我与梅寅玉是在翼州城内营房里头认识的。
  整个翼州牢城营就是一座流放的囚犯集中的大营,驻地翼州道折威府军三千人驻守周边,是一个固若金汤的流放地。
  作为流配此地的新人,按着当地规矩,一如牢营大堂,先上来不管男女就要打二十杀威棒。
  面对堂上一群如狼似虎的牢营,铃铛抱紧了我苦苦哀求那些差爷:“各位差官,求求你们了,别打,我家小姐禁不住的啊!”
  彼时,我和铃铛都不知道,免除这些东西不是不可能,只是需要代价。
  比如钱,比如别的。
  牢城营的这些差爷脸上端着笑,挽着袖子过来道:“女人,这可是规矩,你以为还是你那京城想不要就不要的嚒?”
  那个时候在我看来,这些笑得那么猥琐那么令人厌恶,我被宇文岚欺,被京城权贵欺,被殷傲霜欺,难不成,还要被这些不入流的欺?
  我紧紧抱住铃铛冷冷看着这些人,“要打就打,啰嗦什么?若是打死了,做了鬼,我会回来算账的!”
  “哈哈哈!”这些人大笑,仿佛我说的话就是天大笑话:“这个女人还以为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吧,鬼?我说你啊,这翼州城,最不缺的,就是鬼,过几日,怕是您求着想做鬼了呢!”
  我听不懂,也不屑一顾。
  当那板子就要落下来的时候,另外一边就听到有个干瘪老头儿抱着一个官营差爷的大腿在那里干嚎:“大爷饶了小人吧,只要求您不打,您就是我亲爹,亲爷爷,这些,这些银子您都拿去,是小的孝敬各位爷爷的!”
  一群差官在堂上哄堂大笑,按着我的官差指着那幕对我笑道:“看见没?到这里来,这才叫识时务,懂没?”
  我继续冷笑,官差见我点不醒,自然没了耐性,操起板子就要打下来。
  那个老头突然冲过来抱住我道:“矮油我说大侄媳妇啊,怎么就那么实诚呢,听大叔公的话啊,别犯抽了,咱都到这地步了,要识时务为俊杰,你怎么能还以为是在家里头呢,乖啊,咱不藏私,藏着也没用,拿出来孝敬一下这里的各位爷,咱日子也好过一些懂不懂?”
  我与铃铛瞠目结舌,实在不明白,什么时候冒出来这么一个大叔公的。
  见我俩发呆,老头顺道给我身边几个差爷哈了哈腰:“各位爷,我这侄媳妇当初家里头比较有钱所以宠的也就那啥性子霸道些,这回被抓来,是因为看着个鹌鹑喜欢得不得了,想买下来,结果吧这鹌鹑人家也看中了,媳妇她当街和人家争打了起来,也是巧了,一巴掌把人推倒后脑勺磕着就嗝了屁了,哎哟为了只鹌鹑落今天这地步,这娃呀,还转不过弯来,请各位爷见谅啊,见谅,待我劝劝她!”
  京城里的事情,在这个离了十万八千里的地方似乎并不是很清楚,老头这么一忽悠,几个官差愣是信了,扬扬手:“你这侄媳妇一巴掌可够倒霉催的,行,你多劝劝,别一会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老头哈了哈腰,又瞧着我与铃铛语重心长道:“丫头喂,为了只鹌鹑,何苦惦记呢,没了这一只,还有后来者嘛,好好活,一会等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咱还是能活着回去要多少鹌鹑咱还是有机会买的嘛,啊!”
  我与铃铛看疯子一样看着他,半晌没明白过来咋回事,倒是那老头,手底下利落干脆,一眨眼间就把我和铃铛耳朵上和脖子上最后那点首饰给扒拉下来,恭恭敬敬递给几个官差,官差就嘻嘻哈哈的收了,拎着我等一脚踢进了黑魆魆的牢房。
  等我回过味来扒着牢门就要喊那些差官把东西讨回来,老头在对门摇头:“我说侄媳妇,你省省吧,能活着就不错了,那些个身外物,你就是留着回头也给扒拉走!”
  我瞪着他破口大骂:“哪里来的老无赖,谁准你把本宫东西拿走的,你个无耻下流混账东西你……”
  老头老神在在任我骂,等我想不出词的时候冒出来一句:“无耻混账老夫认,下流就不对了,老夫可没非礼你吧!”
  我噎了噎,从认识梅寅玉开始,我就没有在口头上占据这个没品没耻的老家伙便宜过。
  只不过,托他福,我在牢城里头除了挨鞭子,倒也没被为难过,只是,我身上犄角旮旯唯一剩下的银子首饰统统被扒拉干净,真正成了个光杆公主。
  哦,还有个光杆丫头。
  窃以为,这个老头一定是牢城营房那些官爷给找来对付我的无赖。
  可是我怀疑也罢,生气也好,梅寅玉就跟个狗皮膏药,大大方方以我莫名其妙的亲戚关系的名义黏糊着我,对于我不承认与他的关系,牢城营的人都以我脑子有毛病而予以怜悯的目光,我就是他那为了只鹌鹑引发了的血案而头脑发昏拎不清的糊涂侄媳妇。
  我顶着他家脑子坏了的侄媳妇的名头,好歹营房里人瞧着我都是带着唏嘘的表情,我发脾气骂回去,总是用瞧我脑子坏了不和我计较的模样大度的予以谅解。
  翼州城方圆百里,是个无法无天王法罔顾的地方,在这里,囚犯男女不分都得干活,我被赶到一处石料工地做运石料的活计,只要稍稍慢一点,雨点般的鞭子就会毫不留情打下来,我头一回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不把人当人的世界。
  我见着过因为饿,我曾经不屑吃的馊了的稀粥被我打翻在地后,四周居然围着几个瘦骨嶙峋的人,趴在地上用舌头舔那仅有的几颗米粒。
  人,为了活下去可以不顾尊严到何种地步。
  石料场边堆着几堆杂乱的杂物,乍看还以为是什么野兽的骨头,其实那是根根人骨,折骸而爨,指的就是这个。
  尊严傲骨神马的,在这里,统统都是废话屁话。
  我至少还有一个铃铛,陪着我风雨而过,我至少还活着,面对朝阳。
  我是谁?我是大梁公主裴如意,我可以恨,可以怨,可以被打击,可以绝望,只不过父皇教过我,生为裴家人,伤可以,怕可以,垮不得,折不断,脊骨正正,因为我们是皇族,因为我是裴如意。
  至少我觉得,我不能让那些害了我的人太过得意。
  我没有向人屈服的筋骨。
  只不过,我这最后的傲骨,也没能够支撑多久。
  我记得我曾经指着梅寅玉的鼻子骂他是蠹虫,因为他凭着自己那张三寸不烂之舌,居然可以在牢营里头不干活,我接二连三见着老头拿着几张狗皮膏药递给看守这个石料场的牢营,有时候换回来一葫芦酒,有时候换得一挂肉,我算是明白,这老儿凭什么同样是流犯,却能够活的那么自在了。
  我忿忿不平,可是老头儿却用一句话堵了我的不平:“老夫凭本事过活,你能么?”
  几张狗皮药,能换得闲散,我身无长物,只能任人欺压。
  这就是现实。
  在不久之后,我大梁公主的身份不知道如何泄露了出去,大梁皇帝在民间的恶名,使得多少人恨不得食肉寝皮,这种恨,便落在了我头上,石料场上常常就会有人吐唾沫,骂脏话,就是那些和我差不多身份的刺了纹身流配过来的囚犯,也对我和铃铛极不待见。
  为了维持住我的脊骨和尊严,我不得不反唇相讥。
  算起来,我强大的人身攻击能力就是在那么几个月里一步步成长坚固起来的。
  然而再强大的内心,抵不过孱弱的身躯,牢城的官营都是一群无赖泼皮无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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